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然後,也許習慣了她也和其他的女孩子一樣,他就不會一直把視線放在她身上了。
「你不是草包……」她看見他討好的眼睛里有了氣餒,她不討厭他,卻常常被他看到心慌意亂、看到無所適從。
「你不必安慰我,我也不是來討安慰的。」他負氣的說。
孫淼淼看著他,明明就是個陽光王子,不適合這種挫敗的表情,「……安迪,沃荷主宰了美國的普普世界,是20世紀最有名的藝術家、印刷家、電影攝影師,是把視覺藝術運動努力商業化的先驅,是他讓瑪麗蓮夢露成為世界最美的代號;《康寶濃湯》也是他的代表作,他還說,能賺錢的藝術,是一種最令人激動、最迷人的藝術,你認同並喜歡他的理念。」
「你知道,真的知道?!」他的自厭情緒一掃而空。
「你表現得太明顯了,想不知道都難。」店名用的是沃荷的名字,辦公室里還掛著瑪麗蓮夢露的仿畫,明眼人一看就能會心一笑。
「被人知道的感覺真好。」不過,納蘭燎火眼裡燃起的跳脫飛揚卻在瞬間黯淡下去,他踢踢腳下看不見的東西,像是要努力不在乎某些不知名的東西,可那東西卻纏上心頭,他的粗礪沉進了宛如深海的夜色里,緘默了。
他身邊的人只會說他輕浮,女人一個換過一個,卻鮮少有人願意花時間去探索他的內心世界。
而她,孫淼淼,這個奇妙的女人,卻輕易的看到了他的心。
他也有想被人接受、明白的時候啊。
他手插著褲袋往前走,孫淼淼也跟著走,有好一段路,兩人默默無語,彷彿只是單純的走路,單純的享受著城市裡難得的安靜,也彷彿只是單純的追逐著彼此的影一子。
夜風在兩人間穿過,瞬間洗滌了什麼。
「既然你不要我送,前面就是公車站牌了,你好好回家休息吧。」他尊重了她,把她送到公車站牌前。
「我會的。」
他轉身,走了兩步后,忽然轉頭,不忘叮嚀,「別忘了明天要上班,另外回到家記得給我傳個簡訊報平安。」
她點頭。
納蘭燎火知道她是那種他不說話,她也不會自己找話說;他說了,她也不見得會回應的那種女生,可是,他就是覺得她很對他的胃口。
公車站牌的光線很充足,可以輻射周圍好幾公尺外,納蘭燎火就站在那,一半被光線籠罩,一半浸在黑暗裡,整個人給人的感覺很不真實。
那是一種想掩飾也掩飾不住的寂寞味道,冷清得嗆人。
不知道為什麼,看著他那抹倔強的身影,孫淼淼倏地覺得有些心酸、有些心軟,還有更多她一下子厘不清的東西。
「喂,要說再見啊!」
「喔,掰掰。」她被動的說,反應慢了半拍有餘。
他聳肩,大步流星的,這次真的走了——不過,這是孫淼淼以為的……
當她坐上公車靠窗的座位,車子動了,她看不見公車後面有一輛跑車以一定的距離跟著,跟著公車經過十字路口,經過天橋下,爬上高架橋,下了橋,漸漸離開鬧區,駛進了郊區。
是他送人送上癮了嗎?坐在車裡的納蘭燎火咬著煙。
他沒有煙癮,只在心煩的時候才會抽上幾支。
他一手擱在車窗上,一手握著方向盤,閃過兩輛車,緩緩的跟著那輛公車,那車裡坐著他想送,人家卻不希罕他送的女人。
他就那麼孬,只能跟著公車看她平安到家。
為什麼會這樣?他一向無畏的精神陽痿了嗎?
透過車窗,他看見她在社區的公車站下車了,公車噴了廢氣,又緩緩開走。
下車的她沿著小坡道往上走,經過守衛亭,接著進了社區,始終沒有發現停在遠處的他。
因為老闆個性使然,沃荷對員工採取自由放任的管理方法,只要把分內的工作完成,沒有太多規定和要求,這種上班風氣也感染了孫淼淼。
既然毫無拘束,也就沒有什麼適應上的問題,工作室就那麼幾個人,拌嘴難免,但是不會有大公司的人事傾軋、勾心鬥角,這讓她很安心。
這天她也見到了連請了好幾天假、來銷假上班的另外一位設計師,勞倫斯。
勞倫斯個子中等,頭髮剪得乾淨俐落,留著一撮小山羊鬍子,狹長的眼睛習慣性的眯起來,很像一隻傭懶的貓。
寒暄后,他很簡單的表明自己的態度,「希望在工作上我們是良性的競爭。」
正合她意,設計師跟設計師之間用作品來決勝負,比說上一百句都要有用。
她的個性就是這樣,一旦專註在她的工作上,外面發生什麼事情,她是不管的,於是等她回過神來,大家已經下班的下班、約會的約會了。
又一天過去了嗎?她隱約記得好像有人來通知她下班了這件事……這幾天她好像都是這樣過的。
欸,她也知道自己這種只能專註一件事的個性不好,很容易就疏忽了別人,她現在不是一個人窩在家裡,這種個性得改改才行。
想歸想,她還是沒放下手上的東西,很自然的晃了晃因為低頭太久,有點酸痛的脖頸,等舒緩些后,又把編成麻花的皮革打上密密麻麻的扣洞,修飾掉皮革原始邊緣,完成後,拿起多色拼接的皮件縫製,這一埋首,等她重新再抬起頭時,公司的時鐘指針已經往九字頭上面爬了。
她霍然從圓椅子上跳起來,糟!都這麼晚了,她肚子好餓啊!若吃完東西再回家會太晚,看來等一下得隨便買點東西帶在公車上吃了。
對了!還有這個——一直放在桌角的紙袋,裡面裝著她準備要還給納蘭燎火的西裝。
那天迎新會回到家后,她才發現自己居然披著納蘭燎火的外套在公車站牌等車、上車,還順著社區坡道走了一小段路,難怪社區警衛在看到她時那擠眉弄眼的表情叫人很不舒服,都怪她自己後知後覺啦!
第二天她馬上把西裝外套送去附近的洗衣店乾洗,送洗回來,今天專程帶來。
本來希望有機會再還給他,但礙於所有的同事都在,辦公室里沒有秘密,她可不想因為還衣服而製造什麼蜚短流長出來。
偏偏這一整天納蘭燎火也不知道在忙什麼,整天看不見人影。
「我就知道除了你不會有別人。」
吹著口哨踏進辦公室的納蘭燎火一看到正準備要離開的孫淼淼,喊了聲賓果,心花就開了。
其實他開車經過,在樓下就看見樓上的燈還亮著,喜孜孜的停了車,心裡有數,這麼晚還沒下班的人除了孫淼淼不會有別人。
以前勞倫斯無論怎麼加班,他是完全沒意見,換成孫淼淼,明知道這些藝術工作者一干起活來就是那副忘我的德行,他就是要上來羅唆一下,就算看她一眼也好。
「納蘭先生。」
「都下班了,現在的你不是我的員工,我不是老闆,我們別再先生小姐的叫,你叫我燎火還是納蘭都可以。」他露出可以迷死人的笑容。
她不置可否。
「納蘭先生……你這麼晚進辦公室,有事?」身為負責人一整天不知到跑哪去,員工都下班了才出現,真的是奇葩。
她一開始就知道他是這樣的人不是嗎?
看起來漫不正經、弔兒郎當、毫無責任感,也許是最近接觸頻繁了些,她竟然在難以言喻的感覺里發現他散漫的表面下,有著矛盾的、卻能夠被理解的行為。
說不通,卻又覺得沒什麼不可以的,這到底是何種心態?她對自己也不是很明白。
「我路過,看見上面的燈還亮著,我猜一定是你還沒回去。」打死不承認自己是專程上來的。
「我正準備要走。」
「是該下班了,身為員工的你都這麼認真,我這老闆總不能太遜,不過我可不可以拜託你不要那麼認真?這樣會顯得我很無能。」
對了!就像這樣,她周遭的男人有哪個敢在女人面前坦承自己無能,還叫員工不要太認真,就算用的是那種戲謔的口氣也不會,可納蘭燎火會,而且毫不在意,他不是給人那種冰原到赤道距離的人,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讓人想貼近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