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珊,你是怎麼了,精神不太好哦?」小芬一進辦公室,就發現沈青珊的表情有點……嗯……晦暗!對,就是晦暗,不若平常的神清氣爽。
「沒什麼。」沈青珊強打起精神回答她的問題。
「青珊,你該不會是昨晚到哪兒去瘋吧?」小芬知道這問題簡直是白問的,不過也難得沈青珊會有精神不濟的模樣。
「你說到哪兒去了。」沈青珊輕斥。「好了,你別和我閑扯淡了,你今天不是有客戶到來驗貨嗎?」她叮嚀著小芬。「你可別像上次一樣弄得人仰馬翻的,我年紀大了,禁不起你這麼折騰的。」
小芬吐吐舌頭。「你不說我都差點忘了。」她用手拍拍自己的胸口。「幸好你提醒我。」記起自己今天有要務在身的小芬,對沈青珊的異常反應仍然是相當關心。「我的客戶大概下班前會離開。」這是一定的,要是他們太會摸魚打混,她也會有法子教他們提高工作效率,反正她倆公司的加班也沒多少,何必浪費自己的休息時間去陪客。「你晚上應該有空吧?」
「是沒什麼事。」沈青珊的夜晚是相當空閑的。
「那好,上個星期公司附近有家新開的餐廳,聽說那裡的菜挺不錯的,今天晚上去吃吧。」總之,她就是要弄清楚沈青珊失常的原因,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沒問題。」沈青珊不像平常一樣,考慮個老半天,應聲答應,就連答案也不像平常模梭兩可。
「很好,到時你可不準臨時有事啊。」小芬知道沈青珊並不特別喜歡在下班後到處逛,因此特別叮囑。
「不會的。」
「OK,就這麼說定了,我回座位了。」
小芬拿著卷宗,回到離沈青珊的辦公桌僅有二公尺半之遙的座位上,快速地準備今天下午可能會用到的資料。
沒了小芬的開話家常,沈青珊的腦袋裡,頓時又回到上星期五她母親給她出的難題——相親、電視相親、不然就是立刻交個男朋友回去交差。
相親她不願意,電視相親更不可能,可是交男朋友……她現在連個比較談得來的「男」的朋友都沒有,要她上哪兒去找男朋友?問題是,她又對母親承諾一個月之內,一定會把男朋友帶回家讓她去檢查——不做這種承諾,恐怕她就會有一場接著一場的相親鴻門宴,直到她找到個能嫁的男人前,她都不會有任何的安寧日子好過。
答應母親帶個男朋友回去,只是個緩兵之計,要是時限到了,她的「男朋友」再不出現,只怕母親會變本加厲地來個催婚攻勢……唉,真是麻煩。
她不是拒婚族,也沒有恐婚症,當然也不是時下流行的單身貴族,她只是……她只是還不想談戀愛,也不知道怎麼去尋覓一個值得她愛的男人。
她的觀念是很傳統的,認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寧缺勿濫,也不要隨隨便便找個男人嫁了;既然結了婚,就不應該在輕言別離;再說,她也不想嫁個她不愛或者是不愛她的男人。
雖然大多數結過婚的人都說,愛不愛不重要,最要緊的是找個有責任感的男人。
她不否認這一點,只是一樁婚姻一定會牽扯到性事,要她和一個她不愛的人有肌膚之親……她一想到這一點就起雞皮疙瘩、渾身不舒服。
她是女人,同時是個相當注重「感覺」的女人;可是事實是,她的年紀已經不容許她再這麼拖下去。
二十八歲對一個男人來說,可能算年輕,但是對一個女人來說,卻是令人緊張異常的關卡,老人家的觀念里都認為,要是二十八歲以前還沒結婚,再這麼拖下去,就要拖過三十歲了——二十九歲不宜嫁娶——一個三十歲的女人是處於「被挑剔」、「被要求」,而不是處於可以挑剔,可以要求對方的主動地位。
三十歲的女人,不論結婚與否,在東方社會裡都會被冠上個「老」字;但是結了婚的女人,她們老得理所當然,反正有先生、孩子、家庭,也不必擔心日後嫁不出去,找不到良人之類的問題。
還沒結婚的三十歲女人,便會受到來自諸方親朋好友的「關心」。他們總會異常「熱中」她們的婚姻大事,老是耳提面命年紀不小了,該找個好男人嫁了,生幾個小孩……女人,過了三十,身價便急速直貶;不若男人,愈老愈值錢。
一想起自個兒的年齡,沈青珊不禁又嘆了口氣。
「我真希望自己是在美國還是什麼的。」要是她是個歐美人士,搞不好她的行情正起飛——據她遠嫁美國的好朋友傳回來的消息是如此——也不必像現在一樣為自己的年齡擔憂不已。
不管再怎麼唉聲嘆氣,問題還是存在的,倒不如讓自己轉移注意力,努力工作,晚上再和小芬出去玩,至於男朋友……再說吧。
或許是情境轉移成功,到了下班時,沈青珊已經如同以往一般,和小芬有說有笑了,彷彿早上的委靡不振只是個小意外,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兩人在出了辦公室后,直奔沈青珊的停車處,發動車子,朝目的地前去。
那是一家泰國餐廳,裡頭的菜標榜著道地的泰國口味,當她們一到餐廳時,小芬就像匹歸途的馬般,拉她走到靠窗的座位上。椅子都還來不及坐熱,小芬早已拿起點菜單,快速地勾了好幾樣菜。
「小芬,這家餐廳你常來?」咦?早上她不是同她說,她們是要到家「新開」的餐廳吃飯,怎麼看她的樣子,她像是這裡的老主顧似的。
「當然,我一個月至少要來一次。」小芬一時不察,不小心將真相說出。「這裡的香酥檸檬魚簡直是人間美味?」
「哦?真這麼好吃?」沈青珊笑著說:「那麼,這家餐廳一定是家老字號的名店,而不是你早上說的是家新餐廳吧?」
「呃……這個……」小芬這會兒吞吞吐吐地說:「我怕我要不是這麼說,你不會來嘛。」
「好了,我又不會怪你,幹嘛這麼緊張。」
小芬甜甜地笑了笑。「說得也是。」然後,又高高興興地研究她的菜單,等到她全部點好之後,她招來侍者取走點菜單。「青珊,今天這頓請,等會兒要是還想吃什麼別客氣。」
「怎麼了,你是中了統一發票,還是投資股票大賺?」「都不是啦,我男朋友昨天領薪水。」
「你男朋友領薪水,和你要請我這事有什麼關係?」沈青珊不懂,怎麼會扯上小芬的男朋友。
「嗯……其實應該不算是男朋友了。」小芬側著頭想著。「應該說是未婚夫了。」未婚夫,就是未來的老公,而她的觀念是——老公的錢就是她的錢,沒道理不能花自己的錢。所以說,她的未婚夫領了薪水,等於是她領薪水一樣。
「你們訂婚了?」沈青珊知道小芬和她男朋友交往也有三年之久。「什麼時候的事?怎麼都沒有通知我們?」
「還沒決定什麼時候訂婚,不過我們的爸媽已經商量這事了。」從小芬口裡說出,好像訂婚的另有其人,而不是這個半準新娘。「放心啦,到時候我一定會第一個告訴你的。」
沈青珊本想今天和小芬出來吃飯,順道去逛街,可以暫時忘卻她的煩憂,沒想到……
「青珊,你怎麼了?」小芬見沈青珊聽到她要訂婚的消息,不但沒有向她祝賀,反而一臉默然……對了,她從早就怪怪的,只是現在這種感覺攀到最高點。
「沒什麼。」沈青珊立即打起精神,勉強地擠出個笑容。「對了,我還沒恭喜你呢。」
「唉,你別恭喜了。」聽到預期中的祝賀小芬卻沒有即將為新嫁娘的喜悅。
「我們根本沒打算這麼早結婚的。」
「不打算結婚?」
「是啊,我和建誠打算過兩年再來談婚事,可是他老爸老媽說什麼,他今年已經二十八歲,再不趕快結婚就再拖上兩年……」
二十八歲……不就和她同年嗎?沈青珊想著。
「而且,他家裡就剩他還沒成家,他老爸老媽成天催他快些和我結婚,也好讓他們放心。」
「唉,這種情形我了解,壓力真的是很大。」沈青珊不禁嘆了口氣,「我媽最近催我催得也很緊。」小芬的男朋友還好,有了小芬這個女朋友,不必像她一樣被人逼著去和陌生人相親——如果她再不找個男朋友,那就真的得去了。依她母親那個脾氣,到時候她再怎麼反對也沒用的。「青珊,你要結婚了?」小芬瞠目結舌盯著沈青珊。
「沒有,只是被人催著快點找個好男人嫁了。」好男人?好男人大概都死光了吧。
「原來你和建誠的情形一樣。」如此說來,他們兩人可以算是同病相憐了。
「不,不一樣。」哪裡一樣了?反正小芬和她男朋友要是穩定的話,不必催也會步上婚姻這條路。「你男朋友還有你這個女朋友可以結為連理,我則是連個影兒也沒有。」也難怪她母親要著急了。「我要是一個月之內不趕快去交個男朋友,帶回家讓我媽瞧瞧的話,恐怕我就會有數不清的相親晚宴得參加了。」
「聽起來好像挺嚴重的。」小芬曾經打著相親名義,凱了男方不少頓大餐,當然啦,她男朋友是不可能知道這事的。「青珊,你今天精神不好是不是為了這件事?」
「是啊。」沈青珊對她的問話倒也坦白。「一想到這個,我的頭就痛。」能讓她頭痛的事除了生病外,還真不多。
「那,青珊你對你男朋友有什麼要求嗎?」小芬好奇地追問。
「要求?」她從沒想過這個問題。以前,她念大學的好友對自己的男人都有一套獨特的見解,就她沒想過這個問題。
「是啊,你把你要的條件開出來,我來幫你找找有沒有合適的男人。」她家什麼都缺,就是不缺未婚堂、表哥;要是她那些個堂、表哥真能娶到青珊應該也是他們上輩子有積陰德才是。
「這……」沈青珊猶豫著。「這會不會太麻煩你了?」
要她自己去找個合得來的人,就算她母親給她一整年的時間,她也不見得能找得到,甭提時限只有一個月;要是有人幫她物色,也比她自己一個人在那裡傷腦筋的好。
雖然這樣的型式有點「相親」的嫌疑,但是,這種方式起碼比所有親人介紹人齊集的傳統相親好。
「怎麼會麻煩。」當然不麻煩,小芬只要把這消息Pass給她老媽,她老媽自會去聯絡所有的親戚,而她只要等著男方資料到手而已。「現說我幫你,這也是應該的。當初進公司時要不是你罩我,我看我早回家吃自己了。」
「那就拜託你了。」
「沒問題,趕快把你的擇偶條件告訴我。」小芬取出紙筆,嚴陣以待。
「嗯……」任憑沈青珊想破頭,她就是無法在腦中描繪出一幅理想丈圖。
「我的條件……」老實說,她從沒思考過她的丈夫該是個什麼樣子的人。以前,她總認為她的「良人」要是會出現,即使她不去求,他也會翩然來到;但是隨著年紀增長,她知道這種說法簡直比天方夜譚還不可能。
小芬放下筆,決定好好開導這個看起來尚未開放的同事。
「青珊,我換個方法問好了。」看來,她得逐條發問,才能得到她要的東西。「要當你老公的男人,他的身高要多高?」有些女人就是喜歡竹竿型的男人,倒是極少聽到女人喜歡袖珍型的可愛小男人。
「身高?」身高她倒不是很在乎。「這無所謂,只要他四肢健全就好了。」
「四肢健全!」聽到這答案,小芬差點忍俊不住。不過。她還是力持鎮定地維持嚴肅表情。「嗯,好答案。」她快速地在筆記本上記了一筆。「那長相呢?」她頗期待沈青珊的回答。
「這個嘛……不要太帥。」她直覺地說:「普通長相就成了,最主要的就是要五官端正,不要讓人覺得他是個油腔滑調、小頭銳面的人。」有這般長相的人,不要說她母親看不上眼,搞不好連她自己都會受不了。
「說得好。」小芬頻頻點頭,十分贊同。「那你的意思就是,你的『他』最好要有副正氣凜然,好讓雜然付流形的長相是吧?」看來得幫青珊找個文天祥型的男人。
「普通長相就好了。」沈青珊怕小芬矯枉過正,要是弄個烈士型長相的男人來,那她見到那男人時,不就要肅然起敬,順道立正敬禮了?
「普通長相?」小芬皺起眉頭。「真的普通長相就成了?」本來還以為青珊真要個文天祥型的男人,那這件任務可就非常有挑戰性了。
「是的。」她點頭,不願給小芬任何的聯想。
「好吧。」於是乎,小芬又在筆記本上記上一筆。「再來,家世背景。」
「家世清白,不要有不良紀錄就可以了。」
「那職業呢?」小芬繼續問。
「職業正當,收入固定。」沈青珊給了個再簡單不過的答案。
之後的十來分鐘,小芬又拉拉雜雜地問了一堆事情,而沈青珊也一一回答;雖然得來的答案都不怎麼有趣,不過小芬基於知己知彼的心理,仍是詳實地記錄,以期能一舉找到沈青珊的Mr.Right。
☆☆☆
結束了餐聚,沈青珊送小芬回家,由於不想太早回家,因此將車子繞到附近的百貨公司,打算逛逛書店、看看衣服,也許再喝杯咖啡什麼的,反正能拖時間就拖吧。
她一個人在稍嫌冷清的百貨公司走走看看,要是有中意的東西,便駐足觀賞,她發現偶爾在非假日時出來逛逛也挺不錯的。
沈青珊最後在店裡買了本能打發時間的小書,拿著小書搭著電梯到地下樓的美食街,找家咖啡店坐下來,打算邊喝咖啡、邊看書。等書看完,大概該回家了。
才翻開書的第一頁,連作者簡介都還來不及看,便被鄰桌過大的談話聲引開注意力。並不是鄰桌的談話如此有趣,讓她不得不豎起耳朵傾聽,而是他交談的聲音實在大得讓坐在咖啡店裡的每個人都清清楚楚聽到他們對話的內容。雖然就在鄰桌,但是基於禮貌,沈青珊仍是沒轉過頭去瞧那兩個不知基本禮貌的人。不過,就聲音判斷,她知道這是一對吵架中的情侶。
「要吵別到外面吵嘛。」沈青珊對著書本喃喃自語道,原來的閒情逸緻全被這兩人所製造的……或許不應該說是兩人,而是某個女人的噪音給打散了。
唉,人倒楣到哪裡都不得安寧!她想。
沈青珊認分地將書本合上,只盼她點的飲料快點送來,她喝完好早些回家。
由於沈青珊的座位是靠近出口的地點,而且她坐的位置,正好面對大門,對於咖啡店裡幾個客人,全然不知道,也沒興趣知道;再加上她本人對於接收別人放的秋波的感應力特弱,可以說是幾近絕緣體的地步,因此她根本不知道當她走進咖啡店的剎那,有個男人的目光便鎖定了她。
簡崇浩在沈青珊走進咖啡店時,他的目光立刻跟隨著她四處遊動,她並不是特別美麗,至少和他前任的女朋友比起來,再怎麼美的女人真也只能屈居次位。所以,吸引他的並不是她的長相。
那麼,為什麼她會如此吸引他,甚至有股讓他想上前一探究竟的衝動?簡崇浩用手支著額頭,努力想為自己內心的那股渴望找個理由——美女吸引男人是天經地義的事,可是一個相貌中等,也沒有特別的行徑的女人竟然緊緊抓住了他的目光……這著實很難用一般常理去解釋……或許——他對她是一見鍾情吧。沒有原因、沒有道理,在見到她的第一眼,便被她深深地吸引。
「一見鍾情」簡崇浩自嘲地笑了起來。「都什麼年紀了,還一見情。」要是他再年輕個十來歲,正值青少年的時期,那麼他對一見鍾情這事,必然還滿懷著羅曼蒂克的幻想。不幸的是,他不是十來歲的青少年,而是個三十齣頭,該成家立業的男人。
不過,想想除了「一見鍾情」這四個字,還真不知該用什麼字眼來形容他對眼前這陌生女子的感覺……嗯……她有種讓他想親近她、聽她說話、看她笑的衝動。不像男人見到一個火辣美女時的本能獸性,反而是種讓人十分溫馨、非常安心的感覺……就是一種……一種……家的感覺。
簡崇浩這會兒釋懷地笑了。眼前的這個陌生女子,讓他有種回家的感覺。這說法有點詭譎,可是卻又是這麼的貼切。她給人的感覺,就是兩個字——舒服,像回到家般舒服,沒有壓力。
「不知道那個男人有幸娶到她。」他情不自禁地想,要是他能娶到她,那他每天一定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像只居家貓一樣賴在主人身上撒嬌。不講別的,光是這樣瞧著她,便已經能鎮定他緊繃多時的神經。
簡崇浩向來不是個過於積極的人,對於搭訕這事更是毫無經驗,也就是說,即便對她有意思,他也只會眼睜睜看著機會從手邊溜過。這一刻,他安於當個欣賞者,而不是個佔有者。
沈青珊百般無聊地瞧著玻璃窗外的景物,她看到走廊的盡頭處有個蛋糕專賣店,遠遠望去,那家蛋糕專賣店的蛋糕就好像迷你花園,有紅、有黃、有綠……真有點像一朵朵鮮麗的小花綻放在這面積不大的花園裡。
等會兒喝飲料,就到那裡買幾塊蛋糕回家吧,她這麼想著。
這家咖啡店是不能再待了,因為鄰桌的情侶有愈吵愈激烈的傾向,而且好像沒有任何轉移陣地的意思……沒法子啦,他們不走,那她走總成了。不過,她要走,好歹也得等到她的飲料送來,總不能讓人們以為她跑單吧。
「你說什麼!」這一聲暴喝,讓沈青珊原本遊走四處的注意力集中到那正在吵架中的男女。「你要還是個男人,就再說一次!」
沈青珊詫異地轉頭看著那對吵架中的情侶——老天,那兩個看起來絕不超過十八歲。一個身材嬌小、一頭長發全染成時下最流行的金棕色,穿著暴露的年輕小女孩,手上拿著一杯柳橙汁,用力地往小男孩處潑來。
那小男孩當然不是笨蛋會任小女孩為所欲為,機靈地將身子整個九十度朝左彎,安全地躲過果汁攻勢——他是幸運地躲過了,但是,他幸運,就意味著另一個人會倒楣,而這個倒楣鬼不是別人,正是坐在不遠處的沈青珊。
或許那小女孩曾是棒球隊的當家投手還是之類的運動員,總之她的臂力驚人就是了;雖然她沒有連汁帶懷地投出,但是果汁的射程還得足夠射中不相關的路人甲——沈青珊。
此時,小男孩和小女孩不吵了,因為他們被這突如其來的意外事件給嚇呆了。
不只他們不知該么辦,就連受害者本人——沈青珊也不曉得做何反應。
「小姐,你還好吧?」有個好心人關心地詢問她,同時還遞了條手帕過來。
「來,你先拿這擦擦臉吧。」
「喔,謝謝。」沈青珊驀地清醒,連忙接過手帕,摘下眼鏡先將濺在臉上的果汁給抹掉。然後,再試著用手帕拭乾衣衿上的果汁漬。做了些緊急處理后,她才想起這手帕已經被她弄髒了。
「對不起,弄髒你的手帕了。」她緊張地站了起來,「先生,麻煩你在這裡等一下,我現在馬上去買條新的賠你。」真是糟糕,她一時不察,居然還連累別人也弄髒了他的手帕。說著,沈青珊抓起提包,竟然就是打算馬上到男裝部買條男用手帕還他。
「小姐不必,一條手帕值不了多少錢的。」簡崇浩拉住已經外沖的沈青珊。「你不用太在意。」
「可是……」沈青珊猶豫著。
「不必可是,我真要找人賠的話,也不應該找你。」他說完這話時,眼睛瞄向肇事者。「畢竟這不是你的錯,不是嗎?」
「這……」他說的是沒錯,不過沈青珊還是覺得過意不去。
「誰說不是她的錯,要是她不坐那裡,怎麼會被我潑到!」做賊的喊捉賊大概就這個樣子了。「你別想叫我賠!」小女孩盛氣凌人地說著,對自己的行為壓根沒有絲毫的歉意。
「我有說這是你的錯嗎?」簡崇浩可不是被嚇大的,這種新新世代的人類他見多了。「還是你知道這是你的錯,可是你偏偏不認錯?所以你覺得我會叫你賠我一條手帕?」
「你……這干你什麼事,要不是你雞婆,你的手帕根本不可能弄髒!」小女孩氣得渾身顫抖,金棕色的長發隨著她的喘息在她的胸前起伏。
「小琪,算了啦。」染了一頭櫻木花道般頭髮的小男孩子在一旁勸說著:「本來就是我們不對。」
「你閉嘴!」小女孩用一種任何一個男性生物,聽了都會火冒三丈的口吻。
「要不是你,我又何必和這老傢伙在這兒吵!」最後又怪在小男孩的頭上。
「小琪,你……」顯然的,小男孩被惹怒了。「你太不可理喻了,我不想浪費時間在你身上!」
「好啊,有種你走,別以為這世界上的男人只有你一個!」這會兒,小倆口杠上了。「告訴你,只要我願意,等著當候補的人多的是,我不缺你一個!」
「你別以為我不會走了!」小男孩這時候真的動怒了。
「你走啊,走啊!」
「你……」小男孩被小女孩一激,氣得丟了五百塊在桌上后拂袖而去。
「你走,你給我走,以後別想我會理你!」小女孩賭氣地說,隨即也拿小背包氣呼呼地離開。
「這是怎麼回事?」從頭到尾,沈青珊這個直接受害者都還來不及插上一句話,兩個始作俑者便相繼離去,留下和整個事件完全不相關的簡崇浩和她。
「很顯然的,他們鬧翻了。」簡崇浩將整個情況用一句話給解釋得一清二楚。
「對了,小姐我想你等一下最好到洗手間,用清水把衣服清理一下。」他瞧見柳橙汁在她的藍色上衣上留下的調色效果——藍色加上黃色,成了一片挺不自然的草綠色。
沈青珊隨著他的目光來到自己的前胸——果真是慘不忍睹。要是她不趕快對這片綠做點什麼,那麼她這件藍色上衣就要報銷了。
「啊……真是謝謝你提醒我。」此時,沈青珊急急忙忙地抓著提包,快步地走向在五十公尺外的洗手間,趕緊搶救遭池魚之殃的上衣。
簡崇浩看著沈青珊的背影,露出個若有似無的微笑。
「她的脾氣可真是好。」看來,他對她的觀察和直覺大致上來說都沒錯。可惜,他沒有多餘的時間多做點觀察。
接著,他拿小男孩留下的五百塊結了沈青珊和這一對小情侶的帳單——畢竟,他們兩個弄髒了她的衣服,還有她的臉——然後,再另外付錢將自己的單子給付清,不等沈青珊回來,便提著自己的東西離開。
待沈青珊終於將身上的果汁漬給稍事處理,再回到咖啡店時,那位好心助她一臂之力的男士早已不見蹤影,而她座位上除了她買的書外,還有她點的飲料,以及一張統一發票。
「糟糕,我還沒來得及問他的名字。」她拿著統一發票發愣。「也還沒賠他手帕,卻還讓他幫我付帳……。」她的心底是失落的。
這一天,她以一聲輕嘆結束了。
☆☆☆
人在忙碌中,時間總是過得飛快,沈青珊也是。
自從那天和小芬一同晚餐后,已經又過了一整個禮拜。在這七天當中,她的確是忙。首先,她公司里有個業務秘書在毫無預警之下離職,沈青珊奉命擔任救火隊,緊急接手原本不屬於她的工作。也就是說,除了她原本的工作外,她又多兼了另一個人的工作。而這情形恐怕要持續兩、三禮拜以上,直到新的業務秘書上任,並且能獨自處理一切之後,她才能功成身退。
過多的工作量讓沈青珊沒時間去煩惱她的婚事,也沒時間去思念那個神秘先生的辦公桌上放了一疊疊的檔案夾,而她正努力和一份訂單奮戰,想要試著參照著前人的資料,報出一分能讓客戶滿意,又能讓公司賺錢的價格表。
「青珊,休息一下吧。」小芬適時地出現,同時替沈青珊帶來一瓶飲料。「等一下我再幫你弄這份報價吧。」小芬隸屬業務部門,平常的工作就是在處理客戶的訂單。對於報價,她是駕輕就熱。
「嗯,謝謝,我快被這堆數字給搞瘋了!」聽到有人願意解救她脫離苦海,沈青珊不禁鬆了口氣。「我已經有好一段時間沒在處理這些東西,都快忘了這些有多麼煩人。」
「習慣就好嘍。」小芬拉了張椅子坐到她身邊。
「我希望我千萬不要習慣。」沈青珊整個人癱在椅子上,拿起小芬友情贊助的飲料。「要是老總不趕快找人來,我看我也要辭職了。」
「別太認真嘛,只要過得去就好了,反正老總又沒多份薪水給你。」今兒個幾乎所有管理階層級的主管全部不在,不是出國,再不然就是出差,整個辦公室呈現一種難得的悠閑。「不要出紕漏就成啦。」
「說得也是。」沈青珊點頭。
「對了,青珊,這個星期六的晚上空下來給我。」小芬突然記起她過來哈啦的主要目的。
「有什麼事嗎?」如果不是什麼重要的大事,她要回家好好補充這幾天流失的體力。
「當然有啊。」小芬興奮地說:「記得上個禮拜一,我要幫你找合適對象的事嗎?」
「記得。」沈青珊有點心虛地回答,要不是今天小芬提起,她根本就忘了。
「我告訴你,我已經找到個不錯的人選了。」這就是讓小芬興奮的方。「我想這樣的人你應該會欣賞才是。」其實不是她去找的,而是她托自個兒的老媽到親朋好友中去打探消息。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在一個禮拜的尋覓后,終於有捷報傳出。「我可是完完全全照你開的條件去找的。」意思就是,沈青珊不可以拒絕,否則就是辜負她。
據她媽說,這個男人是她阿姨的小叔的太太的外甥,勉勉強強可以算得上是她的「表哥」——果真是一表三千里——而她這表哥呢,今年三十二歲,未婚,據說呢,長得是風度翩翩、一表人材。有正當職業,固定薪水,是家中的次男——他家有幾個男的就不得而知了——已經有房子、有車子;銀子雖然不怎麼多,可倒也還過得去,目前少的就是妻子和孩子了。
「真的?」雖說她現在沒時間去煩惱自己的婚事——她不煩惱,她家裡的大人可是著急得要命,天天數著日子,這舉動擺明了是告訴她,一個月的期限要是到了,她的「男朋友」再不出現,便要帶著她四處去參加相親宴了。
不要說一個月的期限了,現在她家裡每天都有不同男人的照片和背景資料,她母親閑來無事便是仔細端詳這些照片,看到中意的便留了下來……
沈青珊要不是快點弄個男朋友帶回家,她就得像以前的牲畜交易般,到處趕集。
「有沒有空一句話。」
「有,絕對有。」就算那天發生了什麼天災還是人禍,她也會排除萬難地準時赴約。
「那好,我會再和你確定時間和地點。」小芬得到答案后,馬上回自個兒的座位上,打電話回家,要她媽和男方聯絡。不一會兒,她已經把這事搞定了。於是又晃回沈青珊身邊。「青珊,聽好,後天晚上,也就是星期六,七點,在福華飯店大廳。」她在沈青珊桌上拿了張便條紙,將時間地點寫在上頭。
「喏,為防你忘記,我幫你做了個memo,還有,記得那天穿上你最漂亮的行頭,務必要把那個傢伙迷得團團轉。」
「那個傢伙?」小芬口中的那個傢伙到底是誰?「小芬,這位要和我見面的先生是你從哪裡找來的?」聽她的口氣,她似乎和「那個傢伙」也不是很熟。
「他啊,他算得上是我的表哥吧。」小芬誠實地回答:「雖然我和他不是很熟。」事實上,她全然不記得曾經見過他。「不過我媽拍胸脯保證,他是個不錯的好男人。」她媽說的是:要不是你已經有未婚夫了,我就把他介紹給你。能讓她媽強力推薦的男人,品質上至少有了起碼的保證。
「他叫什麼名字?」能讓小芬這麼讚不絕口,不禁讓沈青珊對於即將會面的這男人多了幾分好奇。
「他叫簡崇浩。」小芬飛快地回答,同時三步並兩步地蹦回自個兒的座位,從背包中拿出一張紙。「來,這裡面有他個人的詳細資料。」什麼都有,只缺生辰八字和玉照一張。「我還聽我媽說,他是個非常、非常、非常……專情的男人,截至目前為止,只交過一個女朋友,要不是他的前任女朋友笨笨和別的男人跑了,搞不好他現在已經結婚了。」
「他剛失戀?」沈青珊現在是很缺個男朋友沒錯,可是她不願意當某個男人填空的代替品。
「好像有段時間了。」小芬就自己知道的回答。「好像有半年以上了。」
「半年啊……」半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如果某個男人非常愛某個女人的話,半年……這時間似乎短了點。」
「放心吧,青珊,要是你不中意他,大不了咱們再換一個就是,反正表哥我們家還多得是。」小芬看出了沈青珊的疑慮。「不過呢,認識、認識,也不算什麼壞事。」
「說得也是。」小芬這話有點當頭棒喝的效果,以往就是她考慮太多,才會讓自己淪落到今天這步田地。「是我多心了。」
就像小芬說的,認識、認識,也不算什麼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