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楓是我的同學,比我高一級,外文系的。
我們的相識緣於我在校報發表的第一篇文章《絕域之花》。
當時我剛剛跨進大學校門,對學校對系別充滿了失望,理想中的神聖殿堂失去了它神秘馨香的光環,重複的上課下課,熄燈起床,不同的是男女生可以公開的摟摟抱抱,卿卿我我,寢室里的黃色笑話,課堂上的眉來眼去,處處散發著一股情慾的味道。
我寂寞,我孤獨,我希望自己是開在無人可攀的絕頂之顛的一朵野花,傲視寰宇,孤芳自賞,不沾染人間的點點塵俗。我把林黛玉那句詠菊詩「孤標傲世攜誰隱,一樣開花為底遲」狠狠批了一通,為什麼一定要攜誰隱,為什麼要在乎開花遲,清清泠泠,孤孤冷冷,不也是一種美么?
我拚命地鼓吹尼採的「我就是太陽,我會給人間一切的光和熱」,又為著身體的一點點不適而更加攬鏡自憐,把自己想像成「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
現在回頭想想自己都覺得當時的自己實在是荒謬而瘋狂,真不知主編大人為什麼會同意發表。
緊跟著的下一期報紙就在同樣的位置刊登了林楓的文章「批《絕域之花》二三論」,言辭犀利,直擊要害,把我文中流露出來的濃濃的頹廢和病態的自美駁斥的七零八落,最後他引用了張楚的那句歌詞「孤獨的人是可恥的」。
我看了兩眼,隨手就把報紙扔了,繼續研究我親愛的尼采。
隔了一星期後,我在教室上晚自習,同學喊:「丁寧,有人找!」他喊的特別大聲,大概覺得有人找我實在是天下第一大新鮮事吧!
當時的我是個完完全全的「獨行俠」,除了老鄉聚會被硬拉出去一次外,再無他人找過我。
我滿心不悅的走出來,因為我正看《百年孤獨》看得沉迷,突然被人打擾真是渾身不爽。
「你找我?」我冷冷地打量眼前一身李寧服笑容可掬的高大男生。
「你就是丁寧?」他有點不可思議地盯著我瞧,像看著恐龍化石一樣。
「還有別人嗎?」我更為不爽了,我對這種高大自信,偏偏又有幾分俊美的男生懷有一種不可解的憎恨,見了就想潑他們一身污水。
「哈哈,對不起,你就是《絕域之花》的作者丁寧吧?」他訕笑著,把兩期報紙同時給我,「我是林楓。」
「哦──」我不冷不熱的應了聲,「有事嗎?還是不解恨要把我遊街示眾啊?」
「你真幽默,」他閃著黑亮的眼睛,仍滿臉笑容地說,除了兒童,我還真沒見過那麼晶亮純澈地眼睛,成人的眼都被世俗玷污,變得渾濁不堪。
「我是校文學社的副主編,想邀請你加入文學社,怎麼樣?你很有潛力的。」他誠摯地說。
「有頹廢墮落的潛力吧?」我可一點也不買帳。
「哈哈,你還在生氣哪?我當時一激動,寫得有點過火,你大人大量就多多海涵吧。」
「算了,」既然挑不起戰火,我也就變得意興闌珊,「你回去吧,我無意加入任何社團。」
「那真是遺憾。」他很老外式地聳聳肩。
又一個假洋鬼子!
我看也不看他一眼轉身進了教室。
從那之後,學校突然變小了,上課路上、餐廳、圖書館、微機房,到處閃著他的影子,而每次見到我,他都會很洋氣地喊一聲:「嗨,丁寧!」惹得四下的目光「唰」就聚到了我身上。
我本打算不理的,可是事態越來越討厭,凡認識我的人都知道丁寧認識外文系的高才生林楓,班裡的女生更是不時地問東問西,春情蕩漾得人心煩。
我寫了封信狠狠罵了他一頓,把我所有曾聽到過得,曾看到過得,能想得出來的惡毒的詞全用上了,託人轉交給他,他當天就回了信,只有五個字:「做個朋友吧!」
後面還劃了個大大的笑臉。
我氣得心窩都疼了,晚飯時卻莫名其妙地和他坐在了一起。
元旦時他送我一張戲票,是他們系表演的英文話劇《羅蜜歐與茱麗葉》,請我一定去看。
我去了,才發現是他扮演「羅蜜歐」,穿上衣服站在台上,儼然一翩翩佳公子,我的心跳第一次不規律了……
謝了幕不及卸妝他匆匆吧我拉到後台,問表演的怎麼樣。
我說還用說,明兒個准成了學校女生的頭號白馬王子。
他「呵呵」地笑,說女生怎麼想倒無所謂,我是問你呢!
想我說真話?我故意問。
他點點頭,我樂不可支地說:「只一個字好形容:sexwolf!」
「臭小子,居然敢說我色狼!」林楓上來掐我的脖子,嚇得我「吱哇」亂叫,我說:「還不承認?剛剛是誰拿著人家小女生白白嫩嫩的玉手沒命地啃來著?」
「我看你才花花心腸呢!什麼不好看就注意那個動作了?是不是嫉妒了?」他開始搔我的癢,我最怕這個,拚命地閃躲,笑得快斷氣,「饒了我吧!饒了我吧!」
「叫你嘴巴壞!」他還在搔癢,我笑得蜷縮成一團窩進他懷裡,他說:「叫哥哥,叫哥哥就饒你!」
「不叫!還不知誰大呢?」
「呵!小子,我可是你的師兄哪!怎麼論都要叫哥哥!叫不叫?不叫──」他又加了勁。
「哥哥!哥哥!」我連連討饒。
「不行,叫好哥哥!」
「好哥哥!」這壞蛋居然得寸進尺,可是我又不得不認栽。
「哎!弟弟乖!」他令人肉麻地拖著長音,然後快速在我額上親了一下,「哥哥疼你。」
他無心的一個動作,卻讓我整夜的輾轉難眠,我想著那個吻如果落在我的唇上……
***
知曉我體育成績不及格,他追問緣由,我說我有輕微的哮喘,他問我為什麼不開個病情證明呢,我說我不想被人當成病貓。
他氣,強令我每天傍晚和他一起進行鍛煉,在操場上慢跑一圈已是不支的我,每每要他半拉半拽著才能走完第二圈。
什麼「生命在於運動」,「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所有的道理他天天在我耳邊念叨。
可是,運動后的那種痛楚使我實在支撐不住,終於有一天我自暴自棄地說:「不練了!不練了!死就死好了!」
我不顧他的勸阻硬是要回教室,終於把他惹火了了,他勃然變色地吼:「好!你去死!誰也不會攔你!你這麼點出息,真不知你活這麼多年幹什麼!」
我也急了:「我活不活關你什麼事?誰要你操心了?我就這麼點出息,怎麼著?礙著你犯著你了?看不順眼,就滾一邊去!」
我的話很重,很傷人,他氣得臉紅脖子粗的,瞪我兩眼后甩手走了。
隔了兩天,我捫心自問,覺得確實是自己不是,就寫了封信向他道歉,他很快便來找我,說:「是我不好,太自以為是,以為運動對所有的病情都有幫助,這幾天我查了醫學書籍,才知道原來有些病是需要靜養的,好弟弟,原諒我好嗎?」
他攬住我,伏在他肩上,我「欷欷嗦嗦」地抽泣,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我說我太寂寞太孤獨了,不習慣和別人相處,我怕他再也不想理我了,他笑我太信不過他,是個傻孩子。
天知道,如果能得到他的青睞和疼愛,我寧願自己是個傻孩子……
***
林楓的家就在本城,周末他都是回家去過,不知何時我也成了他家的常客。
他的爸爸是另一所大學的音樂系副教授,媽媽是實驗中學的數學老師,良好的家庭環境,我尤為喜歡那種濃濃的書香味和恬淡的親情氛圍。
林楓是家中獨子,父母自然格外疼愛,愛屋及烏對我也是青眼相加,每次去都有頓豐盛的晚餐。
那晚我在的他的房間里翻閱他的磁帶和CD,發現全是舒伯特、柏遼茲、比才、華特費、古諾等,「真高雅啊,不愧是音樂世家。」我由衷的說。
「你喜歡什麼?」他從《堂簧》上抬起臉問。
「搖滾,重金屬的。」我眨著眼說。
「Oh!MyGod!」他誇張地喊,「我還以為你會說綿綿情歌呢!」
「情歌怎麼了?好聽的我也喜歡,像王非啊,蘇永康啊,蟑螂啊都挺好的。」
「那你最喜歡什麼?」他不太相信地問。
「戲曲。」
「戲曲?」這回他完全傻了,「不會吧?」
「為什麼不?」我得意地笑,「我上初中時為了看趙志剛的《沙漠王子》,專門請了假躲到姥姥家去看,被我爹知道后狠狠揍了我一頓,不光越劇,黃梅戲、豫劇、評劇、京劇,我都喜歡,黃梅戲皇后嚴鳳英,豫劇豫西調的常香玉,豫東調的馬金鳳,我有她們所有的磁帶,我家沒有影碟機,無法買影像製品,否則我──」
「哇哈哈……」不等我說完,林楓猛然一把抱起我瘋狂地笑起來,「哇哈哈……」
「喂──」我掐他的脖子,「你瘋了?快放我下來!」
他不聽,乾脆把我抱到客廳沖正在看電視的母親喊:「媽,你快認乾兒子吧!這個小古董也愛聽戲呢!」
好死不死的,我學的恰好又是歷史,於是憑他偶來的靈感,「小古董」就成了我的代稱。
另一次他整理書櫥,從最底層翻出了都德的《小東西》,讓我樂得快暈過去,我從圖書館看過一回,就非常想自己也擁有一本,可是跑遍了大小書店也沒找著,我幾乎都絕望了。
「好哥哥!」我抱著他的脖子撒嬌,「借我看看吧,不限期的。」
他笑了,「這個呀,我都忘了,你喜歡就拿著唄。」
可是一個星期後,他卻不顧我的苦苦哀求,硬是要了回去,氣得我要與他絕交。
第二天,他送我一件用緞帶包紮的禮物,打開一開竟是一本嶄新的精裝版《小東西》,裡面還附有原版時的插圖。
扉頁上寫著:贈可愛的小古董:生日快樂!
哥:楓
得到了期待已久的書,卻攪亂了努力維持的平常心,想著楓哥哥終究只會是楓哥哥,他永遠不可能知曉我對他的複雜情感,我又難過起來,從發梢到腳趾都充塞著濃濃的化也化不開的苦澀,而那顆心更像是黃蓮做成。
書中的「小東西」有個哥哥叫雅克,非常疼愛「小東西」,「小東西」叫他「的的雅克媽媽」。
夜裡我把《小東西》壓在枕頭底下,用手一遍遍摩挲著,在心中默默念著:「我的楓哥哥,我的雅克媽媽,我的楓哥哥,我的雅克媽媽,我的楓媽媽……」
***
我不知道普通男孩子之間的友誼是什麼樣的,我十二萬分地努力著把林楓當成朋友,可是他的笑顏,他的擁抱,他的體貼,卻不能不讓我想入非非。
有一次看午夜場,下半夜時老闆加映了一部3級片,滿場充斥著女主角「恩恩啊啊」誇張的叫聲,而那聲音令我全身幾近痙攣。
我假裝疲倦了輕輕把頭埋在他的肩窩裡,不想看那令人作嘔的畫面,他問:「累了嗎?」
「恩。」
他把夾克衫給我披上,用手攬住我,我幾乎已埋在他懷裡,感受著他的體溫,聆聽著他的心跳,讓我一時激動起來,我忍不住地說:「我喜歡你。」
「我也喜歡你呀,這麼可愛的小古董。」不知他是真不懂還是假裝的,反正他的身體有那麼一下下的僵直,我相信那不是我的錯覺。
「不!」也許是夜的黑暗給我了力量,你不得不承認,黑夜確實給了人做壞事或者大事的環境,在這時一切傳統、一切即定規範都是可以抹殺的。
我執拗地非要把話挑明了:「我是說我愛你。」
寂靜。
死寂。
影片中女人yin盪的叫聲反而清晰無比地灌入我的腦子,似乎整個世界就是用來做愛的,可是那女人是永遠也不會屬於我的。
「我要出去走走。」我說。
蒼白的街燈照著霧蒙蒙的灰塵,都市的夜仍然混混沌沌,十月的風冷颼颼的,我不停地顫抖。
「回去吧,外面太冷了。」林楓說,他的聲音比這夜更蒼白,比這風更陰冷。
我繼續往前走,居然走進了一個死胡同。
詛咒著見鬼的上帝,我又往回走,偶爾有輛小車幽靈般睜著兩隻大眼睛掃我們一眼,轉瞬即消逝了。
我開始靜靜地流淚,耳邊竟一遍遍響著《人鬼情未了》中的主題曲,我想如果也有一個巫婆肯幫我的話,我願意用生命做代價換來林楓真心誠意的一個吻。
「這是不正常的。」林楓很小聲地說,似乎怕傷害了我,其實沒有比他拒絕我更能傷害我的了。
我繼續走,不說話。
「去做一下心理治療或醫學治療吧,我可以幫你。」
我突然很想笑,覺得自己正在和一頭驢或著一個ET說話,我拚命使自己的思維正常點,我把邏輯學在腦中回想,然後我對他說:「如果有人讓你去和一個男人上床,你會怎麼樣?」
「寧寧……」林楓無限悲哀地看著我。
「那你就別試圖強迫我去接受女人,想到錄影上那樣一個脂肪堆成的物體膩在我懷裡,我就恨不得自己沒生過沒活過。」
林楓更悲哀了。
「以後別來找我了,我們不是朋友,永遠也不會是。」
「寧寧……」
***
大二,我度過了生命中最寒冷的冬季。
我像蛇一樣蟄伏著,沒有體溫,沒有陽光,我一度甚至想到了死,像鴛鴦那樣懸樑,像安娜·卡列尼娜卧軌,或者像茱麗葉服毒,至於像維特那樣高級的用槍自殺是不能的,因為我弄不到槍,我太窮了,即使有錢也沒用,中國這個社會,如果你不是國家配給的,又不願犯法的話,是弄不到槍的。
我知道大學校園裡曾消失過很多像我這樣畸形的生命,因為他們死了,所以我不死了。
因為這樣死去不會有人為我們悲哀,那些活著的高尚的純潔的人們只會鄙夷地看一眼更或連看也不屑一看這個僵硬的醜陋的軀體,繼續在他們布滿陽光鮮花的大道上瀟洒前行。
那一年我很偏激,很憤世疾俗,也很消沉,從不參加學校任何活動,只是悶頭讀書,讀那些含毒量非常高的書。
五一節放了四天假,同學回家的回家,找同學的找同學,宿舍只剩下了我一個,我躺在床上看三島由紀夫的《潮騷》,覺得新治和初江的愛情純粹是杜撰出來的童話,尤其是最後幸福的結局真讓我受不了,我希望循著三島一貫的風格讓新治死去,死在大海里,讓初江嫁給川本安夫好了……
就在半夢半醒時有人敲門,我扯著嗓子喊:「進來!」
門開了,進來的是林楓。
死寂。
然後他咳了一聲說:「我媽請你去我家玩,她新買了盤徐玉蘭的戲碟,她記得你很喜歡徐玉蘭,我爸從北京捎來一些法國作家的書,都是很少見的,有《維尼詩歌集》和《紀德散文集》什麼的,我記得你提過他們──丁寧,原諒我好嗎?」
我不語。
「真正的朋友不會因對方是什麼人而不理他,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失去你這個朋友。」
「我不是你的朋友。」
「丁寧!」
「對我這種人來說,男人只有三種,父親、情人和敵人,你認為你可以做哪一種?」我笑著,心裡懷著對他深深的憎恨。
「丁寧,你為什麼要這麼偏激?你難道一輩子都不要一個朋友,孤獨的過一生嗎?」
「孤獨有什麼不好?孤獨是很少一部分人才享有的樂趣,想要,你有嗎?」
「有!我有!」他終於火了,「別把自己當成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學著去關心別人才會擁有真情,你──」
「夠了!」我努力壓制猛烈的怒火,「對不起,尊貴的林先生,我已經接受了太多的感情教育,不用你為我操心,我喜歡孤獨,這總行了吧?我孤獨,我不要朋友,可是我這樣覺得快樂,這也不行嗎?孤獨也是一種罪嗎?我連享有孤獨的權利都沒有嗎?如果你沒有別的事請你回吧,我要看書了。」
我側過身,被對他,又拿起那本《潮騷》。
「丁寧!」林楓大概也處在情緒的崩潰邊緣吧,稍一受刺激也受不了了:「少唱你的高調了,喜歡孤獨?哼哼!喜歡孤獨的只有神和野獸!你不僅性指向有毛病,我看你連心理都不正常,還是那句話:孤獨的人是可恥的!」
我氣得發梢都在顫慄,我赤著腳從床上跳下來沖著他吼:「我是不正常,我不正常還用不著你來教訓,我可恥!好啊,我可恥!我可恥他媽的可沒讓你蒙恥吧?你給我滾蛋,滾!滾!滾!」
我不知自己怎麼會這麼失態,以我平素的冷漠,我大可視若無睹,可是,我完全失控了,因為他是林楓……
「丁寧!」
我瘋了,把那些水果死命地往地上砸:「滾蛋!滾滾滾!」
「寧寧!」林楓卻意外的上前來抱住我,哭了。
我掙扎,捶他、抓他、踢他,他卻抱地更緊:「好弟弟,哥哥錯了,哥哥知道你苦,你有委屈,只要你高興你就打我罵我吧!不要再苦自己了,弟弟,弟弟,你已經瘦的沒人形了啊!」
「你走啊──你這混蛋!」我罵著他,卻痛哭失聲,不再顧及門外探頭探腦的好事者。
「寧寧,不要再鬧了好不好?咱們和好好不好?你願把我當什麼都行,如果你願意,我會做你的情人──」
我哭,哭,哭地昏天黑地,真的覺得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兒了,人是不能有人疼的,一疼就會過分嬌弱,像我不是已經過的好好的嗎?
他卻要再來擾亂我,他是罪魁禍首,我恨他,我有理由恨他,為什麼不讓我就這樣恨下去?
我哭著,一顆心像地上的水果傷痕纍纍,那是我自己跺的啊……
林楓說的沒錯,我是在自己折磨自己,我是自己瞧不起自己,我何嘗喜歡孤獨?我何嘗不希望傷心時有安慰,寂寞時有人相陪?
可是可以嗎?
我很執拗,我很唯美,我要一生一世,我不要曾經擁有,我不要大街上花園裡的一夜情,那對我對愛都是一種褻瀆,我不要!
我堅決不要!
如果羽化不成美麗的蝴蝶,就讓我保有我的繭吧,哪怕孤獨,哪怕凄楚,那起碼仍是本色我!
《蜘蛛女之吻》上的莫利納說一個真正的同性戀者愛的是一個真正陽剛的男人,可一個真正陽剛的男人只會愛一個真正的女人,那麼同性戀者就註定走愛卻得不到被愛的單行道,永遠和真正的男人沒有交集……
就像我和林楓。
他懷著悲天憫人的高尚情操來安慰我拯救我,只會使我更受傷更痛苦,他不會懂,無謂的柔情也是刀,會傷人哪!
什麼碟什麼書什麼水果,全是他自己買的,我知道,我猜得到,我就像只剛爬出困境的飛蛾,蜘蛛一抬腿,就又重新落入了網裡,再次墜落的蛾是註定了悲慘命運的……
即使偉大的拿破崙也不過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塵。而我這平凡的小人物就更不會興風作浪了。
吵過鬧過哭過後,我和林楓又走在了一起,但我們都知道以前那種快樂不再了,即使微笑時我們之間仍有一道隔膜,上空也有一片陰影。
林楓交女朋友了,是他們系一個很普通的女孩,普通的我都不忍嫉妒她。
她戴著圓圓的眼鏡,圓圓的臉,短短的四肢,就像我們小時候用最簡單的圓規和橢圓勾出的人形。
他們很快有了關係,林楓要求的,那可憐的女孩對他百依百從,為他買盒帶,幫他洗衣服,甜甜的叫他「老公」,認為林楓冷漠的態度是天生的,因為他很酷。
哈!如果這世上還有比林楓更愛笑的男孩子,我寧願一輩子倒立行走!
可是我仍然覺得委屈,忍不住要對他冷嘲熱諷,故意惹他生氣。
他不和我頂嘴了,這卻更讓我生氣。
他畢業了,沒考研,在一家大型企業找了份工作,每個周末都來找我,帶一大堆好吃的。
我說不要女朋友啦?
他說對男人來說,朋友比女人更重要。
我想起那句話,朋友如手足,女人似衣服,手足不可斷,衣物可常新。
我又為女人而悲哀。
林楓工作后在外租了間房子,一室一廳還帶著個小廚房。
周末有時我會在他那兒過,他會早早準備好一桌子我愛吃的菜,再買兩瓶啤酒。
酒,必要時我會喝點,只一點。
我不喜歡喝酒,無論什麼酒,那種濃濃的苦澀都使我難以忍受,我比較喜歡喝飲料,甜甜的,小孩子的口味。
記得以前看過一篇文章說人的一生分不同階段喝不同的飲品,小時侯、學生時代喝汽水,甜甜的,單純的,充滿夢幻的氣泡;邁入社會喝咖啡,初嘗人世艱難,工作、愛情、婚姻、家庭,在苦澀中是濃烈的氤氳香氣;涉世深了喝酒,事業、情人、上老下小,難得清醒一回;老了品茶或者和喝白開水,清淡的,一切繁華歸於從容,盡顯真淳。
我愛喝飲料,說明我固執的停留在孩童時代,我在潛意識裡拒絕長大,雖然我可能比很多同齡人更早的就明白了世事。
我通過一種特殊的角度明白了很多事,雖然這種認知和一般人可能有所不同。
我有些神經過敏,喝了茶或咖啡是休想再睡眠的,而一向難以安誰是我的頑疾,我不敢吃鎮定葯,怕造成藥物依賴。
我最恨葯,因為我從小到大就沒斷過,我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吃藥過多才造成內分泌紊亂,才形成現在這種情形。
吃過飯我們一般就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我枕在他的肩上或腿上,就電視劇或廣告或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胡侃一通,往往上言不搭下語,誰也不管,只要舒服就好,其實語言是其次的,說什麼都無所謂,只要在一起。
我是這麼想的,誰知他呢?
睡覺時擠在一張床上,他睡著了,我就細細欣賞他的睡容,忍不住在他恬靜溫和的臉上親一下,想著不論多帥氣的男人睡著了都是這麼孩子氣吧?這樣的他更可愛,更令人心疼。
我不敢碰他的唇,手從的他的鎖骨一直滑到大腿,感受那年輕健康軀體的溫熱觸感,有幾次他那兒勃起了,我卻嚇得不敢再動一下……
他說他不是不愛我,但也不是愛我,應該是介於愛與不愛之間吧,他稱之為超友誼亞愛情的「第三類情」。
甜蜜而苦澀的第三類的情就一直延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