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死第二次
夜色在蒼茫的大地上瀰漫,月光照亮了揮不散的死亡,這是一副屍山血河的慘烈景象。魔法留下殘火未熄,跳動著絕望。染血的戰場上,再無人類的身影,怪物卻數以千計。
張牧被半埋在屍堆里,全身濕漉的像剛從血池撈出,一道致命的傷從左肩蔓延到右腹,幾乎把他劈成了兩半。
冷,好冷,生命在流逝,意識也漸漸模糊了。
東方天空浮現一抹雪白,黎明就要來臨,破曉也就意味著終結。
只是七十多天,整個江城的人徹底滅絕!
整整的四百萬人類,全部死光了!
曾經繁華的大都市,如今淪為怪物的樂園。
大概是呼吸聲吸引到怪物注意,一陣沉重的腳步聲在逼近,不久小山般的身軀就立在了面前,遮住黎明的光。怪物有三米高,青黑皮膚,猙獰獠牙,銅鈴大眼,手提一柄染滿紅白之物的狼牙棒。
食人魔找到了苟延殘喘的倖存者,不禁露出殘忍的獰笑,掄起狼牙棒,重重地砸下去。
張牧失去意識。
…………
2015年7月16日
猶如短暫的一剎那,又像度過漫長世紀。沉寂的意識,突然從深淵中被拽回,一切知覺都回到軀體上,猛地從床上坐了起來。
這是哪?
張牧環顧四望,最後目光落在對面的鏡子上,鏡中映出一張年輕面孔,黑髮濃密而凌亂,長相談不上英俊,不過五官端正,眉目十分清秀,臉色有點蒼白,滿臉冷汗的樣子像剛從噩夢中驚醒。
「我的出租屋?」張牧摸摸完整的身體,露出難以置信之色,「我不是已經戰死了嗎?」
難道一切,只是場噩夢?
深吸幾口氣,先平靜下來。牆上的電子鐘,時間顯示為21點30分,記憶沒有錯的話,遊戲開場的時間,只剩兩個半小時了。當然,或許只是巧合而已。可這時候,耳邊回蕩起一陣熟悉鈴聲。
張牧心頭頓時一涼,本來模糊的往事,再度變得清晰起來……他發現,這與記憶中的情形完全相同。這個電話是孫琳打得,她是張牧的大學女友,至少現在還是。如果沒有猜錯,孫琳在電話接通以後,第一句話應該是問:你在哪裡?
從手機中傳來一個女聲:「你在哪裡?」
張牧心在下沉,「在家。」
「我在樓下。」
「為什麼不上來?」
「不了,你下來,有話想要跟你說,先掛了。」
孫琳直接掛斷電話,張牧聽著盲音,思緒也開始混亂了。一模一樣的情形,讓張牧意識到嚴重的問題,那些或許不是夢,一切都會發生,一切都會重演。
孫琳在樓下等著,該面對的事情,總是要面對的。
張牧略微思索,穿衣下樓。
夜色微涼,透著薄霧,路燈中略泛一絲猩紅,世界像浸泡在血霧之中,瀰漫著一種詭異的氣息。
孫琳站在路燈下,米黃色T恤,七分牛仔褲,黃卷頭髮披在肩頭,手挎名貴皮包,青春靚麗,光彩照人,讓路人紛紛側目。當見到張牧走來,美麗的面龐覆上層寒霜。
「大作家睡了一天?」
曾夢牽魂繞的熟悉面龐,再一次呈現在眼前。有一種宛若隔世的感覺,雖說時間可以沖淡情感,鮮血讓人變得麻木,可經歷同樣的場景,還是不免泛起几絲酸楚和悲涼,尤其是知道接下來將要發生的事情。如果記憶沒記錯的話,最近在寫一部恐怖小說,夜晚的氣氛更容易產生靈感,所以才通宵趕稿白天睡覺。
孫琳面無表情,眼睛瞥向一旁,不冷不熱說:「有些話藏在心底很久了,找個地方坐下再說?」
「不用,你直說無妨。」
「我們分手吧!」
如果前一刻還抱有僥倖,那麼現在可以確信一切的真實性了!
張牧深吸口氣,滿臉平靜地問道:「因為黃凱?」
「你知道了?這樣最好,我也不想隱瞞了。」孫琳好像故意將聲音放大,不少路人投來怪異目光,「你踏實而且上進,為人也穩重小心,可是太缺少激情。或許能給人安全感,可是這個時代並不缺少安全,現在的女孩追求的是激情和浪漫。我覺得你不懂生活,也不懂愛情,所以不準備繼續下去!」
張牧沒有什麼表情,黑眸像深不見底的寒潭,平靜而又深沉。他的表現真是出人意料,未免過於冷靜了,冷靜的有點可怕,那雙深邃的眸子,彷彿能洞悉人心一般,讓孫琳產生一種不好預感。
她有點心慌了,不等對方開口,又說:「不錯,我以前喜歡過你,可交往過才發現,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黃凱大方開朗,他能給我想要的一切,而不像你就知道縮在房間里敲鍵盤!感情不能勉強,希望你明白!」
孫琳太了解他,不幸的童年經歷,養成獨特性格,張牧不善言辭,喜歡讀書寫作,從高中起就是個小有名氣的作家,擅長寫懸疑恐怖小說,稿費支付大學全部費用,滿足孫琳的奢侈開銷,為家裡更換舊電器,還為剛上大學的妹妹買了新電腦,在別人眼裡,是個內向卻溫和的人。他喜怒不形於色,思維縝密而細膩,遇到什麼難題時,有時表面古井無波,心中卻醞釀好應對方案。
不可否認,張牧是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只是和黃凱比,條件上相差太遠。黃家在江城頗有名望,可謂高官富商輩出,財權皆備,家境殷實。孫琳是一個天性虛榮的女生,不想放過飛上枝頭變鳳凰的機會,所以才要讓張牧徹底死心!
張牧目光變得像刀鋒一般冷冽逼人,「你覺得黃凱比我強?」
「沒錯!」孫琳與冰冷目光對視,有種墜入冰窟的感覺,她從來沒見過,這樣可怕的眼神,忙說:「你要搞清楚,我又不欠你什麼,找到更好的生活,你作為男人應該大度的祝福我才對!」
張牧輕輕一嘆說:「你說的對,人人有追求生活的權利,這是無可厚非的。只是,你不該將我的尊嚴,當成攀上高枝的墊腳石。」
孫琳有些慌了:「你,你在說什麼……」
張牧語速始終不緊不慢,「至於,你覺得一個指使讓女人出來說話,自己縮頭縮腳的男人比我強。那麼從男人的立場,我確實有必要做一些事情。」
大約百米外,一輛黑色寶馬停在路邊。
張牧像一陣風,猛地衝上去,拉開車門,拽出一個戴著銀色耳釘的時尚青年。
黃凱大驚叫道:「幹什麼,你他媽的瘋了!」他比張牧高半個頭,體格也是極好。此刻就像破沙包一樣從車裡拽出來,重重地摔在地上。
孫琳尖叫起來:「住手!」
黃凱瞞著所有人,暗中追求孫琳半個月,今天告白成功了,正抱著看好戲的心態,特來看孫琳甩掉張牧,然後開著新車當眾將女人接走,好欣賞對方的絕望樣子。孫琳也樂於將此當成一個投名狀,所以才積極迎合黃凱想法。
誰會想到張牧能認出黃凱的新車,誰又會想到素來脾氣溫和,遇事冷靜沉著的張牧,居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那麼瘋狂的事。
黃凱破口大罵道:「混蛋,你知道我是誰嗎?我爸是局長,你要敢讓老子少一根頭髮,我馬上弄死你全家……」
張牧拎起黃凱,按著頭撞在車上,隨後抬手一個左勾拳過去,先打掉黃凱兩顆牙,接著右手一擊重拳,他高挺鼻樑差點被打斷。
黃凱被打懵了,還沒出手反抗,張牧用力提膝撞其腹部,讓黃凱差點將晚飯都吐出來,張牧揚起手,幾個巴掌抽上去,讓他分不清東西南北,兩頰火辣辣,腫得像豬頭一樣。
孫琳驚慌失措的大叫起來,附近幾個路人被吸引過來,圍在不遠處議論紛紛起來。
「這怎麼打架啊!」
「富二代搶別人女朋友,被人揍了!」
「那有什麼好說的?活該挨揍,就該打,狠狠地打!」
幾個圍觀小伙,非但不阻止,反而大呼痛快。人們往往有仇富心態,生活中也喜歡同情弱勢群體。當明白事情經過以後,選擇冷眼旁觀。
「你把我當軟蛋來捏?你以局長爸爸為榮?」張牧將鼻青臉腫的黃凱按在地上,反握住他的胳膊,用一貫平靜地說:「來,叫一聲爹,我馬上放了你。」
黃凱大怒:「我草你……啊!」最後字眼不及出口,只聽「咔嚓」骨折聲,左臂被乾脆利落的扭斷了,這兇殘手段把圍觀的人嚇得不輕,已經有人報警了。
張牧抓起黃凱另一隻手:「你還有一條胳膊兩條腿,我再你三秒鐘。」
「爹!爹!爹!」
黃凱涕淚橫流,大叫三聲,痛暈過去。
張牧踹了昏迷的黃凱一腳,「乖兒子!」
孫琳徹底驚呆,「你……你真的瘋了!」
「只想依賴別人而活的人,永遠都是陪襯品。命運榮辱交給別人,不如把握在自己手裡。孫琳,這是對你最後的忠告,從此以後,我們再無關係。」張牧抬起頭仰望夜空,用略帶沙啞聲音說:「這天,快變了,好自為之。」
黃凱像死狗一樣趴在地上動也不動,孫琳獃獃的望著張牧離去的背影。這個平日素來溫和內向的男人,竟然有那麼強硬霸道的一面,讓孫琳的內心無法平靜,心情變得異常複雜起來,有一種永遠失去某件珍貴東西的感覺。
張牧回到一廳一室的出租屋,地方不大卻乾淨整齊,除日常寫作用的電腦外,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張牧本是燕城人,江城大學中文專業,今年21歲在上大四,正在江城的某個雜誌社實習。
簡單換一身衣服,戴上鴨舌帽,立刻出門。
保安找到樓下,正打聽張牧住處,他若無其事與保安擦肩而過,拐進漆黑的牆角處,翻過牆離開小區。當走在繁華喧鬧的街道時,他的思想卻不能平靜。因為,他還是沒搞清楚情況。
本該在死去的人,為什麼會重生到過去?
或者,不是所謂的重生。
只不過因為特殊的契機,讓張牧幸運的預見到未來。他相當於參加過遊戲內側的玩家,兩個月的廝殺生活是一場特訓。讓他擁有了大量珍貴情報,心理素質也經過磨礪,起跑線高於任何一個玩家。
張牧不會忍受第二次侮辱,也絕不想死第二次!
零點,遊戲會準時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