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今天是周末,熱鬧街道上滿是人潮,剛入冬的天氣還不到寒冷,但今天難得一見的大太陽確實讓氣溫升高了幾度。
塞起車的車陣中,一輛老舊的寶藍色福特房車也被卡在裡面,這輛車看起來少說有十五年車齡,外觀雖保養得宜,但那過時的顏色及外型跟車內的人比起來,顯得是這樣格格不入。
車內,常出席各大服裝展示秀的模特兒范佩佩,抑鬱地望著車外,美麗的臉上充滿深深不悅。旁邊開車的男子也正綳著臉,握著方向盤的手指節泛白,像正隱忍怒氣。
男子年約三十,穿著時髦,身材高大偏瘦,膚色中等,不算黑也不太白,繃緊的下顎,深邃眼睛里藏著自信神采,高挺鼻樑讓他看來分外俊逸。
他穿著咖啡色皮衣外套、深藍近黑色的牛仔長褲,踏著一雙與夾克同色系的軍靴,跟身旁的模特兒女友比起來,絲毫不遜色。
范佩佩轉過頭來看著他,深深吸了口氣,她怎能再忍受下去?曾經她自豪自己的男友是溫頌亞,知名的珠寶設計師,豪門貴婦對他的作品趨之若鶩,每回頒獎典禮上他的作品始終最引人注目……她曾經也拜在這樣的才氣下,到處炫耀,交往後才知道,他根本不是自己想像中的男人。
今天是她生日,他開車來接她,她在經紀公司門口等他,碰巧被同事看到他開的車,全都笑彎了腰,不敢相信這是鼎鼎大名的溫頌亞所開的車。
范佩佩氣死了,她一上車就跟溫頌亞理論,這輛車根本不合邏輯,和他的工作氣質都不配,難道他窮到連輛車也買不起嗎?
但是,溫頌亞只回她一句——你不懂這輛車對我的意義。
然後他們爭論,現在僵持,范佩佩不斷告訴自己算了算了,慶祝生日欸,幹麼吵架?可是他冷漠的眼神,讓她忍不住想挑戰自己在他心裡的分量。
「頌亞。」
他揚了揚眉,視線始終盯著前方車況,沒回話。
「你就不能為了我們之間的感情,換輛車嗎?」她板起臉。「我不是要什麼多名貴的車,只要普通的就好,不用多貴多高級。」
「這輛車不普通?」他淡淡地回,嗓音低沉醇厚。
「你不得不承認它太老了,現在沒有人開這種車,好吧,就算有,也是上了年紀的人。」她眨眨眼睛,看來楚楚可憐,如果溫頌亞願意聽她的話換車,那就是愛她,如果他不換,她就覺得他是個腦袋迂腐的混帳!
現在哪還有人開這種俗到爆的車?!
不是她膚淺,而是這根本不符合他的氣質啊!開在路上很丟臉,讓人看見更丟臉,雖然她愛他的才華與名氣,更愛他的俊帥外表,也愛他從不手軟的買禮物給她,但這一刻,范佩佩拗起來,她忘了那些曾經溫頌亞對她的好,只執著於——換車!
「我不會換車,」他趁紅燈時轉過臉來看了她一眼,眼睛炯炯有神。「佩佩,沒有好的理由來說服我,我是不可能會換車的,這輛車是我有工作后買的第一輛車,雖然是二手車,可是有感情……」
范佩佩不耐煩地打斷他。「停!就當是為了我,也不行嗎?」
他皺眉,眼色不快。「你這是在勒索我。」
「對,就是勒索,我就要你在我跟換車之間選一個,很難嗎?」
溫頌亞忽然笑了。「佩佩,你幾歲了?還玩這種遊戲?」
「這才不是遊戲,我是要考驗你,追我的人很多,就是沒人開這種車……」
「OK,那你去跟開好車的人在一起,不就更皆大歡喜?」
范佩佩瞠目,不敢相信這下是換他主動提分手,她咬唇,咽不下這口氣。「好,我配不上你的爛車,你就一輩子開這輛爛車,我就不信有哪個女人肯接受你這爛車!看看你的表吧,雜牌又爛又舊,你這種將東西死留活留的個性——」她深吸口氣,繼續說:「讓我下車!我也不想再留在你的車裡,舊得要死,椅子難坐,空調也爛!」
溫頌亞將車靠邊停,對上范佩佩精心化上眼妝的眼睛,他眯起眸,緩緩道:「我這是念舊。」
范佩佩一言不發地下車,站在路邊瞪著他,罵:「哈!念舊!爛車爛表都是念舊,你去跟你的車交往算了,誰跟你交往誰倒霉!」
范佩佩伸出手攔了一輛計程車,頭也不回的上車走了。
車上,本欲幫女友慶生卻反被分手的男主角,面無表情的旋開車內音響,車子老了,音響音質也不好,將一首歌播得嘁嘁嚓嚓地,有雜訊的音樂,聽起來卻挺吸引人的。
溫頌亞深吸口氣,心裡很氣,當初有次將作品出借給范佩佩出席宴會,因此跟她有了接觸,接下來,范佩佩主動倒追他,那時他覺得她爽朗大方,跟他很合得來,答應交往後,范佩佩幾乎變了個人,溫頌亞永遠記得范佩佩第一次看到他的車時,臉上那鄙夷的表情,從此她三不五時就嫌他的車、他的表——他所有不夠新潮時尚的東西。
溫頌亞是個感情遲鈍的人,他剛開始忍耐范佩佩的挑剔,後來,才恍然發現她的膚淺以及她對他的不尊重。
他念舊,他愛開舊車,他愛戴老表,不是因為想省錢,而是他的車跟他的表,都是他用賺來的辛苦錢所買的,創業初期,經濟拮据,他讓自己記著艱苦的過去,要自己不忘本,自然越看他的舊車和老表越順眼,也捨不得換了。
看來今天的慶祝大餐泡湯了……想到這,他想起這些年來一直跟在他身邊的助理,她啊,現在應該剛回家,八成自己煮一碗蔥花面就捧著看電視。
溫頌亞眸光一閃,拿起手機,決定打給助理,電話那頭接通,傳來一道溫雅的嗓音,他開口——
「來吃大餐,我訂好位了,福麗大飯店,我在那邊等你……」
**
福麗大飯店柏富廳里,在這個夜晚,人聲鼎沸。
不只是因為假日的關係,更因為正值飯店聘了法國米其林廚師來擔任主廚,剛開放訂位就客滿,溫頌亞還是透過關係才訂到的。
他越想越氣,交往快兩個月,他哪一點虧待范佩佩?要什麼都買給她,半夜叫他去買宵夜也做了,更以她的英文名字為新出的銀手環命名……她還有什麼不滿?要他換車?!笑話。
在一段感情中,溫頌亞一向自豪自己的好商量,基本上女友想要什麼,他都會努力達到對方要求,但唯有一點,因為他本身從事設計工作,所以工作時間不定,一投入設計又不喜歡人打擾,而且也在乎自己的私人時間,不喜歡女友太黏人,他一直覺得經濟上能帶給女人快樂,就是一種愛的表現。
所以他覺得交往兩個月,他能給的就是那些,這輛老車跟了他五年,哪能說換就換?再說他的表,是他大學時期用打工錢買的,都戴了十年,她也嫌,這樣的女人啊……溫頌亞看清楚了,只注重那些外在裝飾,她懂他的念舊嗎?
他眯眼,想到這段感情剛開始時,范佩佩的溫柔大方,對比起現在,他不得不訝異女人的善變,同時也忍不住添了些懷念。
是懷念范佩佩的爽朗大方,但是現在……
他恨恨叉起盤裡的鵝肝,往嘴裡送,啊……不愧是米其林廚師,本來他不愛鵝肝那股味,可是搭配上櫻桃果醬跟小麵包,竟然恰如其分,美味極了!
「不氣了?」
溫頌亞揚眸,看著對面的女人,搖搖頭。「氣死了。」
杜莉詠微笑。「你女友今天生日吧?你真了不起,可以在這天鬧分手。」
「是啊,我真了不起,每段感情都撐不過三個月。」他俊眸一眯,一臉古怪道:「莉詠,我……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她聽了,哈哈大笑。「怎麼可能?」
「不,我可能真的有問題……」他放下餐具,一隻手摸上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陷入長考。
杜莉詠不理他,逕自吃著好吃的大餐。
今晚接到他電話時,她正在捷運里,然後馬上趕來了,風塵僕僕趕到時,只見溫頌亞已經入座,正支著下顎看著窗外,他那抑鬱的側臉,讓擔任他助理多年的杜莉詠深知恐怕這次又落得分手下場。
溫頌亞,名聲好、收入豐、外貌佳,卻總在愛情上跌跤,被甩次數高達十七次,交往時間從不超過三個月。
莉詠看在眼中,心裡明白,他啊表面上是好情人,女友說什麼都依,可是其實他不浪漫,不喜歡聽女友說話,只想丟幾個禮物打發,把自己防得很嚴,不準女友干涉他私人空間,說到底,他以為用物質就能滿足女人,根本大錯特錯。
「啊,煩死了,不想了……」他忽然推開吃完的前菜盤子,眼前桌面凈空,藏著煩惱的眼睛直視對面的杜莉詠。
她穿跟剛剛離開辦公室時同一套衣服,白底黑點的普普風紗質襯衫、深藍色窄裙、黑色絲襪、米色高跟鞋,套上一件同樣深藍色的雙排扣外套。
杜莉詠始終是優雅的,她將自己打點得很好,不只是因為她天生長得漂亮,更因為她溫婉的氣質,讓人一看就舒服。
「幹麼想呢?我覺得愛情重要的是感覺,有一天你會突然發現愛上某個人,非要她不可,到那時候,你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我覺得你該先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她認真分析道。「我覺得你談戀愛好像遊戲,感覺只是可以有親密行為的朋友,而不是真正讓人走入你心裡。」
真正讓人進入他心裡?他皺眉不了。「要交往看看才知道適不適合。」
「才不呢!」她皺皺鼻子,一臉不苟同。「要先做朋友,才知道適不適合,才可以更進一步。」
「更進一步?上床?」這麼開放?
她瞪他。「不要什麼都扯到上床,OK?溫先生,你很野蠻喔,女人需要用心了解的,你要真的喜歡人家再交往,不要連自己都搞不清楚就交往。」
「真麻煩。」他嘖嘖幾聲,忽然道:「那我希望有一個女人,可以完全的理解我,不會對著我喊什麼車很舊錶很爛挑挑挑的,我希望那個女人是真心了解我,不管我穿什麼用什麼,她愛的是我這個人,不是附加品。」
莉詠微笑。「如果你夠好運的話,可能遇得到。」
他搖頭,很悲觀。「我沒那麼好運,我戀愛運一向差……莉詠,跟你說,我決定暫時不戀愛了,我要休息,說不定喔,乾脆單身一輩子。」
他抬眼望向杜莉詠,她臉上正漾著微笑,雖笑著眼底卻盛滿不苟同。他一手支著下巴,微眯眼睛,用探究的眼神凝視她眼裡的不苟同,溫頌亞有一剎那錯覺,覺得她眼裡醞起憂傷,他因此心跳顫了一下。
一直以來,他是深深信任著杜莉詠的,不只是工作關係,還有她從創業之初便一路跟隨的深厚情感,以及私下他們交好的知己關係。
他對她全盤信任,甚至引起某任前女友吃醋,因為那天莉詠生日,他為了幫莉詠慶生要取消約會……就連現在,這頓米其林廚師的大餐,他也只想到要邀她來吃,想對她吐吐苦水、跟她聊聊,因為他知道莉詠了解他。
此時,服務生送上主菜,順便替他們收走盤子,杜莉詠乘隙看向窗外,墨色的天空像一塊布幕。這個寒冷的夜晚,她在這裡跟上司吃大餐,溫暖的燈光點亮她側臉,她眨了眨眼睛,在服務生走後,重新將視線調回來。
「你想單身,難喔,每天愛上你的名模名媛那麼多,我看你還是專心在裡面挑一個好了,一個符合你說的、真心了解你的女人。」她語氣帶著戲謔,眼神慧黠,似是習慣了他的失戀,調侃了起來。
杜莉詠抿抿唇,拿起刀叉低首切起盤中主餐,垂下的眼眸其實偷藏著悵然;每回他失戀就像一場暴風雨,她的心也跟著慌亂起來,但是,不能讓他知道啊……
溫頌亞賞她白眼。「我聽得出你在諷刺我。」
她哈哈大笑,忽地認真看入他眼睛。「我想到了!」
「什麼?」
「你可以考慮喜歡男人啊!找不到真心了解你的女人,你可以找男人,喔我的天,我朋友喬治一定很愛你,他最喜歡你這型,要不要給你喬治的電話?」
「杜莉詠!」他瞪她,咬牙切齒地,看她美麗眼睛染著笑意,粉潤唇角揚起,波浪大鬈髮因為她的動作而晃動,喔這女人,真欠揍!
她玩得很樂。「不要啊?」
「你說呢?」
「你不說我哪知道你要不要?還是你害羞?」她拿出手機,搜尋電話簿,道:「0926……」
「我不要!」他忍不住吼,看她收起手機,笑得可開心了。「你完蛋了,最好小心一點,工作上就不要出紕漏,你知道我這個人,我一定會藉機報復!」
他講得很小孩子氣,故意擺出記仇模樣,瞪著她。
她還是哈哈笑,歪著頭看他,唇角的笑容始終不減。「心情好點沒?」
溫頌亞緩了臉色。「被你氣一氣,心情就好了。」這個杜莉詠,就是這樣,故意逗他,然後笑嘻嘻地緩解他的心情,這就是他會找她來吃這頓大餐的原因;當然,期待米其林主廚的菜單也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莉詠永遠不會讓他覺得尷尬。
每次他失戀,莉詠會取笑他,也會安慰他,他常常覺得在她溫柔的笑容里得到救贖,在她的笑語中找回自己因被甩而喪失的信心。
「那就好。」她還是笑,一邊動刀叉,一邊讚歎。「真棒!這乾貝好好吃,多謝你找我來,才吃得到這麼棒的菜。」
「你又在諷刺我了。」
「哪有?」
他笑了。「『多謝你找我來這句』,就是諷刺我。」
她也笑了,抿了抿唇道:「我沒有說幸好你分手了啊,這樣你也聽得出來喔?」
「當然。」
這頓晚餐就在嘻笑中度過,溫頌亞很喜歡跟杜莉詠之間這種笑鬧的友情,他覺得沒有壓力,什麼事都能對她講,共事多年,他對杜莉詠全盤的信任,准許她進入他所有的私人領域。
或許是杜莉詠那容易令人信任的特質,總能讓他輕易放鬆,即便是在這個失戀的夜晚,他也絲毫不覺得尷尬與難過,當他質疑自我時,她用取笑的方式讓他不再鑽牛角尖,就如一道清風拂過他的心。
晚餐后,他開車送杜莉詠回家。
她一上車,就扭開音響,聽著裡面唯一的CD,透過音響播放,她跟著哼唱那首歌,拉開車窗,吹著寒冷夜風。
風撲上她的臉,輕輕刮紅了她白皙的臉頰,她不以為意,唱得很快樂,髮絲隨風飛起,她好像有點醉了,歪頭晃腦地,又笑又唱。
這模樣,看入溫頌亞眼裡,只覺得可愛。
他心情也好了,跟著她朗唱,也搖頭晃腦,唱得很激動,像兩個小瘋子,在深夜裡唱出共鳴。
**
溫頌亞將杜莉詠送到公寓門口,停下車,紳士地看著她走進門,然後等待——三十秒后,三樓的燈亮起,然後,他還不走喔,再等——
又過了五秒鐘,窗帘被拉起,窗戶打開,杜莉詠的臉出現在那裡,她看著他停車的方向,手指了指某方,意思是——還不快走?
他這才願意走,重新發動車子,駛入黑夜裡。
每次送杜莉詠回家,已經習慣這模式……等她上樓,然後等她開窗戶趕他走。哈哈,溫頌亞每回都想笑,她臉上那恨不得他快點離開的表情,讓他覺得好玩,樂此不疲。
另一頭,杜莉詠關上窗戶,重新拉上窗帘。
她淺淺地嘆了口氣,靠在窗邊,低眉看地板,眼色漫漫,有種如夢似幻的感覺油然而生,她很清楚,那是每回溫頌亞結束一段感情后,她心裡頭的那股說不出來的放心。
他又被人甩了哪……她很不想太過壞心的幸災樂禍,但沒辦法,心裡那股輕鬆無止盡地湧上。每回他戀愛,她就害怕他真的停泊下來,而那港灣不是她——
勾起唇,杜莉詠走向廚房,腳步輕快,打開冰箱,嘴邊還哼著剛剛車上那首英文老歌,一手從冰箱上層拿出巧克力冰淇淋,回到沙發上,嘻嘻笑,打開冰淇淋盒蓋,一口又一口吃著。
她喜歡溫頌亞好久了。
喜歡他哪裡呢?好幾次她問自己。
是他面對工作的認真?是他每次推出新作品的才氣?是他能與她笑鬧的默契?是他每回送她回家都在門口等她上樓的掛心?是他那雙眼睛……好認真地跟她談著公事上的願景時,飽含的嚴肅?
是,都是。
她跟溫頌亞是大學時期的學長學妹,他們不同科系,他念設計、她念貿易,但當時她的直屬學長正巧跟溫頌亞同宿舍,常常拉一堆人出來吃飯,所以她也認識溫頌亞,是不很熟的那種點頭之交,一起大堆頭地吃過幾次飯,溫頌亞畢業后,她一回也沒想起這學長。
可,好巧,溫頌亞畢業兩年後,正逢她剛畢業要找工作,面試與面試的中間,她偷空到冰淇淋店吃冰淇淋,就這樣巧,他坐在她隔壁桌。
莉詠永遠也忘不了,他桌上那杯香草冰淇淋聖代跟他溫柔的微笑,在她記憶里,一樣甜膩。
「別那樣看我喔,男人也可以吃聖代好嗎?」
她因此笑了,為他那副坦蕩蕩的表情,那模樣天經地義,那瞬在她眼中留下幽默的剪影;她想,這學長哪時這麼寶了?之前都不知道。
然後他們聊起來,發現在這巧遇不是偶然,因為他們都愛吃冰淇淋,溫頌亞認真地向她推薦一道吃冰守則——
「這家店的聖代,上桌后要先把脆笛酥吃掉,一分鐘后冰會開始融,先忍住,不要吃它,真的喔,聽我的,忍到五分鐘后,冰淇淋的融化度又軟又容易入口,不會讓腦袋冰得吱吱叫……」他看見她哈哈大笑,補道:「笑什麼?真的啦,難道你想被冰得吱吱叫?」
他說要等五分鐘后才能開始吃,然後十三分鐘內要吃光,莉詠記得好清楚。
那天她謹遵溫氏吃冰守則,將桌上的巧克力聖代硬是在十三分鐘內吃光光,吃得太快太急的結果,就是……被冰得吱吱叫。
為了淑女形象,她沒有真的吱吱叫,只是皺著臉一副怪樣,讓溫頌亞大笑。
她皺著臉好醜,他笑容滿面真陽光,那一刻,他們是對比,這畫面在別人眼中一定很奇怪,兩個大人吃冰吃得唏哩嘩啦,然後女的將臉皺得亂七八糟,男的呢——很不給女生面子地狂笑。
莉詠不生氣,她也覺得好笑,最後也笑了。
吃完冰后,站在店門口,她有點不想走。這個下午太愉快,找工作的壓力因為遇到他而不見了,她慶幸剛剛有轉過街角來到這家店,遇見這令人愉悅的學長。
他喊她:「莉詠。」
是驚訝的,很驚訝很驚訝的,他記得她名字?他們不特別熟哇!她記得這學長人緣極佳,她則是低調再低調,就算對她有印象,又怎會記得她名字?
而且還很自動喔,捨棄「學妹」這稱謂,減去姓氏麻煩,直接喊她名字,太……奸詐啦!
「我要自己出來創業,做手工珠寶,來當我助理吧!」
溫頌亞說話時,那自信模樣,輕嗓,縈繞著溫暖語氣,沒用徵詢口吻,反而用一種延攬夥伴的語句,讓杜莉詠臣服了。
她還有理智,在即將答應前,問了:「為什麼找我?」
他笑了,在午後陽光下,亮出一口白牙。「因為你愛吃冰淇淋。」
「就這樣?」
「不然咧?因為你剛剛被冰到吱吱叫嗎?」
或許就是這一刻起,她的視線不自覺地繞著溫頌亞轉。
有次她記錯交貨日期,讓他趕不及交貨,溫頌亞沒罵她,只是在客人來拿貨時,親自道歉再道歉,杜莉詠永遠忘不了,他高大的身體鞠著躬,目光謙恭,讓客人氣也生不起來,然後那夜他熬夜趕工,隔天將貨趕出來,親自登門送貨。
這些,他自己做,一句也沒怨她。
這就是愛上溫頌亞的瞬間,她是在這天起,太感動太感動,沒辦法忽視他重視工作的態度,因為自己疏失而造成的愧疚感,卻沒受到任何責備,讓這愧疚一直發酵,於是她更認真工作,努力不出錯,越來越稱職。
心,也是冰淇淋,遇到他就融化了,可是臉上不能表現出來,以免他壓力大,怕他被嚇跑。
明明自己條件也不壞,可是在愛情里她沒有太大自信,他熱情的溫度融化好多女人心,但不能讓他知道,其中有一顆——是她的。
巧克力冰淇淋在口中化開,杜莉詠一口又一口,眯著眼眸愉快地吃著冰淇淋,她想,溫頌亞又單身了……她會有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