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媽媽答應留在香港過聖誕。
我們在家裡開一個聖誕舞會。
二十日,學校開始放假,我正要問媽媽,她自己要請多少客人。
她在房間收拾衣物,魯媽在旁邊忙來忙去。
「媽--」我深感不妙。「妳不是要出門吧?」
「是的,孩子,我要去美國,有一種新出的化妝品牌子,在美國一推出就受到廣大女士歡迎,我要去爭取香港區的代理權。」
「我不管,我也不懂,但是妳答應留下來陪我過聖誕,還有那個聖誕舞會呢?」
「元旦之前,我一定會趕回來,可以改為元旦舞會。」
「那妳為什麼不可以改期去美國?」
「孩子,妳真是,商場如戰場,改期、遲五分鐘恐怕生意已經被人搶走!」
「生意,一天到晚都是生意,錢,全都是錢作怪。」我心裡很氣,用拳頭擂著門:「妳不斷賺錢,要到哪一天才滿足?要做香港第一名首富?」
「小姐,妳不應該--」
「我是在跟我媽媽說話,不是跟你魯媽說話,妳走開!」
魯媽眨了眨眼。
「小咪--」媽媽仍在把一件件衣服放在皮篋內。「我辛辛苦苦賺錢,到底為了誰?」
「我不知道!」
「妳是我的獨生女兒,當然一切全是為妳!將來我所有的錢,都是妳的。」
「我不需要!」
「不需要?人沒有錢,能幸福地生活下去嗎?」
「錢是買不到幸福的,只要我們生活在一起就快樂。」
「這是孩子話。」她笑一下。大概覺得我很幼稚無知。「妳還小,妳長大了就會懂。」
「是的,我不懂!我甚至不了解妳!」我衝出媽媽的房間。
我倒在床上,好一會,靜靜的,我拿起掛牆電話:「叫魯媽。」
「魯媽送太太去機場!」
好!她走了,一聲不響地走了,她能走,我為什麼不能?
我拿出一隻紅色的皮箱,把衣服、用品放進去,連志昴的照片也一起帶走。
收拾好一切,到車房開了跑車出去,剛巧碰見魯媽回來。
「小姐--」她大概看見皮箱,因為我的跑車開了篷,今天太陽很好嘛!她高叫:「妳要去哪兒?」
「環遊世界!」
「小姐……」
我一直開車到志昂的小屋,我開了門,把皮箱放過一邊,無精打采地坐在一張軟皮椅里,連倒一杯橙汁也懶得動。
過了不久,有開門聲,志昂來了。
他看見我,吐了一口氣。
「妳跑出來為什麼不打電話通知我?」
「我不想魯媽知道我和你在一起,她那張嘴好討厭!」
「我打電話到妳家裡,想問妳今晚安排了什麼節目,魯媽說妳帶了行李走了,我急得要死,連忙放下工作跑出來,到處找妳!」
「你為什麼不打電話到這兒?」
「我倒沒想到,可是卻會自己跑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把一切告訴志昂。
「妳媽媽的性格,妳是知道的,不要生氣。」他走進廚房,拿了一瓶鮮奶給我。
「聖誕舞會開不成了!」
「我們可以在祖母的別墅舉行,我只要通知管家,她自然會辦妥。」
「志昂,我不想回家。」
「我說過,在家裡不開心,就來這兒住,反正妳又放假。晚上,我明張大嬸來陪妳,妳在樓上,她睡樓下,等公司放聖誕假,我也搬進來,有兩個人陪妳,妳不會怕黑。」
「志昂!」我用雙臂環著他的身體,伏在他的膝上:「你對我真好!」
「這是妳的權利。」
***
志昂弄來了一棵很大的松樹,我們花了兩天的時間才布置好。
這是聖誕節的前一天,我把許多盒子堆在聖誕樹下。
志昂看見那些盒子,突然叫了起來:「糟糕!我們忙著布置,我竟然忘記買聖誕禮物給妳!」
「我已經買了,不單隻買了你的那一份,連張大嬸也有。」
「這兩天我們一直在一起,妳什麼時候出去了?我為什麼不知道?」
「前天,你公司還沒有放假。」
「為什麼不去公司找我?」
「不想提醒你買聖誕禮物。」我好玩地笑著。
「妳好壞,害我出去跑一趟。」
「這證明你心裡根本沒有我。」
「妳真沒良心,我每天一下班來陪妳。一放假就搬進來,我心裡沒有妳,何必在這兒浪費時間?」
「懷有目的而來!」
「什麼目的?」
我咬一下唇,轉了轉眼睛:「我又不是你肚裡的蛔蟲。」
「這話是妳說的,妳以後可要當心!」
「啐!」
志昴跑到樓上,拿了件反大衣下來。
「你真的要出去?」
「唔!我順便帶晚餐回來。」
「我不要吃飯盒。」
「聖誕夜還要吃飯盒?我回家吩咐傭人做聖誕餐,我們會吃一頓豐富的!」
「路途遙遠,回來恐怕已經全冷了。」
「我保證回來的時候還熱騰騰。買一瓶香檳好不好?」
「唔!」
「我可能要去幾個小時。」他在我唇上吻了一下。「等我!」
他走到門邊,還回過頭來,向我笑了笑,又給我一個飛吻。
我開始布置餐桌,放好燭台,亮了聖誕樹的燈泡,一閃一閃的,好看極了日等會兒在聖誕樹旁燭光下吃晚餐,那有多羅曼蒂克。
剛弄好一切,外面有人按門鈴。
誰?
不可能是張大嬸,因為她每天早上和每晚睡前才會來;她和魯媽不同,從來不會妨礙或暗中偵察我和志昂,她是一個知情識趣的中年寡婦。
一定是志昂開車到市區,才發覺沒有帶錢包。
嘿!粗心大意。
我走過去開門,正想開口,看見門外站著一個年輕的女人。
她比我大,和志昂差不多年紀,樣貌娟好。
「請問小姐找誰?」
「志昂在嗎?」
「他剛出去,要遲一點才回來。小姐,我以前好象沒有見過妳!」
「我剛由瑞士回來。」
「怪不得。妳一定是志昂的親人,妳到過他祖母家?這兩天他都在這兒度假;
不過,他剛回了家,太不巧了!」
「我可以進來嗎?外面風大,很冷。」她說。
大概真的把她冷壞了,她的目光有點獃滯,也有點散渙,很遲鈍的樣子。
「啊!對不趄,我忘了,請進來。」我連忙把她迎進去,開了暖爐,一面進廚房替她倒了杯熱咖啡。
「謝謝!」她喝了兩大口。
「暖和點了吧?」
她點一下頭,放下杯子,眼睛直瞪著我,看得我有點害怕。
「我叫高小咪……」
「我知道!」
「妳知道?」奇怪,她怎麼知道:「請問我應該怎樣稱呼妳?」
「照道理應該叫我王太太,不過,你可以叫我愛美。」
「王太太?」我想了一遍,志昂沒有兄弟的:「妳和志昂怎樣稱呼?」
「以前他叫我美美,我叫他志昂;現在我叫他昂,他叫我達令!」
「達令?」我呆了呆,心裡突然來了一陣跳:「王太太?難道妳是志昂的太太?」
「實際是的,不過,我們還沒有正式結婚,但是很久以前已經訂了婚。」
我打了一個寒噤,實在著慌了,但是,她是個陌生人,我怎能相信她?「志昂從未說過他訂了婚。」
「他訂了婚,妳還會愛他嗎?」她獃獃地看著前面:「他能告訴妳嗎?」
「起碼他的朋友應該知道。」
「他在瑞士的朋友知道,至於這兒,他回來不很久,他不說,誰知道?」
「你們也許以前訂過婚,可是,最近已經分手了,是不是?」這是我唯一的希望。
她搖一下頭,她似乎和普通人不同,她的動作和表情都很少,總是獃獃的。
「我們經常通信,他把妳的事告訴我,這兒的地址也是他寫給我的,妳看。」
她打開了皮包,翻著,終於找出一張相片,她把相片放到我的手。
我拿起一看,是我的相片,志昂替我拍的。「這張相也是他寄給妳的?為什麼?如果妳真是他的未婚妻,難道他不怕妳嫉妒?」
「我是不會嫉妒的,因為,我知道我自己始終是昂最愛的人,他從來不向我撒謊,無論他做了什麼事,他都會告訴我。」
「他告訴妳,他愛上了我,想和妳分手?」我充滿希望地間「不是的!他永遠不會和我分手,無論他交了多少個女朋友將來我始終是他的太太。他也沒有說過他愛妳,他只是告訴我他和妳一起很開心。」
「啊!」我相信愛美的話,雖然,我們天天在一起,可是,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小咪,我愛妳!他不愛我,因為他只愛他的未婚妻。我算什麼?他說過的好朋友?
「很抱歉,愛美小姐,我並不知道志昂已經訂了婚,如果我知道他已有了未婚妻,我絕不會和他在一起。」
「假如在從前,他不回瑞士,要在這兒住多久,我也不會管,因為我知道他一定會回到我身邊。我可以等,十年、二十年都可以,但是,小昂大了,他向我要爸爸,我怎麼交代?」
「小昂?」我再一次震動心弦。
「我和志昂的孩子。」
「剛才妳說妳和志昂還沒有結婚!」我控制不住叫了起來:「妳到底是誰?」
「我和志昂的確沒有舉行過婚禮,志昂喜歡自由,不願意受家庭束縛。」
「想不到志昂竟然是這種人,有了孩子還不肯結婚!」我突然非常反感。
「妳不要罵志昂,他沒有錯。」她立刻保護未婚夫:「他根本不知道有了小昂,他要回來香港探望祖母,這個希望他已經想了很久,所以找不願意因為我有了孩子而阻礙他。我以為他回來不會住很久,也許他回瑞士,剛巧趕得及我生孩子,誰知道他竟然說短期內不回瑞士,而小昂已經兩個月大了。」
「妳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告訴他,妳生了孩子?」
「現在有了妳,情形不同了,他會以為我用孩子威脅他,迫他回去。本來,他的事我真的不想過問,可是,小昂不能沒有爸爸啊!」
我靠在椅背上,志昂真令我失望、令我痛心。
「高小姐!」她突然「噗通」一聲跪在我的面前:「求妳看在我們孩子的分上,離開志昂!」
「妳不要這樣。」我嚇慌了。
「妳不答應,我永不起來。」
「我會走,我不是和人家爭丈夫的女人,而且我也很同情妳,看你的樣子,妳一定受了很大的委屈和痛苦。等志昂回來,我教訓他一頓,立刻就走。」我昂了昂頭,毫不考慮。
「不,求求妳不要,妳千萬不要讓志昂知道我曾經來見過妳。」
「為什麼?」
「志昂一向不喜歡我管他的事,他知道我來打擾妳,他會恨生氣,他恨我不要緊,就怕他移怒到孩子的身上,孩子是無辜的。」
「哼!他竟然還是這種人,好吧!我答應妳,他未回來之前我就走,可以起來了吧?」
「不!高小姐,我沒有理由迫妳什麼時候走,而且,妳離開這兒,他一樣會找妳,他一生氣,會和我解除婚約,他的脾氣很猛烈,可憐的是小昂。」
「這……」我想了想說:「放心!他找不到我,他很快會回到妳身邊。」
「感謝妳,高小姐,感謝妳,妳令小昂得回父親,也給我一個幸福的家。高小姐,我想補償妳的損失。」她從手袋拿了許多鈔票和首飾出來。
「我沒有損失,所以妳不用補償。」
「妳和志昂……」
我點一下頭:「這或者是他唯一的好處。」
「志昂很好的,他……」
「妳可以起來了吧?」我扶了她一把。
「高小姐,我也該走了,他回來看見我,一定會恨生氣。」
「多生會,他不會那麼快回來。」
「為了小昂,我必須處事小心。感謝妳!」
我送她出去,看著她關上鐵閘。我關上了門,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靠在門上哭了起來。
多少個美夢、多少個希望、多少溫馨,都像泡沫般全都破碎了。我從來沒哭得那麼哀傷,因為我從未這樣傷心過,愛情真的像個劊子手,能殺人於無形。
我恨志昂,我能恨他嗎?他真的從未說過愛我,沒有向我求婚,甚至沒有和我計畫過將來。他沒有愛過我,他愛的是他的未婚妻,是我一廂情願、自作多情,是我自己不好。
志昂關心我、照顧我,可能因為我沒有父親,和母親也聚少離多,他知道我在家庭里得不到快樂,所以他以好朋友的身分愛護我。
這能算是他的錯嗎?雖然我們頗為親密,但是他沒有污辱我,我們之間清清白白,他做錯了什麼?
他不應該瞞騙我,他有了未婚妻為什麼不告訴我?是的,他騙人……可是,也許他認為我們只是朋友,他不想把家事告訴別人;又或著他考慮到,如果我知道他有了未婚妻,不肯接受他的同情與關懷。
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自己。
等他回來,問個清楚明白,那又有什麼用?或者,志昂真的變了心,愛上了我,願意和愛美分手。我得到他了,我會快樂嗎?我不能那麼自私,不為別人設想,小昂因我而失去父愛,成為無父孤兒。掠奪一個可憐女人的愛,我狠得下心嗎?我不負疚嗎?
以後想起愛美,我夢裡也會哭。
走吧!走吧!
別做罪人,別違反諾言,算是做一件好事。
我哭著奔上樓梯,進自己的房間,把帶來的東西全部放回皮箱,手觸到志昂的相片,要不要把他的相片帶走?一個會給我快樂、給我溫暖的人,我擦把眼淚,把相片放進皮箱。
我收拾一切,到樓下,雖然天漸黑,我沒有開燈,我點燃了餐桌上的蠟燭,聖誕樹仍閃耀著,多有情調!
「再見,志昂!再見,歡樂!」我哭著跑出門,上了車,當車子駛離的時候,我回頭看見那搖動的燭光、那閃耀的聖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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