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飛菱在亞歷山大的陪伴下,很有效率的逛遍她想要去的地方。由於有亞歷山大這個「本地人」的幫忙,她不但欣賞到所有名勝的精華,還在他的帶領下買到一些好東西,其中還包括了易安妮托她買的必購品。也幸好有亞歷山大的「導遊」,原本要花上三天的行程,竟然在一天內全部走遍,而且一點也沒有走馬看花的感覺。同時,他還會在適當的時候加註一些旅遊上沒有的資訊……唉,她真是好運氣啊!
回台灣時,她可挑個好禮物寄給他,以感謝他今天的幫忙才是。
「你在想什麼?」亞歷山大開著他的法拉利F550,準備送林飛菱回她投宿的旅館,結束今天的行程。
「喔,我在想,等我回台灣后,一定要挑個有特色的禮物送你。」如果要送禮物,隨時都可以送,不過她想送他個他平時可能不常看到得的禮物。
「怎麼想到要送我禮物?」真有趣,通常都是他送禮物給女人,怎麼這回的情況正好相反?
「當然要送你禮物啊。」他花了一整天陪她,既不收她的錢——導遊費——而且不管到哪裡,舉凡吃、喝、玩、樂她都沒花到一毛錢。照道理說,她至少要分擔部份的費用,可是他又不收,堅持要請客。他喜歡充凱,她當然沒意見啊,不過他們倆非親非故,她老是占他的便宜……這怎麼也說不過去。「今天承蒙你熱情款待,讓我這趟翡冷翠之旅充滿驚喜。」的確是驚喜,因為她一毛錢都沒花到——意思就是她還有多餘的預算,可以再待幾天。「要是不表示點什麼,怎麼也說不過去。」她這人可不喜歡欠人情債的。
「你錯了。」亞歷山大非常具有紳士風度的替她打開車門。
「我錯了?」她哪裡錯了?林飛菱不懂他為什麼這麼說。雖然各國的風民情不同,可是舉凡接受過別人的幫忙,當然是要好好的謝謝對方,雖然感謝的方式各有不同,不過「送禮」這方式不管到那裡都該行得通才是。
「當然。應該是我向你道謝、我送你禮物,而不是你向我說謝,還要千里迢迢大老遠的從台灣寄禮物給我。」
「什麼?!」難不成這傢伙是「吃虧就是佔便宜」的忠實擁護者?要不然他怎麼會這麼說?
「我說,該道謝的人是我。」
「為什麼?」難不成是她給了他「日行一善」的機會,所以他要謝她?嗯,他這年紀當童子軍好像有些老了吧。
「今天與其說是我陪你,不如說是你陪我。」和林飛菱在一起參觀這些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時,他發現透過她的眼睛,這些一切習以為常的景緻,頓時變得新奇而且美麗。
那些古建築在此之前,好似一個總是在身上披著一層薄紗的絕美少女,他好像總是隔著這一層紗在欣賞她——今天,林飛菱揭開了這層面紗,讓他有幸一睹美人的真面目。
「今天和你去過的地方,雖然都是舊地重遊,但是你欣賞的角度,是我之前從未發現到的。」
例如,當他們去參觀大教堂時,大多數的人都只注意到教堂那壯嚴、宏偉的建築,以及內藏的珍貴藝術品,從沒人注意到當它矗立在夕陽下時,太陽在它身上製造的光影是何其迷人——那時,林飛菱堅持要站在他的法拉利跑車上,拍下落日餘暉灑落在教堂上的景色——或者是年邁的管理員邁著蹣跚的步伐,巡視著整個建築物時,所散發出的那股專註的神情……
以一個當地人來說,這或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看在一個外來客眼裡,這卻是一個值得留存的經典鏡頭——林飛菱的攝影技巧很可能不到「經典」的標準,但是若同樣的情形換成一個攝影大師來掌鏡,可就大大的不同了——簡單地說,她幫亞歷山大發現了這個伴著他成長的城市的新面貌。
而這城市的另一面,不見得每個生長在這城市裡的每一個人都有幸能體驗它。為此,他的確該謝謝她——謝謝她幫他看到了這城市的新面貌。
「對我來說,這的確是次寶貴的經驗。」
林飛菱實在很想學學古裝劇中人會說的那句「兄台,言重了」,因為他真的是「言重」了,她根本沒做什麼嘛,就是跟在他後頭到處跑,偶爾堅持一定得拍幾張照片而已。老實說,她被他「謝」得很心虛——因為,她什麼都沒做。「你太客氣了,真的太客氣了!」客氣到她不知道該和他說哪些「客套話」才算合宜。「是翡冷翠太美了,所以在不同時候、不同角度,都會有不同的風貌呈現。」她認為除了建築物之外,翡冷翠最美的地方就是它那歷經風霜的石板街道。「而我只是恰巧在這時候和你一起領略它的美而已。」她了解這種情況。「這件事你真的不必放在心上。」
這道理就好像她朋友到她老家作客,沿途看到有黃牛在田裡悠閑的吃草,居然興奮的大叫,好像看到什麼了不得的東西一樣。在她朋友眼裡,「牛吃草」好像是什麼令人驚喜的事物,而在她眼裡,「牛吃草」——就是一頭牛在吃一大堆草。不過,看到朋友那麼誇張的行為後,她的確發現了一件之前不曾發現的事情——那頭牛吃的不是雜草,而芒草。
她也不過是讓他體驗到翡冷翠另一面的美而已,而這和她朋友讓她發現,那頭牛吃的其實是芒草的情形是類似的嘛。
所謂「區區小事,不足掛齒」,他這麼謝她,真的讓她很不好意思。
「不,這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亞歷山大相當的堅持。
沒這麼重要吧?林飛菱不禁懷疑,這人的腦袋是不是用石頭做的,都已經叫他不要放在心上了,他卻把這件事給刻在腦袋裡——如果說真是石頭做的,那麼能讓他放在心上的事一定得要刀刻了——真是……
「這樣吧,不如你再請我吃頓飯,當作是你送我的禮物,如何?」傍晚五點多時,他帶她到某家咖啡店喝「下午茶」——沒法子,義大利人的晚餐八、九點才開始,她要是真等到那時候,可能已經陷入血糖過低的狀態之中了——在她想掏錢付帳之際,他已經早她一步將帳給結清了。
「不成,這樣太沒誠意了。」
「啊,沒誠意?」不會吧?她覺得他的誠意已經多到快讓她承受不起了。「那……。」那要怎麼樣才算有誠意?「這樣吧,要是方便的話,就麻煩你帶我到西那。」西那其實應該是三天後的行程,不過既然她原定的計劃已經在一天之內完成,不如多利用點時間,多到幾個地方看看。
「這是我的榮幸。」亞歷山大很爽快的答應了。
「不、不、不,你願意幫我的忙,我才真要好好的謝謝你才是。」既然現在他不要她送禮,可是再怎麼說,他畢竟幫了她一個大忙,她總不能不做表示啊。要是真照他說的,那她可是會過意不去的。
對了,她可以先向他要地址,等到回台灣后再將禮物寄給他——還沒想到要送什麼就是了——當然啦,她一定會「不小心」忘了寫自個兒家中的地址啦。嗯是聰明,就先這麼做。要不然她若是堅持送禮,他還以為她是故意找碴、不給他面子,那可就不好了。
「對了,我知道這樣問非常冒昧,不過我這個人的好奇心就是比別人多那麼一點。」事實上,是多出許多。「當然啦,我還是要先徵求你的同意。」問問題最好先徵求別人的同意,要不然到時把氣氛給弄僵了可不好。
「沒關係,你說出來聽聽。」如此大方的態度,要是讓媒體記者知道了,肯定會嚇壞他們,亞歷山大自嘲的笑著。「我想我的心臟應該強壯得足以接受等一下即將面臨的震感。」他打趣的說著。
「是這樣的,」她回憶起今天下午,當他帶她四處走訪各名勝時,總是會有許多人將目光投注在亞歷山大身上。如果說,他長得比那阿波羅太陽神還要來得俊美三倍的話,那她絕對可以理解。只是,事實並不如她的假設狀況啊。「我發覺每當我們走在路上時,總會有一大堆人盯著你瞧。」
「有什麼不對嗎?」亞歷山大已經非常習慣這種情形,對於這樣的狀況,他已經可以做到對那些人的眼光視若無睹了。
「這個……當然沒有。只是我很好奇,為什麼他們看到你時,總免不了一陣竊竊私語?」
「這或許是因為我是個服裝設計師吧。」剛好,他還是個「挺有名」的服裝設計師。
「就這樣?」就因為他是個服裝設計師,所以每個人看到他都投以「異樣」的眼光。」
不,不對!他的話有語病!又不是每個人都認識他,怎麼可能會知道他是幹什麼的。就算知道他是個服裝設計師,那又如何?服裝設計師也不過就是三百六十行中的其中一行而已,有什麼好值得大驚小怪的。
她倒認為那些過路人看過路人看他的神情,比較像在看一個偶像明星。
「服裝設計師該不會只是你的副業吧?」
照那些人看他的模樣,他很有可能是個啥影星或什麼的。再說,影、歌星可不一定要長得帥,只要有實力,照樣可以揚名立萬。就像那群主演「TheFullMontyu」的男演員,都不是以俊美見長,但是他們的演技可是有目共睹的。
亞歷山大的長相,比起他們當然是要好上許多,不過呢,要踏上英俊小生的「坦途」,還是有先天上的限制。
「不,它是我一生的職志。」這是他的真心話。自從他找到興趣所在後,這一直是他不變的志向。「喔,可是……。」她是知道服裝設計師也可以成為名人,但是這會是亞歷山大嗎?要是的話,那他怎麼會有時間理她這個過路客呢?他應該是忙得不能再忙才能成為他的潛在客戶,著實沒啥開發價值。「那麼,我想你應該是個相當傑出的服裝設計師吧?」
「傑出不敢當,只是恰巧我的作品剛好切合買者的需要吧。」
「你太謙虛了。」真是謙和啊,要是她有這等才能,那麼她提起自己的專業時,一定驕傲得連屁股都要翹起來了。
嗯,人真的是多種面貌的動物。在台灣時,她都不曉得她是這麼一個有禮貌的人,說話是如此的客氣。她這人呢,做什麼事都大而化之,除非和工作上有關,要不然她可是全部一視同仁——沒法子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再說她可是領薪階級,人家要她怎麼說、怎麼做,她照辦就是。
「對了,你今天在法蘭可的店裡問我知不知道Lavina,你是不是就在那兒工作?」應該是的,要不然他怎麼會問她——話說回來,要是他真的那裡上班的話就太好了。
「沒錯。」不知道他在Lavina工作的大概就只有她一個了。「你猜對了。」
「真的?!」真的是太好了!經過她抽空檢視了易安妮交給她的採購單后,發現有不少東西她指名要Lavina的,其中包括小禮服、皮包……幾乎林飛菱想到得的東西全包含在裡頭了。
「我沒必要騙你。」奇怪,經過幾個小時的相處,他發現她對服裝……應該說是「名牌」的了解並不深,也沒有多大的興趣,怎麼一知道人他在Lavina「工作」后,會表現出高度的興趣?
「這個——那個意思就是說,如果你買自己公司的產品,就有法子以比較低折扣的價錢買到它嘍?」公司員工嘛,都會享有比較特別的待遇才是。
「你想買它的產品?」一個連Lavina是做什麼的都不知道的人,怎麼會想買它的產品?
「不是我,是我朋友。」難怪她覺得Lavina這個字有點耳熟,原來是易安妮在她出國前不停的在她耳邊嘮叨「她想買哪些?」亞歷山大得知遠在台灣也有Lavina的愛好者,心情不禁大好——要是數量不多的話,做個人情送給她也無妨。
「你等我一下,」林飛菱也搞不清楚易安妮到底托她買哪些東西,因為她從來不記,不過她倒是有帶清單。「我把購物單放在旅館里了。」
「我和你一起進去吧。」等來等去的,有些麻煩,不如直接陪她進去得省事。
「好啊!」林飛菱沒多想就一口答應。「那你等會兒就先在櫃檯前的沙發上坐一下。」
有關係可靠、有後門可走的感覺真是好——雖然這只是買幾樣東西而已。不過,難得的VIP待遇,回台灣以後還是可以大肆宣揚!
真是挺不錯的!
***
「老天!這就是Lavina?」林飛菱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睛,差點以為是自己看錯了。
真的是……真的是……名店!而且一看就知道是很有名、很貴、很貴、很貴……的店!要是在台灣,有這般格局的服飾精品店,她也只敢在外間瀏覽它的櫥窗而已。因為那些店裡的商品,根本不是她這種薪水階級消費得起的。
在Lavina左側,就是Cartier——一家擁有一百五十年歷史的超級品牌——她當然知道這家不可能是總店啦,至於她為什麼會知道Cartier是家一百五十年的名店……因為,她在台灣的百貨公司有看過它的專櫃,真的是很貴——右側的那家店,她沒聽過——事實上,這世界上她知道的、被稱為名牌的店家是屈指可數——不過,應該也是很貴才是……還有、還有,Lavina的對面,就是香奈兒的專賣店。天曉得,她連香奈兒的化妝品都沒有用過哩。
「怎麼了嗎?」亞歷山大當然沒忽略她臉上不可置信的表情。
「它看起來……很高級。」老天!她身上也不過帶了兩張信用卡,而且她這是普通卡,不是金卡。以她這額度來看,搞不好隨便一樣東西能讓她的信用爆掉!「裝潢得很豪華。」死安妮!什麼東西不好買,專挑這種貴得要命的東西!林飛菱在心中不斷的嘀咕著。
「的確,門面是必要的。」門面這部份就不在他的管轄之內了。「進去吧。」
「喔,好。」沒法子啦,要真的太貴的話,看看就好。
亞歷山大帶頭走,而林飛菱則亦步亦趨的跟在他后——名店刺眼的光芒總是要有人來替她擋擋,不然到時刺傷眼睛可就不好了。
亞歷山大一走進店門,所有的店員全必恭必敬的同他打招,對於他身後的林飛菱,雖然不了解她的身份——她看起實在不像是有能力消費Lavina品的人——不過,既然是他們總監帶來的人,他們也不好過問。
「你們去忙你們的,別在意我,我今天是來當客人的。」亞歷山大要他們別太拘束,因為他今天只是個普通的消費者。
林飛菱拉拉他的衣角,「他們說什麼?」走進店裡來好像走進另一個世界,所有的服務人員全部身著深藍色的褲裝,他們不但是身材好——又高、又瘦——就連走路都好像是模特兒在走台步般的優雅。
不是她自卑,而是當她和那些人站在一起時——其中不包括亞歷山大——她好像成了混在天竺鼠中的黑老鼠——雖然同是鼠輩,不過老鼠也是有分品種的。
「沒什麼,只是在說歡迎光臨而已。」他可以感到她的不自在,因為這裡是一個用金錢堆砌成的世界,對林飛菱來說,這是個陌生的世界。「對了,你再把清單拿給我看看。」
林飛菱合作的將易安妮的購物清單交給他,「這個……我朋友要我在預算內購物。」這他應該聽得懂吧?希望如此,要不然可就怪了。
「你別擔心這個,我想我能為你朋友爭取到一個合理的價位。」事實上只要他需要,一通電話就能免費拿到他想的東西。
「五百萬里拉以內可以買齊這上面所有東西嗎?」
「當然。別忘了我是Lavina的員工,」比較高級的那種。「我買自己公司的產品可是有員工價的。」他大可派人幫他送上清單上的所有物品,然後將它們當成禮物送給她。不過,他猜依林飛菱的個性,如此「昂貴」的禮物她肯定是會拒收的。
「說得也是。」這下她可放心了。
「既然我享有員工價,你要不要也順便挑件衣服?」
「我?」她倒沒想到要替自己買件衣服。第一,她從不穿名牌;再者,她就算買了,到最後恐怕也會因為捨不得穿,而放在家裡當壓箱寶般的供在箱里。「我沒有特別想要買什麼。」她搖搖頭,謝過他的好意。「不過,還是謝謝你了。」
「沒關係,你就四處看看,或許有些衣服能引起你的購買慾也說不定。」亞歷山大很自然的摟著林飛菱的肩,帶她遊走於各衣架間。
「這個……。」沒有計劃性的shopping才真的是驚人。有次她和同事出去逛街,正逢兩人的心情都不是很好,於是狠狠的大買特買——她的床頭音響就是那時買的——兩個人一天的消費總額居然超過十萬元!可以想見的,接下來的兩、三個月她的生活有多拮据!
有了那次經驗后,林飛菱養成了出門購物一定會先擬好行程,而且出門只帶現金,絕對不帶信用卡。「我想……還是不要好了。」
這家店裡的衣服的確很漂亮,應該不能說是漂亮,這樣的形容詞過於膚淺,好像褻瀆了它的價值。應該說是十分的雅緻、優雅。似乎穿上它,整個人的氣質都變了。
以欣賞的角度來說,真的很棒,不過要真套在林飛菱身上——怎麼說呢?就像是個大老粗身上穿著HugoBoss的三件式西裝般的突兀——衣服是很挑人的,不是每件衣服穿上每個人身上都好看。
「我不適合。」她真的不適合。
「你不試試看怎麼知道不適合?」亞歷山大壓根兒不這麼想。他認為東方女子身上總是透著股神秘與未知的感覺,而這樣的女子,人們總是聯想到深邃的藍色和代表著神秘與高雅的黑色。這或許是西方人的偏見。
當然啦,他不認為林飛菱身上有這兩種特質——他倒覺得她比較像個裡頭裝著五顏六色的七彩糖球的透明玻璃瓶,讓人光看就覺得很溫馨,忍不住想要將它放在手中把玩。
「這個……。」他說的沒錯,衣服要穿了才知道好不好看。只是她真的不以為她能穿出那種……那種……嗯……貴氣!對啦,就是貴氣!她沒法子穿出這些衣服背後的意義——貴。
亞歷山大隨手取來一件無袖黑色緞面禮服——這是他接掌Lavina時,所設計出來的第一件衣服,而那已是三年前的事了。不過這件衣服算是長銷型的,截至目前為止,這件小禮服仍是供不應求——放在林飛菱手中。「你去試試這件衣服。」以他目測的結果,他拿給她的尺寸應該不至於會有太大的差異。「這件啊?」她接了過來,下意識的找出標箋,不小心看到上頭的定價。「這件?!」她一定是看錯了!
一件看起來不怎麼樣的衣服,居然索價五百萬里拉,合台幣十萬塊!這是她三個月的薪水耶——搶錢啊!
「有什麼不對嗎?」
「大大的不對了。」林飛菱將亞歷山大遞給她的衣服丟回給他,深怕自己一個不小心就把這件衣服給弄髒了。她可是窮得很,沒錢賠的。「這衣服真的很漂亮,」真的不錯,只是她沒那個「福份」穿上它。天啊,十萬塊耶!「只是它太貴了,就算我喜歡也沒用。」既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去試,免得回台灣以後還會朝思幕想的,萬一哪天神志不清的話……她還要過日子的。「怎麼說沒用?要是你喜歡,我送你就成了。」
「不,無功不受祿!」她又不是他的什麼人,要是她是他女朋友,還是情人之類的,那他要買來送她,她絕不會有意見。「再說,這麼貴重的禮物,我不能收的。」要是送她點吃的,還是便宜的紀念品,她還沒話說。但是,他要送的可是一件炫耀價值大於實際價值的衣服——是一件奢侈品耶!
「這只是小事一件,你何必在意?」送她一件衣服——甭提這衣服還是他設計的——對他來說實在不是件難事。
「不、不、不,這不是小事!」笑話!要是可以的話,她寧願他給她五百萬里拉還來得實際點。
亞歷山大見拗不過她,只好放棄。「好吧,既然如此,就照你的意思了。」這兩天,她的打扮雖稱不上邋遢,不過離正式還有段距離。再者,這兩天的相處下來,他總是見她穿著一件牛仔褲外加一件長T恤……有時,他也很想看看她穿裙裝的模樣。「那麼,你要是有興趣的話,我帶你到我的工作室,那裡有幾件衣服,應該滿適合你的。」
「再說吧,現在我們得先把我朋友要的東西給買齊。」要是她漏了其中的任何一項,回台灣後有可能慘遭五馬分屍。
「當然。」亞歷山大相當合作的說。「來吧,你朋友要的東西都在二樓。」他研究過林飛菱給交他的購物清單。以Lavina來說,都是些相當基本的單品,而這些產品並不陳列在一樓,而是放在專為上班女郎做彙整的賣場——如此一來,她們不必跑過一家又一家的店,便可以一口氣在同一個買場買齊所需要的東西,同時建立起品牌忠誠度。這樣不僅是方便客戶,同時也穩固客源。
林飛菱跟著他上二樓。上了二樓后又是另番風貌……怎麼說呢?如果說一樓的裝潢可以叫金碧輝煌的話,這裡就是簡潔有力了,很有現代雅痞的味道。純白的大理石磚,營造出明亮的氣氛,而這裡的試衣間全部都是黑色裝潢——無色彩的色彩,感覺上非常的明快。
亞歷山大找來店員,並且吩咐了幾句,便偕同林飛菱坐在特別為來客準備的黑色小牛皮沙發上。
「我們就這樣坐在這裡就可以了嗎?」讓店員專為一人忙東忙西,好像是有錢人家的專利,林飛菱著實有些心虛。
「當然,那些人的最終目的就是服務客戶,」他的某個朋友告訴亞歷山大,買東西就是買爽的!所以店員的態度相當重要,他們大可不必急著向客戶推銷產品,但是要讓客戶感覺到他們是發自內心的在為客戶服務,那麼使這次的生意做不成,下一次也一定會成功。「不管我們買不買,這都是他們該做的。」
「是啊,你說的沒錯。」有次她過境日本,在日本停留了兩天,當然免不了要上街逛逛。只是日本店家的服務周到讓她覺得不買點東西就走會有點對不起對方。「我見過服務最周到的就是日本的店家。」結果就是——那些店家讓她買了些她原本不打算買的東西。日本人真是厲害!
「的確。」日本人的多禮讓他印象深刻。
過了一會兒,店員將亞歷山大交代的東西全部拿到他面前,讓他一一過目。
「林,你來看看有沒有漏掉的?」
林飛菱湊上前照著清單點了點件數,同時照著易安妮給的號碼對照表,確定沒有買錯之後,她說:「沒錯,就這些了。」
其實也沒幾樣東西,不就一件裙子、一件褲子,再加一件襯衫而已。當然啦,還有一個皮包——好像到了義大利,不買點皮件有些對不起自己似的。
亞歷山大在她確認過後,立即交代店員將這些東西全部打包。「你真的不買點東西回去?」他在店員打包物品時再一次問了林飛菱。
「不了。」她仍是搖頭。雖然偶爾也會有客戶到辦公室來拜訪,但是她覺得夜市那些三百九、五百九的衣服要應付他們就足夠了,何必花上十倍價錢買類似的衣服?「這些衣服我用不上。」
付帳時,林飛菱掏出信用卡準備付錢——她算過了,幾件衣服她的信用額度還夠用——卻叫亞歷山大給攔了下來。他告訴林飛菱的說法是:如果她直接用「她的」信用卡付帳,可就沒有特別折扣了;而如果用他的信用卡付帳的話,則另當別論。
但是,林飛菱還是堅持要自個兒付錢。經過她換算台幣,以及對照易安妮給她的預算上限后,她發覺這些名牌服飾雖然還是很昂貴,不過卻低於易安妮的預算,因此沒必要欠他人情。不過,亞歷山大對她這種說法予以駁回。他可不認為這樣叫作欠人情,再說這種小事對他來說只是舉手之勞,於他並沒有任何不便之處。
就在兩人僵持不下之際,店員已經接過亞歷山大的信用卡,完成了結帳動作,捧著帳單走向亞歷山大。至此,林飛菱才發現,她根本不必再浪費唇舌了。
***
跳脫了和服裝相關的事物后,亞歷山大帶著林飛菱出了市區,照著她的要求帶她到一些為遊人稱道的景點。當他們抵達目的地后,林飛菱一點也不浪費時間,拿起相機對著幾個她認為風景優美的地方連按了好幾下快門——不像一般的旅客先對美麗的景緻感動一番后,再按快門。
亞歷山大甚至沒時間替她講解一些相關的資訊,她就已經用完了一整卷的底片。
「這地方有這麼美嗎?」以他的眼光看來,她根本是胡亂拍。
「不錯了,比起台灣大部份的地方,這裡還算挺漂亮的。」她是住在台灣的人,有些地方畢竟是外國無法相比的。了不起台灣小了點,沒法子有寬闊的大草原之類的地方。台灣小雖小,可也是美得很,要不然以前的「福爾摩莎」的名號怎麼來的?「而且這裡的建築和台灣的大不相同。」當然不同,這裡的建築是以石塊構成居多,而台灣則是鋼筋水泥比例居高。「都有各自的優點。」
「那麼,你為什麼不先欣賞一下,再決定哪些景點是值得收藏進底片中的?」
「這個……。」她搔搔頭。「你說的沒錯,只是我希望能先將它們全部裝進相機里雖然我對它們的印象不深,也許在某個無聊的午後,當我突然想起它們時,它們就會在我看得到的地方出現,而不需要依憑那不甚清晰的記憶。」她這麼做是有點貪心,不過是貪得有道理。
「好吧,那我不吵你了。」亞歷山大聽著她不同於常人的解釋,不禁有點想笑的衝動。雖然有些奇特,不過畢竟是有她的道理存在的。
在這個地方,林飛菱總共用掉了一卷半的底片,而這其中全是風景照。不像其他的遊人,會將自己留在鏡頭中。
「要不要我幫你拍張照?」亞歷山大一時興起,想要幫她拍張紀念照。要不然像她這般猛拍風景的人,恐怕到底片用完時,才發覺沒替自己留張具有紀念價值的照片。
「不要。」林飛菱一口回絕。
「為什麼?在這個地方和這裡的景物一起入鏡,不正是你來過這裡的最好證明嗎?」
「你說的沒錯,不過我會破壞畫面。」她這人還是有點自知之明的,對會破壞作品完美的事情,她絕不做。
「破壞畫面?」亞歷山大被她這種說法給逗得笑了出來。「哪有人這說自己的!」
「有啊,就是我。」林飛菱可是個誠實的人,雖然她還不至於長得太奇怪,可是她深切的知道自己……嗯……不上相……既然不上相,自然會設法躲避鏡頭。
「這不是重點。」亞歷山大以為她對自己實在太缺乏信心了。「重點是,這是你的回憶。」美,是主觀的評斷標準,沒有一個人有權利去批評另一個人的長相。「你有權去擁有它,在往後的人生中品味它,而這和個人的長相是完全無關的。」
「你這麼說是沒錯……。」她贊同他的說法,只是有點搞不懂,為什麼這和個人的長相會扯上關係?她的長相算不上美女,真要替它打分數,頂多是勉強及格。不過,她要強調的是,她可從沒抱怨過自個兒的長相。
至於她說自己會破壞畫面也沒有其它的意思,只單純的覺得,如此西方的景緻是不是該配上一個西方人會比較適合呢?如果擺上她這個東方臉孔,那感覺不就像一個水墨畫的畫展里,無緣無故的擺上一幅粉彩畫般的突兀。
嗯,他可能是誤會了,林飛菱心想。不過,人家也是好心,要她別自暴自棄——雖然方向有點錯誤,不過還是出自於好意。
「既然你同意,那麼我幫你拍張照吧。」亞歷山大自告奮勇的說。
「好吧。」人家是好意,她總不好拒絕。再說,她也的確需要張能證明她真的到過這地方的證據,要不然全是風景照,別人還以為她在誆人。「那就麻煩你了。」
亞歷山大的動作也算快,不到兩分鐘,已經幫她拍了五、六張。當他還想再拍時,林飛菱連忙制止了他,畢竟她對收藏自己照片的興趣沒那麼高。
拍完照,兩個人總得解決民生大計,於是亞歷山大領著她到附近的小教堂,和那些個修士用餐。
亞歷山大顯然和這些修士熟悉得很,因為當他進了教堂后——這個教堂和昨天林飛菱參觀的聖母百花大教堂不同;它沒有華麗的裝潢,也沒有來頭不小的壁畫點綴其間,有的只是附近村莊婦女定期到教堂裝潢的花飾——幾乎每個修士都自動的走過來和他打招呼。就連負責修士們三餐的廚娘,一知道他到來,立即放下尚在爐火的食物,到前廳和他聊了一會兒后,才又興高采烈的回到她的工作里。
亞歷山大也沒忘把林飛菱介紹給他們認識。所謂的入境隨俗,既然她是到這兒作客的客人,當然要順著他們的民情,給了每位修士一個大大的擁抱——也沒那麼大,只是做個樣子而已——再加上幾句她努力死背的問候語而其它的,當然全丟給亞歷山大了。
用餐時,全部的人坐在戶外的一個大木桌上用餐,由親切的廚娘為他們每個人添滿了一整盤的食物后,在其中之一的修士的帶領下做了個飯前禱告后——林飛菱聽不懂內容,不過她猜內容應該就是感謝上帝賜給他們這豐盛的一餐——才開始了這難得的一次聚餐。
席間,每個人都對林飛菱這異國來的嬌客深感好奇,紛紛透過亞歷山大問了她許許多的問題——而這一頓飯,就在這麼愉快的氣氛下劃下完美的句點。
當他們兩人離開時,不僅帶走了修士們以及廚娘的熱情,還帶走了一整個原封不動的南瓜派。
結束了美妙的一餐,亞歷山大又領著林飛菱走訪了許多地方,直到太陽西下時,由亞歷山大開車將林飛菱送回旅館后,才真正結束了一整天的行程。
是夜——
睡眼閨實牧址閃獗淮┳潘衣的旅館老闆娘給叫醒了。「瑪莎,有什麼事嗎?」她站在房門口,禁不住的打著呵欠——沒法子,白天玩得太盡興了。
「有你的電話。」瑪莎同林飛菱一般,一看就知道是被人從床上給挖起來的。
「我的電話?」怎麼可能會有她的電話?「誰找我?」
「卡堤先生。他說有急事非要現在和你談。」要不是他這麼說,瑪莎也極不想在半夜三點去打擾她的房客。「你可以用櫃檯的電話。」
「卡堤?」是不是亞歷山大啊?她記得他說過他姓卡堤。「喔,那我去接電話,謝謝你了,瑪莎。」她投宿的這家旅館的房間里,並沒有專用的電話,如果想打電話,得用走廊上的公共電話,如果別人想打進來的話,只能由瑪莎代為轉接。
她跨著蹣跚的步伐,走向大廳接直電話。「喂,我是林飛菱。」拿起話筒,她的第一句話便是表明身份。
「飛菱,真對不起,在這時候吵醒你。」亞歷山大的聲音的確充滿歉意。
「沒關係。」林飛菱邊打著呵欠邊說:「反正遲早要醒的。」現在才凌晨三點,離她起床的時間還有段距離,不過半夜的來電通常不會講太久,等通完話,她還可以回頭睡大頭覺。「是這樣的。我臨時接到公司的通知,他們要我今天早上到米蘭主持一個會議。」這消息亞歷山大也是半小時前才知道的。「而且,我也不曉得什麼時候才會再回到翡冷翠來,所以明天的約會……我很抱歉。」
林飛菱這時已經比剛起床時清醒了點,對於他話中的內容也能有適當的反應。「沒關係,你的工作比較重要,這點小事你別放在心上。」還不錯,沒放她鴿子,雖然通知她約會取消的時間是有點「早」。「而且,這兩天來多虧你的幫忙,讓我的翡冷翠之旅充滿驚奇,」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下鄉,和一些具有宗教熱忱的修士們共用午餐的。「我才真的得好好的謝謝你才是。」真可惜,她還來不及問他的聯絡方式,就要這麼分開了。
「你說,你會到米蘭去?」電話另一端的亞歷山大記得林飛菱曾提過結束了翡冷翠的行程后,會轉到米蘭,繼續她的義大利大城市之旅。
「大概三天後吧。」有亞歷山大當導遊,她的旅遊效率大大的提高。
「那好,我給你我的行動電話,等你到了米蘭之後打電話給我。」要不是時間過於緊迫,他實在不想就這麼離開林飛菱。
「好啊。」林飛菱一口答應,不過她轉念一想,亞歷山大到米蘭是去工作的?不像她這個觀光客是去玩的,她要是到了米蘭之後還去煩他,那豈不是會影響到他的工作?
「可是,我這麼打擾你,會不會影響你的工作?」
「別擔心這點。」如果她沒來找他,那才真的是會大大影響他的工作——不過,這點他沒對她說,怕驚嚇到她。「我想那時候我的工作也該告一段落了。」
「真的不會有影響?」如果只是打通電話問好,當然是不會有影響,但她猜想亞歷山大會把他的行動電話號碼給她,八成不會只是要她打電話向他問好而已——可能是要幫她找旅館之類的事吧……。
「當然,我保證。」他要林飛菱將電話號碼抄在那天她拿給他購物清單上,如此一來,他才可以確定她不會弄丟號碼。「還有,我希望等你到了米蘭,立刻打電話給我。可以嗎?」
「這當然沒問題。」林飛菱一口答應——聽亞歷山大的口氣,好像是在要求她每到某處便要打個電話報平安,好讓他放心……嗯,他真是個好人!雖然之前兩人並沒有什麼交情,不過他還真是非常的體貼、細心呢。「我到米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給你。」
「就這麼說定了。」亞歷山大再確定一次。
「就這麼說定了。」林飛菱給了他一個非常肯定的答案。
「那麼,我們米蘭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