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凌晨。
黑眼圈。
我的腦細胞。
死了一半……
以上絕非什麼傳說中的梨花體,而是某人這十數天內的真實寫照……
說起來有些不可思議,自第一篇文完成後,某人的腦中就模模糊糊有了接下來四五個故事的雛形,並且作為一個菜鳥,已立志要嘗試除了華麗文之外的多種文風(不敢寫華麗文是因為某人知道自己的文筆這輩子都華麗不起來)。除了中間不受控制地跳出一篇文,某人基本上還是按部就班。按順序該寫到這文了,風格也早計劃好為幽怨詭異文,照時間卻又到了「花與夢」的賽期,而且主題竟然還是——運動會!
於是乎,原本只是想寫一個妖怪女與人類男的幽怨詭異文的,只好改成了眼下這篇惡搞文(嗚嗚嗚,我的幽怨文呀——)。把背景與另一篇文扯到一塊是因了某人喜歡的一個作家愛寫系列的習慣(真不知道是好是壞的習慣),但為什麼連兩篇文的女主角個性都有些相似呢?並且這還是我苦苦矛盾了幾天才含淚定案的性格——無他,只因女主角的個性早在多半年前就設定好了,在某方面偶真是個無藥可救固執的人啊!
不要怪偶了,我的腦細胞能將妖怪與運動會扯到一塊就已克盡職守了,實在沒有多餘的力氣重設一個個性,再說我對人物描寫本就很不在行。
重讀這篇文的感覺,用一個熟人的口頭禪來說就是:「真是無比鬧騰的一篇文啊!」幾乎把我認識的妖怪都給塞進去了。之前總是聽人罵某些奇幻文的作者「假奇幻之名行言情之實」,當時有些為小言抱屈,如今一寫之下,發現,汗,我是不是矯枉過正了,成了「假言情之名行奇幻之實了」?可是妖怪呀,運動會呀,誰能告訴我還能怎麼寫啊?(某人精神崩潰地語無倫次中……)
不是沒有矛盾過的:花雨究竟有沒有開奇幻的專欄,我還是往那投好了?But!你有聽過以運動會為主題的奇幻文嗎?唉,又是一篇像潑出去的水似的文。
唉,雖然我寫的文中將近一半是惡搞文,但那卻是我最怕寫的風格——極傷腦細胞,而且一不小心就把肉麻當成了有趣(唔,極度懷疑這篇文中有一半就屬於此類),所以在寫到某些片段的半夜,某人會突然抱頭狂叫(我家阿母老豆竟然還沒得神經衰弱真是不可思議,不愧是我心目中生命力驚人的小強!),汗,真是歇斯底里的十幾天呀。
唉,不說了,看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