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沈維埕看著她好一會,笑了。
「你笑什麼?有什麼好笑的?」趙子昀不爽地問。
「子昀,我從沒見過你這樣孩子氣的樣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點也不成熟世故的表達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見過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個已經二十八歲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氣。
趙子昀不知道該怎麼回應他的話,只好閉嘴。
「我確實該回台北去了。本來我來這裡就是給你送鐲子的,如今鐲子已經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沒我什麼事了。」
「對。」她忙不迭地點頭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說的識相,趕快離開。
沈維理覺得自己又想笑了。不過他忍住,接著問道:
「看在我特地幫你送回鐲子的份上,請你回答我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你,是我過去十年所認識的那個趙子昀嗎?」
她一愣,瞪著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說什麼。
「有人告訴我,你不是趙子昀,原來的趙子昀被借屍還魂了——」
「才不是借屍還魂!」趙子昀被他的話沖得腦袋一片發熱,張口怒道:「我才是趙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維理衣領,臉孔湊近他,幾乎鼻尖相對,低吼道:「這是我的身體!本來就是我的!我趙子昀的!」
兇悍的眼神,狠厲的語氣,咬牙切齒,形狀猙獰,像是恨極了誰;而,這模樣,也是沈維埕從未見過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趙子昀?」他低問。
「對!」既然他非要好奇,趙子昀也不怕說出來讓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責她盜用了這具身體,這明明是她的身體!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個我認識了十年的趙子昀,又是誰?」
「一個可惡的小偷,一個不告而取的強盜。」趙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經對他說了這麼多,她也沒有什麼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惡向膽邊生地以更尖刻的語氣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對的。我不是那個跟你談了十年戀愛的人!那年出車禍那天,我的身體就被侵佔盜用了,你的愛人是那個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來找我了,我跟你沒有任何關係,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讓我很煩!」
所以,就算他沒先找她分手,她也會提出來的。
他與她之間,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沒有別的路可走。
他最好現在就走,被她氣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來了。
她毅然高揚著下巴,等著他氣急敗壞地發怒或拂袖而去。他這樣的人,向來習慣主控,自尊心也強,不會對任何無禮的冷嘲熱諷以及驅趕忍氣吞聲。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著頭皮迎視沈維埕沉凝的目光,楸著心口等待他的下一個舉動,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
然後,她等來了他的回應,就聽他道:
「我們去吃飯吧。」
橋歸橋,路歸路,大道朝天,各走一邊……這是趙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個眨眼間,沈維埕就可以消失;然後,再接下來的人生歲月里,可以不用再與他相見。
不過……這世界畢竟不是繞著她轉的;她的意志與期望,老天爺並不受理。
趙子昀想,如果這經歷過程是一本小說內容,她一定是個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順心什麼的,下輩子投胎看看有沒有轉運的希望。這輩子能平安過完,就算老天爺有保佑了。
沈維埕不肯依照她的劇本演出,形勢比人強,她只好跟他走出醫院,乖乖帶著他去覓食。
此刻,兩人正往小鎮唯一的菜市場方向走。菜市場離醫院不太遠,走幾分鐘就到了。現在是下午二點半,錯過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議得咕嚕嚕直響,驅策著他們加快行進的腳步。
想想也正常,從早上折騰到現在,三四個小時下來,不說進食了,兩人甚至連口水都沒喝,就挨到現在,胃都餓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場的入口,就看到一家賣大腸麵線的小店,便也懶得去找別的,直接坐在攤子前,叫了兩碗麵線、燙了兩盤青菜吃起來。
直到胃袋裡塞了點東西墊底,給大腦提供了一點養分,讓她大腦恢復運轉后,她看向沈維埕,本來想開口說些什麼的,卻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給怔得忘了言語。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簡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沒嚼,感覺就
是囫圇吞下,不怕熱燙,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餓壞了。
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萬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該是唯美的,他不該有任何不優雅或世俗的行為。可現在,他卻坐在車來車往的馬路邊,跟她一道窩在逼仄的角落裡、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嚕大口吃著一碗四十元的大腸麵線,而且已經連吃三碗了……
一個幻想中應該永遠是穿著最時尚的西裝款式、喝著最名貴的紅酒、吃著頂級的魚子醬優雅萬狀的男人,此刻卻嗑著一碗又一碗的大腸麵線,還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樣子。這形象違和得讓人不忍卒睹,覺得所有的美夢都碎成了渣……
她幻想中不食人間煙火的唯美王子,原來其實也就是個路人甲嗎?
「在看什麼?」吃完第三碗,抬頭向老闆叫了第四碗后,側過臉問著已經看著他的臉發獃很久的趙子昀問。
「在看幻滅……」她喃喃道。
「幻滅?」沈維埕語氣微揚,抽過一張面紙,緩緩擦著嘴角。
「啊,不是!我只是想告訴你,剛才經過客運站時,我注意到下一班開去台北的時間是三點半,等我們吃飽走過去,你正好可以趕上。」
「謝謝你的體貼,可是我並沒有打算馬上回台北。」
「你留下來沒有意義。」趙子昀很直接地道。「剛才我在醫院已經很明白地跟你說了,你明知道我不是你認識的那個……」
疑遲地抬眼望著正在爸面的老闆,將關鍵詞含糊帶過,「而且我們分手了,現在只是陌生人,不是嗎?」
「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了,可你還是我的學妹。親眼見過你兩次無預期的昏倒,我沒有辦法毫無負擔地回台北去。無論如何,我總得看你好好的才能放心。」
只要沈維埕願意,他就能輕易用簡單的言語去打動人心;加上一副端正好看的相貌,簡直足以秒殺一切企圖與他唱反調的反對意見。
趙子昀一瞬間也是被他的話給感動到的,但也就那麼一瞬罷了。決定要走鐵石心腸路線的她,斷然不許自己有任何軟弱。眼前這個男人就算有一副堅實的臂膀,也對她敞開溫暖的懷抱,像是可以為她承擔起人世間一切的風雨,將她護得完好;可這,卻不是她願意接受的。
她的未來,沒有誰能幫忙分擔,她只能自己努力、自己摸索、自己堅強、自己走下去……所以——
「你對我沒有義務。而且,你幫不了我,我也不需要。」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個普通人,沒有任何特殊能力,所以幫不上你。可是,你怎麼確定我真的完全幫不上你的忙?」
「你無法證明你幫得上,不是嗎?」
「至少,我幫你保管了這鐲子十年,沒把它給丟了,不是嗎?」他確實只是普通人,可並不會因此而妄自菲薄。他相信自己總有能做到的事,這不是源於莫名其妙的自我膨脹,而是有所憑恃。
「對。這一點你確實是幫了我一個大忙,我很謝謝你。」
「你感謝人的方式就是過河拆橋?」
「沈學長!」趙子昀不喜歡他帶著諷刺的語氣。「不管你是不是覺得我在過河拆橋,總之,我希望你能恪守分手情侶該有的分寸。就算你好奇我身上發生的事好了,也要先考慮自己的安全吧?你就不怕被沾惹上了什麼不好的事,害得你霉運纏身、諸事不順嗎?正常人遇上這種事,不是應該躲遠點嗎!」
沈維理接過麵店老闆遞過來的面,朝他點點頭,並定定看著,直看到那老闆訕訕一笑,很有眼色地走到店裡面去收拾桌子,不杵在他們面前礙眼,沒敢再好奇地旁聽情侶吵架了。
「我不可能不管你。事實上,我已經管了你十年了。」
「那又不是我,你明知道!」每次只要一想起那個小偷,趙子昀就壓不下滿心的火氣,更痛恨被眼前這個男人視作同一人。
「我知道不是你。可是你得為我想一下,我暫時做不到真的不管你。你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地把我推得遠遠的,但若要我一下子把你當陌生人看,卻也是做不到的。所以,我會留下來幾天。」
「你……你就這麼閑嗎?!」這個人只是想看熱鬧吧!趙子昀心中充滿了負面的想法,拒絕被打動。
確實也沒有什麼好打動她的。沈維埕愈表現得有情義,趙子昀就愈生氣!這男人挂念的是與那個小偷十年的情分,所以才會在現在放不下她,那情分不是她的,他擔心的人也不是她,搞不好還幻想著那個小偷能回來呢。
思及此,心中更加意難平,覺得委屈萬狀。
這個她曾經崇拜過的白馬王子,竟然是她最恨的那個小偷的戀人!
「我現在確實很閑。可能你不是太清楚,我目前正失業中。」吃了兩口麵線,沈維埕毫不尷尬地把自己的現況說出來。
「那你不是更應該回去努力找下一個工作嗎?」
「這不急。」轉眼間,沈維理又吃完一碗麵線。終於填飽了肚子,看著她面前還剩三分之一的面道:「快吃吧,你不是也很餓了嗎?怎麼連一碗都沒吃完?」
「……我不吃了。」肚子當然還是餓著的,卻沒有胃口了。
在過去十年裡,她的靈魂過得昏昏沉沉渾渾噩噩,失去任何感覺,沒有任何需求,就只是漫無止境的空虛感淹沒她全部。如今有了實質的身體,有了一切生理需求,會餓會冷會痛,但卻不會迫切想要抒解那種種渴望。有時痛著餓著,就給忘了,麻木地放任那些需求叫囂,並不想要給予滿足。
「那等會看到什麼想吃的,就買一些回去吃吧。」沈維埕請老闆過來結帳,並不勉強她。
趙子昀看了他一眼,不太想理會他。
只要對他冷淡,就能讓他早點走吧?
她不喜歡他的關心,不喜歡他的體貼,不喜歡在看到他時,想著他是那個小偷的男朋友;而因為那個小偷是用著她的身體去與他談戀愛,所以這具身體里有關於那十年相處的種種記憶……
那一大片的記憶,卻是她死死搗住,不願開啟的。
那不是屬於她的記憶,那是別人的愛情。披著她的皮囊,仗著她的救命之恩,成功獲得了這個男人的愛情,並胡作非為地害她扛了一大筆錢債。只要沈維埕一出現,看到他,就會引發她對那個人的無盡怒火,無法平靜下來。
所以,她打定主意,無論如何,一定要找出一個方法,讓沈維理永遠離開她,再也不要出現了。
「走吧。」沈維理結完帳,注意了下左右來車。這間麵店開在菜市場入口,旁邊就是大馬路,若是一個不慎,很容易出意外,於是扶著她一隻手,將她護在內側,就要帶她穿越到另一頭的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