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207)
《溫州網路遊戲殺人事件調查》
這個案子乍聽起來跟我們要說的問題似乎沒什麼關係,但當地警方卻把案發的原因鎖定在了網路遊戲上。這是怎麼回事呢?在溫州,《經濟半小時》的記者找到了案發的當事人黃志發,他現在的身份是殺人犯。
眼前的黃志發,今年36歲,小學文化。賣過服裝,開過出租,干過不少行當,這兩年閑在家中。兩年前,無所事事的黃志發開始玩網路遊戲。這個遊戲可以在網路里創建操縱一個遊戲角色,黃志發在遊戲里創建的是一個武士。
黃志發:「武士的攻擊力好一點,打架比法師好一點。」
黃志發操縱的武士武藝高強,在遊戲里東征西討,殺妖斬怪,變得越來越強大,現實生活中不得志的黃志發在網路遊戲里得到了很大的滿足。但在遊戲里犯的一個錯誤,成為了他日後殺人的主要原因。
黃志發:「在個玩的時候,另一人就過來,我在打怪物的時候她就過來,怪物打死的時候身上有東西掉下來,那個法師想占這個便宜,她過來搶,我過去兩刀把她打死了。她就要找我麻煩。」
殺與被殺原本只是虛擬世界里的故事,但這個結果卻讓這個法師的操縱者接受不了。她實際的身份是個福建女孩,在自己的遊戲角色被黃志發的武士殺害后,她把這事告訴了自己的男朋友,巧的是這個人也是溫州市樂清縣北白象鎮人,名叫小禹。他常去黃志發玩網路遊戲的那家網吧,玩的也是同一種遊戲。
禹:「她說,她的角色被殺了,網路上的遊戲那東西也說不清楚,對我們來說,那東西召過來蠻珍貴的,她被殺了就很難活,結果被黃志發殺掉,她就打電話給我,很生氣嘛。」
這就是小禹,他今年24歲,小學文化,沒有職業。他經常出沒在網吧,很喜歡打網路遊戲。他在遊戲中也給自己創建了一個角色,一個法師。
其實,小禹和那個福建女孩所謂的朋友關係,也只是存在於網上。兩人之間從沒見過面,彼此的高矮胖瘦全然不知,只知道彼此網上的稱呼,只在網路上交往過,但對小禹來說,憑著網上的這些交往,就已經讓他有了一種保護對方的**。小禹聽了網路女友打來的電話,知道了殺掉女朋友角色的人就是鎮上的黃志發時,他決定為這件事討個說法。
禹:「那就過去問他,他不承認,就打起來了。」
黃志發:「我怎麼知道,在網路里打架是常有的事,我怎麼認得是不是他的女朋友。我說以後不會了,他說不管你是不是,先把你打了再說,就把我打了。」
這就是兩人因為網路遊戲,在現實生活中發生的第一次衝突,不久之後,兩個人又在遊戲中狹路相逢了,兩人用遊戲中的角色在虛擬世界里進行了一次打鬥。
網路遊戲殺人事件調查
禹:「垃圾,他就說我垃圾,被我打得跟狗一樣。」
大黃:「他說,打你的滋味怎麼樣?」
禹:「他說打完我你都不敢來了,我說什麼不敢來,我天天都在這網吧里。」
大黃:「他就是橫行霸道,很霸道的,然後也不讓他了。」
禹:「他說以後不要讓我看到,看到我就把你殺掉。」
這場網路上的爭鬥之後,在遊戲網吧里,遊戲里的兩個對手再次面對面遇見時,嚴重的衝突終於爆發了。
禹:「我從外地剛回來,我就去網吧,跟網吧老闆說,我已經來過了。」
大黃:「那天我看見這個鋸板,我隨手帶在身上,萬一打起來,我有鋸板,反正有東西在手裡,可以把對方嚇跑。」
當天晚上我們幾個朋友喝了很多酒,就去上網。一過去他在裡面。
大黃:「沒說上幾句他們看我不出去就打我,把我打在地上。」
禹:「他就拿一把刀捅了過來,他先捅我的,我被捅了一刀就什麼都不記得了,暈過去了,他就把我朋友的肚子捅了一刀。」
毫無疑問,這是一起嚴重的暴力案件,這現實中的暴力從某種角度上說,也是因為網路遊戲中存在的暴力而引起的。這個問題並不是個新問題了,網路遊戲中的暴力因素早就引起了人們的議論和重視。在娛樂和暴力之間,我們應該如何界定網路遊戲的內容呢?
網路遊戲分級的國際背景
起遊戲,我們常說打遊戲,這個打字,就說明暴力和遊戲已經到了密不可分的地步。現在,很多國家針對遊戲中的暴力泛濫,實行了嚴格的分級管理制度。不過大家對遊戲暴力的分級並沒有一個統一標準,我們就以美國為例,來看看他們對遊戲暴力的級別是怎麼界定的。
美國對遊戲暴力的分級標準是由一個叫娛樂軟體評級機構的組織制定的,這個機構把遊戲暴力分為4個等級。像我們現在看到的卡通風格遊戲的暴力畫面,就屬於分級當中的卡通暴力,第二級暴力叫幻想暴力,它的暴力角色,可以是人類,也可以是非人類,不過帶有幻想風格,可以很容易與現實場景區別開來。現在我們看到的遊戲畫面應該屬於強烈暴力,這種遊戲暴力用寫實風格表現**上的衝突,如真實表現血、傷口、武器,以及人類受傷害或死亡的場景;最高級別的遊戲暴力就是性暴力,它帶有描繪**或其他暴力性行為的畫面。
對遊戲暴力要加以限制,是大家的共識。但是否遊戲暴力就一定會導致現實暴力呢?咱們再回過來說說溫州的這起遊戲殺人案。為遊戲中的打鬥,最後鬧出人命。很多人肯定都會想,為這點事,值得嗎?我的同事就這個問題專門採訪了當事人。來聽聽他們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
禹:「怨別人是怨不到的,怨自己的脾氣不好,害了自己失去了一個朋友。覺得很愧疚,我現在都不敢面對我朋友家裡,說實話不敢面對他家人,我要去他家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我現在覺得很後悔,再怎麼說也不能在現實中要幹嘛,在網路中是虛擬的,玩過就算了。」
大黃:「玩這個網路遊戲還能怎麼著,我都住在監獄這兒了。網路遊戲太沉迷了不好,應該就交朋友,談談心,少玩好。」
這起遊戲殺人案,在溫州當地引起了很大反響,雖然事隔整整一年,參與此案的公安、司法人員如今提起這件案子,還記憶猶新。樂清市刑警隊的翁振孟警官在案發後第一個趕到現場,並參與了案件調查的全過程,他對這個少見的案子很有感觸。
樂清市警官:「這種遊戲血腥氣氛太濃了,人在現實中太壓抑,在網上殺人發泄一下,有一種興奮的感覺。感覺像演員全身心地投入到當中去了,是角色是他自己已經分不開了。」
溫州市法官:「我覺得主要是在現實生活當中的這個人的法制觀念、剋制力、意志力強不強。如果是意志力不強的人,或者是克制力差的人,法制觀念不強的人,別說是網上,網下都一樣,都會發生這些刑事案件。」
這個案件案情並不複雜,但起因的確今人深思,因為這樣嚴重的後果,讓我們不得不反思那個看起來微不足道的起因。玩者眾多,形形**的網路遊戲到底會對人的行為產生什麼影響,這個影響到底有多大,它當中存在的暴力因素是不是能夠成為犯罪的誘因?
我國22歲以下的網路遊戲用戶佔到了總體的52.5%。網路遊戲在中小學生的應用中排列第三位,玩網路遊戲是中小學生上網的重要內容,網路遊戲成癮或沉溺的問題愈來愈嚴重,影響著他們的健康成長。另外,不良網吧缺乏有效監管,更讓這個問題雪上加霜。
玩網路遊戲首先損害了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陳晨說:「過度沉溺於遊戲會造成視力下降、失眠、肌肉酸痛、大腦發育受損、激素水平失衡、免疫能力降低、緊張性頭疼、焦慮、頸椎病、乾眼病等**傷害。如果在網吧,傷害會更嚴重,因為玩遊戲時精力高度集中,會血流加速、心跳加快,體力、精力消耗很大,再加上網吧人口密度大,空氣混濁,煙味、食物味、汗臭味,味味俱全,機器聲、打鬧聲、髒話聲,聲聲刺耳,嚴重影響著他們的身心健康。」
「玩網路遊戲還會使玩者對現實世界反應遲鈍,疏於社交活動而導致性情孤僻;其次,沉溺者即便清楚其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也無力對自己加以規範,無法有效地控制遊戲時間,遊戲成癮后玩家會漸漸失去對日常生活的管理能力,離開遊戲后玩家會出現戒斷癥狀,產生嚴重的空虛感或失落感,有的甚至出現心理危機導致自殺。」陳晨說。
這種身心不適直接影響了他們的學業。迷戀者會在網路遊戲上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不能保證正常的學習和休息時間,學習精力不集中,學習質量和效果難以得到保障,從而導致學習成績下降,嚴重者甚至會產生學習障礙。
打擊青少年網路違法犯罪首先要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儘管從1994年起我國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但目前我國網路立法還存在滯后性和不完善性。首先,我國關於網路管理方面的立法不完善。關於網路不良信息的傳播、網路遊戲等級的規制、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監管等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現有的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其次,對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我國刑法規定的網路犯罪的罪名較少,難以完全涵括現實中發生的網路犯罪行為類型。再次,我國關於未成年人網路安全保護的法律規定不完善。目前,我國還沒有關於未成年人網路安全保護的專門法律,相關的規定散見於《未成年人保護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並且內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