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高級住宅區的路旁,一名年約二十來歲的女人一臉為難的盯著手機已經二十分鐘以上……
羅南薇把手指放在通話鍵上至少有一分鐘之久,最後還是沒按下去。她移開手指,舊得可以「作古」的諾奇亞3310突地響了起來,顯示這支以耐用出名的手機仍是「服役狀態」。
被突然響起的鈴聲嚇了一跳,羅南薇一個不小心就按下了接聽鍵,一按下,才發覺自己幹了蠢事。
我幹嘛接、幹嘛接、幹嘛接、幹嘛接……
心中早已淚眼如瀑,但羅南薇還是沒有種掛電話。
她將手機貼上耳朵,微弱地輕答了聲,「喂。」
「快要到了嗎?」
電話那頭的人劈頭就問,從聲音聽起來似乎心情很好的樣子,也對,今天他生日。
「我……我還在路上。」羅南薇心虛地道。
其實早在半個鐘頭前,她就已經到了這個小區,可是看到這裡的人就連下人都穿得比她體面,她就愈發邁不開步伐。
「你人在哪?我派司機去接你。」
「不不不。」羅南薇連聲拒絕。
要是讓自己的情人知道她「罰站」了快半個小時,他肯定會非常的生氣。
「那你什麼時候會到?」黎定嘉問。
「我……我……」羅南薇支吾了半晌才道:「不如我不要去了好不好?」
「你說什麼?」電話那頭的男人聲線突地壓低了下來。
嗚嗚嗚,你不要這樣,我壓力好大。面對情人的強勢,她只覺欲哭無淚。
「我只是覺得我不去,可能比較好……你看嘛,我根本不適合那種場合對不對?去了也只是讓場面變得尷尬。」羅南薇低聲道。
有一個條件太好的男朋友也是一件讓人為難的事啊!特別是你自身的身份背景與他極度不配的時候,那壓力可真是大得讓人受不了。
只是羅南薇的煩惱跟別人不太一樣。
別人若是交了家世太好的男朋友,怕的會是對方不肯給自己一個名分,但羅南薇煩惱的卻是黎定嘉太想給她一個名分。
嗚嗚嗚,她可不可以不要?反正她從一開始跟他在一起時就沒預想可以麻雀變鳳凰,雖然……
雖然中途有段時間,她也曾因為過得太幸福,而忘了自己的身份,最後還不是被狠狠敲醒。
現在她是連夢都不敢作了!他能不能不要這麼堅持?
美夢醉人,夢醒卻能讓人心碎了無痕,這個道理,羅南薇比誰都清楚,畢竟之前的經歷雖不見血,卻比任何傷都痛。
與其作一場美夢,之後再來面對夢醒后的尷尬,還不如一開始就沒有過,至少失去的時候不會再痛得連呼吸都困難。
「哪裡不適合?」電話中傳出的聲音已經帶著山雨欲來的氣息,暴風雨前的寧靜也不過如此。
「很……很多啊!」羅南薇急得都要哭出來了。
「什麼叫很多?你說。」黎定嘉追問。
「你……我……」羅南薇原本就不是能說會道的人,這一急就更結巴,又「你我」了好一會才道:「你……你的朋友都不喜歡我。」
羅南薇小小聲地說著,明明是在跟電話講話,身子卻不由自主地縮了起來,彷佛她現在正暴露在那些人的目光之下。
她還記得自己第一次到那棟漂亮的別墅時,他的朋友是用怎樣的眼光看她,更記得第二次到那棟別墅時,遭遇到的是如何不堪的事!那些事她如今想起來都還會忍不住瑟瑟發抖。
她怕了,她是真的怕了!
羅南薇心想,那樣的事一次就足以令人膽寒心驚,若是再來一次,她真的會連活下去的勇氣都失去。
「我沒有那種朋友。」黎定嘉的聲音似乎又更低了一些,「若是有人敢嫌棄你,我就跟他絕交。」
還是會為了他的話感到甜蜜,羅南薇感嘆似的摀住胸口,心想,果然女人總是喜歡聽好聽的話,不論這些好聽的話是真是假。
「不然……不然讓我先去買一件衣服,我保證這次一定會買好的衣服。」有些動搖的羅南薇小小聲地求道。
羅南薇第一次到黎定嘉家時,穿了一件新買的洋裝。
她很少買新衣,更不用說是買不實穿的洋裝,那是她有記憶以來,第一次買了洋裝給自己,結果卻被他的友人認出那件洋裝的款式仿冒名牌,還直言仿得很粗糙。
當時別提有多糗了。
其實他們誤會了,她不是愛慕虛榮,只是在路邊攤上看到這件洋裝,覺得很好看,價格也可以接受才買的,真的不是因為它是仿名牌款,但那些人投注在她身上的眼神是那麼不堪,讓她連辯解的話都說不出來。
當時的場面之不友善,即便她從小受慣了白眼與冷嘲熱諷,還是難受得頭皮發麻、四肢發冷。
這一次,她本想狠下心到百貨公司買一件真名牌,就算那件衣服可能比她一個月薪水還多,她也決定把心一橫咬牙買了,結果卻是黎定嘉不肯,堅持她穿平日的衣服過去就好。
崩潰啊!這個要求比教她砸錢去買一件真名牌還要難以接受,她都想給他跪下了。
黎家大少的生日宴會上,世界各大名牌衣著的出現率堪比巴黎時裝周,他居然要她穿一身路邊攤過去……
「不用,你平時穿什麼就穿什麼,沒必要配合別人,要是有人敢嫌棄你的衣服,我就跟他勢不兩立。」黎定嘉道:「你只要過來就好。」
還勢不兩立咧!一件衣服是能結多大的仇?羅南薇被他逗得噗哧一笑,卻沒怎麼把他說的那些話當真。
「可是……可是……」羅南薇又可是了好幾次,實在找不到借口了,才誠實地道:「我……我對你家有陰影。」
黎定嘉沉默著。
「你家我去過兩次,是怎樣的情況,你都知道。」羅南薇哽咽著道:「你明知道我們不合適。」
黎定嘉和她原本就是天與地、雲與泥的差距,兩人的感情起始於欺騙,結束於心碎,兩人現在還能再次走在一起,在她看來完全就是她自己太犯賤,不懂記取教訓。
簡單來說就是一句話,記吃不記打!
明明都已經被傷得那麼深,被傷到覺得無法再繼續而離開了,但只要他哄一哄、招招手,自己就又回到他身旁。
別說他的朋友,連她都很看不起自己啊!可是她也沒辦法,因為她就是這麼愛這個男人,真是愛到卡慘死。
至於現在……她很喜歡目前的生活,真的。
橫豎她從懂事開始,就不認為自己有資格,或說是有機會得到一個正常的家庭,所以她不介意與他這麼含糊地過日子。
就算是當一個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她就已經覺得幸福無比。
可黎定嘉就是不肯滿足於目前的狀態,總是千方百計要給她一個正式的名分,要她相信他們可以在一起一輩子。
只是她已經不敢再相信了。
「我知道。」黎定嘉的聲音平靜且毫無情緒起伏地道:「兩次都是我一手策畫主導的,我當然知道。」
不是沒猜到……不,應該說不是不知道,否則她當初就不會選擇離開,但聽他親口承認,她的胸口還是好痛好痛。
就像那兩次,她彷佛被硬生生撕掉所有的偽裝,被迫將內心最柔軟敏感之處暴露在眾人目光下接受凌遲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