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伊芳
在我高中生活里,喜歡女扮男裝的女孩子,實際上我還真的遇上一個。
那是我高一的同班同學,長得很像林青霞,也很有美術天分,只是喉結較大,聲音也比較低沉。
在我們那個年代,其實對這種有同性戀傾向的同學,已經比較能以寬容的態度來接受,不過事情牽涉到自己,反應絕對是驚駭中避之唯恐不及。
我就是在這種氛圍下,整整度過三個年頭。
事情發生在高一下學期,有天早上一進教室,我發現自己的桌上放著一張小素描紙,畫的是我昨天上課的情形。起初我真的很高興,還不斷謝謝人家。
不過後來的發展越來越詭異,當我幾乎每天都收到這種充滿暗示性的畫或者小紙條時,我才恍然大悟自己成了她愛慕的對象。
這可把我嚇壞了,二話不說,高二上隨即轉到第三類組,先逃開她的視線範圍再說。不過她的畫和信,還是不定期出現在我的座位上。
一直到高中畢業,我們都沒有再講過一句話。
高中畢業典禮那天,我又收到她的信。她信上寫著:上輩子修了五年(為什麼是五年,我不知道,所以別問我),今世才有幸與妳成為怨家,這輩子不知要修幾年,下輩子才能與妳為友。
後來她考上靜宜外文系,我在北部念大學,就此失去聯繫。
我時常在想,如果再讓我遇上她,我會怎麼做呢?
我可能會伸出手,跟她說:我們可以做朋友,但千萬別再嚇我。男人永遠是我的最愛,不可能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