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至於他之前為什麼都沒遇過她,是因為她通常在西門町一帶表演,但近來好像惹上什麼人,才不得不轉移地點到東區來。
他們今天遇到的那群年輕人,正是她現在借住處屋主的狐朋狗友,可因為今天徹底鬧翻了,她也不打算繼續住下去。她說她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小袋,回去收拾一下,包包一提隨時可走人。
她的回答讓曾駿朗很想看一看,她上台北後到底都認識些什麼人,怎麼聽起來都挺不正派的呢?
不過想想,她身材這麼好又長得漂亮,孤身一人在鬧區街頭跳舞賺錢,脾氣又這麼壞,有心接近她的人,只怕沒幾個好東西——不過他例外喔,他可是看在威伯的份上!
如果把她放置不管,只怕她撐不了多久吧?就算她無心和那些心懷不軌的人鬼混,也提防不了有心人要設計她,如果她被人偷偷下藥、迷奸甚至強暴,就真的不可收拾了!到時讓人賣去應召站,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她怎麼都不肯回去高雄,一提起叫她回家,她就發飆,也不肯告訴他,她老家的聯絡數據。
目前看來只能暫時強制收留了!等回去后再聯絡威伯,看可以怎麼安置她好了。
想明白后,曾駿朗付清賬單,就帶著她回到他位於高級住宅區的二十三樓住家裡。
進屋后,他很故意地開了一份賬單給她,裡面記載了她欠他三千兩百元。
曾駿朗決定就算要暫時收留她,也不能讓她白吃白住。
一方面是他不想讓她誤會自己對她有什麼不良企圖,另一方面也是想維持她的自尊心。雖然她有些比如想吃垮他的小小壞心眼,但他很清楚,她的本性是很驕傲的,絕不接受外人的施捨與同情。
不然以她的條件和本錢,還怕騙不到冤大頭供養她嗎?哪還需要苦兮兮地跳舞賺錢養活自己。
所以他才說,她真是一隻小野貓,想餵養她還得顧及她高傲的自尊心,真是一種不坦率又很麻煩的生物!
不過就是她的這點傲骨,讓他無法不管她,總覺得她還有救,就這樣放棄,真的太可惜了!
看著眼前從火鍋店打包回來的食物,雷希歡決定刪除她曾認為他確實是個好男人的錯誤認知。
他根本是個小肚雞腸的大爛人!
「看清楚,我把這些食物放在冰箱里,你明天三餐就靠它們養活了,可不能浪費喔!」
「你!你在高級火鍋店堅持要打包這些食物回來,就為了羞辱我嗎?你有病吧!」
想到剛剛曾駿朗死不要臉的堅持要把所有沒吃完的食物打包帶走,店家有些吃驚的反應,她當時還想,這個男人真樞門!
因為過慣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若有難得機會吃到大餐,她也常做出把珍貴的食物打包帶走的舉動,可曾駿朗一看就是養尊處優的花花公子,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很小氣,但沒想到,他竟然是打包回來對付她的。
「是你有病吧?我看你有嚴重的公主病加妄想症候群!這些食物都是上好的食材,而且都是新鮮的,你既然花錢買下它們,就該好好享用,怎麼可以浪費呢?」曾駿朗一臉「你真該好好反省」的認真表情看著她。
被他用這種嚴厲態度對待著,她不知為何感到一陣心虛,他說得這麼義正詞嚴,彷佛他只是考慮到食物不能浪費的問題,並沒有藉此羞辱她的意思,難道真是她神經過敏,錯怪他了?
也因此她沒有先反駁——她才沒有公主病和妄想症候群,而是努力要表達她覺得怪怪的地方:「但你叫我明天三餐就只能吃這些,好像也不太對吧?」
「雖然這些高熱量又高脂肪的食物連著吃,對健康來說有點不好,但反正你也吃得不健康很久了,不差這一天。總之你敢亂點,就得給我吃光光!」曾駿朗不容置疑的說。
雷希歡宛如被踩到尾巴的小貓馬上炸毛,氣憤地大吼:「最後一句才是你的重點吧?什麼健康、浪費都是騙人的,你就是要報復我亂點菜?大變態!」
她果然沒有誤會他,這個臭男人真的是故意要和她作對。
曾駿朗卻沒有被她的怒吼給激怒,反而露出得意的笑容,「你終於承認自己亂點了!那我也坦白告訴你,對!我就是要你把亂點的統統吃掉,但這可不是為了報復你,是為了讓你記取教訓,凡事要三思而後行!」
「你是神經病還是道德魔人?你管我這麼多做什麼?」雷希歡氣得想翻桌。
「不要衝動喔,如果你打翻桌上的食物,我一樣會叫你統統吃掉!」一臉笑咪咪的曾駿朗,突然沉下聲來警告她。
而從來天不怕地不怕的雷希歡,不知為何竟然不敢妄動了。
她有個直覺,這個討厭的臭男人、神經病,真的會不擇手段的叫她吃掉她打翻的所有食物!
見她沒有衝動行事,曾駿朗滿意的點點頭,「這樣不是很好嗎?明明是個小美人,這樣溫溫柔柔的多賞心悅目。」
聽到他的話,雷希歡感到生氣,但又有一點奇怪的感覺,她以為他很討厭她,沒想到他會認為她是個小美人?雖然他話裡帶著一些對她個性的貶意,可是聽他叫她小美人,竟遠比聽到其它人叫她美女時的感覺好很多。
彷佛那不是帶有目的的稱讚,而是他打從心底這樣認為……
「你今晚就住我這裡,其它的等明天再說。對了,你沒有換洗的衣服吧?嗯……今晚就先不回去你借住的地方拿了,省得又遇上那群人再起衝突,趁百貨公司還沒關門,我們去買一些吧,至於你的行李,明天我再開車載你過去拿。」
她說她的行李並不多,那等會兒乾脆把她的衣物以及日常用品都買齊了,因為他有個預感,他們可能要暫時相處一段時間了。
而曾駿朗的預感,在深夜和威伯聯繫后成真!
威伯聽到自家外孫女目前的狀況,幾經考慮后拜託曾駿朗暫時收容她一段時間。
「阿朗,歡歡的父母在她九歲時就離婚了,她的監護權雖然是判給爸爸,可那是因為他為了不讓我女兒好過,才堅持要搶監護權,根本不是真心想照顧歡歡。她爸是個很花心、很不顧家的男人,雖然有點做生意的才華,但人品真的不怎麼樣。歡歡從小就和她爸的關係很差,她爸也不喜歡她,這對父女相處時就像仇人一樣,才會演變成現在的樣子。」
這也是威伯之前動念想把雷希歡介紹給曾駿朗的原因,他覺得曾駿朗雖然看起來有點輕浮、不可靠,但實際上是個很認真負責的人,而且他對女人向來溫柔細心又體貼,應該會是個能好好照顧他外孫女的好男人。
可惜啊,他們兩個不對盤,所以現在聽到他們竟然會在台北街頭偶遇,威伯之前熄滅的心思,又隱隱復燃了。
不管他們能不能成為一對,光聽曾駿朗能治住他那個叛逆的外孫女,他就覺得應該把她再託付給曾駿朗一陣子,說不定能改變雷希歡越來越扭曲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