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4.自投羅網
3月27日凌晨兩點半,牛肝終於消耗殆盡,觀察皿里的小蟲子已經長到三齡。高爾夫辨認出它們是伏蠅(Phormiaregina麗蠅的一種)的幼蟲。他對這種幼蟲的發育過程進行了推算,不過,這不影響之前已經得出的結果。由於他和瓊斯已經超過30個小時沒合眼了,瓊斯決定帶他回家睡一會兒。
瓊斯的家不在城裡,他們要沿著119號公路開出去約莫個把小時。一路上,兩個老頭還是顯得精神矍鑠。
「瓊斯,你可以借我些錢嗎?」高爾夫突然說出和剛才話題毫無關係的話。
「啊?……好吧,我想這不是問題,你需要多少?」
「五千塊吧,我會儘快還給你。」
「嗯,沒問題。等等,那是什麼……?」瓊斯把車停在路邊,他看到在公路邊上扔著一個巨大的工具箱。
「咦?」高爾夫也感到好奇,它看起來很新,幹嘛丟掉呢。
兩個老頭下了車,走到箱子跟前。
「哈哈,就像有人丟棄屍體一樣嘛,竟然扔在我們面前了。」高爾夫總是不忘記開玩笑。
「嗯……好像,真的是屍體……」瓊斯彎下腰,看到箱子蓋上有一點點紅色的粘稠物。他小心地掏起手帕,在上面蘸了,然後舉到鼻尖,「是血液,還很新鮮的血液。」
高爾夫笑不出來了,他也蹲了下來。
箱子上面上了鎖,兩個人想辦法怎麼打開它。
「用槍吧,瓊斯,你有槍嗎?」
「嗯,看來萬不得已了。」瓊斯從車子里拿出一把小手槍,對著鎖扣下了扳機。兩個人把箱蓋用力抬起,看到裡面的東西,全都目瞪口呆了。
裡面蜷縮著一具剝去臉皮的赤裸男屍,箱子里全是血污。
瓊斯注意到箱子的上蓋裡面,用血寫著一行大字:Maskcomeback(面具回來了)。
高爾夫在盯住屍體的兩腿中間,久久地說不出話來,他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什麼人這麼痛恨男人的生殖器呢。當然,他聽瓊斯說起過面具殺手,他不光殺男性,也殺女性,這使他聯想到雙性人,他(她)既非男人也非女人。
瓊斯看了一下手錶,凌晨三點四十分,他打算馬上通知薩姆蘭過來。
「喂,兩位先生,需要幫忙嗎?」一輛車在他們邊上停下,有個男人從車窗探出頭,他右手搭在車窗外,手裡夾著一隻香煙。這男人像是好幾天沒有刮鬍子了,拉拉茬茬的,最吸引人視線的是,他的右眼戴著個黑色的眼罩,另一隻眼睛炯炯有神地望向這邊,「哎呀,俄勒岡州最好的法醫和美國首席法醫昆蟲學家同在一輛車上,這光景可是很難見到的。
「斯塔爾斯.卡茲?」瓊斯很吃驚,「你怎麼又跟過來了?」
「你認識我?」高爾夫也顯得茫然。
「嗯,是的,我看到過很多關於你的報道,讓.高爾夫先生。」男人推開車門,高爾夫看見他的脖子上挎著兩個相機。
「斯塔爾斯.卡茲,我的鄰居,是個瘋子記者,綽號白鯊。也是我最討厭的人,經常打擾我的工作,不過,我很欣賞他辛辣的筆鋒。我說你是不是像蒼蠅那樣一直蹤在警察局門口啊?」
「瓊斯先生,你說話也太難聽了,我對殺手的案子很感興趣而已……」卡茲走到箱子前面,「噢,乖乖,今天真是大收穫,竟然親眼看到了第六名被害者,喂,博士,我可以拍照嗎?」
「隨便你吧,誰碰到你都會自認倒霉的。不過別碰屍體。」瓊斯撥了警局的電話。
「放心吧,我不會亂來的。」卡茲把他的「萊卡」專業相機摘下來,而後十分隨意地按動快門。他一連從不同角度拍了十幾張,然後換一個相機繼續拍攝。
白鯊?高爾夫對這個名字有點兒印象,對了,這傢伙是為馬格楠圖片社工作的菁英之一。據說他在一次隻身追蹤黑社會的報道中不幸被人抓到,人倒是活著回來了,不過那隻右眼……
卡洛斯病倒了,米爾又要回家照看生病的兒子,人手不大夠用,薩姆蘭警官只好留在警局過夜。瓊斯電話來的時候,他還沒有休息。接到法醫的報告,警官在四十分鐘之內就趕了過來。幾位警員把屍體連同箱子原封不動地抬上了車,兩位法醫學專家看來也沒辦法睡覺了,他們也開車返回了警局。在現場的搜索是徒勞無功的,殺手一樣沒有留下任何證據。
驗屍工作在五點鐘準時開始,由於屍體發現及時,還沒有蒼蠅在上面產卵,高爾夫也沒什麼事兒做,但他還是留在了解剖室里,協助瓊斯的工作。
很幸運的是弗萊德也沒有回家,血字的照片被送到了他的工作室。白鯊卡茲不被允許進入警局,不過,他耐心地留在大門外,等著搶到第一手資料,他一隻又一隻地抽著煙。
忙的時候總是連喘氣的機會都沒有,薩姆蘭回到局裡沒多久就接到消防局打來的電話,說昨晚十一時市中心的大酒店附近突然失火,不過局面早已得到了控制。火源目前尚不清楚,不排除有人縱火的可能。薩姆蘭只得又趕往那邊,卡茲的車緊隨其後。
作為一名記者,卡茲不要命的態度令人不敢贊同,但這確也是他能拍到許多別人不敢親臨其境的獨特場景背後唯一的原因。同時,他的細心和耐心也是成功最好的輔助。這一次,兩個敏銳的男人所能找到的唯一線索是,現場附近一個一次性打火機的鐵皮部分,它極端扭曲地躺在瓦礫里。他們甚至無法判斷它和這場大夥是不是有必然聯繫,因為這樣的東西隨處可見。他們一直走訪附近的住戶,但是什麼也沒問出來。從天蒙蒙亮一直忙到了七點半,圍觀的人們漸漸多了起來,兩人也沒必要在這裡逗留了。
麥瓦老闆今天可是很早就起床了,準確地說,他幾乎一夜沒睡。當從幸福的暢想中回退出來之後,他就一直在盤算著怎麼把敲詐工作弄得滴水不露。五點前後,他實在不想再和那頭母豬在躺在一起了。他早早洗漱完畢,找了個借口,開著他那輛破舊小貨車離開了家。
現在還不到五點半,有些太早了。人太早被吵醒就會有些不理智,不是嗎?他可不希望他的大主顧失去理智。他在城裡兜了一小圈,差不多六點前後,他找到了一個公用電話亭,撥出了那個昨晚烙印在腦中的電話——他不是傻子,他當然也用小紙條記了一遍,不過,他馬上就用不著它了,他可以把它燒掉,這樣就算事後出了什麼麻煩,自己也可以一問三不知了……
沃勒醫生也醒得很早,他翻身看看還在夢鄉的安妮,不願意去驚動她,她伸手攬住他的脖子,不過她還閉著眼,翻身滾到了他的胸前,他就抱住了她。
今天,對,就是今天,不能再拖下去了,就算違反了規矩我也要拿到五千塊錢。
「親愛的,你在想什麼?」安妮睜開了眼睛,她那清澈透明的眼睛,沃勒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只得吻吻她,她把他壓在身子下面。他們還是那麼年輕的一對新人,慾望方面似乎永遠也不能滿足的……
「是的,一百五十萬元,」麥瓦感覺自己的聲音有些顫抖,趕緊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對方是個不好對付的傢伙,他必須保持冷靜,「這些錢對於您來說不是太出格的數字,我換句話說,就算您沒有,也很簡單就可以弄到,我希望您儘快。今天晚上七點半我會再打電話,我們談談您將在哪裡付款,我拿到錢就會保持沉默。請您放心,我是一個誠實的人,會帶著這筆錢遠走高飛的,到一個陌生的城市生活,永遠不會再提起這件事的。如果沒有錢,我會把兩件事全說出去,到時候,薩姆蘭警官這隻老鷹就會……」
麥瓦說錯了一件事,沒有一個敲詐者能用誠實來形容;他也忘了一件事,沒有一個被敲詐的人希望敲詐者能活下去,因為人的貪慾實在是無限的。
「薩姆,這裡有一件有趣的東西。」瓊斯從屍體的頭髮上挑起一絲棉條,這是第一次他們發現屍體上的遺留物(除了那些被兇手有意留下來的),「可能是天色太晚,殺手沒能注意到這個,我想它應該是汽車後備箱里墊著的布毯上面掉下來的。」
瓊斯小心地用鑷子把這布條夾起來,警官迷著眼睛看,上面好像確實有淺紅色的印記。
「我拿一些濕潤的棉花從上面蘸取痕迹,化驗的結果叫我大吃一驚,這血液不是出自我們現在發現的這具屍體。藉助DNA檢驗,我發現這是來自另一名男性的屍體,並且,和我們最近一個月里發現的所有屍體都不同源。也就是說,很可能還有我們沒有找出的屍體。」
「你的意思是說,既然這是車子後備箱里的東西,它很可能在之前運送了另外一具屍體。」
「可以這麼說,不過,這和你們要查的案子沒有關係也說不定。」
「那麼,現在解剖的這具屍體……」
「啊,我給你看一下結果吧。嗯……屍體身中三槍,這一點和以前面具殺手殺人不同,我認為第一槍打中左腿大腿內側大動脈,如果放著不管的話,過不了多久他也會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這讓我有些納悶,殺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麼;第三槍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這一槍提前的結束了他的生命。從檢驗結果來看,這三槍沒有多大的時間間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鐘之內完成的,還都是不超過五碼的近距離射擊。此人準確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天夜裡十點四十分到十一點十分之間。子彈給弗萊德了,你還有什麼想知道的嗎?」
「屍體的生殖器……」
「噢,同樣是死後被人割去,這一點和前兩男具屍是一樣的,但是那具水中棄屍顯得格格不入。另外,殺人的武器也不同,後來的兩個人都是被.28手槍擊中的,關於這些還是去聽聽弗萊德的意見吧。」
十一點前後,和消防局報告的失火時間那麼接近,這裡會有著什麼聯繫呢。
「警官,你已經欠我五次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萊德注意到薩姆蘭熬得通紅的眼睛,也就說不下去了,「啊,先說說筆跡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樣的,當然第五具屍體身上你們沒能發現留言,我也無從鑒定了。關於子彈,和第五具屍體一樣都是.28口徑,而且,我覺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彈在槍管內的行進路線稍微長了一點就是原因。」
長了一點——消聲器——沒有人報告任何異常,這兩起發生在昨夜的事件有這麼多的重合點嗎?
薩姆蘭還注意到屍體發現地和出現順序,與原來的顯著差別是不再遵循性別原則,他們連續發現兩具男性屍體,不知道是不橋允迕槐徽業健J灞歡牡胤揭財肓吮B?佩頓估計的位置,但是還是在遠離城市的地方,因為那個殺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論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費解的是,第四具屍體出現后的十天,有人寫下了「面具即將歸來」的留言,而第五具是沒留言的屍體,在第六具屍體上又出現了「面具回來了」(這被弗萊德證實確實出自面具殺手之手,與前四具屍體完全相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瓊斯說過,那麼熟練剝取臉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這兩具屍體在什麼情況下被殺死的呢?
瓊斯忙完了手頭的工作,立刻想起高爾夫借錢一事,跑到銀行。
高爾夫拿到了錢就急急忙忙打車來到了沃勒診所。沃勒醫生看著他有些睏頓的神情,猜他一定還沒有休息。高爾夫就給他形容今天早上發現屍體,又回到警局解剖的事。
醫生聽著聽著眉頭越鎖越深,他在想幾天前的紅燈區縱火案。在那次縱火案中,警方的一名線人失蹤了;這次的失火事件發生的同時,又有一個人被面具殺死了,這該怎麼解釋。縱火可以算是最好的掩蓋血跡的辦法了,任何仔細的擦拭都會因為殘留的蛋白質經過發光氨的檢驗而露出馬腳,焚燒則會把所有蛋白質痕迹一筆抹殺。為什麼要放火,為什麼?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迹,為的是讓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現場!
血跡?是血跡!薩姆蘭突然警醒,是的,罪犯為的是掩蓋血跡,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開車又回到了失火現場。
在這次大火中被燒得最嚴重的是一條小巷,巷口不遠處的一家小賣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確的,那麼這裡就該是兇殺現場。為什麼被害人會來到這裡呢,在這裡做了些什麼,他和殺手一起來的嗎?不,不像,這不是殺手的一貫風格。為什麼會選擇這裡呢?一種可能的解釋是殺手沒辦法,只能在這裡殺人,那為什麼要開三槍……或許他沒有機會像前幾次那樣一槍斃命,還是另有原因?
薩姆蘭踏著焦黑的地面來回踱著步。被害人又為什麼要來這裡……打火機……也許,他是要買一個打火機……但是,店主人之前說他很早就關了門……他沒有買到打火機,但是他很想抽煙,想抽煙……這個時候,殺手追了上來,近距離射擊他的腿部……然後他站不穩了……坐在地上,這有可能,他沒有直接殺死他,叫他活了幾十秒,這是為什麼……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樣子?不,不可能,那還不如活著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這麼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麼……對了,他開槍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麼東西,還是已經拿起了……第三槍才殺死了他……這才是面具的風格……他之前沒有這麼做……這麼短的時間內,他能做什麼?
薩姆蘭又換了一種思維模式,他重新走向那個小賣店,不斷暗示自己就是那個被害者。我想買打火機,然後,沒有,沒有……薩姆蘭想到了他自己抽煙的時候,有時候也會忘記灌汽油。可是,這時候我發現小賣店關門了,然後我會怎麼樣,對了!我會習慣地繼續試試,看看能不能出來一點點火苗。一點點……對,我停下來,我在試著點煙。這時候,面具走了過來,對我的大腿開了一槍……我摔到了,我接下來該幹什麼……我很有可能會隨身攜帶武器,因為我是在一個並不算安全的城市裡……我要拔槍,對,用……左手?我是個左撇子?……等等,這個動作有可能再提前一點,對,他走過來不想直接殺死我,對,不然我毫無防備的時候他會一槍打爆我的頭……我有機會先拔槍,但是他的手更快,他打中我的腿,然後再擊中我的手,是的,有可能,然後,我幹了什麼……他為什麼又等了一小會兒……奇怪……我被人拿槍指著的時候會拔槍嗎,我有理由這麼做嗎……也許,我,我是個訓練有素的人或者乾脆就是個白痴……我是個混蛋?不,那也不可能……我是個訓練有素的人……他不馬上殺死我!他想從我嘴裡知道什麼!然後才不得不在這裡殺死我,因此我不是在他計劃之內的被害者,是的,我不是!那麼他為什麼要找我的麻煩,我看到了什麼……不,也不對,要是我看到了而他沒有看到我,我就會平安無事……難道,是我找他的麻煩……我找他的麻煩,對,因此他就不得不殺死我……為什麼會在這裡……他可以找別的地方啊……我來買煙……一場大火沒有人死亡,沒有人受傷……我不應該住在這裡,不然我的親人會發現我失蹤了……那麼,我為什麼來這裡……我是來查什麼的,被他發現了,所以我被滅口了……我的背後還有人,有什麼人……我在這裡被殺是因為我有了一個空當兒……我下車了……可我是來查什麼的……我來查?這麼說,有人委託我來調查……什麼……
薩姆蘭想起自己被人追蹤調查的事兒來,那時候就連他這個經驗豐富的老警察都沒能發現。
那個調查者有相當的職業水準,還有沃勒醫生也說過被人調查,沃勒……龍手……難道說,是觀察者?!
假如這個被面具殺死的人是觀察者,他一定搞到了某種情報,卻被殺手滅口了。觀察者身後一定有人在指使,面具殺手正是為了得到這個幕後指使者的情報才大費周折。這也能解釋為什麼他會拔槍,因為他是觀察者,他有著出色的技巧,可惜還是在劫難逃。
觀察者的屍體被塞進後備箱帶到了城外,面具用他的打火機引發了這場火災……等等,後備箱,那個棉條,還有一個人被殺,沒有屍體……是雷恩,一定是雷恩,那次和這次的手法完全一樣,也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殺手殺死了雷恩,把他也裝進了後備箱,那是幾天前的事情。這個雷恩的屍體現在會在哪兒,他又是知道什麼才會被殺的?
由於觀察者特殊的多面人身份和臉孔的毀壞,警方無法繪製出他的樣貌,也無法知道他是在什麼時候使用了什麼樣的身份。調查觀察者昨天行進路線的工作就此擱淺了。卡洛斯無法上班,米爾也要下午才能來,魯夫探員就幫助薩姆蘭警官打點身邊的事務,探員也提出了很多的相關意見,他贊同薩姆蘭的分析,可是,只有這些分析並沒有意義,他們只能坐等著。
中午十二點左右,一輛「寶馬」車停靠在市中心的大飯店附近,沃勒醫生跳下車。在和警官相同的地點來回來去地走動著。他忽而欣喜若狂,忽而沉思不語,不久,就開車走了。路邊有些人好奇地看著,瘋子,瘋子,他們議論著,一天連續見到兩個對著廢墟自言自語的瘋子,還真是一件不尋常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