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他沉吟著,看來很困擾。
說真的,他受夠了這位辛雅小姐,他的第四號相親對象,好死不死的她一眼便認出他們高中同班兩年,一下子便敘起舊來,又約出來吃飯兩次,居然以女友自居開始對他奪命連環叩,他二話不說立即切斷孽緣,不再回應,安靜了一星期,以為她死心了,沒想到她竟然查到他的住處,搬來跟他當鄰居。
女人的痴纏功夫,他算是見識到了,嚇得他日後再相親,只要沒感覺的便當場馬上回絕,不必再聯絡。
辛雅相信「近水樓台先得月」,相信日久生情,相信上帝知曉她高中時便一直暗戀邵東俊,可惜他畢業即出國深造,而她留在台灣念大學,心中不免有遺憾,而上帝聽見了,安排他們相親重逢。
她一片痴心終於可托明月,而明月偏偏要照溝渠?不行,這不公平。
「她是誰?我非知道不可,否則我不會死心。」
邵東俊的目光閃爍了一下。「你是問今天跟我相親的女人嗎?」
「沒錯。」
「不要吧!我怕你會自卑。」
「不可能。」她的父親是一家大公司的總經理,她可是總經理千金。
看她一臉執拗,邵東俊也不留情面了。
「她的芳名是廖靜兒,『華谷集團』的總裁千金,身價不同凡響,我媽說『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教我要好好把握!」
「『華谷集團』的廖靜兒?!」辛雅聽了也不免花容失色。
社交界的未婚名媛當中,身價數一數二的廖靜兒,誰能跟她比?
「不要再來找我了!」
邵東俊撂下一句結尾,打開自家大門進屋裡去,砰的一聲關上,嘿嘿嘿,他可以開始打包行李了,對外則說要搬回父母家住。
而大受打擊的辛雅,經過一夜的思考,還是無法放棄邵東俊。
愛情是不分年齡、貴賤的,她可以跟廖靜兒公平競爭、一較高下,沒必要先舉白旗,她未必會輸。
邊如亞交朋友的條件很寬,看順眼就成了。
邊如亞交男朋友的條件更寬,看對眼就夠了。
「是哦,你大小姐一點都不挑。」賀嵐一張嬌艷逼人的貴婦臉,比女兒更容易吸引男人目光,可惜怒火正直線上升中,蓮花指快比到女兒鼻尖,「什麼叫「看對眼就夠了」,這十年有哪個男人跟你看對眼?」
「今晚作夢我會找月下老人抗議一下,教他速速送來一個跟我看對眼的男人。」邊如亞依然八風吹不動,婉轉溫雅的說。
「你……你給我認真挑一個好男人結婚!」
「是,只要一碰到額頭上刻著「好男人」三個字的男人,我二話不說馬上敲昏他,把他拖去公證結婚。」
「邊如亞——」
「噓——媽,小聲一點。現在到處是狗仔,我怕有人拍到你張牙舞爪的照片,明天報上會刊登「名人賀嵐對女兒家暴」的新聞。」
賀嵐氣得只差沒翻白眼,她這個急驚風怎麼會生出慢郎中?
她是多麼爽快俐落的人哪,從少女時代便說愛就愛,說分手就分手,敢愛敢恨,從不拖泥帶水,也不曾遊戲人間,哪像女兒過得這麼「散仙」,簡直看不下去,每聚餐一次便要念一次。
「你爸也沒像你這樣子,你到底像誰?」
「像列祖列宗裡面的某一位吧!只是已不可考。」
「少用冷笑話來矇混過去。」
「你真難取悅呢,媽。本來你的問題都是無解的,根本無須回答,我怕你不高興才挖空心思擠出答案,你好歹也笑笑接受嘛!」
「真是謝謝你的一片孝心。」諷刺!
「不客氣。」溫雅的含笑接受。
賀嵐發誓,如今自己變得這麼有忍耐的風度,全拜女兒所賜。
她也沒指望如亞能在一、二年內結婚,但好歹也帶個好男人回來給她看看。這麼微小的願望有很難嗎?
「趕快交男朋友,三十歲之前給我結婚。」她下了最後通煤。
「結婚只需要一天,不用急,時間還很多。」
「你再給我擺出一副皮皮的模樣試試看,我發誓我會押著你去相親!」
邊如亞一點也不懷疑母親大人的公權力與執行力,只是什麼事都可勉強努力而得到一點成果,只有愛情是無法勉強,也努力不來的。
愛之一字,最需要緣分。
賀嵐不懂嗎?她懂的。一輩子都在談轟轟烈烈的愛情,最清楚人與人之間的緣分有多奇妙,緣分來了,閃不開、躲不掉,但也要雙方都願意投入啊!
邊如亞是有人介紹好對象給她,直接告訴她「緣分來了」,她還是會遲疑三百天的那種人,再熱情如火的男人也冷掉了。
「你這樣子還像是我的女兒嗎?」賀嵐的不滿比一座山還高,「你繼父公司里有好幾位青年才俊,每次介紹給你都沒下文,不知清的人都以為你眼光高拿喬,其實你根本就沒眼光,不懂得把握好男人。」
「是。」每次聚餐都變成批鬥大會,所幸一個月只須忍受一次或兩次,其他時候,如亞都會找理由閃人。
「你父親生前可是香港有名的導演邊誠,藝術家的氣質不知迷倒多少女明星,最後終於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婚後一年生下了你。喂,邊如亞,你身上流著父母的優良血統,連好看的基因都遺傳給你,這樣還嫁不出去的話,你對得起我和你死去的父親嗎?」
這樣也能扯在一起批鬥她?
邊如亞不得不甘拜下風,她家老娘不曉得是哪個紅衛兵不小心死掉來投胎的?還是德國納粹的幽靈飄洋過海來托生?
也因此,她十分尊敬繼父呢!
「三十歲結婚是吧?我知道了,你可以等到我三十歲那年再批鬥我嗎?」好誠懇的請求,再吃一瑰蛋糕甜甜嘴,免得毒舌吐槽。
「不行。這世上除了我會念你之外,誰會關心你要不要結婚?以我對你的了解,不時常提醒你,你不會認真交男朋友,怎麼可能在三十歲之前把自己嫁掉?」知女莫若母,賀嵐才不會上當。
邊如亞沒轍了,只好繼續當耳邊風。
她真的比較適合當孤兒,沒有人管她要不要交男朋友,要不要結婚,寂寞到地老天荒也不干他人的事。
明明她覺得不交男朋友,日子過得悠閑,多美好;不勉強自己非結婚不可,少了一群姻親來煩人,多自在。
為什麼當娘的就是看不得女兒太清靜、太自在?
她沒有要賴給老娘養一輩子啊!
無解,她只能扶扶額,自我解嘲的說。「我何德何能有一位對我關懷備至的媽媽,一定是燒了三輩子好香才修來的。」今生且記不要太常燒香。
「不要以為我聽不出你在諷刺我。」賀嵐不領情。
「媽,你是更年期障礙嗎?這麼難取悅。」
「你乖乖的結婚生子,就是取悅我。」
邊如亞的表情極其團惑。「是怎樣?繼父的次子下個月結婚,婚禮籌備不是由你一手統籌嗎?加上兩年前繼父的長子婚禮也由你出面忙裡忙外,你辦婚禮辦得還不夠嗎?不要這麼快又來打我的主意,省點力氣吧!」
賀嵐媚眼一瞪。「看別人的孩子結婚,跟看自己的女兒結婚,哪裡有一樣?真是不貼心的不孝女!」
「繼父家不是還有一位孝女?」
「別提了,她對我的敵意很深,將來結婚也不會讓我插手婚禮事宜。」
「這也難怪啦!」如亞淡淡地回應。
賀嵐白了她一眼,一時無語。
邊如亞早已學會不干涉長輩的私領域,不插足繼父原生家庭的豪門生活。她依然姓邊,香港導演邊誠和昔日台灣電影明星賀嵐的獨生女,邊誠因空難死亡,賀嵐帶著三歲女兒回台討生活,拍戲之餘,認識了富商廖明人,一下子天雷勾動地火,交往不到一年,賀嵐便息影被廖明人金屋藏嬌,然後在廖明人的幫助下開始事業的第二春。
廖明人是有婦之夫,跟妻子育有二子一女,二個兒子很早便出國念書,即使知道父親外遇,感受也沒那麼深,每個月的生活費還是由父親的秘書匯給他們,母親伯他們分心,也不會跟他們哭訴。
但女兒就不一樣了,女兒跟在媽媽身邊,直接分擔了媽媽的淚水與悲痛,對父親外麵包養的女人也跟著媽媽一起痛恨不已。
五年前,廖明人的元配因病去世,兩個兒子己回國開始跟在父親身邊工作,他們發現賀嵐和她的女兒完全不曾插足「華谷集團」的經營,跟他們沒有利益衝突,當廖明人宣布要與賀嵐再婚時,他們沒出聲反對。
只有廖明人的女兒廖靜兒,和離婚回來投靠娘家的廖姑姑沆瀣一氣、同仇敵愾的堅決反對,但也只多拖了一年,廖明人到底還是公開娶了賀嵐。
當了十多年的第三者,終於修成正果,賀嵐覺得終於可以在女兒面前抬頭挺胸了,可以大聲向女兒催婚了,無疑地,這才是賀嵐最在意的事。
男人會包養一個女人十多年,甚至幾次欲與元配離婚,就不是一時的迷戀或貪圖青春肉體,賀嵐並不年輕了,廖明人是真心愛上了賀嵐,想跟她攜手走完下半輩子,自然會突破萬難結婚。
廖靜兒完全不能理解,只覺得媽媽軟弱可憐,爸爸好色沒良心,而賀嵐則是千年狐狸精,勾引別人的老公不知羞恥!至於賀嵐生的女兒,她不屑去知道,不屑去了解,老死不相往來才是正道。
邊如亞身為母親最安全的吐苦水管道,反而對廖家的人事知之甚詳,但她通常左耳進右耳出,不作評論。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嫁入豪門也無法倖免,甚至更難念。
賀嵐很快又重整旗鼓,艷眸掃了女兒一眼,慢慢放下咖啡杯,興味地瞅著她。「如亞,我一直在想,憑你的花容月貌,脾氣又不古怪,沒道理這十年來一朵桃花也不開啊!你是不是忘不了你的初戀情人?」
如亞卻笑了出來。「難得呀,媽,你也有頭腦簡單的一面。」
「我哪裡頭腦簡單?」賀嵐不悅地揚眉。一個女人要獨立撫養孩子長大,又要抓牢一個男人的心,不知有多麼聰慧過人呢!
「只有頭腦簡單的人才會有刻板印象,不結婚就是曾經在感情上受過重傷,不談戀愛就一定是忘不了某某人。」諷笑。「這不是頭腦簡單是什麼?」
深呼吸,免得教女兒氣老了。
「給我一個正當的理由。」老娘不問出一個答案誓不干休。
「只是無心情愛而已。」如亞一臉雲淡風輕。
「什麼?」
「不夠白話文嗎?我再翻譯一下。我懶得談戀愛。」
「你愈說我愈一頭霧水,怎麼會有人懶得談戀愛?」
「有啊,你面前就坐了一位。」
「你有毛病?」
「看吧!媽又落人世俗的巢日。」
「你是我的女兒,怎麼會懶得談戀愛?除非初戀讓你太痛苦、太受傷……」
「我不覺得痛苦啊!」眨眨水眸,邊如亞的表情有些迷離。「談戀愛談到兩人分手,當然會感覺難過、受傷,但只要不後悔愛過那麼一回,痛苦指數是很低的,留下的應該是遺憾吧!」
「如果有一天你們重逢了呢?」
「過去便過去了,同樣的情慷不會有第二次。」
「人生很難說,那時候你們是相愛在錯的時間點,如果有緣重逢,如今均已長大成熟,有足夠的力量為自己的人生重新安排不一樣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