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副總,總裁今天晚上臨時要開一個高層幹部會議,您要記得留下來喔。」凌威的私人秘書張若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他報告這個消息。
「噢!又是臨時會議!」凌威頭痛了起來,他跡近喃喃自語地說:「今天幼芬晚上有課,我臨時到哪兒找人帶小喧?」
「副總,我替你去接小喧,讓她暫時待在我的住處,你開完會再來接她回去就好了。」張若憶立即表示要幫忙。
「這怎麼好意思?」凌威十分感激地說。
「沒關係啦!我就住在小喧她們幼稚園旁邊那棟大樓,很方便的。」
其實,她一直對凌威有著深深的好感。
以前因為他是一個已婚的男人,她不好表現得太過明顯,現在他的妻子已經過世,她認為自己不需要再有任何顧忌了。
「那今天晚上小喧就麻煩你了。」實在是沒有別的辦法了,凌威只能接受她的好意。
「不要說麻煩,其實我很喜歡小孩的,更何況小喧又是個人見人愛的小女孩。」張若憶對著他甜甜地笑著。
她的笑容卻讓凌威覺得心好痛。他沒有一天不想起死去的妻子,尤其是妻子甜美的笑容,時常在他的腦海中浮現,怎麼都無法忘懷。
他知道今生今世再也沒有一張笑臉會像以彤那樣讓他著迷予!
「張秘書,謝謝你。」他勉強回她一抹淺淺的笑容。
張若憶知道凌威深愛著死去的妻子,過去她也曾深深地嫉妒他的妻子能夠得到他全部的愛。現在,她真的十分渴望自己能贏得同樣的深情對待。
所以,她決定要想盡辦法贏得他的心,她願意為他做任何事,直到他為她心動的那一天……
但,真會有那麼一天嗎?
她不確定,可是她願意等!
張若憶離去后,凌威停下手邊的工作,他開始認真地想:
我是不是該幫小喧找個鐘點保姆?
自從方以彤過世后,凌幼芬也曾經向他提議找保姆來帶小喧,可他總是不太放心將自己的女兒交給外人帶,所以,他只能一再地麻煩還在念書的妹妹。
可現在想想,雖然妹妹沒什麼怨言,可畢竟她還是個青春洋溢的大學生,有她自己的生活世界,他該放她自由,不該用小喧來綁住她。
「那麼我該找什麼樣的人來替我照顧小暄呢?」這確實是個很傷腦筋的問題。他要的條件是:專業、安全、有愛心、有耐性又離家近。這種條件的保姆到底要上哪兒找?
方以彤怎麼都不會想到,她竟然會是在這種情況之下離開白家的。事情是這樣發生的……那天莫思傑來自家時,伍曼麗正好去參加一個聚會不在家。他不顧阿珠的阻止,直接闖入方以彤的房間,那時她身上只穿了一套薄薄的睡衣,準備要睡午覺。
「大美人,想睡了,嗯?」他臉上露出邪氣的笑容。「我來陪你怎麼樣?」
「你出去!」方以彤下意識地抓起被單遮住自己若隱若現的春光。
「我們都已經快訂婚了,你還在害羞什麼?」他非但沒有離開,而且還更進一步靠向她身旁。
「你敢碰我試試看!」她向後退了一步,張著一雙大眼,戒備地瞪著他。
「哈哈哈……」
他突然猖狂地笑了起來,似乎把她剛剛的警告當作是笑話。「你想怎麼樣?」
他也很期待她會有什麼反應哩!
「我會讓你永遠都『挺』不起來!」他若真敢碰她,她會讓他知道,她絕對不是在虛張聲勢。
「哈哈哈……」
他笑得更加狂妄了,笑過之後,滿臉興味地對她說:「其實,我真的很懷疑你就是我以前所認識的那個白芸喬。」
他記憶中的白芸喬是不可能對他撂狠話的。
「也許吧。那天晚上撞那麼一下,把我的潛力都給撞了出來。」她已經有了打仗的準備。
「那我倒想知道你的潛力有多驚人。」他不以為她那單薄的身子能有什麼驚人的力道,倒是很期待她在床上的表現是不是很讓人刮目相看。
「別怪我沒事先警告你!」她又往後退了一步,看了床頭上的鬧鐘一眼。
莫思傑見狀,立即向前跨了兩步,正好抓住她的手腕。
「別白費心機了!」他邪氣地笑著,順手扯下她護在身前的被單。「拿開這礙眼的東西。」
「你……」她愣了一下,可也顧不得自己目前的窘狀,先給他一點顏色瞧瞧,待會兒她會讓他那雙色眯眯的眼變成「熊貓」。
「來吧!我已經迫不及待要和你好好地溫存一番了,你高興在我身上留下多少抓痕,我都不介意。」他一使勁,打算將她推向一旁的彈簧床。
怎知,下一刻,躺在床上的人是他不是她!
「怎麼?原來你比較喜歡主動?」他不知道剛剛是怎麼一回事,只當那是個小小的意外,他還想在嘴巴上討點便宜。
真可惜!她不是將他摔在地板上,白白便宜他了!
「來吧!親愛的。」他伸手拉她,她竟也不躲。
然而,就在他的手碰觸到她的時候,不知怎麼地,一股力道將他從床上硬生生地摔到地板上,正好摔到他的尾椎,害他痛得撫著屁股哇哇大叫。
「你……你哪來這麼大的力氣?」他真有點不敢置信,她那纖細的手臂竟有這麼大的力道。
「我不是沒警告過你,是你自己不自量力的。」她終於可以替白芸喬出一口氣,真是太帥了!
不過,躺在地上的莫思傑並沒有因此而死心,反而認為剛剛之所以會敗在她的手下,全是因為他輕忽了她的實力,他不信自己的力氣真的會比她小。
他隨即站了起來,彷彿是愈挫愈勇,他再次欺向她,眼中閃著勢在必得的光彩。
真是不知死活的傢伙!
方以彤這次決定讓這個自命風流的男人嘗嘗什麼叫做「痛不欲生」的滋味,看他以後還敢不敢輕忽女人的實力。
就在他伸出魔爪抓住她肩膀的那一刻,她屈膝向上一頂……
哈!正中目標!那動作只能用「快、狠、准」三個字來形容!
「啊!」他發出響徹雲霄的叫吼聲。下一刻,只見莫思傑倒在地上,痛得蜷成蝦狀,哀號不已。
方以彤似乎還不怎麼滿意他現在的慘狀,最後再送他兩個「黑輪」,才算大功告成!
哼!想欺負她,門兒都沒有!
方以彤不理會莫思傑的哀號聲,匆匆地從衣櫃里拿出一套休閑服,到浴室里快速地換上,就衝出房門,不料,卻差點撞上迎面而來的阿珠。
阿珠一臉錯愕地問她:「小姐,發生什麼事了?」
她剛剛在樓下聽見莫思傑的慘叫聲,還一度猶豫要不要上來看看,可考慮了一下,她還是決定上來看看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他……他剛剛要強暴我……我受不了了!我要離開這裡,我不要嫁給那個人面獸心的男人!我不要再當一個犧牲者……」
方以彤馬上向阿珠哭訴莫思傑的獸行,哭得好不凄慘,彷彿受了多大的屈辱似的,她好佩服自己的演技。
沒錯!她就是要故意把事情鬧大,她好趁機離開白家去找凌威。
如此一來,大家只會把她跑掉的罪怪到莫思傑身上,而她只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也許,白漢農還會為此感到深深的自責,恨自己當初不該將女兒託付給這樣的男人。
這樣,不是很完美嗎?
唉!她真該感激莫思傑的,今天若不是他的出現,她還沒這樣的好機會可以離開白家呢!
「小姐,你不能走啊!老爺有交代過……」阿珠雖然很同情小姐的遭遇,可她有自己的職責在,真是左右為難啊!
「交代什麼?」方以彤問。
「交代……交代……」阿珠真不知該不該說。
「你說沒關係!」
「交代不能再讓小姐出去找……找……程少爺。」阿珠只得一五一十地招了。
「你告訴爸爸,我不會去找程修彥,我只是受不了要嫁給莫思傑這種男人,如果爸爸堅持要我嫁給他,我就永遠都不回來了!」
「這……」
阿珠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不要再阻止我了,我今天是非走不可了。你把這件事照實跟爸爸說,就說是我堅持要走的,你根本攔不住我!」
「也許,你好好地跟老爺說,我想他會了解你的苦處……」阿珠仍企圖留她。
「我現在不走,恐怕就沒機會了!」
方以彤哪捨得錯過這個她好不容易等到的好機會,她不理會阿珠的頻頻叫喚,頭也不回地衝下樓梯,往大門外奔跑,一直跑到警衛室。
「對不起!您可不可以馬上幫我叫一部計程車?」她向警衛請求。
「白小姐有急事要出去?」警衛一臉狐疑地問她。
「對!非常緊急的事。」她肯定地點點頭。
警衛雖覺得她怪怪的,但他仍好心地幫她叫了一部計程車,本以為她會等很久,沒想到不到三分鐘,計程車就來到山莊的門口。
她向警衛道謝后馬上坐上計程車。
「小姐,請問你要去哪裡?」和藹可親的中年計程車司機立即問她。
她向計程車司機報上住處的地址。
看著窗外一一閃過的景物,她心上竟有種茫然的感覺。
真的要回凌威的身邊了?
一想到自己終於又可以和凌威在一起,她覺得好突然又好興奮,但隨之而來的不安卻狠狠地衝擊她。
她曾經試想過許多次,見到凌威她要怎麼向他表明身份?凌威和小喧會相信她是方以彤嗎?或者當她是個瘋子?
這種事說出去可能也沒幾個人會相信吧?她究竟要;用什麼方式向凌威證明她真的就是方以彤?
想著想著,她忽然感到十分沮喪,畢竟她已經不再是過去的方以彤,她只是寄生在白芸喬體內的靈魂,就算凌威和小喧相信她所說的話,但他們能夠接受這樣的她嗎?
她試想:如果換作她,她能夠接受凌威的身體換成另一個人的嗎?
很奇怪,也很難以令人接受吧?
那麼,她現在又該怎麼辦?
她愈想心情愈沉重,剛剛的喜悅已經完全消失不見,只剩下深深的不安……
而更慘的是,目的地到了,可她發現自己身上根本就沒有半毛錢!
「對不起!我太匆忙了,竟然忘了帶錢包出來。」她十分歉疚地對計程車司機說。
「沒關係啦!有機會你再把錢給我就好。」
幸好這位和藹可親的計程車司機也是個善心人士。
「麻煩您留一張名片給我,我一定會把今天的車資親手交給您。」方以彤也不願意讓人家為她做白工。
計程車司機隨即拿了一張名片給她,還很幽默地對她說:「有需要叫車再找我,我的車是一流的,服務也是一流的。」
「一定、一定。」
這麼好的計程車司機,她以後若想搭計程車,當然會第一個想到他。
目送計程車司機離開,她回過頭,望向自己和凌威共同居住了六年多的大樓,竟有種恍如隔世之感。
她的眼眶瞬間熱了起來……
「小姐,請問你要拜訪哪一戶?」大樓管理員一見到她走進來就親切地問她。
「譚先生,我是……」
面對這張過去每天都碰面的熟面孔,她差點就忘情地說出自己的真實身份了。
「你認識我?」這位長得像仙女般的女人他還是頭一次見到,沒想到她竟然認得他,讓他這個已經快步人六十的老男人開心得合不攏嘴。
「喔!我曾經聽朋友提過,譚先生是這裡最資深、最親切的管理人員。」方以彤趕緊笑著解釋。
她不敢想像她現在若坦承自己就是方以彤,是不是會被當成瘋子趕出去?
或者當她是——
妖魔鬼怪?
唉!就算是這樣,她也不能責怪人家,畢竟連她都有點懷疑,自己現在到底算是人還是鬼?
「哪裡、哪裡。」管理員有些不好意思地抓抓頭,訕訕地笑著。
其實,她也有些茫然,現在的時間才下午四點多,凌威一定還在公司忙,她也不能再以「屋主」的身份回到自己家了。
那麼,她接下來要怎麼辦?
「小姐,你的朋友住幾樓之幾?麻煩你先填個訪客資料,我幫你通知一聲。」譚先生見她突然怔在那兒,他不得不出聲詢問。
「其實我那朋友已經過世了,我今天是來拜訪她的先生……」方以彤幽幽地說。
「你的朋友是?」譚先生一臉的問號。
「十八樓之二的方以彤。」她很平靜地說。
「你就是方小姐的朋友啊!」譚先生的眼神瞬間黯了下來。
「她突然發生車禍過世,我到現在都還無法接受呀!」
「我也沒辦法接受。」
若不是發生那個意外,她今天也不必站在自家大樓下,卻有家歸不得。
「總之都是命啦!」譚先生嘆口氣說。
是命嗎?那麼她現在這種情況又該怎麼說呢?
「最可憐的還是他們那個可愛的女兒……」譚先生像遇到知己似的,突然有感而發。
「她才五歲大而已,就這樣突然失去母親了!凌先生一個人又要上班又要照顧她,有時真的是分身乏術…」
唉!不要再說了好不好?她都快哭出來了!方以彤強忍住快要衝上眼眶的熱流,怕自己會忍不住流下淚來。
「你看看,」譚先生突然指著公布欄說:「凌先生不得已,只好開始在這棟大樓徵求保姆。」
聞言,方以彤立即衝到公布欄前看凌威親手寫的那張徵求保姆的啟事,讀著讀著,淚水還是忍不住流了下來……
她怎捨得女兒讓陌生的人帶?聽說有些保姆還會虐待小孩!小暄是她最疼愛的心肝寶貝,她怎能冒這個險?
想著想著,她突然有了一個想法——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她可以用當小暄保姆的理由重新回到他們父女倆身邊。
「我方便在這裡等凌先生回來嗎?」她悄悄地擦乾眼淚,回過頭問譚先生。
「可以啊。旁邊有雜誌和報紙,你儘管拿去看好了!」
美麗的女人坐在一旁也挺賞心悅目的,有什麼不好呢?
方以彤就這樣懷著忐忑的心情,坐在Lobby的沙發上,一邊看雜誌一邊等待凌威和小暄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