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你大一在宿舍發高燒快死時,外頭雷電交加,是我背你去醫院急診的,然後在等你吊完點滴的時候我受到空氣中的病毒侵襲得了重感冒,變成肺炎,咳了一個月差點去見閻羅王,住院時醫生還發了病危通知……」阿傑使出了殺手鐧。
鍾河很無言。「不要再說了,傑哥,跟你去就是。」
「快!去找件女生皮衣來,S號!」阿傑吩咐龐克風打扮的人,又吹口哨招來一個小弟招呼元日剛,很大器的對他說:「等一下我們再好好喝一杯,你是鍾珂的朋友,就是我凌傑的朋友,今天一切算我的,盡量玩!」接著就跟風一般的把鍾珂帶走了。
那個小弟問:「大哥要吃什麼喝什麼盡量吩咐,要不要我找幾個辣妹來陪大哥?」
元日剛啼笑皆非。「你幫我找個位子坐就可以了。」
「是!大哥!」
小弟鞠躬哈腰的,簡直把他當黑社會老大了,不過倒是替他找了個好位子,很靠近舞台。「大哥要看我們藍鳥人的精采演唱對吧?坐這裡看得最清楚了。」
元日剛喝著啤酒,看到店裡越來越多人,當四周燈光一暗,舞檯燈光忽然亮起來時,他才發現樂團成員已經在台上就定位了。
看的出來,主唱就是凌傑,他一身皮衣,手握在立型麥克風上,其他還有吉他手、貝斯手、鼓手……
他不敢置信的看著舞台上的女鼓手,那是鍾珂,及肩長發扎了高高的馬尾,還畫了煙熏妝,套了件黑色皮衣,跟平時判若兩人。
凌傑聲嘶力竭的唱了什麼他不知道,吉他手、貝斯手在彈什麼,他也沒聽進耳里,他的眼中只有鍾珂,還有她打的鼓,他真的沒想到她會打鼓,還打得那麼好,根本就是個搖滾女王。
他不得不說,他對她的認識真的太少了,這絕對不是他知道的鐘珂,原來她有這一面。
藍鳥人樂團一共表演了六首歌曲,五首都是搖滾樂,最後一首是抒情歌,他彷彿看到鍾珂眼角有淚光,是被歌曲感動了嗎?他卻直覺的否決了自己的答案。
熱烈的掌聲后,樂團的演出暫時告一段落,不一會兒,鍾珂走向他,坐上他身邊的高腳椅,已經卸妝了,皮衣也脫掉了,只有馬尾還高高的扎著。
「你可能很難想像,這樣的氣氛曾是我的全部。」
他原本以為她會很隱諱或很彆扭的不談過去,但她倒是很大方,笑著跟他喝啤酒,談論過往。
「你打鼓時很迷人,學了很久?」雖然他對運動在行,但對樂器卻半樣不懂,家裡也沒人有這類天分。
「可能耳濡目染,沒下什麼苦功就會了。」鍾珂說得輕描淡寫,卻好像不想再談這個問題,大大的喝了好幾口啤酒。
他們才聊了一下子,下一個樂團就上台了,而且這個樂團非常的神經質,主唱用吼的,鼓手瘋狂亂敲,吉他手和貝斯手也不遑多讓,在台上像蚱蜢一樣跳來跳去,都卯起來比誰比較神經。
太吵了,他跟鍾珂無法好好聊天,後來凌傑又加入了他們,啤酒一手一手的拿上來,炸物拼盤也不小氣,一直有辣妹端上來,凌傑還一直嚷著他要請客。
他們離開時已經凌晨一點了,因為他不太會喝啤酒的關係,適時的拒絕了一些,所以他還算清醒,但因為凌傑一直起鬨,鍾珂喝了很多,整個人呈現酒醉狀態。
他打算搭計程車回去,明天清醒了再過來開車,而鍾珂卻一直笑,一直笑。
入夜比較冷,周圍的商家多半打烊了,只剩便利商店的燈還亮著。
她步履都不穩了,怕她跌倒,他摟著她的肩走,他們這樣子還真像一對情侶。
「元日剛——」她突然停了下來,抬眸看著他。「你吻我好不好?」
他怔住了。「什麼?」她那晶亮的眼眸好像夜空。
鍾珂直勾勾的看著他,看進他眼裡。「我說你吻我好嗎?」不等他回答,她的眼裡已經充斥著淚水。
好想哭。」
他嘆息一聲。「你已經哭了。」
這眼淚絕不是為他流的,但他卻一點也沒有惱怒的感覺,只覺得心疼。
他擁她入懷,低頭吻住了她的唇,溫柔的吸吮,並且一廂情願的把這個吻當成生日禮物。
「元日剛——」她眨眨含淚的杏眸,又叫他的名字。
「還要再吻一次嗎?」他的氣息已經被她甜美的丁香小舌勾纏得不穩了。
她搖頭。「夠了。」
他扯扯嘴角。「那你叫我是?」
她又笑了。「只是想告訴你,你真會接吻。」
鍾珂走出住家大樓,看到一個男人在等她。
看到她出來,元日剛收起手機,微微一笑。「比我想像的更早。」
簡單的V領素色上衣,合身牛仔褲,杏色長風衣,白色針織圍巾,黑色短靴,背米黃色大包包。
她的打扮總是很俐落,因為高挑,從大樓里走出來時像時裝雜誌的模特兒,沐浴在晨曦之中,相當迷人。
鍾珂是他認識的女人之中最美的一個,五官精緻,臉蛋巴掌大,大眼挺鼻,非常耐看,就算她在街上流浪十天,一定也還是這麼漂亮。
他目不轉睛的欣賞她,但鍾珂很是迷惑。「你來幹麼?」
元日剛似乎覺得她的問題很好笑。「送你去上班,你車子不是進廠維修了?」
鍾珂皺了下眉。「你怎麼知道我車子前兩天被撞了?」
算她倒霉,是停在停車格里被撞的,對方不會停車,把她的車屁股撞凹了一塊,很有誠意的全賠,正在修。
「你昨晚說的,都忘了?」他好笑地看著她。
鍾珂不可思議。「我連這麼無聊的事也告訴你?」
這很私人,而且她一向自己處理這類生活上的瑣事,連一星期見面五天的彩心和陶陶她也不會說,而她竟然會跟他說?
「我來了,這個事實證明你真的告訴我了。」他氣定神閑地說:「而且是你叫我來接你去上班的,你說不想擠大眾運輸工具,也不想搭小黃。」
鍾珂嘴角微微上揚。
她確實有點潔癖,不愛大眾運輸工具,小黃也一樣,誰知道上一個乘客在車裡做什麼,不衛生。
饒是如此,她會叫他來?
不可能,她怎麼會叫他來?
如果很肯定自己沒叫他來,她又為什麼要用疑問句?
「我們要一直站在這裡嗎?」元日剛又刻意看了看手錶。「送你去上班之後,我還要去醫院,沒多少時間了。」
鍾珂撇撇唇。
誇張,她知道現在幾點,現在才六點十五,她刻意提早出門,希望把採訪劉主廚的內容完成。
最後,鍾珂上了他的車,反正她確實沒車可開,而他來都來了,就讓他順道送她去上班也無可厚非……
從哈甜志到仁泰醫院有順路嗎?好像沒有……
「我們先去吃早餐。」
她馬上轉眸看著他,明確地說:「不是沒多少時間嗎?不必吃了,送我到公司就可以了,早餐我們各自解決。」
「我堅持。」他發動車子,對她一笑。「而且我有事要跟你談。」
「現在不能說嗎?」她微微皺眉,越來越覺得自己好像甩不掉這個男人,他到底為什麼一直往她靠過來啊?
「現在說的話,我沒辦法看著你的表情。」元日剛瀟洒一笑。「建議你拿出手機來做你在搭車時本來就會做的事,到了我會叫你。」
好,算他有理,她也有談話要看對方表情的習慣,這樣才能知道對方真正的反應。
她拿出手機進入電子信箱。
萬能的手機啊,她不能一天沒有手機,如果搞丟手機,她會崩潰。
他把音樂關掉了,她又看了他一眼,他笑了笑,彷彿知道她正在進入什麼頁面似的,神准地說:「我看電子郵件的時候也不喜歡有音樂干擾。」
她挑挑眉,沒說話,繼續看信。
他挺了解她的,這種空檔用來瀏覽她信箱里那大量的郵件正好,她當然不會現在去滑社群網站,那是她很無聊很無聊很無聊的時候才會做的事。
她大約看了二十封信,打算進了哈甜志再回,耳邊才聽到元日剛說到了,眼睛一看,他車也停好了。
鍾珂看了眼店面,是間日式飯糰專賣店。
她皺眉。「一大早的,我不愛吃這種東西,我習慣吃麵包跟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