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五寸的高跟鞋令李若秀的身型看起來修長,而且每一步走起來都搖曳生姿,教人挪不開眼珠,但是如果是穿著五寸高的高跟鞋落荒而逃,那完完全全就是一場慘絕人寰的自殘行為。
即使如此,她也不敢停下腳步,即使她的腳痛得要命,痛得讓她想放聲大哭的,但是她絲毫都不停留,彷佛她的身後有什麽可怕的怪獸在追趕著她似的。
李若秀的身後的確是沒有可怕的怪獸,只是對她而言,方硯比所有的怪獸都更加地可怕,她的腦中迅速地想起當年自己所受的可怕遭遇,幾乎是不要命似的奪命狂奔。
而李若秀腳下號稱全球最美最貴的高跟鞋,無論是材質或者是設計,都不是用來奪命狂奔,所以在她跑了十幾步,還沒有奔出工作室大門前,那鞋跟硬生生地折斷,她一個不留神,腳便重重地扭到了。
李若秀精緻的小臉一下子泛了白,那激烈的疼痛教她冷汗直冒,無法支撐身體而往地上跌了下去。
一雙強而有力的手臂在李若秀跌到地上之前,穩穩地撐住了她虛軟的身體,而且還輕而易舉地將她橫抱而起,鉗制在胸前。
她睜開痛得闔上的帶淚水眸,抬起臉看向那個救了自己、使自己免於摔個狗吃屎的人,但是看清楚是誰以後,她多麽地希望自己就算是摔死,也不想被這個人給救了。
那是害她一路奪命狂奔,最後扭到腳的始作俑者,方硯。
李若秀開始掙扎,想下地自己走,可是方硯對於她的掙扎卻視若無睹,逕自抱著她往外走去。
逼不得已,李若秀開口叫罵:「你放下我,我不要你抱著!你給我放下,啊!」她不想尖叫出聲的,但是她完全沒有想過,方硯會在抱著她的時候,將她像拋沙包一樣淩空拋了起來。
一下子失去所有的支撐,身體騰空的感覺太過嚇人,她在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下,失控地尖叫出聲,引來無數人關注的目光。
李若秀顧不了那些好奇的目光,就在她以為方硯準備狠心摔死她的時候,他又牢牢地將她接住,繼續往外走,半點也沒有受她影響。
心跳因為剛剛的驚嚇跳個不停,李若秀大口大口地吸著氣,雙手忍不住害怕地緊緊環著方硯的脖子,就怕他再次興起,將她拋高拋低的。
方硯感到很無奈,如果她乖乖的跟他相認,不故意裝作不認識,他怎麽會故意作弄她?如果她乖乖的站在原地,不到處亂跑,而且還穿著高跟鞋不要命的亂躥,又怎麽會弄傷腳?如果她乖乖的讓他抱著,不扭來扭去的掙扎,他又怎麽可能會故意拋高她,嚇得她到現在還渾身抖個不停?
對於這個女人,方硯覺得不能讓她太過得意,她在其他人面前太過驕傲跋扈,但不代表她在他面前還是可以這樣。
雖然說現在她的驕傲跋扈是挺嗆、挺有個性的,讓人看著就會不自禁地產生想要征服她的衝動,但是他還是比較喜歡以前那個對他唯命是從、完全聽話的小胖妞,所以他會不遺餘力的將以前的那個她給挖回來。
打開副駕駛座車門,方硯用安全帶將李若秀牢牢綁住,確定她的腳現在絕對無法逃跑,他繞過車頭坐上駕駛座,開動引擎將這個受傷了還不想安分的女人送到醫院去。
一路上,方硯不說話,李若秀也不肯說話。
一則是腳上那鑽骨似的劇痛,二則是她在生氣,氣他猶如土匪擄人般的舉止,氣他把自己當成沙包般拋上拋下,更氣他明知道她不想承認跟他相識,卻還是步步相逼的逼著她承認。
方硯等了許久,都沒聽見身旁的女人再次開口,停下來等紅燈的時候,他轉過臉看向她,絲毫也不意外她生著悶氣。
還是跟那時候一樣,受了委屈只會一個勁的生著悶氣,不說話也不跟任何人求救。
他的胖胖,不管是什麽時候都讓他有種想欺負的衝動,而這股衝動並沒有隨著歲月流逝而消失半分,相反的,還如同陳年的老酒般越陳越濃。
就連他也覺得不可思議,她到底憑什麽讓他如此的記掛、如此地念念不忘?因為當年那一個惡意的親吻?還是因為只有面對她時,他才可以本能地卸下習慣性的面具,表現出真正的自我?
紅綠燈早就從紅轉成綠,後方的車主等得不耐煩地連按幾下喇叭,催促著方硯開車,但李若秀卻發現他似乎沒有開車的意思。
她已經疼得完全不想理他,可她人現在就在他車上,跑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轉頭看看他在發什麽呆,她就沒什麽好做的
轉過臉,李若秀用著自以為最不耐煩、最兇悍的目光瞪他,但她不知道的是,因為腳上的扭傷越來越疼,讓她額角的髮絲被冷汗打濕,現在別說是兇悍,她整個就像只被人欺負得快要哭出來的落水小刺蝟一樣,可憐兮兮的。
方硯見狀忍不住皺起眉頭,熟練快速地開動車子,迅速地往醫院的方向駛去。
不明就裡的李若秀還以為是自己瞪眼起了作用,如果不是腳真的疼得厲害,她有很大的可能會插腰仰天大笑出聲。
到達醫院後,無視李若秀的掙扎以及不情願,方硯抱著她下車,走進人還不算多的候診室,將她放到椅子上,他像安撫鬧脾氣的小貓小狗似的揉著她的頭頂,扔下一句乖一點,就走到挂號窗口那裡幫她掛了號。
填妥所有的資料挂號後,方硯回到她的身邊坐下。
李若秀依然不理會他,只是專註地看著自己腳上的傷,她的高跟鞋早就被他拿了下來,現在她雪白雪白的腳上,腳踝處紅腫且隱隱泛著瘀青,她想她的扭傷一定是不輕的。
一想到接下來不方便的日子,她便感到一陣沮喪,而且更加不想見到方硯。
一切都是他,就是因為他,她才會這樣狼狽不堪的。
「胖胖,很疼嗎?」見她一聲不吭的看著腳,那高高腫起的腳踝看起來格外地觸目驚心,方硯也以為她是因為疼痛,所以才不說話,更何況她的臉早就因為疼痛的冷汗而濕淋淋的。
「不要叫我胖胖,我不是胖胖。」一而再、再而三地聽到方硯提起自己以前的外號,原來就已經火氣四溢的李若秀,再也忍不住地抬起頭,死命地瞪著他,冷聲地道。
她的話還有眼中莫名的憤恨,讓方硯頓了一頓,「你就這麽不想見到我?」他慢慢地眯起眼。
如果熟知方硯的個性,必定會知道,每當他情緒波動、即將控制不了自己之前,他都會眯起眼,格外有耐心地看著敵人。
李若秀也是知道的,但是現在的她被怒火還有疼痛折磨得直接忽略了這一點,所以她不假思索地硬著嘴回道:「對,我不想見到你!」
很好,方硯已經很久沒有嘗過這樣猶如火山爆發似的憤怒了。
顧不上她會不會生氣,顧不上會不會弄得她更疼,他一把鉗制住這個不知死活的女人,狠狠地封住她不斷叫囂、不斷說出惹他更生氣的話來的那張小嘴。
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大眼,無法相信地瞪著眼前這張近在咫尺的臉。
他吻她,他竟然在吻她!
她驚愕得無法回過神來,只能被逼著承受他一再地探索,承受著他帶了點怒火的深吻。
跟那時候的吻是那麽的相似,一切不願意想起的記憶,彷佛隨著這記親吻,自她的腦海深處一一地被挖掘了出來,再一次的呈現在她的眼前……
俗語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但是對於剛剛要升上高一的方硯而言,早起是一場活生生的精神折磨,如果他不用早起上學,這個世界到底會有多美妙、有多和諧?
震耳欲聾的鬧鐘響了一遍又一遍,但身為鬧鐘主人的他,竟然能夠做到泰山崩於前而不改色,逕自睡得香甜,彷佛那刺耳又聒噪的鬧鈴聲,是一首綿軟好聽的催眠曲。
緊閉的房門倏地被人從外打開,高壯的方碩穿著燙得筆直的制服走了進來,先是一手按掉快要報銷似的鬧鐘,然後在四弟的床前站穩,二話不說地連人帶被一把掀到地上去。
從溫暖的被窩掉到硬邦邦的地板上去,方硯大叫著從地上跳起來,氣沈丹田,準備跟吵醒他好眠的人大戰三百個回合時,睜眼一見到是自家的鐵血三哥,滿滿的怒火馬上就泄氣了。
十六歲的他雖然已經有足足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但是在自家壯碩高大的三哥面前,他那一點身高實在是太過兒戲,而且方碩只要一個巴掌,就足以讓他躺在地上像條死屍一樣,動也動不了。
不想討皮肉疼,方硯馬上露出討好的笑,高舉三隻指頭髮誓似地說:「我保證,五分鐘後我就會出現在飯廳。」
得到了保證,也諒四弟不敢陽奉陰違,方碩點了點頭,轉身回到飯廳,與方家其他家人繼續吃早飯。
可憐被起床氣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方硯,不但沒有出了口氣,還被人壓得死死的,他一邊快速地打理好自己,一邊擦著自己眼角邊無形的眼淚,深深地同情了自己一把。
不多不少,剛好是五分鐘,方硯衣著光鮮地出現在方家的飯桌上,一一地跟家人道早,方硯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正準備開動吃下老媽為家人做的愛心早餐時,方碩卻用餐巾擦了擦嘴角,拎起兩人的書包,揪著方硯的衣領,將他帶走。
原因無他,方碩打小就決定要當一個出色的軍人,將來也會進軍校、軍隊的,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將自己養成一個嚴守紀律的人,他上課不會遲到,也不會讓這個剛好跟他升上同一間高中的四弟遲到。
「三哥,我還沒吃早餐欸!」被揪著衣領的方硯掙扎著,一雙眼睛可憐兮兮地看著其他家人,希望可以藉此感動到他們,拯救他一下。
只可惜大家都太清楚方碩說一不二的個性,所以除了給他一個個飽含同情憐憫的眼神以外,他們都沒有開口阻止方碩的惡行。
方硯覺得自己真的很悲慘,不過幸好這個世界還沒有完全暗掉,他雙手捧著自家小妹因為不忍心他餓著肚子上學,而塞給他的菠蘿麵包,雖然是隔夜的,但他還是滿懷著感動與感激,伸手摸了摸小妹的小腦袋,然後繼續被方碩拖出大門。
方家一向低調,方家的大人更是覺得他們家除了比人家有錢外,其實並沒有什麽大不了的,所以除了方家的小公主被送去警衛較嚴密的學校外,其餘四個不值錢的兒子就送去讀普通的高中,大學再決定是否到國外留學。
沒有專人接送上學,方硯昏昏欲睡地跟著自家三哥搭了公車,來到新學校。
方硯打量著陌生的校園,正轉頭打算跟方碩商量一下,讓方碩帶他到處逛一逛,好好認識一下他未來三年必須待著的學校時,他那個殘忍、沒有人性的三哥,竟然轉身就把他扔下走了,讓他自己在這個陌生的環境里自生自滅。
他就知道,他這些哥哥全都是沒有人性的,只有小妹才懂得疼哥哥。
想起小妹,他就想起被自己塞到背包里的隔夜菠蘿麵包,他從背包里掏出那個被稍稍壓扁,但看起來還是十分誘人的隔夜菠蘿麵包,顧不得校門口還是人來人往,他打開包裝,帶著無比感恩的心正想塞進張得大大的嘴裡時,一道外來的衝力,讓手上香甜的麵包飛到老遠的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