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看都不看一眼,無視對方的性感身材,不耐開口:「請自重。」隨即繞過女子走到自己的位子。
「這個人好酷……怎麽覺得很眼熟?」李瓊方盯著那人的背影,直到他在角落那張桌後落座,仍未收回目光。
「他是汪相余,新誠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之前曾幫一名女藝人和她男友辯護,上過電視。」胡瑞娟認得那張臉,不僅在電視新聞上見過,也曾在偵查庭上遇過一次。
李瓊方「哦」了好長一聲。「我想起來了,難怪覺得他那張臉我好像看過。」
眾人均將目光落在話題人物上,男同事轉回視線時,問:「就是打人的那一個女藝人?」
「對。聽說那個案子原來的律師受不了輿論壓力,所以解除委任,之後沒有律師願意接,後來好像是有人介紹那個女藝人去新誠,想不到他接了,他也的確幫女藝人爭取到緩刑。」胡瑞娟也望向他們正在談論的男子。
「他長得很不賴。」李瓊方盯著汪相余,後者似乎察覺了目光,忽偏首看了過來,她急匆匆轉開目光。「他好像發現我們在看他。」
「看誰?」拎著點菜單到櫃檯的張為順手帶回兩瓶飲料。
「汪相余啊,剛剛和你撞到的那個人。」李瓊方偷偷望去,見對方已低臉舉箸進食,才敢放膽看。
「汪……」張為也憶起這號人物。「原來剛剛那個是他,難怪覺得眼熟。他是有什麽好看的?」
「就是覺得他長得滿帥的。」
「帥又不能當飯吃。」胡瑞娟旋開保特瓶蓋,為自己倒杯果汁,也為身側的陳佳嫚倒了杯,並順著問:「你說對吧?」
「當然。」陳佳嫚接過果汁,頷首低應。
「這我也知道。只是我覺得很奇怪,看他一表人才,像那種引起全民撻伐、沒人敢接的案子,他怎麽會願意接?不怕被親友唾棄嗎?」
「因為有錢賺啊。」張為一臉「你在問廢話」的表情。「瓊方,你不會不知道律師到底是干什麽的吧?」
「我怎麽會不知道!只是想著那個案子沒人要接,就只有他敢接,他是很缺錢還是很想紅?」
「不管他缺不缺錢,反正錢不嫌多,紅了之後會有更多人找他辯護,也許還會被一些政論節目邀請上電視。拜託,那可是名利雙收,財源滾滾耶,不賺白不賺啊。」胡瑞娟不知怎麽著,語氣酸了起來。
李瓊方搖搖頭,嘆道:「看他玉樹臨風的,想不到個性也這麽庸俗,真難理解他們那些律師接案子的心態。」
「應該說,環境和立場不同吧。」宋權佑笑一下。「他們的立場、處世角度,與我們時常是對立的,所以不能說他們不對。」
「說得也是。不過他外型給我的印象是真的不錯,但現在知道他是那個藝人的辯護人,評價還是馬上往下調,一整個瞧不起了。」李瓊方鄙夷的口吻。
胡瑞娟笑。「你看不起人家,人家也未必看得起我們。我不敢說全部,但你知不知道有很多律師眼睛可是長在頭頂上,表面稱你一聲檢座,其實私下認為檢方只會仗著身分地位壓迫人、把被告妖魔化、濫用公權力,更別說他們是怎麽看待我們這些書記官了。在他們眼裡,搞不好書記官就是一隻只會繞著主人團團轉,唯唯諾諾的哈巴狗。」
「你是以前吃過律師的虧嗎?」李瓊方驚疑地看著她。
「對啊,看你這麽憤慨,哪位律師負過你?」另名男同事追問。
「我哪那麽有幸。」
「不過我覺得他不錯啊,他最近又上了新聞,你們不知道嗎?」男同事問。
「沒留意。」胡瑞娟應了聲。
「就為了台欣輕油告一位大學教授,還要求賠償五千萬的那個案子。他是教授的委任律師,上個月判決下來,台欣敗訴,教授不用賠錢。」男同事想了想,說:「我覺得他不算庸俗吧,只是剛好接到那個女藝人的案子。」
工作人員送上菜,胡瑞娟擺手說:「唉呀不講他了,我才不想影響食慾。」
真的是非常鮮美的蚵。外頭面衣很薄,炸得酥脆,咬開裡頭是軟滑的蚵仔,鮮味完全包裹在面衣內,十分下飯好吃。陳佳嫚連吃了三個,才撥了口炒飯。
「怎麽樣,味道沒變吧?」宋權佑見她吃得歡快,不禁就問。
她點頭。「每次來吃,每次都覺得很好吃,表示水準有保持,老闆應該開個粉絲團,讓大家去按贊。」
「不過我老實說,還是你老家的最鮮。」張為接了話,手裡沒閑著,他剝了一隻又一隻白蝦,放進對座女友的碗里。
「我也覺得佳嫚老家養的蚵最好吃了,我……這樣就好,別再剝了。」清蒸白蝦上桌不過一會時間,碗里已堆滿蝦子,胡瑞娟出聲制止。
李瓊方看了過來,裝模作樣地怨了句:「怎麽這麽好,都沒人幫我剝蝦。」
「辦公室找一個伴,下次吃蝦就有人幫你了。」宋權佑噙著笑意說。
「我那個辦公室里的檢事官都是大叔等級了。」
「現在大叔人氣正旺好不好!」張為忽指向角落那張圓桌。「不然你去勾搭一下汪相余。」
「他?」李瓊方瞪大眼。「我頭腦又沒壞,怎麽可能會找那種道德良知可能有問題的律師來當——」她看著滑入面前碗里的蝦,已脫了殼,白拋拋地躺在碗里等她享用。
「我幫你剝。」從開始到現在皆未投入他們討論律師這話題的陳佳嫚,此刻正彎著眼睛笑。
「佳嫚,你人太好了!」李瓊方咬一口白蝦,滿足地嘆息。「原來這就是有人剝好蝦給我吃的感覺,我一定要找一個會幫我剝蝦的男朋友。」
陳佳嫚只是低著臉笑,手中繼續剝著蝦殼。
找一個會幫自己剝蝦的男朋友……其實,她吃蝦曾經也不需自己剝殼的,因為那個人會在每次餐桌上有蝦蟹時,先為她去除外殼。
至此才從憶想中感嘆,像他對伴侶那麽體貼的男人,為什麽她再也無法和他走下去?
才下車,方舒涵隨即跟上前頭男人;她自她的公事包里取出一個微鼓的牛皮紙袋遞給他。「汪律師,這個是出門前小妹交給我的,說是早上剛收到。因為對方寄雙挂號,怕有什麽重要文件,所以讓我轉給你。」
他原不以為忤,在瞄見上頭筆跡,又發現寄件地址是他住處時,他一愕,伸手拿過紙袋,撕開封口,掉出來的是一串鑰匙。他心一沉,瞪著掌中那串再熟悉不過的鑰匙。
「鑰匙?這個是……」方舒涵疑惑凝視他,心裡忍不住猜測那串鑰匙的寄件者與鑰匙的意義。難道是他女友真要與他分手,才寄了鑰匙過來?
他不答話,看了看紙袋,發現裡頭有張便條紙,他抽出一看,僵滯數秒。
我搬走了,鑰匙還你。
就八個字?八個字就為兩人長達十多年的感情作總結?他揉揉眉心,忽覺疲憊感湧向四肢百骸。
「你還好嗎?」方舒涵手搭上他肩頭,他在下一秒瞬間避開。
「你想做什麽?」汪相余冷著臉看她。
她尷尬一笑。「沒什麽,看你收到鑰匙心情很不好。」
「你不要像鬼打牆一樣讓我重複提醒,我心情好壞與你無關,我也不喜歡跟哪個女人有肢體碰觸,請你自愛點,別再犯。」
手裡緊捏那串鑰匙,尖銳的一端抵著掌心,微帶刺痛的感覺提醒他還有正事要做。他面無表情,快步朝地檢署移動,心裡一點一點地涼了下來。她竟然搬走了?她能搬去哪?
方踏入偵查大樓,神思不屬之際,他手機響了,才拿出手機,身旁一雙手主動接過他的公事包。他看她一眼,仍綳著俊臉,只鬆手讓對方拿過他的包,避免自己與她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