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雖然之前有種種的誤會,也好像發生了許多事情,不過,就像我上一封信里寫到的那樣,你也該聽志說了吧。志的入獄只是權宜之策,為的是要那位審判之父放下戒心。然而,太可惜了,姜還是老的辣,居然因為證據不足讓他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不過,志的事情相信對他的打擊也不少,審判結束后不久,他就宣告要退休了……
哎呀,瞧我,又跑題了。
反正,我下個月就要跟賀劍結婚了,嘿嘿,是聖誕節那天喔!但是等下就要到機場去接賀劍的母親大人了,沒想到竟然是那個跟他老是傳緋聞的徐紫言,我以前的大老闆!怎麼辦,我好擔心她不喜歡我哦!對了對了!你跟志在天國要保佑我見家長順利,不然我一定殺上天堂去掐你脖子!
賀劍快來接我下班了,先不說了,拜!
PS:眉,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你幫忙,你替我問問志,到底賀劍是什麼時候喜歡上我的?什麼時候又遇到過我?為什麼他老是給我一種他已經喜歡上我很久的感覺?問到了記得報夢告訴我!
PPS:報夢的時候記得要上妝,我怕你在天堂跟志結婚後就變成了宇宙無敵霹靂可怕的黃臉婆,嘿嘿!
祝
永遠不要變成黃臉婆!
你最可愛的臨子
200X年11月X日
二、致志的信
志:
是我,你在天國估計已經跟眉噁心來噁心去好一陣子了吧?
關於我們謀划的事情,許老頭已經被判有罪,未來的四十年都將在監獄里度過,相信,也沒有重獲自由的那天了,對於我父親的死,也總算是有了交代。至於那位讓你痛心疾首的父親,果然還是沒有那麼容易對付,因為證據不足,我們無法對他入罪。但你的死,對他的打擊很大,看他離開法院時一臉覺悟的樣子,估計不會再干那些壞事了吧,你大可以放心了。
對了,還記得我念大學時曾經暗戀過一個女同學卻又不敢表白,被你狠狠恥笑了一番的事情嗎?我想,聰明如你已經猜到她是誰了吧?現在,我因為你的事情重新遇到她了,雖然本來以為我和她是不可能的,但是,真沒想到,那日的道別她居然問我是不是喜歡她。
本來她該問,你真的沒有想要害死志嗎?
你知道的,這是她接近我的理由,為的就是你和眉的冤死,可在那一刻,從她那幾近於脫口而出的疑惑,讓我知道原來事情不像我想的那般沒有希望。就像你常掛在嘴邊的,生活充滿希望,我不該把一切都看得太灰暗了。
所以,現在她即將成為我的新娘,就在一個月後的聖誕節。
對了,你是不是又露出了那種目瞪口呆的蠢樣?
告訴你,我還是那個從來不被你左右的賀劍,我和何臨觴的因緣是我們早就結下的,與你和你的那位自戀又倔強的眉無關,現在,你可以叫你的眉收起那種叫人受不了的自戀表情了。
還有,你是不是正在疑惑一向懶惰的我為什麼會給你寫信?
答案是,因為剛剛不小心看到某隻小老鼠寫給眉的信,所以我也給你寫封信。
不說了,某隻小老鼠目前正陪我媽試衣服,如果出來的時候看到我在寫信就不得了了。
PS:是的,這是一封恐嚇信。
如果你敢把我暗戀臨子的事情告訴眉,我一定爬上天堂把你掐死。
祝
擺脫自戀妻子的迷惑恢復正常!
最讓你驕傲的賀劍
200X年11月X日
番外篇二:戀棧
他是賀劍,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不過,他的母親只是養母,沒有血緣關係,而且老是工作工作的,從小便把他丟在朋友的家裡寄養。
母親的朋友也是單親家庭,帶著一個跟他年紀相仿的兒子,那傢伙笑起來老是蠢蠢的,但無論用多臭的嘴臉對著那傢伙,那傢伙也是笑嘻嘻的,是唯一一個不會因為他的表裡不一就疏遠他的人。
志,就是那個傢伙的名字。
同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志的生命里老是充滿了歡笑和樂觀,可他卻只有悲觀。
上了大學,看著志滿心歡喜地去約會女孩子,被爽約了再約,約了又被爽約,他都看不過去了,那個叫眉的女生竟然三番四次地捉弄他最好的朋友。於是,當他知道那女的在一間舞蹈室學拉丁舞后,便跑去把那女的找出來臭罵了一頓,孰料後來把這事告訴志,志脫口罵了他一句多管閑事,慌慌張張地便掏電話給那女的道歉。
那天,他氣不過去,發了一頓脾氣便跑回學校去了。
然後,他在他的地盤——學校里早已經荒廢的舊圖書館外的中庭遇到了一個女孩子。
一個蠢蠢笨笨的女孩子。
看著她獨自一人在中庭那裡練習舞步,笨拙地轉身,跌倒,爬起來再轉再跌倒,本來躺在草叢裡想胡亂睡一覺的他霎時睡意全無。
爬起來,忍不住替草叢外老是摔倒的她捏一把冷汗。
接下來的日子,每天都能在同一個地方遇到那個女孩子,看著她腿上肩上日漸增多的膠布藥膏,不禁奇怪到底是什麼支持了這女孩子不要命似的練舞,明明——不管怎麼看,都覺得她沒有天分,可為什麼她老是不放棄?
到中庭睡覺,本來是他的最愛消遣,可漸漸地,到中庭的目的變成了暗暗陪伴那女孩子練舞,雖然,他從來不曾與那女孩子說過一句話,也不知道那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但日復一日地,看著她那越來越嫻熟的舞姿,他竟然比她笑得更開心。
然後,在校園祭的晚會裡,那名女孩子登上了舞台,那一夜,她憑著精湛的舞蹈,成了校園裡人所共知的舞娘,而他,深深地被感動了。回到與志合住的房間,拿了念設計的志的繪畫工具,便生硬地畫了起來。
雖然他畫畫的技巧不怎樣,可是,每一筆都是他腦海深處的她。
就連遲歸的志看到了他難得的認真都被嚇了一跳。
志捧著那畫,嘖嘖稱奇,說他終於戀愛了。
他被嚇得跳了起來,本要否認,可看著志手中的那幅畫,沉默了。
「才不是戀愛,只是感覺她有點特別。」
他否認,把畫搶了回來。
然而志卻吹了記口哨,不再說話,只是拿奇怪的目光深深地看著他。
「看什麼看!」
「好好好,不看你就是了!」
志打著呵欠,往浴室走去,「今天眉的好朋友急性盲腸炎入院,折騰一天我都累死了……」
聽著志的話,他忍不住翻了個大白眼,如果戀愛就是要他像志那般每天守著一個女人,甚至是那個女人的朋友,他才不要!可,他之前每天到中庭去為那個女孩子打氣,所做的,又跟志有什麼不同呢?想到這裡,連忙把畫丟一邊去,打定主意再也不去看一眼。
可第二天一早醒來就見志蹲在他的畫前一副奇怪的表情,他連忙把畫抄走,免得不在的時候志會對著那幅畫些奇怪的事情。
「喂,我覺得畫里的人越看越眼熟。」
出門時依稀聽到志的呢喃,他回頭白了志一眼,離開。
這天,他帶著手裡的畫,在中庭里等著她的出現,然而,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天色已暗,她卻沒有來。
第二天,他還是帶著畫去等她,她沒有來。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轉眼就一個星期了,還是沒有等到她出現。
沉默地看著手裡的畫,他突然笑了。
本來就沒有什麼約定,那女孩子現在舞跳得那麼好,根本就不需要再到這個地方練習了。至於他手裡的畫……
很多餘。
想到這裡,他跳起來,唯獨把畫留在草地上。
他不知道自己在生什麼悶氣,看誰都不順眼,幾乎是橫衝直撞地走到了校門,剛好,一輛計程車停下來,似乎是誰剛從醫院裡回來,只見本來守在校門前嘰嘰喳喳地說著話的幾個女生一同湧上前去。
「臨子,等你好久了!」
「沒事吧,突然就住院了!」
「對了,切盲腸到底痛不痛啊……」
真吵!
他納悶地瞪過去,誰料,竟見到了她!那個已經有一周沒有出現在他眼前的女孩子!只見她,一臉的病容,此刻被一群女生圍著。
住院?!
心裡一緊,猛地想起了被丟在中庭的畫,他連忙往中庭跑去,孰料,草地上空無一物,那幅畫已經不翼而飛。為此,他納悶了許久,直到一個月後,那幅畫出現在校內的小型比賽里——縱然不完全是他的畫,像被修改潤飾過了,可是,無論構圖,無論線條都是抄襲他的那幅畫的!
不知道是誰,拾到了他的畫,然後,又以「X」的名義把畫交去比賽了。
正納悶地躺在中庭的草叢裡,卻意外地聽見有人邊聊電話邊走了過來,他懶懶地看了外面一眼,嚇了一跳,沒想到竟然是那個叫臨子的女孩子!
正盤算著是否要出去彼此認識一番,孰料竟聽到她對著電話的那端撒嬌道:「怎麼辦嘛,我覺得我完蛋了!我竟然喜歡上那個傢伙了……」
那一剎,他傻在原地。
直到她走遠了,依然久久地回不過神來,於是,他明白了,原來真如志所說的,他喜歡上了畫里的女孩。可,就在他明白的時候,他已經被拒絕了。
酸酸的,澀澀的,還有點苦。
原來,這就是戀愛的味道。
然而多年以後的某天,在一個極不恰當的時間裡,那個已經長大了的女孩子卻在他的面前對著別人說起了當年的事情,「說實在,剛開始的時候有點生氣,氣自己在不知情的時候就當了模特,以至於在校期間曾有一段時間被旁人指指點點,所以一直想找那人的晦氣,可到了後來,就只剩下好奇以及一個巨大的感嘆號,感覺很納悶,為什麼自己在明處對方卻老是站在陰影下不肯走出來……愛情有時候就是這麼奇怪的東西,我從來也沒有想過,它會以這種形式在我的心底紮根,然後在我不知道的時候茁壯。所以,你剛剛說我到底喜歡賀劍什麼,我真的無法回答。」
那一刻,他懵了。
一直以為不屬於他的東西,原來從一開始就在他的口袋裡,只是,他沒有發現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