番外 楊秀清 洪秀全
略論太平天國時期的洪、楊矛盾
董蔡時
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后,洪、楊矛盾日趨尖銳,1856年楊秀清逼封萬歲,企圖「取而代之」,是洪、楊矛盾激化的集中反映。《歷史研究》1978年第6期刊載了《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其作者從所謂太平天國的政治體制和「五主」、「八位萬歲」的角度,論證楊秀清封萬歲「是情理中事」,並非逼封,根本不存在什麼圖謀篡位的問題。對此,筆者不揣譾陋,就太平天國時期的洪、楊矛盾略抒淺見,僅就正於《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的作者,並請大家批評指正。
一、定都天京初期的洪、楊矛盾
「宗教是人民的鴉片」。為了奴化中國人民,外國侵略者費盡心機,絞盡腦汁,在中國大力傳播基督教。洪秀全卻把外國侵略者用來奴化中國人民的精神鴉片,改造成蘊涵著反封建反侵略的拜上帝教,使它成為宣傳群眾,組織群眾,發動群眾革命的犀利武器,這對帝8國主8義是絕大的諷刺。值得注意的是:蒙上一層薄薄宗教色彩的洪秀全的革命理論,正是中國社會科學技術、經濟文化落後的反映。拜上帝教教義的根子,是深深埋藏在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的土壤之中的。
一切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在拜上帝教的教義中,既有革命作用的一面,也有消蝕革命的一面。1848年春,拜上帝會的領導人之一馮雲山被捕,一時「黑雲壓城城欲摧」。洪秀全離開桂平縣外出設法營救,拜上帝會主持無人,「當其時真道兄弟姊妹多被妖人恐嚇」,「心無定見」。(《天情道理書》。見《太平天國印書》(以下簡稱《印書》)第十二冊。)楊秀清宣稱天父降凡,代天父發言,安定了革命群眾的情緒,並聲言天父差他降凡代世人贖病。同年10月,肖朝貴宣稱天兄降凡。(《天命詔旨書》。見《印書》第三冊。)為了領導集團的團結,洪秀全以後追認了楊、肖的天父、天兄代言權。但這就是矛盾的開端,正如范文瀾同志所說:「洪、馮創教,楊、肖代上帝、耶穌發言,宗教領導二元化,隱藏著分裂的嚴重危機。」(范文瀾:《中國近代史》第三章第三節。)
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國安下了家,形勢發生了新變化。西征的軍事勝利,把革命前線推向了江西、湖北。洪秀全、楊秀清等有些革命領導人物住進了巍峨宏麗的東王府,再也接觸不到風起雲湧的群眾起義,看不到革命官兵手拿長矛大刀,出生入死地衝鋒陷陣。相反的是錦衣玉食,侍從成群。這些因素,磨損了他們剛銳的革命志氣,使他們眼光變淺短了,心胸變狹隘了。他們過高地估計自己的才能與功績,熱衷於追逐個人的權力、地位。於是,楊秀清與洪秀全的矛盾加深起來了。
1853年12月24日,楊秀清詭稱天父下凡降身,親率北王韋昌輝、頂天侯秦日綱以及東殿眾官上朝。天王聽說天父下凡,連忙至二朝門迎接。「天父(楊秀清)怒天王曰:『秀全,爾有過錯,爾知么』?天王跪下」,認錯。「天父大聲曰:『爾知錯即杖四十』」。眾官代求杖,「天王曰:諸弟不得逆天父之旨,……哥子自當受責」,「即俯伏受杖」。「天父詔曰:爾已遵旨,我便不杖爾」。(《天父下凡詔書》第二部見《印書》第十一冊。)
洪秀全究竟犯了什麼彌天大罪,要受杖責?據楊秀清說,是由於天王不善管教幼天王、王后及宮內女官。當時,楊秀清以天父發言的手段,訓斥洪秀全應管好幼天王,善待王后,饒赦那些有罪的宮內女官。(《天父下凡詔書》第二部見《印書》第十一冊。)早在1853年3月2日,天王下詔說:「外言永不準入(宮內),(宮)內言永不準出。……後宮姓名位次永不準稱及談及,臣下有稱及談及後宮姓名位次者,斬不赦也。臣下話有敢傳入者,傳遞人斬不赦」(《天命詔旨書》。見《印書》第三冊。)。試問:楊秀清怎能知道宮內事務?其耳目之多於此可見。他明知天王不許臣屬干預其宮內事務,卻偏要假天父下凡進行干預,這不是把天王詔旨視若弁髦嗎?洪秀全現在連宮內家庭事務都不能作主,且要受杖責,這不是明明要使天王內外事務都不能過問作主,成為一個木頭人嗎?
在楊秀清假天父下凡責罵以至要杖責天王后,回到了東府,意猶未足。為了對天王繼續施加壓力,他再次率領眾官前往天王府,「勸慰」天王。與其說是「勸慰」,毋寧說是對天王呵斥與示威的繼續。洪秀全震懾於「天父」的淫威,不得不「贊曰:清胞所奏,件件皆是金玉藥石之論,事事皆是至情至理之言,……前天兄耶穌奉天父上帝命,降生猶太國,曾諭門徒曰:『後有勸慰師臨世』。爾兄觀今日清胞所奏,及觀胞所行為,前天兄所說勸慰師、聖神風即是胞也」。(《天父下凡詔書》第二部。見《印書》第十一冊。)通過這次天父下凡,楊秀清獵取得如下的權力與地位:
第一,天王必須把宮內犯法的女官饒的饒,赦的赦,其情節嚴重者移交楊秀清審訊裁決,天王無權處理。
第二,以後天王「每事必與胞(指楊秀清)商酌而後行」,剝奪了天王最終裁決軍國大計以至宮內事務的權力。
第三,脅迫天王讚譽楊秀清為「勸慰師」「聖神風」。
第四,脅迫天王答允把這次「天父下凡」事「記詔以垂教萬世」,旨准頒行,在太平天國軍民中宣揚。
「聖神風」的涵義是什麼?就「聖神風」的職責來說,負有「化噁心,永不準妖魔迷。時時看顧,永不準妖魔害」。(《天條書》。見《印書》第四冊。)就「聖神風」的地位來說,至高無上。洪秀全制定的讚美詩的開端說:「讚美上帝為天聖父。讚美耶穌為救世聖主。讚美聖神風為聖靈。讚美三位為合一真神。……」(《天條書》。見《印書》第四冊。)早在1851年天王詔令:「天父是天聖父,天兄是救世聖主,天父天兄才是聖也。繼自今,眾兵將稱呼朕為主則止,不宜稱聖,致冒犯天父天兄也」。(《天命詔旨書》。見《印書》第三冊。)洪秀全履行了自己的諾言,終身沒有自稱為聖。現在楊秀清利用天父的棍棒,脅迫天王獎許他為「勸慰師」、「聖神風」,表明他不僅在無限抬高自己,使自己成為「三位合一真神」,遠遠凌駕於天王之上,並且再次踐踏天王不許稱「聖」的詔旨,竟把天王對他的讚許當作褒封,改變自己的系銜。就目前的歷史資料看,至遲在1854年夏天以後,楊秀清在發出的誥諭上,其系銜已由「太平天國禾乃師贖病主左輔正軍師」,改變為「太平天國勸慰師聖神風禾乃師贖病主左輔正軍師」(《黃再興出師湖北將憑》。見《太平天國》(三)第199頁。)了。
楊秀清不僅改變其系銜,連太平天國的讚美詩也給改動了。1852年洪秀全撰寫的《天條書》中規定的讚美詩有「人知悔改,魂得升天」(《天條書》。)之句。據《金陵癸甲紀事略》載:「賊有改讚美『魂得升天』句為『功成名就』者,東賊怒,杖殺之。嗣與天賊議,又易其語曰:「讚美上帝為天聖父,是魂爺□(獨)一真人(神)。讚美天(漏一『兄』字)為救世(漏一聖字)主,是聖人,捨命代人。讚美東王為聖神風,是聖靈,贖病救人。讚美西王為雨師,是高天仁人。……讚美豫王為露師,是高天直人。」(謝介鶴:《金陵癸甲紀事略》。見《太平天國》(四)第681頁。)《天條書》是洪秀全制訂的,誰有權改動其中讚美詩中的「魂得升天」為「功成名就」?顯然是天王命令文臣改動的。楊秀清借口改動讚美詩杖殺那個文臣,不是對天王最兇惡的示威嗎?既經向天王示威於先,再與天王議改讚美詩於後,不明明在脅迫天王修改讚美詩嗎?洪秀全原定的讚美詩只讚美天父、天兄,楊秀清接著又脅迫天王把讚美詩改為重點讚美天父、天兄、東王,唯恐激起諸王的反感,又以讚美西王、豫王等為陪襯。但惟獨不讚美天王,楊秀清不是在籠絡諸王,孤立、打擊、貶低天王嗎?在太平天國軍民中,每周要做禮拜,誦唱讚美詩,讚美詩對太平天國軍民的影響是既大且深的。為此改動讚美詩,不是要使太平天國軍民知有東王而不知有天王嗎?《天父下凡詔書》載:楊秀清在未取得「勸慰師」、「聖神風」的讚許之前,向天王告別回東府時,「東王、北王偕眾官跪下,山呼萬歲,奏旨退朝」。在取得「勸慰師」、「聖神風」的讚許之後,向天王告別時,只有北王、頂天侯等「山呼萬歲」,楊秀清不再「山呼萬歲」了。在《賊情彙纂》中,楊秀清、韋昌輝、石達開上天王的本章中寫著,「小弟楊秀清立在陛下,韋昌輝、石達開跪在陛下」,明顯說明經過這次天父下凡的威逼,楊的地位提高了,權力擴大了,離開萬歲只差一步了。天王洪秀全奠定了革命理論,是拜上帝會、太平軍和太平天國的締造者,楊秀清揮舞天父代言權的棍棒挫辱天王,同天王爭地位,搶權力,以至發展到逼封萬歲,必然激起太平天國將領的不滿與憤怒,也必然引起天王的不安與憤怒。楊秀清把自己放到了火山口上。
二、「五主」、「八位萬歲」說是不能成立的,更掩蓋不了洪、楊矛盾
眾所周知,太平天國與清方記載都肯定了楊秀清逼封萬歲。《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從所謂太平天國的政治體制和「五主」、「八位萬歲」的角度論證楊秀清「加封」萬歲,既非逼封,亦非意圖篡位,並且說:太平天國的政治體制已產生了一些新的特點,「出現了平等的新芽」,自天王至翼王的六王爵位平等,兄弟相稱,得在「金龍殿內坐宴」等。果真如此嗎?
按照拜上帝會教義,天父最尊,天兄次之,天王第三,楊秀清第四,肖、馮、韋、石也都是天父的兒子,是天父派他們下凡來匡扶天王的。所以,六王中間兄弟相稱,如天王稱東王為清胞,北王稱天王為二兄、東王為四兄。洪秀全在教義中作出如此的規定,藉此加強領導集團的團結。這顯然是在封建思想侵蝕下小農生產者的宗法思想的折射。
不平等是絕對的,平等是相對的。太平天國的六王雖然都是「王」,並且兄弟相稱,實際上是不平等的。《幼學詩》中的「子道」、「兄道」、「弟道」中說得很明白:「順親分本宜」,「為兄教導弟」,「從兄弟在恭」,「長幼天排定」。這是說六王都應恭敬天父、天兄;東王以下各王,都須恭敬天王洪秀全,盡忠輔佐。六王的爵位,也是不平等的。在永安封王時,天王分別晉封楊、肖、馮、韋、石為東、西、南、北王,東王九千歲,以次遞降到翼王五千歲。六兄弟之間的關係,更明確地賦予了君臣關係,東王見天王要下跪,下一級王見上一級王也要下跪;下一級王給上一級王的報告叫「稟奏」,行文中要寫成「跪稟」;天王的命令叫「詔令」、「詔旨」,東王的叫「誥諭」,翼王的叫「訓諭」,半點不能攙越等級何等森嚴!
《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中說:從六王得「在金龍殿內坐宴」,也反映了天王與其他諸王的平等關係。情況是這樣的。1853年冬,如前所說,楊秀清假天父下凡要杖責洪秀全,後來,風波告一段落,天王降旨「命設御宴賜東王及北王等在金龍殿內坐宴」。於是,《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的作者說:「歷代封建帝王賜宴,雖王公大臣皆不得坐宴於殿上」。天王容許如此,「這從朝儀上體現了首義六王之間的平等關係」。具體問題應加具體分析。在宴會時,洪秀全說:「朕同胞等皆是親承帝命下凡」,故可「在此金龍殿設宴」,「若至幼主以後,皆不準人臣在金龍殿食宴,……以肅體統也」。這就明顯說明天王認為這樣做是不合「體統」的,以後幼主不得照此辦理。即就這次設宴也稱為「賜宴」,尊卑上下之分毫不含糊,那能從這次金龍殿「賜宴」中探討出一個「平等的新芽」呢?!
《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有一段說:「在太平天國政治體制中,與平等相聯而產生的另一個特點,便是同一爵職,並列多人」,如太平天國有「五主」——天父上主、救世主、真主、幼主、贖病主;「八位萬歲」——天父、天兄、天王、幼天王、光王(天王第三子)、明王(天王第四子)、東王、西王。既然楊秀清在「五主」、「八位萬歲」之列,「五主」中前四主已稱萬歲,第五贖病主楊秀清稱萬歲是「合道理的」。楊秀清既為太平天國立下卓越功勛,故列為「八位萬歲」之一。由此得出結論說:楊秀清為萬歲,是「合乎洪秀全宗教思想的。」
考太平天國的政治體制中並無「五主」之說。「五主」之說是《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的作者,根據《欽定敬避字樣》引伸出來的。該文說:「據《欽定敬避字樣》的規定,太平天國的『主』有五位」,即天父上主、天兄救世主、天王「真主」、洪天貴幼主、楊秀清贖病主。按《欽定敬避字樣》規定是這樣的:「主」字下有上下兩行文字,上下行連讀「上主皇上帝、救世主、真主、幼主、贖病主、主將、主宰之主可用,余俱以司字、專字代。」如果說「主」字可釋為萬歲,那末,主將豈不是變成了「萬歲將」了?又且根據上述規定,何只五主?包括「主將」在內,那就不知有多少「主」了。
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認識上主、救世主、真主、幼主與贖病主的「主」字的真實涵義。根據拜上帝教教義,耶和華「造天地山海人物」,故稱「上主」,這個「主」是主宰一切的意思。耶穌「降凡捐軀,代世人贖罪」,故稱「救世主」。洪秀全奉天父命「主宰天下」,故為「太平真主」,即是「太平天子」的意思。楊秀清代世人贖病的故稱贖病主。「上主」、「救世主」、「贖病主」是拜上帝教義中「高天」里的尊號,「真主」是現實世界政治元首的崇稱之一。同一「主」字,涵義不同。如天王稱「天主」、「天子」、萬歲。楊秀清是東王,封九千歲,並不是因楊是贖病主才封九千歲的。萬歲是皇帝的專有崇稱,在《太平禮制》和《天父下凡詔書》中,只有天王、幼天王得稱萬歲。在太平天國的印書中,也沒有發現把帝王的專有頌稱——萬歲,加到「高天」里的天父、天兄頭上的記載。怎能把具有不同涵義的上主、救世主、贖病主、真主、幼主,因為都有一個「主」字,就把他們等同起來,說「五主」是平等的,都是萬歲呢?
「八位萬歲」說能否成立呢?答案是否定的。太平玉璽上刻有「……天王洪日。天兄基督。救世幼主。主王輿篤。八位萬歲。真王貴福。永定乾坤。永錫天祿」等四十四個字。羅爾綱同志對其中的「八位萬歲」作過考證。他從太平天國後期洪秀全制定的《朝天朝主圖》中有「爺、哥、聯、幼真天主,光、明、東、西八數龕」等詩句中把天父、天兄、天王、幼主、光王、明王、與東王、西王並列,認為天王是萬歲,天父、天兄以及其子都稱萬歲是可以理解的。「東王為上帝降托,西王為耶穌降托,上帝、耶穌既稱萬歲,他們的降托者也稱萬歲,理都說得通。」但他有懷疑,他說:根據《太平禮制》,光王、明王只稱千歲,「難道是後來對初制有了改變,天王諸子也得與幼天王同稱萬歲嗎?」(羅爾綱:《太平天國文物圖釋》第25—29頁。)考洪秀全作《朝天朝主圖》的目的是「詔定」從上帝到洪氏諸王與異姓將領的「位次」。從該圖附有的詩句第一句「上帝基督共朕三」看,表明天王排定的位次第一是上帝,第二是基督,第三是天王。其餘詩句排定的「位次」是幼天王第四,東王第五,光王第六,明王第七,西王第八,天王的長、次兄洪仁發、洪仁達是第九、第十。當他排列到第八位時的詩句是「爺哥朕幼真天主,光明東西八數龕。」「龕」與堪相通。詩的意思是「爺哥聯幼真天主,加光明東西堪成八數了」,即排列了第八個位次了。
值得注意的是《朝天朝主圖》中的詩句下都附有「洪」字形的符號或「八」字。如「上帝基督共朕三氵。」「爺哥朕幼三一添□」。「爺哥朕幼……八數龕八」。排到王長、次兄仁發、仁達的「位次」是第九、十位時的詩句是「長次加尚十全吉六」。論理,「十全吉」后應為「十」字,洪秀全卻偏要寫成「六」,湊上一個「八」字,為什麼?洪秀全說:「三八廿一,禾乃玉食,人坐一土,作爾民極。」即「洪秀全為民極。」所以「氵」、「八」、「□」、「六」等字形,既表示「詔定位次」的數字,又是洪字的代義字,表示洪秀全是「民極」、「真主」、「太平天子」,強調了他的絕對領導權。綜上所說,太平玉璽上「八位萬歲」的「八」字,應疏解為「洪」,即洪秀全。「位」字,《周禮?天官篇》載:「聖人之大寶曰位。《易?繫辭》有《惟王建國,辨方正位」的解釋。「八位萬歲」的真實涵義是「洪秀全正位萬歲」,而不是什麼「八個萬歲。」(關於「八位萬歲」考釋的全文,請參考《中華文史論叢》1979年第2輯拙作。)
總之,無論從所謂「五主」或「八位萬歲」的角度,都不能考出在天京變亂之前,楊秀清封萬歲是「合乎太平天國政體和拜上帝教教義」的結論。
在《幼學詩》中,洪秀全強調「生殺由天子,諸官莫得違。一人首出正,萬國定咸寧。王獨操威柄,讒邪遁九淵。」在洪秀全的詔旨及其它著作中,也強調他是「太陽」,是「真主」,是「天子」。幼主稱萬歲,是宗祧繼承,那裡會容許異姓也稱萬歲呢?老大多了,船要翻身。作為政治、軍事指揮來說,在階級社會中,政治元首隻能有一個,這是政治常識。楊秀清利用天父的棍棒,一再打擊、挫辱洪秀全,搶地位,爭權力,把自己凌駕於天王之上。如果歷史地全面地看楊秀清,他在1856年逼洪秀全封其父子萬歲,圖謀篡位,是他攘取「勸慰師」、「聖神風」的繼續與發展。
三、逼封萬歲是洪、楊矛盾激化的集中反映
威逼天王,只是楊秀清企圖取洪而代之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是楊秀清壓制打擊首義將領。在天京的封建知識分子謝介鶴在《金陵癸甲紀事略》中說:楊秀清「自號聖神風。殺必請於天賊,然天賊曰殺,東賊曰必不殺。曰勿殺,東賊必殺之,謂出天父意也。故嘗假天父語,杖天賊四十,又殺西賊父,北賊兄,東賊兄楊元清妻以示威。」此外,楊秀清還打擊石達開的岳父黃玉昆和秦日綱、韋昌輝。
楊秀清上逼天王,下壓首義將領的目的何在?楊秀清雖然是太平天國的軍師,掌握軍政大權,但是,在外領兵作戰的是石達開、韋昌輝和秦日綱等。他們都是金田起義時領導集團中的重要人物,長期來領兵作戰,使他們有了自己的基本部隊。黃玉昆、賴裕新等部是石達開的基本部隊;韋俊等部是韋昌輝的基本部隊。楊秀清要取代天王,即使不能取得他們的支持,至少也要使他們不敢起來反抗。這樣,在威逼天王的同時,打擊、壓制首義將領,顯示權威,無非是要把他們整服,一旦楊秀清篡位,使他們不敢異動。上逼、下壓,是為楊秀清有朝一日取洪而代之這一目的服務的。
1856年太平軍擊破清江南大營后,楊秀清利用兵權在握,分別把石達開、韋昌輝、秦日綱派往武昌、江西、丹陽前線指揮作戰,楊秀清絕對控制了天京,認為時機已到,忘乎所以,逼封萬歲。
關於楊秀清逼封萬歲,早在1854年前後,敵人方面就已有所察覺,《賊情彙纂》中說:「秀清叵測好心,實欲虛尊洪秀全為首,而自攬大權獨得其實,其意欲仿古之權奸,萬一事成則殺之自取。」(《太平天國》(三)第46頁。)《金陵紀事詩》中有「秀清獨斷終圖篡」的詩句。(見《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第2冊第53頁。)楊秀清逼封萬歲,並見於《李秀成自述》、《金陵癸甲紀事略》、《金陵省難紀略》。《李秀成自述》中說:楊秀清「過度要逼天王,封其萬歲。那時權柄皆在東王一人手上,不得不封。逼天王親到東王府,封其萬歲。」楊秀清逼封萬歲,把洪秀全逼到了一無退步,忍無可忍的地步。石頭城上,頓時烏雲滾翻,一場天京變亂的悲劇不可避免了!
1856年9月2日,韋昌輝從江西前線趕回天京,殺死楊秀清,一場天京變亂開始了!接著,石達開也從武昌前線遄返天京。
史學界爭論的焦點是:韋殺楊是否奉有天王密詔?對此,羅爾綱同志旁證博引,寫了一篇《太平天國領導集團內訌考》,肯定韋殺楊奉有天王密詔。有的同志反對此說,直到目前為止,還沒一篇論文能夠舉出確切可靠的資料推翻羅爾綱同志的考證。值得注意的是太平軍將領對洪、楊矛盾與逼封的看法何如。
北王韋昌輝是殺死楊秀清的當事人。燕王秦日綱是韋殺楊的支持人。石達開贊成殺楊,但反對擴大屠殺東王部屬。楊秀清上逼、下壓,逼封萬歲,為太平天國高級將領所反對,當洪、楊矛盾激化到不能調和時,他們都站到了洪秀全的一邊。
太平天國的中級將領對逼封萬歲的看法何如?李秀成是楊秀清提拔出來的,天京變亂,他當時在丹陽前線作戰,擔任指揮的職務,是一個中級將領。在太平天國後期,他是太平軍的統帥,對天京變亂的內情,應該了解得比較清楚。在談到洪、楊矛盾與楊秀清被殺事,他說:「東王令嚴,軍民畏」,軍政事務「嚴嚴整整,民心佩服」,「上下戰功利」。但是,「東王自己威風張揚,不知自忌,一朝之大,是首一人」。「因東王天王實信,權托太重,過度要逼天王,封其萬歲。……北、翼二王不服,君臣不別,東欲專尊……」在這段話里,李秀成既肯定了楊秀清的才幹和為太平天國立下的卓越功勛,也氣憤地指出楊秀清一貫「要逼天王」,「威風張揚」,「封其萬歲」,「君臣不別」,「東欲專尊」,是他被殺的的根本原因。「封其萬歲,」東欲專尊」,不就是取代天王,圖謀篡位的同義詞嗎?這反映了太平天國中級將領對逼封萬歲,「東欲專尊」的不滿與憤怒。
《如何評價楊秀清?》一文中說:楊秀清死後,天王「不僅緬懷他,而且頒予殊典」,對他的死「無限悼念」。意思是說既然韋殺楊奉有密詔,為什麼楊死後,天王又「無限悼念」他呢?
在太平天國後期,天王的確是褒獎了楊秀清的,如太平天國發布文告,仍由東王會銜;在《朝天朝主圖》中有楊的位次;又定天歷七月二十七日為東王升天節。這是多麼矛盾的現象啊!一切事物是在矛盾中發展的,問題在於如何正確處理與理解矛盾。
其實,1856年後,天王既有褒獎楊的一面,也有斥責、縮小楊的影響的一面。只看到一面,不看到另一面,就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質。在太平天國後期,從策略上說,為了維護拜上帝教教義,天王有不得不褒獎楊的苦衷。
根據拜上帝教教義,耶穌、天王、東王等都是天父的兒子,在旨准頒行的太平天國官文書里,一再強調了洪、楊的兄弟關係。如果削楊的爵,否定東王,為天國軍民所熟知的拜上帝教教義,勢必化為子虛烏有,天王將如何取信於天國軍民?
在《天情道理書》、《天父下凡詔書》等官書中,楊秀清基本上貫徹了勸諭官兵遵守教義盡忠天王的精神。這些書籍是天王旨准頒行的,褒獎楊秀清,將繼續起著團結官兵盡忠天王的作用。1861年春,天王發出的詔旨說:「爺降東王,哥降西王,乃龕世人食天祿。東、西既升,時常帶兵,任妖飛變總落獄。」(《天父詩》二百六十六、四百三十九、四百四十一。見《印書》第十四冊。)這個詔旨反映了天王不得不遵守教義,發展教義,彌合洪、楊矛盾,以團結革命官兵的苦衷。
褒獎楊秀清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事物的另一個方面是天王對楊秀清「要逼天王」、逼封萬歲猶有餘怒,採取了一些措施,避免擴大楊秀清在群眾中的影響。儘管反映這方面的資料很少,但仍可依稀窺見麟爪、斑紋。
1857年太平天國刊刻的《天父詩》,基本上是洪秀全親自撰寫的一部政治詩,其中有一部分是他總結天京變亂的經驗教訓,用以教育革命官兵的。詩中有一節說:「這個又沖,那個又沖,爾主那得安樂在宮中?這個不然,那個不然,爾主那得安樂在高天?這個又赦,那個又赦,爾主那得安樂管天下?這個又饒,那個又饒,爾主那得安樂坐天朝?」(《天父詩》二百六十六、四百三十九、四百四十一。見《印書》第十四冊。)表明洪秀全對楊秀清一再假天父下凡干涉他處理軍國事務和宮內事務,以至要杖責他的余怒未息。「沖」了天王怎麼辦?他說:「一個沖亮有死罪」,「有心逆旨要斬頭。」(《天父詩》二百六十六、四百三十九、四百四十一。見《印書》第十四冊。)由此可見,楊秀清被殺,就絕非偶然了。
為了防止大權旁落,《李秀成自述》中說:「自殺東、北王之後,(天王)稱永不封王。」天王親自兼任軍師,他說:「主是朕做,軍師亦是朕做」,「萬權在握實煌榮。」(《共證福音書》。見《印書》第16冊。)這些言論,一方面反映了他總理朝政的信心,同時也流露了他對楊秀清獨攬大權的憤懣。
為了糾正楊秀清父子被逼封為萬歲這一錯誤,洪秀全在1858年頒行的《太平禮制》中。明確規定東王子稱「東嗣君,九千歲。」
為了縮小楊秀清在太平天國軍民中的影響,天王把楊秀清脅迫他改動的「讚美東王為聖神風,是聖靈,贖病救人」等詩句,全部刪去,恢復了《天條書》中的讚美詩。1860年攻克蘇州后,洪秀全把讚美詩的末句「魂得升天」改為「天子萬年。」(餘一鰲:《見聞錄》。見《太平天國史料從編簡輯》第2冊第130—131頁。)從楊秀清生前專權時,杖殺修改「魂得升天」文官的往事,可以看出這次修改,一是洪秀全執意實施了他的故願,二是藉此沖淡革命官兵對楊秀清「升天」的懷念,三是更突出了洪秀全「萬年」高貴無上的尊嚴。
所以,楊秀清死後,天王既恢復了他的名譽,也這樣、那樣地貶斥了他。
楊秀清自擔任軍師以來,洪秀全對楊可謂言聽計從,如《李秀成自述》中所說:「因東王天王實信,權托太重。」從《天父下凡詔書》中看,楊秀清要杖責天王,僅是為了天王宮中事務,洪、楊之間,並無什麼重大原則分歧。《矛盾論》中說:矛盾著的兩個方面,是不可以平均看待的,「矛盾著的兩個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在洪、楊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屬於楊秀清。
有人認為楊秀清雄才大略,取洪而代之未嘗不可。但問題是洪秀全不是無所作為的人物,太平天國的高、中級將領都反對楊取洪而代之。講話、提問題不宜離開太平天國的實際政治情況以及當時的社會條件。
作為軍師的楊秀清,既沒有利用擊破清江南大營的軍事勝利,團結全體官兵,爭取更大的勝利,相反的忙於無限提高個人地位,擴大個人權力,逼封萬歲,引起了天京變亂。楊秀清為太平天國立下卓越功勛是事實,他把個人地位與權力看得高於一切也是事實。楊秀清存在著嚴重缺點與錯誤,把它攤開來,加以分析、批評,以為鑒戒,比把它包包紮扎,或是隨手把它塗抹一番要好。
團結是取得革命勝利的首要保證。由於階級的局限,洪、楊都因不善於正確處理太平天國領導集團內部的矛盾,招致了使親者痛,仇者快的天京變亂,使太平天國失去了一批身經百戰、具有卓越政治、軍事才能的領袖人物和大量首義官兵,以致革命形勢急轉直下,由勝利走向失敗,這種歷史教訓是多麼沉痛啊!1979年6月再修正於蘇州江蘇師範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