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狂傲
貧民窟,任何地方都少不了的存在。
紅血堡同樣有貧民窟,而且貧民的數量還很多,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屬於貧民。
末世的貧民,通常來說,三級戰士以上的都屬於貧民異類,他們的戰鬥力普遍低下,只能種植作物,做一些繁雜的事情。另外一些則是五級戰士以下的人類,他們一般是在戰鬥中殘廢之後被拋棄了的人。
他們是被奴役的人類,只能生活於溫飽線上,甚至有時候還沒有食物充饑。
離開堡主府,刁三立即帶領屬下在貧民窟找了個不起眼的小地方,希望能夠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儘管他知道,此時身後的尾巴不少,但沒有那個實力擺脫,也只有忍耐下去。
他主要的任務是打聽人類勢力的分佈,尋找人類繪製的地圖,除了這兩點,都可以見機而行,莫滅並沒有給他定下死任務,如果無法完成,就尋個機會恪守二回也是無關緊要的。
但是,刁三雖然膽小,但卻也有一股子毅力和堅韌,否則他就不會當做喪屍的探子,這種出賣同類給異類,也是需要膽識很狠勁的。
「猴子,明天你去外面探探形勢,現在情況對我們很不利,紅血堡的各種勢力消息太過靈通,我們還未入堡,他們就都知道了。」
跟隨來的人類,都是刁三自己挑選的。作為一個有著小狡詐的人物,自然知道自己這類人的習性,有些貪生,但也不是很怕死;有些膽小,卻也有一定的膽識;欺軟怕硬,卻並不盲目而行,總是能安然而退。
他們,就是一個矛盾集合體。
猴子這個人,刁三看來,是在這十餘人中除了他之外最適合做這事的人,能應付各種情況,只要不威脅到生命,絕對是最可靠的。
猴子有個弟弟,是他最疼愛的,這是猴子最大的弱點。但是他弟弟現在還在寂滅村作為人質,杜絕了猴子背叛的機會,這才是刁三最放心的。
「是,老大,需要我做些些什麼呢?」猴子試探著道。
「沒必要刻意去做,只要人多的地方去買點日常用品,然後去賭場堵上幾把,再找幾個女人輕鬆一下,然後回來就可以了,當然,能帶點貨物回來最好不過。」刁三曖昧地道。
其餘人聽得刁三的話,眼睛都是一紅,這哪是去探聽消息呀,簡直是去享受,都把眼睛看向刁三。
「別眼紅,我們又不是只呆幾天,事成了,帶來的錢足夠你們去找樂子,但是呢,我可提醒你們了,嘴巴給管嚴點,透了氣可不是開玩笑,不僅僅是你們倒霉……」刁三話鋒一轉,帶著嚴厲地道。
管理同一種類型的人,刁三自己然知道該怎麼做,放鬆的時候就要寬,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但是,辦起事來就的狠,一旦鬆懈下來,亂子生的幾率就很大。
天色漸沉,夜幕降臨,星光咋現,狂歌才從凝視中醒來。
「去,把少爺叫來。」狂歌低沉的聲音傳到侍衛耳中。
「是,堡主。」
侍衛離開的腳步漸遠,狂歌喃喃地道:「多事之秋即將來臨,是該讓他們出去鍛煉鍛煉了,省得到時候少不更事。」
想起兒子狂傲,狂歌的臉上禁不住流露出一股自豪,小小年紀,已經達到七級戰士的水平,一手刀法出神入化,很有一股子大家風範;能力也非常出眾,讓他管理的村莊都展迅,為城堡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若是,若是能夠改改那種傲氣,就會更加完美了。」想著兒子,人如其名,天生一股傲氣,有時候連這個爹都敢頂撞,而且不容你低頭。
「這個缺陷很大,該怎麼彌補呢?」狂歌想到這裡,臉色有點黯然:傲氣沒有不行,傲氣十足就會惹禍,實在是麻煩……
「爹,是為了鐵村的事情找我來的吧。」狂傲單刀直入地道。
「不錯,你有什麼想法?」狂傲不太喜歡兒子這一點,說什麼話都是直接進入,不喜歡兜兜圈子,其實要成為一個出色的人物,這卻是不可少的。
「道聽途說畢竟不可靠,以孩兒的看法,直接派人前去看一看,或許能夠得到蛛絲馬跡。」狂傲說起來有些直截了當。
「那麼,你覺得該派誰去合適呢?」狂歌望著兒子道。自從他時不時閉關體悟武道巔峰之後,便不常常與兒子交談,難得相見一次,自然要考考兒子,看他有無進步。
「近一年來,各處騷亂不斷,喪屍、變異生物等異類常常襲擊人類,飛鷹叔父事情太多,肯定脫不開身,所以,如果爹沒意見的話,我去就行了,沒必要再去挑選別人,一定給爹一個滿意的答覆。」狂傲自信地道,大有自己一出馬,沒有不能解決的事情。
狂歌看著自己的兒子,他知道兒子已經想要單獨行動,但是,這個世界的神秘又豈是他能夠橫行的呢?良久一嘆道:「你準備什麼時候動身?」
「明天。」
「你去可以,但是,必須帶上烈陽和銀槍。」狂歌的語氣不容抗拒。
烈陽,力量渾厚,功夫高強,一雙鐵掌無人可擋,修鍊的是橫練功夫鐵布衫和掌法霹靂掌;銀槍,慣用武器是兩桿臂長短槍,很少有人見他出手,也並不知道他具體實力如何,但是深得狂歌器重。
兩人同為紅血堡為數不多的八級戰士,有了他們的跟隨,狂歌自然放心許多。
狂傲自然知道父親一言既出,便不會收回,而這也是擔心自己受到生命威脅,因此點了點頭道:「好,我聽爹的。」
狂歌滿意地點點頭:「那麼,你下去休息吧……」
狂歌話未完,從外面傳來一陣急促的聲音。
「爹,我要和哥哥一起去。」
狂傲皺皺眉頭,這個妹妹,他是怕的很,打不能,怕不成,有些胡攪蠻纏的,偏偏實力還很強,走到哪裡都是雞飛狗跳,不得安寧,是在是個麻煩。
狂歌臉色一變,朝狂傲點點頭,示意他快走。
要說狂歌最不省心的,其實還數女兒狂葑。亂世之中,弱肉強食,天經地義,已經成為一種規則。但是,這個女兒一副俠義心腸,見不得惡的,一旦見到就會上去一番拳打腳踢,以為教訓,還經常到貧民窟去搞什麼義舉,整個城堡經常被她弄個底朝天,沒完沒了,實在是個異類。
不過,女兒雖然喜歡打打鬧鬧,做做善事,佔去大量時間,功夫並沒有拋下,實力也達到了七級戰士的水平,天賦極高,倒是讓狂歌好好的誇獎了一番。
看著跑進來的女兒,有些氣喘,顯然是從哪裡聽到消息跑回來的。一身素服,肯定是又到貧民窟懲惡揚善去了。
狂歌看到這裡,不由有些無奈。
「哥哥呢,我好像聽到你和他在說話呢?」狂葑露出小女兒姿態,撒嬌道:「爹爹,我也要去,人家還從來沒出去過呢?」
小跑到窗前,看了看,不滿地道:「哼哼,盡躲著人家,肯定是從這裡跑了,看我抓到你給你好看!」
「不行,從明天起,你給我好好獃在家裡,不允許踏出去半步。」狂歌嚴肅地道,如果此時給點好臉色,女兒定然打蛇隨棍上,就難以收尾了。
「爹爹,為什麼哥哥可以去,我不能呢,要知道我的實力可不比哥哥弱呢……」狂葑捏著兩個小拳頭,在狂歌面前比試著。
「那麼,你不想行俠仗義了。」狂歌平靜地看著女兒道。
「我一出現,那些流氓痞子就全都散了,一點也不好玩,不去了。」狂葑搖搖頭,有些泄氣道。
「那是你沒找對方法,女兒,我告訴你呀,要找這些個欺善怕惡的人,應該……」狂歌一邊教導著女兒該怎麼收拾流氓痞子,一邊示意躲在窗外的狂傲趁夜離開。一旦讓狂葑纏住,消失也得變大事,而大事呢,就可能變成不可收拾的事情。
這一點,狂傲自然也是知道的,而現在出,是最好的選擇,省得與其他勢力交纏在一起,反而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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