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友
筆友,顧名思義,便是用筆來做朋友。
用筆,當然是寫,寫成信,寄出去,對方收到了,再回信,久而久之,雙方有一定的了解,便成為朋友。
少年人最喜有筆友,不單可以了解到異地的風光人情,且可以藉此集郵。
故此在少年人閱讀的雜誌上,總刊登著一列列的姓名地址,等筆友去信同他們做朋友。
通信到某一程度,兩個人熟絡了,會得提出進一步的要求,像交換照片,甚或見面之類。
我也有個筆友,不過不是通過雜誌相識的。
讓我慢慢來說。
我在一間建築材料公司做事,年前有客戶寫信來訂購一小批東方色彩的瓷磚,因為數量太少,老闆不感興趣,一直沒有回覆。
我被信上一張郵票吸引。
火地島,這是全地球最南端的一個島嶼,在南美洲最尾處,幼時讀地理,知道有這麼一個地方,再過去一點點,便已是南極洲,氣溫一定很寒冷。
一個中國人在那種地方幹什麼?我的好奇心被激發,便照著訂單,替他辦妥他要的東西,查明船期,給他寄了去。
我多事附了一句話,「在那樣的地方,一個中國人可以做什麼?」
郵包寄出,我也忘記這件事。三個月後,我收到回信。
這個名叫劉志強的人向我道謝,並且覆一句:「中國人足跡遍天下,現在連我自己都相信了。」
他很有幽默感。
為著滿足自己,我去查百科全書:
火地島,與南美洲當中夾著麥哲倫海峽,一五二○年由探險家麥哲倫發現。土地三份之二屬智利,餘三份一屬阿根廷。氣溫屬寒帶,夏季約攝氏十一度,冬日時常在零度以下。
(為什麼叫火地島?)
火地島主要產石油,其餘就是牧羊,島上共有羊只十八萬餘頭。
這劉志強當然不是牧羊人(哈哈哈,牧羊人),那麼他的職業當然是與開採石油有關。
當地除了印第安人外,也有南斯拉夫人、西班牙人、英國及義大利人。
真不能想像在那種地方長期生活是什麼滋味。
住在本市的人,非常高傲,除卻巫山不是雲,連北美洲超級大國都嫌悶悶悶。
有一位表兄到加國的溫尼柏念過書,回來訴苦說:「溫尼柏不適合人類居住。」笑死我們。
更何況是火地島。
他叫我們寄建築材料給他,不是想在當地成家立室、落地生根吧。
收到信也算了。
但他繼續又來了信。
「最值得尊敬的林先生,」他一直誤會我是男性,「明知托你做這些事不該,奈何小弟在貴市沒有親友,只得勞煩閣下。弟在異鄉為異客,想閱讀中文刊物,可否代辦,尤以武俠小說為上選,謝謝。」
信中附著巨額美金匯票,足可買一百套小說空郵寄出。
奇。
既從本市去,又怎麼會在本市無親無友,恐怕他不想人知道他的蹤跡,故此托一個陌生人辦事。
我買了整套新版的金庸小說替他寄出。即使從前看過,也不怕再讀三百次,如果沒有機會拜讀,那此刻無異得到至大的寶藏。
此外我又替他訂幾份比較沒那麼無聊的時事刊物。
雜誌社問我:「火地島?!」
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才好。
兩星期後回信來了,仍稱我為林先生,鄭重向我致謝,不過沒有再托我買什麼。
我在外國讀過幾年書,有經驗。相信我,人到外地是會變的,漸漸思鄉,在家不值一顧的東西,到了異國,立刻變得刻骨銘心,什麼鄧麗君的錄音帶、各式周刊、陳皮梅、棉襖,全部派上用場,動不動彈吉他唱起我的中國心我的中國肺這種歌來,滑稽得要命,現在想來,真笑大了中國嘴。
不過那時有需要。
我很同情劉志強。
過時過節,便用公司的卡片向他賀年。
是這樣成為筆友的,有兩年多了。
算一算,他在火地島生活,也有四年整。
不出我所料,劉先生在該處做石油廠的工程師,負責維修輸油管,該地有一條長數千公里的油管,任何一公分出毛病都不得了,共有數十個工程師為它服務,劉志強不過是其中之一。
我是多麼孤陋寡聞,沒料到那種天腳底的地方居然有這麼龐大的事業在進行中。
他們公司的宿舍十分精緻,年前進行維修,他便索性訂購東方色彩的瓷磚及配件來奢侈一番。
薪水據說也比歐美高出百份之五十,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劉志強一去便四年。
他仍然把我當男人,因為我名字、職業,都似男性。
這樣也好,免得兩人之間有什麼誤會。
男人本來不大肯寫信,也許因為寂寞,劉志強每個月總來一封信,有時半頁,有時頁半,寫寫身邊的瑣事及工作的進度。
他筆觸很生動,為人具幽默感,即使短短數句,也令人莞爾,我佩服他的精力及意志力,回信的時候,盡量模仿他的筆調,絕對不婆媽,免他起疑。
聖誕我寄了絲棉背心給他。
他回我一張相當大的羊皮,可以鋪床上當褥子。
劉志強並沒有要回來的意思。
他雖不說,但我相信故事中少不免牽涉到一件沒有結果的愛情。
為了她,他走到天之涯海之角去躲著獨自傷懷,創傷痊癒后,他乾脆留下來做一個隱土。
有時候煩起來,我也希望自己是他,離開這裡越遠越好,沒有是非、誤會、陷阱、嫉忌。
但我到底不是他,當氣溫略跌,便覺寒風割面,吃不消,還到那種地方去呢。
「兩個」男人,竟通信那麼久,真匪夷所思。
在他那裡,到南極洲去探險倒是方便。一小時船到達,如果冰山不擋道的話。
中秋,我寄一盒月餅給他。重陽,金華火腿最好部份,多謝快速郵遞服務,寄到時食物都還新鮮。
我很含蓄的同他說,也許應當回來一次,出國五年,也足夠了。
也許前任女友已經是三子之母,事過情遷,還躲那麼遠自苦做什麼。
他來信說也許明年會得回家看一看。工作經驗已經足夠,異鄉生活也嘗夠。
他的家,出乎我意料,並不是本市,而是美國加州。
他在六歲便跟父母移民,差不多二十年,難怪在本市沒有親友,原來筆友之間了解還不夠深切。
我只得說,希望他回家以後,繼續通信。
不禁有點悵惘。回家以後大約不會再寫信了,頂多一個電話。只有在火地島這種千里冰封,萬里雪飄的地方,才會有餘閑給遠方的人寫信。
那是五月。
然後到了七月,還不見他有信來。
也許忙,我想。
但是一晃眼,八月也過去,沒有信,三個月沒有音訊,使我這個筆友有點擔心。
怎麼,忘記了,還是已經回家,忙於適應?
我忍不住去一封信詢問。
這封信寄出之後,發覺感情投資已經太過份,連忙警惕自己,凡事要適可而止。
九月,仍無信。
我處之以淡,天下沒有永生永世的事,這樣結束也好。
同事們詫異的問:「怎麼不見你收火地島的信?」
我託辭:「那位親戚回來了。」
「請介紹給我們認識,真不相信那種地方可以住人。」
這個叫劉志強的人,一直沒有消息,直至十一月。
足足半年。
他信中說:「林兄,油田大火,我受了一點傷,日昨出院,發覺有信,未及早覆,歉甚。弟傷勢已復元,勿念。經此一役,決定速速返家,下次再寫。」
受了傷!
火傷?難怪半年沒有音訊。
是何等樣程度的傷?竟要休養六個月之久,可想非同小可。
他都沒有說,會不會四肢受到傷害?他亦沒提。
我非常關心這件事,不知道是否應該再去信。他提到要速速返家,恐怕會在最短的時間成行。
可以做的不過是等。
最討厭是等。
銀行等排隊,做工等升級,等,等浪子回頭,等金價上升,從來沒有愉快的等待,除出等孩子出世。
我竟為此煩躁起來。
後來又笑出來。能夠寫信,自然已無大礙,還替他擔心做什麼。
故此也不再去想它。
過一個月,信來了。
這次發信地點是美國加州。
仍然是短短几句,附著新地址,他離家四年,再次返去,恍如隔世。
父母親歡迎他,看到他行李中居然有武俠小說,不禁大聲稱奇云云。
過幾日來一封較長的信。
「林兄:實不相瞞,我離家四年,有一個很大的原因。父母親有一間川菜館在此地,弟妹們都入了行,對酸辣湯、麻婆豆腐、四季豆、炒三絲等了如指掌,父親還想逼我入行,說什麼當教授還比不得抓鍋鏟有進賬,為免爭吵,索性一走了之。
「過去幾年,要不是你的鼓勵,恐怕精神支持不住。但畢竟因工受傷,雖有金錢上補償,但險些兒賠上小命,想到父母養育之恩,匆匆趕回,學做蔥油餅、小籠包,你幾時路過,來嘗嘗弟之手藝是否及格。」
原來不是為著一個女孩子,我的想像力太豐富了。
又原來世上還有這樣的傻子,哪個「林兄」會為他寫足三年的信?他卻堅信我是男人。
我笑了。
我生日那日,他寄上我一直盼望著得到的兩枚珍貴郵票。
我很感激,不知怎麼表示謝意。
這件事我在年前與他說過一次,自己早已忘卻,沒想到他與我牢牢地記著。
這兩枚票是美國太空人第一次登陸月球的紀念票,一套七張,我有五張,面額大的一直沒有機會找到,又不甘心去賣。不知道我可以為他做些什麼。
他的信反而來得密,但不知恁地,失去從前那種活潑與俏皮。
他寫:「家人想我成家。
「妹妹已經抱第二個孩子。嬰兒非常可愛,才一歲模樣,一粒豆似的頭會得左右擺動看風景,奇怪,小小腦袋想些什麼?有思想嗎。
「弟弟與一西班牙裔女孩走,那女孩有黑沉沉大眼睛,羊脂似的白皮膚,一頭黑髮,叫我想起卡門。但據說老得快。
「中國女人就經老,母親已五十五歲,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四十歲模樣,坐櫃檯,有不少洋人向她搭訕,我們常以此笑她。
[林兄,你有沒想過婚姻問題?一生對一個人負責,負荷甚重,不知是否吃得消,假使真心相愛,又另作別論……
「聽說你們那裡的女孩子出名驕傲,而且都經濟獨立,不十分看重婚姻,這倒跟外國女子的人生觀有七成相似。
「你有否知心友?
「為弟的真心盼望你能早日拉攏天窗,可否選加州為蜜月之地?」
這麼婆媽的信不止一兩封。
他似乎真的為婚姻問題困惑。
他父母一連介紹好些女孩子給他。
看他道來:「……我想不是巧合,那些女孩子當中沒有一個大學生。
「父母挑媳婦,永恆地跟兒女挑對象的眼光不一樣,學問他們不在乎,最要緊是脾氣好,肯幫忙,千萬不要到寫字樓去表現自己,最好在店裡做,捧盤碗、收賬。
「還有,肯生孩子。」
「至理想是兩年多抱三個,這裡唐人社會大部份非常落後,同舊時農業社會沒有分別。」
「我的生活沉悶,在考慮第二次出走。」
「你的生活一定多彩多姿吧。」
「我們通信統共有四年,神交已久,就是沒機會見面,與其等你來到咱們這種悶地方,不如實際點動腦筋來你們那裡玩是正經。」
我立刻寫一封很長很長的信歡迎他來。
在這個期間,劉伯母托我替她把長篇電視節目錄下來寄給她。我忠實地為她做齊。武俠的、言情的,一應俱有。
劉家的小姐迷上某人的小說,親自寫信來叫我寄,她信中用語與某人的小說筆法幾乎完全相同,可見中毒甚深。
我也不怕煩,一一替她做到。
我成了他們劉家的好友。
離家別井就是有這個苦,接觸不到鄉土的文化,表面似沒有損失,但日子久了,心底會得空洞。
在別人的國土上生活……也許第三代是可以習慣下來的,我們,我們始終心中懷念故土。
再也沒有比我與志強更成功的筆友,維持那麼久,感情有進展無退步。
有時我比他更嚕嗦,一封信寫十頁紙,像社會工作者那樣開導他。
說也奇怪,那時在火地島,還可以說是通訊設備落後,通長途電話不便,是以從沒聽過對方的聲音。
此刻他在美國,我也沒有那麼做,其實很方便,撥十個八個數字,便可以聽他的聲音,但有沒有這個必要呢?
寫信到底有誠意點。
我與志強兩人心意相通,也沒建議打電話給誰。
到最後,我相信我們是會見面的。
他會驚叫:「你是女身?」
我暗暗發笑。
不過事情不是我們想像中那麼理想。
不久劉志強來函告知,他打算結婚。
我很詫異。他竟會在父母安排下成親,這同盲婚有什麼分別?
不過話要說回來,盲婚也沒有什麼不好,許多白頭偕老的夫婦都是盲婚結合的。
許多新派男女認為白頭偕老是最容易不過的事,是嗎,閣下去試試看,也得雙方無過無錯才可以共同生活,做人還求功不成,但求無過已經上上大吉。
我非常悵惘,本來我想過幾個月去探訪劉家,現在看來,這念頭只得打消。
試想想,人家正在籌備婚禮,忽自遠方來了一個自稱是男方多年筆友之女人,而這個女人,人們又一向以為她是男人……
太曲折離奇,我反對做這麼戲劇化的事。
結婚,就這麼樣兩個人走在一起。我也希望有這樣的機會,不必打著燈籠到處找。
我的家人從不為我操心或擔心。
自幼我是獨行俠,家裡兄姐比我大一大截,他們都受傳統教育,有傳統思想,單我一個人,做什麼都比他們快幾拍,在他們眼中,我驚世駭俗,大膽妄為,落得悲劇下場,實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不值得同情,而居然被我闖出一條路來,不禁嘖嘖稱奇,形成一條鴻溝,更加無法交通。
自幼我是寂寞的,無法與人同聲同氣。
志強結婚後,也是停止寫信之日。
婚期定在十月。
我強顏歡笑地去信:「這次可得給我一幀照片了吧?」
劉家寄來帖子。
真有辦法,住在美洲,也可以印得到大紅燙金的中文帖子,你說,華人是不是移民到天不吐都不肯放棄原有的風俗?紐約的唐人街超級市場往往供應元寶臘燭香,不由你不服。
我送了厚禮,那是兩張繡花被面,一張百子圖,另一張是鴛鴦戲水,一張粉紅,另一張湖水綠,十分嬌艷,喜氣洋洋,配得天衣無縫,比起中國社會的婚禮更加傳統。
這一段時間志強沒有給我來信,由他小妹寫信給我。
她說:「新娘子的父親是新移民,在台北開當鋪,來到加州,也大展鴻圖,做同樣的生意。
「他女兒廿三歲,會得說英語,本來打算升大學,後來同我一樣,在初級試就沒跟上,反正三年大學不代表什麼,長期在我們店裡洗碗的,不少是美術系的博士,除了念頂尖科學,否則很難闖出路來。
「嫁妝很鉅,因覺與夫家同住不方便,她父為她在近郊買了一座洋房,布置頓過得去。
「她會在我們店中幫忙。
「她長得微胖,人很不錯,溫柔,我們相當喜歡她。」
正是他們所需要的媳婦。
多麼好。
志強在婚後才同我說:「很彷徨。要愛護她,我知道,但我們從來沒有戀愛過。
「希望盲婚再一次成功。
「午夜時常驚醒。」
我起疑心。
自返家后他就沒有開心過。
這裡面有文章。
我慢慢的往回追思,打什麼時候開始,他成了問題人物?自返家后。
不久,自發生意外后,油田失火,他受傷。
一定與他的傷有關,他一直沒提到是什麼傷。到現在我相信是永遠留下痕迹的傷,否則他不會沮喪良久。
我終於不再忌諱,寫信問他:可否告我,傷勢到底痊癒否,我與你無所不說,不應隱瞞。
他崩潰下來。
信收到,我閱后雙手顫抖。
他說:「我失去右腿,自膝以下被切除。」
我發了一身的汗。
沒想到事情會壞得那樣。失去一條腿!虧他還肯同我通信,如正常人一般生活,我佩服他的勇氣,難怪他情緒低落,原來一切一切都有因由。
可憐的志強。
他還作更大的透露:「我的新娘,與我同病相憐,很難找到健康人為對象,亦無謂一輩子欠負人家。
「因與遺傳無關,我們可以獲得完全健康的孩子。」
我為他哭泣一整夜。
亦為劉伯母難過。試想想,兒子好好地出去,回來時完全不一樣,不再是一個正常的人。
但我在信中毫無露出戚容,如常鼓勵他。
他是個勇敢聰敏的人,相信一定可以克服這個難關。
自己的生活卻越來越孤寂,不知為什麼,一直沒找到好朋友。
不出我所料,他的信果然越來越少。
我轉了份工作,薪水較以前好。把公司新地址給他,他也沒回覆。
我替他高興,有了家庭生活,身邊有伴,何必逐個字寫來同筆友傾訴,這是完全正常的現象。
年終時他說會來看我,倒是意外。
「——也是見面的時候了,我來採購一些必需的用品。」
我很興奮,一定要去接飛機。
他不准我那麼做,只答允一到埗便約見我。
爭持半晌,約好在酒店大堂見面。
到了時間,不禁覺得老土,筆友見面,哈,笑壞人。
真的靠一枝筆便可以認識一個人?有時候深交二十年,還似在五里霧中。
人是會變的,受環境影響,有些人成熟有些人不,有些人靠毅力獲得很大的成功,與他開步走的朋友卻不,種種分歧,使友誼不能持續,不如人的那方自然酸溜溜,也不去追究深因,另一方亦只得一笑置之,所以交朋友是困難的。
我沒有見過劉志強,但是一認便把他認出來。
他高大、英俊、廿余歲,穿得樸素但很有型,一件半新舊的凱絲咪呢大衣搭肩膀上,一見我便微笑地迎上來。
咦,怎麼沒有驚異,怎麼看到我不是男人沒有意外?
他裝了義肢,完全瞧不出來。
他叫我的名字。
「喂!」我大嚷,「我是你的林兄。」
「什麼林兄,在第二封信就知道你是女孩子。」他笑。
嘿!
我瞪著他。
他的瞼上有點風霜,帶有點憔悴,但更加顯得有氣質。與我心目中的劉志強一模一樣。
我與他大力握手。
我們坐下,叫了濃郁的咖啡。
「你同我想像中一般漂亮瀟洒。」志強說。
「你!」我有點難為情。
「生活好嗎。」他問。
「托賴,過得去。」我說:「你這個人,明知我不是林兄,何必一直哄我。」
「你不想我知道,我自然不便拆穿你,我們兩個都不是查根究底的人。」他微笑。
我點點頭。
「本來或許還有點非份之想,意外事件后,把你當百份百的知己,」他很坦白,「還有什麼男女之別。」
「生活好嗎。」輪到我問他。
「在適應。」
「太太有無同來?」
「有,出去購物了,她是個很可愛的女人,你會喜歡她。」
「一定。」我說。
「有男朋友沒有,問你好幾次,也有廿多歲,當心做老姑婆,我妹妹都三任母親了。」
我呼呼的笑。
「看到你真高興。」他說。
「我也是。」
「你一點也沒有令我失望。」他說。
「你也是。」
我們倆又緊緊握手。
喝完咖啡就分手了。
他說:「以後,不再寫信了。」
我很同意:「是的,我的新工作比較忙,也抽不出空來寫,你已有人照顧,不方便做這事。」
「有空來我們這裡。」
「我會的。」
我們再三祝福對方,然後話別,看著他離去,背影引起我很大的感觸。
再見,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