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OH!GOD!」
沈韻頤像中了頭獎似的,捧著駱傑的簽名照又叫又跳的,還不斷地朝照片親了又親。
「韻頤,你太誇張了吧?」
除了無法想像好友對駱傑的迷戀程度外,當她看到沈韻頤親吻照片時,她心裡竟感到很不是滋味。
哦!她怎麼會有如此怪異的想法呢?
「欣,駱傑不是你的偶像,你當然不能體會我現在的心情。」說江,沈韻頤又在照片上啵了一個響吻。
「我是不能體會。」她悶悶地說。
「你跟駱傑要照片時沒被他電到嗎?」沈韻頤眯起眼看她。
電到……好像有那麼一點點……
「沒有。」李欣的臉不由自主地紅了起來。
「你說謊!」沈韻頤指著她因心虛而緋紅的雙頰。「你一定有被他電到,要不然你幹嘛臉紅?」
「我才沒有!」她虛張聲勢地瞪著好友,「你再胡說八道,我就要收回照片了。」
「我才不要還給你哪!你不知道現在駱傑的簽名照不知有多珍貴呢!」沈韻頤連忙將照片藏到身後。
「珍貴?!」李欣完全被打敗了。
「你不知道現在網路上有多少人在競標駱傑的簽名照,一張飆到一千塊錢,我有五張——」
「你想拿去賣?」
「我才會不得賣呢!我要好好地珍藏起來。」沈韻頤突發奇想地說:「欣,駱傑現在的行情這麼好,而你又是他的經紀人的妹妹,你要得到他的簽名照可說是輕而易舉的事,不如你多跟他要一些,還可以賣給他的FANS,那你就不必這麼辛苦的去打工了。」
「我才不做這種無聊事!」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別再跟駱傑見面,萬一她的身份被他知道了,他一定會很生氣。
「那你下次去找你姐時,可不可以再替我要幾張?」沈韻頤不死心地問。
「不行!」
「為什麼?」
「因為不會有下一次了。」李欣說得十分斬釘截鐵。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李欣才決定不要再見駱傑,卻接到她姐姐的電話。
「姐,你找我有事嗎?」李欣怯怯的問。
「我聽玲玲說你前兩天來找我,反正我也有兩個多月沒見到你了,你就過來吧!」李琳的語氣很冷淡。
「可是」
「我很忙,有什麼事等你來了再說。」沒讓李欣多說一句話,李琳便掛上電話。
李欣嘆了口氣,只有硬著頭皮再次來到攝影棚。
她小心翼翼地張望著四周,正當她因為沒看見駱傑而暗自鬆口氣時,突然有人從身後拍了她一下。
「啊!」她猛地回過頭,便看到李琳挑高雙眉看著她。
「你幹嘛這麼緊張?」李琳瞪著她,「幹嘛見了我像見到鬼一樣?」
「呃……不是,我以為你是——」她支支吾吾的,不知該如何解釋。
「是什麼?」
「沒什麼,我膽子本來就比較小。」她隨便找個理由搪塞過去。
「你跟我到休息室來,我有話要對你說。」
啊?去休息室……如果駱傑好死不死地在休息室里,那她該怎麼辦?
「你還愣在那兒做什麼?」李琳拉著她便往休息室走。
每往休息室走一步,李欣的心跳就跟著快一拍。
「好了,現在休息室里沒人,我們好好地談一談。」
進人休息室,確定裡面真的沒有人,李欣懸在半空中的心終於放了下來。
「你連著兩天來找我,是不是有什麼重要的事?」李琳點了根煙抽著。
「沒什麼,我只是想來看看姐姐而已。」說著,她忍不住咳了一下。
「你知道我最近製作了一出偶像劇嗎?」李琳吐了個煙圈。
「嗯!很紅啊!我的同學都有著。」她避重就輕地說。
「那你有看嗎?」
「呃……有啊!」她怕說沒有會惹得姐姐不開心。「真的很好看。」
「是嗎?連一向很少看電視的你都看了,看來這出偶像劇的確是成功了。」李琳的表情有些得意,「你是不是也是駱傑的FANS?」
「我……是呀!」她不得不說說。駱傑是李琳旗下的藝人,如果她說不是,那不就太不給姐姐面子了嗎?
「看來,你來找我的目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李琳嘲弄道。
『姐,我——」
「我不會笑你的,駱傑是偶像,越多人喜歡他,就表示他越紅,我這個經紀人也臉上有光。」
這時,開門聲傳來,她們也停止了交談。
背對著休息室門口的李欣回頭看到來人時,差點沒昏過去,因為走進來的人正是她一直害怕遇見的駱傑!
「李姐!」駱傑雖然是在跟李琳打招呼,目光卻停留在李欣身上,原本冷漠的眼中有著一絲淡淡的笑意。
「駱傑,你來得正好。」李琳將手中的煙按熄,「我跟你介紹,這位是我的妹妹李欣,她目前是大三的學生,也是你的FANS。」
「她是李姐的妹妹?」駱傑原本溫暖的眼神瞬間冷了下來。
「她來找過我兩次,不過全是為了你而來。」李琳說。
「不!姐,我……」她試著解釋,但是,從駱傑冰冷的眼神看來.她知道自己再說什麼也沒用。
怪只怪自己一開始不說實話,現在報應來了吧!
「好啦!承認自己是駱傑的FANS又沒什麼大不了的。」李琳根本沒察覺到妹妹的異狀,徑自向駱傑叮嚀待會兒拍戲要注意的事項。
李欣只能不知所措的站在一旁。
「欣,你可以留下來看駱傑拍戲,但別影響他工作,知道嗎?」
李琳說完,便離開休息室。
駱傑並沒有多看她一眼,徑自從背包中取齣劇本來看。
既然伸、縮頭都是一刀,李欣決定主動向他道歉。
「對不起。」她怯怯的說。
「你做錯了什麼嗎?」駱傑連頭也沒抬。
「我……我不該說謊……」
「你承認你說謊了?」他還是沒拍起頭來看她。
「我……我也是臨時起意……」她真的不是故意要說謊的。
「你可以解釋『臨時起意』四個字嗎?」他終於抬起頭,「我沒讀大學,不懂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
「你不要這樣說……」她委屈得快掉下淚來。「我真的沒有惡意,那天我聽到我姐正在責備你,而你又犯胃疼,我才不敢告訴你我真正的身份……」
她激動得再也剋制不住自己的眼淚。
「你幹嘛哭?」他被她的眼淚嚇壞了。「我又沒罵你。」
「可是,你的樣子比罵我還……還可怕!」她用手背抹去淚水。
「我是什麼樣子?」他眼中終於出現一絲笑意。
「你看起來臉好臭、好嚴肅、好凶,好……可怕!」她吶吶地說。
「所以,我不再是你喜歡的偶像了,是不是?」
「你本來就不是我的偶像!」她脫口而出,再也顧不得會不會說錯話。「剛才我是怕我姐不高興,才騙她說你是我的偶像,可是,我根本沒看過你演的偶像劇,我會跟你要簽名照,真的是要送給我同學當生日禮物,並不是因為我喜歡你!」她一口氣把話全說了出來。
她直率的話語讓駱傑覺得啼笑皆非。
「你這算是褒還是貶呢?」
「我只是實話實說,因為我不想讓你以為我又在騙你。」她吸了吸鼻子。「我想說的話全說完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罷,如果我讓你覺得不開心,我向你說對不起。」
說完,她很誠懇地朝他行了個九十度的鞠躬禮,然後轉身就要離去。
但是,下一秒鐘,她的手就被扣住,並被帶入一個結實而溫暖的懷抱中。
「我向你道歉。」駱傑也沒料到自己會這麼衝動,但他真的不想就這樣讓她離開。
「你不生我的氣了?」李欣訝異地看著他。
「我相信你說的每一句話。」他笑了。
「那我們可以做朋友嗎?」
「你不嫌我看起來臉好臭、好可怕?」他逗她。
「偶爾一次我可以不嫌棄,但是,如果常常這樣我會抗議的。不過,朋友都說我是個開心果,跟我在一起,我有把握你絕對沒有機會擺臭臉給我看的。」
「好,就沖著你這句話,我交定你這個朋友!」
「打勾勾!」她伸出小指。
「打勾勾!」他微笑而堅定地勾住她的小指。
李欣和駱傑成了好朋友。
駱傑主演的偶像劇的收視率屢創新高,他的人氣和聲勢更是一飛衝天,不只戲要延長,連帶他也有很多廠商捧著大把鈔票排隊請他拍廣告,而唱片公司更計劃為他出專輯,繁重的工作終於今他體力透支而病倒了。
「沒想到我竟然是因為生病才能休息。」駱傑苦笑。
他原本結實強健的身材消瘦了不少,看在李欣的眼中覺得好心疼,卻又無能為力。
「來,喝些菊花茶,可以驅熱解毒。」她把熬好的菊花茶送給他。
「謝謝。」對一向獨來獨往的駱傑而言,李欣是他現在唯一的支柱.她的純真熱情溫暖了他原本冷漠的心。
「你別跟我說謝謝,看你這樣,我都覺得好對不起你。」李欣一臉歉疚地說。
「又不是你害我生病的,幹嘛說對不起?」
「因為我姐一直讓你工作,沒讓你好好的休息。」她真希望自己有勇氣幫他向姐姐多爭取一些時間休息。
「我很感激李姐讓我有工作做。」他發自內心的說。
「你真的這麼想嗎?」
「當然,我有工作做,表示我可以賺到很多錢,跟許多失業的人比起來,我很幸運。」他的神情認真。
「如果你真是這樣想,那我就放心了。」突然,她像記起什麼似的說:「對了,我幫你買了一隻保溫壺,以後你就隨身攜帶,記得有空多喝些熱茶,知道嗎?」
「知道了,小媽媽。」駱傑戲謔地說。
因為他從小就被人收養,加上養父母又早逝,所以,他內心深處很渴望被人關心、呵護。
「喂!你欺負人啊!你叫我什麼?」她不服氣的瞪他。
「那叫你老婆大人好嗎?」他半開玩笑。
「你……你別亂說,我們只是朋友。」她羞紅了臉。
「你真的只當我是朋友而已?」駱傑有些失望。
「要不然呢?」她當然希望不只是如此,不過,他是個大明星,而她只不過是個平凡的女孩,她根本就不敢多想。
「難道……你對我沒有比對朋友多一點點的感情?」他試探性地問。
「有一點吧!」她沒否認。
「那可以再多一點嗎?」
「再多一點就好了嗎?」她俏皮的反問。「當然不夠!」他把她擁人懷中。「我想要更多、更多!我是不是很貪心?」
「是有點貪心,但是,……既然你都敢開口了,我也只好大方的給羅!」
他捧起她的小臉,「要不是怕把感冒傳染給你,我真想吻你。」
「你不是怕把感冒傳染給我,而是怕你有口臭,會嚇跑我吧?」
「你敢笑我?那我就讓你笑個夠!」他伸手搔她的路肢窩。
」不要……救命啊!」
即使工作再忙,駱傑也會想辦法抽時間陪李欣。
但是,因為他的FAN太多,而且又有狗仔隊盯梢,他們哪兒也不敢去,只能躲在駱傑的公寓里約會。
「你的FANS都好愛你喔!」李欣一邊替他整理FANS的來信,一邊嘖嘖稱奇地道:「你看,這個小女生寫了一千遍我愛你,真教人感動。」
「你不會吃醋嗎?」駱傑將她抱在懷中,對他而言,只要能這樣抱著地,他就覺得好滿足。
「吃什麼醋啊?這些FAN是愛你、關心你,不像那些媒體只會攻擊你,實在是很可惡!」
因為駱傑迅速竄紅,加上他又不善於應付媒體,所以,不少記者——尤其是女記者因愛生恨,猛寫他的壞話。
」算了,何必跟那些無聊的人計較,我只想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他聳聳肩。
李欣聽了,不由得紅了眼眶。誰能了解駱傑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內心竟是如此的無奈。
「不過,等我賺夠了錢,我就要轉往幕後工作。」他很清越.以他的個性,並不適合在幕前工作,所以,他早已另有打算。
「不管你做什麼,我都會支持你的。」
「就憑你這句話,可以得到一個吻。」他將唇印上她的。
雖然這不是他第一次吻她.但仍讓她意亂情迷,一股莫名的熱潮瞬間席捲她的全身,讓她的心跳加快……
「我愛你。」他深情地凝視著她,「我這輩子都不會跟你分開。」
「真的嗎?」她忍不住揚起唇角.「你有多愛我?」
「很愛、很愛!愛得恨不得能把你變小,隨時帶在身邊,這樣當我想你的時候,就可以看著你、抱著你、吻著你。」
「如果讓別人知道,一向冷酷的駱傑竟會說出這樣肉麻兮兮的話,鐵定會雞皮疙瘩掉滿地!」她笑得很開心。
「我是很認真的,你竟然取笑我,好,那我以後不說了!」他像個小孩子般嘟起嘴。
「生氣啦?」她連忙退歉,「對不起嘛!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笑你的,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
他捏捏她的鼻尖,「你比我的生命還重要,我怎麼捨得不理你呢?」
李欣心滿意足地偎在他懷中,她從不曾懷疑過他的愛,因為她知道他是真的很愛她,而她也是。
(本報訊)
當紅偶像駱傑墜入愛河,對象是經紀人李琳的妹妹,他們已同居多時……
經紀人李琳親口證實.她妹妹懷有身孕……
駱傑和李欣的戀情在狗仔隊的盯梢下,終於曝光了。
可惡的是,一些八卦雜誌盡其所能地用一些聳動的字句來描寫他們之間單純的愛。
李欣還被學校以生活不檢點為由,強迫休學,更糟的是,她還被駱傑的FANS攻擊。
駱傑說什麼也不願讓她受這樣的委屈,於是,他告訴李琳,他決定和李欣結婚。
「你瘋啦?!」事實上,李琳覺得自己才是真正要瘋掉的那個人。「你有什麼資格結婚?」
「我不想讓欣受委屈。李姐,你難道不心疼欣所受到的傷害嗎?」
「那是她應得的懲罰!」李琳十分冷血的說:「誰教她沒事來招惹你!」
「李姐!」駱傑不敢相信她竟會說這樣的話!「她是你的妹妹啊!」
「那她有當我是她姐姐嗎?她明知道你正在走紅,也知道我是如何辛苦的培養你,她竟然扯我的後腿!」
「我們是真心相愛!」
「我說過,你沒資格說這樣的話,你忘了當初你跟我簽約時.合約上特別註明你兩年內不準談戀愛,難道你想毀約嗎?」
「毀約就毀約!」
「毀約可是要賠一千萬,你賠得起嗎?」李琳冷眼看著他,「你別輕舉妄動.這件事我自然會替你擺平,不過,先決條件是你要跟欣分手;至於欣那邊,我會再跟她談的。」
「不,我不會跟欣分手的!我一定會想辦法付違約金,誰也不能拆散我和欣!」
說完,他便衝出李琳的辦公室。
李琳抓起桌上的杯子,狠狠地砸向牆上。
不!她絕不會讓自己辛苦培養出來的心血就該么毀了,她不會讓駱傑被搶走的……
「嫁給我!」
駱傑取出一枚銀戒,套在李欣的手指上。
「傑,我們——」
「不許說分手!」駱傑狠狠的吻住她,「求求你。我不能失去你!」
「可是,我們怎麼能在一起?我會成為你的絆腳石,我只會破壞你的前途,我是個禍害!」她哭著說。
「這全是那些人卦雜誌亂寫的.你別聽他們胡說!」他恨死那些記者了!他寧可自己受傷,也不希望李欣受到一點點傷害。
「你不必為了我做這樣的犧牲。」她的聲音哽咽。
「這不是犧牲,這是我對你的愛的表現.也是我僅能給你的。」
「什麼?你真的要跟欣結婚?!」
李琳拔尖的音調中有著震驚、憤怒以及……嫉妒。
「李姐,我向你保證,我一定會給欣幸福的。」駱傑在心中發誓,他一定會用自己的性命去呵護李欣,任誰也不能拆散他們。
「你保證?」李琳冷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你忘了你現在的事業才起步,你以為你已經紅了嗎?告訴你,還早呢!只要你一宣布結婚,一切OVER了!」
「難道藝人沒有結婚的權利嗎?」他不願屈服。
「其他藝人有,但偶像沒有!」李琳斬釘截鐵的道:「你到底知不知道FANS喜歡的偶像是什麼?偶像是神聖、完美,不能有一點點瑕疵的,要不然那些天王、天後為什麼不敢公開自己的戀情?難道他們沒感情的嗎?」
「我管不了這麼多,我一定要和欣結婚!」他豁出去了。
「難道欣……懷孕了?」李琳的心中瞬間閃過這個念頭。
「沒有,欣是個好女孩,陳非結婚,否則我不會做出逾矩的行為。」他有自己的原則。
「你自己知道這麼想,那我就放心了。」李琳大大地鬆了口氣,「不過,我還是不准你做傻事,你明天就召開記者會,向媒體否認一切,這樣才能保住你的事業。」
「我絕不會這麼做的,欣為了我已受了不少傷害,我絕不會讓她再次受傷害的。」
「那你就忍心傷害我?」李琳氣憤不已,「你一直說你感謝我,說你不會讓我失望,但現在你看看你用什麼來回報我?」
「可是,我真的很愛欣,我不想和她分開啊!」駱傑痛苦地大喊。
這句話無疑是火上加油!
李琳氣得雙手握拳.她為他做了那麼多,而他卻告訴她,他愛那個小姨子?!
李欣的母親是破壞她父母婚姻的第三者,雖然後來李欣的母親退出了,但是,她忘不了母親所受到的傷害,而現在,李欣竟然還想搶走駱傑?!
她絕對不允許!
「你非得跟她結婚不可嗎?」
李琳強壓下欲發作的火氣,她知道硬碰硬只會兩敗俱傷,想將駱傑留在身邊,只有一個辦法——以退為進。
「好,我答應你。」她很快地擠出一絲笑容。「你這麼愛欣,我這個做姐姐當然很高興,不過,你也得給我留點面子,是不是?「
「李姐的意思是……」
「我可以讓你跟欣結婚,不過,你們要秘密結婚,然後.我要你出面召開記者會,反控那些媒體。」
「你要我說謊?!」
「在商言商,我成全你跟欣,你也得留給我一條生路,你知道我在你身上砸了很多錢,如果你現在宣布結婚,你的唱片、廣告合約全都因為違約而得賠錢,甚至我還可能因此而吃上官司,你忍心這麼做嗎?」
她軟硬兼施,說得駱傑既慚愧又自責。
「李姐,我很抱歉帶給你這麼多的困擾。」
「有你這句話,我想,我的付出並沒有白費。」
李琳的眼中閃過一抹詭異的光芒,不過,駱傑並沒有察覺。
她拍拍他的肩,「你放心.你和欣的婚禮就全權交給我,不過,既然你答應要給欣幸福,結婚後你就必須更努力工作賺錢,錢也許不是萬能,但是,少了錢卻萬萬不能,知道嗎?」
「我知道,李姐,以後我一定會更賣力工作的。」
為了要給李欣幸福,他一定會很努力、很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