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呼呼呼……
曲蒨在倫敦街道上跑得上氣不接下氣,差點就要因為一口氣接不上來而嗝屁下,開什麼玩笑,就算她要死,也得先將被人搶劫去的皮包給搶回來!因為邪皮包里不只裝著她這回自助旅行的所有旅費,還有她的護照,以及回程機票,說什麼也不能失去它。
她從小就乖巧聽話,父母要她往東她絕對不敢往西,就連自己的婚姻大事都在她大學畢業那年被安排妥當了,而她還是所有相關人士中最後一個被通知這個消息的。
很生氣嗎?
其實也不會,因為她知道父母的所作所為,出發點全是為了她好。
對方是個大她八歲,事業有成、個性穩健的男人,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對她也很好,唯一的缺點就是太老實,一點浪漫幽默的細胞都沒有。
她相信他絕對會是個好老公,但問題是她當年只是一個才剛從大學畢業的二十二歲小女生,怎麼可能這麼輕易說結婚就結婚,說嫁人就嫁人?
所以為了拖延婚期,她第一次勇敢表達出自己的意願,說她想繼續攻讀研究所,因此為自己多爭取到了兩年的自由。
可是時光飛逝,歲月如梭,兩年的光陰轉眼間匆匆又過,這回她總不能再搬出想攻讀博士學位的理由,來拖延已經延宕了兩年的婚期吧?
終於她還是點頭答應了這門婚事,只不過在點頭答應的同時,她開口要求希望在結婚前能到英國遊學一個月。所以她現在才會在倫敦這數不清的窄巷裡鑽進鑽出,拚命狂追扒走她皮包的扒手。
呼呼呼……站住……你這個該死的小偷給我站住……混蛋……臭小子……你就不要給我抓到……否則一定叫你吃不完兜著走……該死的混小子……
完全沒力氣叫喊或叫罵,曲蒨只能邊喘息邊在心裡咒罵著。她到底是招誰惹誰呀,竟然會發生這種事,真是快要氣死她了啦!
風聲在耳邊呼嘯,狂奔的雙腳好像不是自己的,曲蒨覺得胸口有種要爆裂開來的感覺,但她還是沒有停下來,也不能停下來。
前方的小個兒對這裡的地形街道極為熟悉,但是因為腿短的關係,所以即使他一路上左拐右鑽的企圖擺脫她的追逐,她仍能勉強緊跟住他而不被甩掉。
絕對不能讓他從她眼前消失,她一定要將自己的皮包給搶回來才行,否則她這輩子將會永遠失去自主權,以及家人的信任。她一定要把皮包搶回來才行!
呼呼呼……停下來……
為什麼沒有人願意挺身幫她攔人,她被搶劫應該是顯而易見的事不是嗎?為什麼就是沒有人出面幫她?
呼呼呼……誰來幫幫她?拜託……誰來幫幫忙……
曲蒨心裡的哀求還沒有乞求完,便突然驚見一個高大身影從另外一條窄巷裡冒了出來,一把將前方小個兒給攔腰抱起。
「啊!」前方小個兒驚叫出聲。
「哈哈……」高大的身影反倒哈哈大笑起來。
這是怎麼回事?曲蒨心裡打了個突,但卻沒有停下狂奔的雙腳,立刻毫不猶豫的奔向那個高大的身影,以及被他圈抱在腋下的小偷。
「把、把皮包……還給我。」急促的呼吸幾乎讓她說不出話來,她緊緊的揪住高大男人的衣服,喘息的說道。
「小傑,你又偷東西了?」
低沉嚴肅的嗓音突然從她頭頂上響起,讓她不由自主的抬頭看向這名身材高大的男人。
他有著一雙藍色眼珠,黑髮,五官鮮明,膚色古銅,和她在街上隨處可見的「蒼白」英國人有著明顯的不同,感覺好像是亞裔混血兒,是個陽光且極有男人味的大帥哥。
不過他現在的模樣可一點都不陽光,相反的還充滿了陰霾。
「把皮包還給人家。」他對著被他放回地面上的小偷嚴肅命令道。
曲蒨記得他剛剛叫他小傑,所以他們倆是認識的?
她不由自主的鬆了一口氣,因為看他的表情,似乎對小男生的偷竊行為感到不悅,因此她想要回自己的皮包應該不是難事才對。她在心裡忖度著。
「蕭茲哥--」小傑猶豫的看著他,雙手緊抓著搶來的皮包,倔強的不肯還。
「我不是跟你說過不能再偷東西了嗎?你不也答應過我了嗎?為什麼還要這麼做?」
「我……」
「快把皮包還給這位小姐。」
小傑倔強的抿緊嘴巴搖頭。
「小傑,你不聽蕭茲哥的話了嗎?」
「我……」小傑用力的搖頭,眼淚從他眼睛中淌了下來。「媽媽生病了,沒有錢看醫生,我需要錢……」他哽咽的低著頭,再也說不下去。
男人怔了怔,在小傑面前蹲下身來。
「你媽媽生病了?為什麼不來找我?」他一邊替他拭去臉上的淚水,一邊開口問道,溫柔的模樣與剛剛的嚴厲判若兩人。
「媽媽說不能一直麻煩你,我沒有辦法才又去偷,我沒有不聽你的話,你不要生氣。」小傑吸著鼻子,以微帶哽咽的嗓音說。
「你都叫我什麼?」
「蕭茲哥。」
「既然你叫我哥哥,我就是你的哥哥,哪有哥哥不管弟弟的事的,以後有什麼煩惱一定要告訴蕭茲哥,知道嗎?」
小傑吸著鼻子點了點頭。
「好了,把皮包還給人家;帶哥去你媽媽那裡,我們必須送她到醫院去。」
小傑再度點點頭,這才伸手將一直緊抱在懷裡的粉紅色背包遞了出來。
男人伸手揉了揉他的頭,接過他手上的粉紅色背包,轉身面向曲蒨。
「對不起,我代替他向妳道歉。妳先看看背包里的東西是不是都還在,如果掉了什麼的話,我願意替他賠償。」他將背包遞還給她,態度誠懇的對她鞠躬道歉。
曲蒨愣愣的看著他,既沒有開口說話,也沒有伸手去接他手上的背包。她在想,這個男人和小偷之間是什麼關係?他們倆應該沒有什麼實質上的關係才對,可是他卻為了小男孩向她鞠躬道歉,而且還要去幫助小男孩生病的母親,她被他善良而熱心的舉動迷惑住了。
「小姐,妳聽得懂英文嗎?」見她一動也不動的,蕭茲·林賽微微的蹙起眉頭,再次開口問道。
「懂。」她點頭,伸手接過背包,
「妳看看有沒有少什麼?」他說,
曲蒨依著他的話低頭打開手中的背包,迅速看了一下裡頭的重要證件,確定護照、機票都還在之後,她稍微猶豫了一下,隨即從背包里拿出皮夾,從裡頭抽出一百英鎊遞給眼前的男人。
「這是什麼意思?」他沉聲問道,臉上有著明顯的不悅。
她猜想,他大概誤以為這些錢是犒賞他捉到小偷的酬勞吧?
「那孩子的媽媽看病需要錢吧?這是給那孩子的,不是給你。」她平靜的解釋。
蕭茲愕然的看著她,一時間呆住了。
這個女人的腦袋應該沒有問題吧?她剛剛才被小傑搶了皮包,不僅沒有生氣,反而還拿錢出來幫助小傑?
她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女人?
「妳應該不是英國人吧?」他問。
「不,我是台灣人。」
「來讀書的嗎?」
「不,來自助旅行的。」
「照理說,妳的皮包被搶應該會很生氣才對,因為裡面一定都是必須隨身攜帶的重要物品和證件不是嗎?為什麼妳不生氣,反而還拿錢出來幫助搶劫妳的小偷?」他目不轉睛的盯著她問道,美麗的藍色眼珠中沒有懷疑,只有濃濃的不解。
曲蒨眨了眨眼,被他這麼一問,自己也呆愣了起來。
對呀,她為什麼會這麼做呢?
可憐小傑的處境嗎?不對,她和小傑素不相識,而且他剛剛還搶了她的皮包,差點把她嚇個半死,她可憐自己都來不及了,沒道理去可憐他。
那麼她到底是發什麼神經,居然拿錢出來想幫助他們?
他們?不是小傑,而是他們?
曲蒨看著眼前這個高大帥氣的男人,突然了解到自己想幫助的是他們兩人,而不單單小傑一人,因為眼前的男人雖然善良、熱心,但卻不像是個有錢人。
他的衣著看起來有些破舊,頭髮因過長而隨便在腦後扎了個馬尾,腳下穿著的布鞋更是布滿了歲月的痕迹,她想他應該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幫助小傑,所以才會毫不猶豫的拿錢出來幫助他們。
她想完成他的善心,幫助小傑母親順利就醫。這就是問題的答案,只是她可以老實的對他說嗎?這樣會不會太突兀又太傷人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覺得既然知道了這件事,就應該做些什麼才對。」她語帶保留的說,接著凝視著他問道:「我做錯了嗎?」
她的眼睛是黑色的,卻擁有他前所未見的奪目光彩,美麗得讓蕭茲·林賽幾乎無法直視。
這個女生乍看之下並不出色,因為他認識太多比她更漂亮的女生,可是他卻從沒見過像她一樣擁有一對如此明亮、直率,又充滿靈性雙眼的女人。
好漂亮,她真的好漂亮。
「怎麼了?」曲蒨被他專註且不知為何愈來愈灼熱的眼神,看得有些手足無措,尷尬的伸手順了順自己的頭髮,
蕭茲微笑的搖頭。「要不要一起來?」
「嗄?」她聞言呆了一下。
「既然想幫忙就一起來吧!」他對她咧嘴一笑,說完隨即握住她的手,拉著她和小傑一起朝小傑指示的方向跑步前進。
風聲再度在曲蒨耳邊呼嘯起來,但說也奇怪,這樣被一個陌生男人拉著跑的她,竟然沒有一絲一毫害怕、擔心,或是茫然的感覺,有的只是一種莫名的信任感。
不知為何,她突然有種很強烈的預感,她的人生將會因他而有所改變。
他的名字叫蕭茲·林賽,大她整整五歲,但是不管從外表、談吐,或者行為上卻都完全看不出來。
曲蒨一開始以為他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甚至有可能比她還小,因為他充滿陽光又愛笑的臉,感覺起來就像是個大學生,再加上他愛玩的個性,和談論夢想時流露出來的憧憬模樣,更讓他像個孩子,所以當他告訴她年紀時,她還真被嚇了一跳。
在她的生活中,只認識一個年近三十歲的男人,那就是與她訂婚兩年的未婚夫張書行,當年她認識他的時候,他也差不多是這個年齡。
但是該怎麼說呢?他們倆的個性根本就南轅北轍,是完完全全不同類型的兩個人。
因為張書行的關係,她一直以為三十而立的男人都應該像他這樣穩健,事事按部就班的照著計劃表做,不會浪費時間做一些對自己前途或是改善生活無關的事,簡直毫無情趣可言。
可是一個與她刻板印象完全不同的蕭茲·林賽,卻突然出現在她的生命里。
他是一個年近三十,卻充滿陽光與浪漫思維的大男孩。
他是一個地下樂團的鼓手,平常除了靠表演賺錢外,還靠寫曲,寫詞貼補家用。他的收入並不是很穩定,但是開朗的性格和臉上的笑容卻從沒有因此而改變。
他做事從不設定計劃,老是隨遇而安、隨心所欲、隨機應變,但卻活得比任何人都快樂。
他是一個很不可思議的男人。聽小傑說了之後,她才知道原來他也曾經是小傑第三隻手下的受害者,結果他卻以德報怨,從此挑起照顧他們母子倆的擔子,就像他對待自己一樣。
搶劫她的人是小傑,結果他卻一手攬下所有責任,甚至為了補償她的精神損失,自願當她的導遊,帶她游遍倫敦境內,吃遍所有美食小吃。
一路上他的見多識廣與博學多聞更是讓她大開眼界。
他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她無時無刻不在想這個問題,總覺得像他這樣的人才,不應該只是一個沒沒無聞的地下樂團鼓手,他應該要更顯著、更出人頭地才對,至少他若去當導遊,絕對會是個中的佼佼者。她也親眼看過他在台上表演時的魅力,就像個天生的巨星一樣,他讓人完全無法轉移目光,就這麼不由自主的被他的表演深深迷惑住。
這樣的他照理說早該被星探挖掘才對,但結果卻非如此。
總而言之,他應該算是一個懷才不遇的奇男子。曲蒨微笑的思索著。
拿著從M.J.Bradleys買來的美味三明治走向坐在廣場台階上的她,蕭茲被她臉上美麗的微笑給迷住了,不由得站在原地看了她半響,才回過神來出聲打斷她的沉思。
「妳在想什麼?」
聽見他的聲音,曲蒨立刻抬起頭來,對他漾出一個比先前更加美麗迷人一百倍的微笑。
怦怦、怦怦……
心跳在瞬間大聲的鼓噪了起來。
完了!
他似乎聽見這麼一個聲音從他心底響了起來。
他完了!
那聲音變得更加清晰了起來,還伴隨著幾乎可以嚇到人的心跳聲。
怦怦、怦怦……
完了,他真的完了,雖然他一直告誡自己不能喜歡上她,因為她在不久之後就會離開英國,回到原本屬於她的國家去,可是他為她心動的感覺卻一點也不受控制。
他是真的愛上這名異國女孩了,這下子真的完了。
「這個給妳。」他突然將手中裝著三明治的紙袋塞進她手中,然後轉身道:「我突然想起有件事要做,今天不能陪妳了,妳自己好好玩,再見。」說完,蕭茲頭也不回的大步離去。
他的突然離去,讓曲蒨完全措手不及,連詢問明天他會不會再來找她都來不及開口,就已經失去了他的蹤影。
瞧他走得這麼匆忙,他所想到的那件事一定很重要吧?他這樣匆匆趕去來得及嗎?
打開手中紙袋拿出三明治,這個從M.J.Bradleys買來的三明治,其實她昨天就已經嘗過了,不過因為太好吃的關係,她才會念念不忘的央求他今天再帶她來科芬園走一趟。
張大嘴巴用力咬了一大口三明治,曲蒨慢慢的咀嚼,細細的品味,但卻發現自己找不到昨天所嘗到的美味感覺。
是蕭茲買錯了三明治的種類嗎?
她低頭檢查手中的三明治,裡頭包的內餡與她昨天看到的一模一樣,並沒有什麼不同。
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她又咬了一口……
還是不對,繼續咬下第三口、第四口,半晌之後,終於放棄的將吃不到三分之一的三明治裝回紙袋裡。也許是因為她現在還不太餓的關係吧,她替自己想到了這個答案,還是待會兒再吃好了。
將紙袋收進背包里,拿出已經整整一個星期沒碰觸過的旅遊書。
下午她該去哪裡玩呢?她翻看著旅遊書想著,思緒卻不由自主的飄向了她的外國朋友。
他還好吧?應該沒事吧?
坐在旅館一樓的沙發上,從早上七點等到中午十二點,曲蒨終於接受蕭茲今天不會來找她的事實,頹然從沙發上站了起來,走出旅館,開始今天的遊歷行程。
西敏區、白金漢宮前的禁衛軍儀式、金碧輝煌的國會大廈和深沉宏亮的大鵬鍾都是她今天遊覽的重點。
英國的聖地西敏寺,原本是她最期待去的地方,但因為臨時少了蕭茲的陪伴,對英國吏只知皮毛的她,到了那裡大概也只會被那一堆陵墓、禮拜堂、名人冢和紀念碑搞得七葷八素,所以她決定等改天蕭茲有空陪她時再去逛。
灰濛濛的天空,遊人如織的街道,宏偉壯觀的建築,美麗的林蔭大道,還有瀰漫街頭的濃濃咖啡香,英國倫敦給她的感覺始終如此浪漫,一如她第一天踏上這塊土地時的感受。
只是景色依舊浪漫,心底那抹無法言喻的感動卻已不知所蹤。它們昨天明明還存在她心中不是嗎?為何只隔了一天而已,她的感受會變得如此之多?
她輕嘆一聲,終於向自己承認這是因為身邊少了一個人的關係。
習慣真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在蕭茲出現之前,她明明就很享受一個人旅行的感覺,可是才讓他陪自己幾天而已,現在少了他陪伴,不管做什麼她竟然都有種孤單與蒼涼的感覺。
昨天中午的M.J.Bradleysl二明治之所以感覺不到先前的美味,是因為少了他妙語如珠的佐料,與三明治本身無關。
唉!不知不覺間又輕嘆了一口氣,曲蒨背起背包站起身來決定去找小傑,看看他媽媽的身體有沒有好一點。因為現在的她完全沒遊興,與其浪費時間走馬看花,不如做些比較有意義的事。
唉!再度輕嘆一聲,她提起精神朝地鐵站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