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死神陰影
生活如此索然無味的前進了幾天,林夢彤沒有再來騷擾祖羅,而王文浩的報復也沒有來
祖羅一如既往的上課、一如既往的打工、一如既往的殺人。
星夜下,祖羅拖著疲倦的步伐邁進家門,已經記不起來是多少天,多少個月,自己一直是在近拂曉的時候才回家。
打開門,燈還是亮著的。
「哥哥每天都是這樣的時候才回家嗎?」
這是祖羅進家后小君的第一句話,祖羅連忙強打起精神來。
「哥哥你知道嗎?我這兩個月每天晚上都在等你,可是總在你回來之前就已經睡著了,每次都是哥哥把我抱上床的。今天我終於等到你,可是令我無法想象的是哥哥每天都是在將近黎明的時候才回來的,哥哥每天夜晚還要通宵打工?」
小君說到這裡已經泣不成聲,「哥哥......是為了我這個廢人才如此拚命的嗎?」
祖羅走到輪椅前,輕輕撫摸著小君的頭,說道:「哥哥哪有這麼偉大,哥哥心中應該還有自己的位置吧,總是想著以後會過上好的生活,才會如此疲於奔命的。」
「反正是我這個廢人拖累了哥哥,才會讓哥哥這樣辛苦的。哥哥每天都是在這個時候回來,然後早上6點鐘又起來準備早餐,算起來哥哥每天只睡兩三個小時,這樣的話沒有人能承受的住的。「
「沒關係的,這些時間已經足夠養足精神了。」
祖羅抱起了小君,將她放在她自己的床上,說道:「好好休息吧!」
說完關上門回到了自己的房間里,從抽屜里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筆記,翻開之後,裡面赫然寫的全是一些人的姓名、性別、生日、出生地住址以及死亡時間。
祖羅再次從上面勾掉一個人的名字,只不過筆記上記載的這個人的死亡時間是4年後!
死神黑名單,在靈界里每個死神人手一本,要按照黑名單上所記錄時間的嚴格執行,如果有死神違反,提前奪走人的生命,就會被視為叛逆,將處以極刑,形神俱滅。
死神黑名單的任務全部執行完畢之後,必須要申請新的黑名單。
那麼祖羅這個借用人類身體的死神居然生活在人間界里,這如果被靈界的法戒執行委員會調查到的話,一定也難逃形神俱滅的刑罰。
所以他不能殺不在自己黑名單上的人,那樣做一次,很可能就會引來法戒執行委員會的調查。
每次殺完人之後,不會放歸對方的靈魂。因為人死後的靈魂會被死神送往靈界,接受轉世或者接受刑罰,每個靈魂都要有備案的。而祖羅奪走的靈魂是沒有上報的,如果任意放走後,會肆意遊盪,被別的死神現並上報,也會招來靈界高層的疑惑,而深入調查的。
祖羅手中竄起一團火焰,「紅炎之鐮」立刻出現在手掌中。
他能夠感覺到這鐮刀中的力量,因為鐮刀的上一個主人——洛羽,雖然形神俱滅了,但是她臨死前留下的力量卻埋藏在「紅炎之鐮」裡面。
那是在靈界里跟祖羅一起長大的學姐,正直熱情,對待別人總是滿腔熱血。被稱為「熱血紅炎」,她對待祖羅總是不一樣,後來聽她說,生前有一個弟弟,性格很像祖羅。所以她就把祖羅當做親弟弟一樣的對待,在靈界裡面不存在親人,但是洛羽卻是祖羅唯一的親人。
不斷吸收人的靈魂的「紅炎之鐮」也越來越強大,而曾經的「紅炎之鐮」也是名震一時,洛羽憑藉著它,曾成為靈界的一名高手。
直到那一天,她提早殺了一個黑名單上的人,那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入室搶劫,殺掉丈夫,姦殺妻子。然而這樣的人,死期居然是十年後。她終於忍不住提前下手,於是她很后怕,那一晚她伏在祖羅胸前哭了,她說自己不想形神俱滅。
祖羅說逃吧!她說能逃到哪裡去呢?
人間界!能躲多久就躲多久。
祖羅記的他們之間的最後一次對話就是這樣。
那晚,洛羽就這樣在祖羅的懷裡睡著了。
祖羅後悔當時自己也睡著了,因為在他醒來的時候,洛羽留下了「紅炎之鐮」悄悄離開了,並留下一封信。
祖羅從抽屜里掏出那封信,已經不知道是第多少次再看這封信了。
信上的內容是:
方邪(這是祖羅從前的名字)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向法戒委員會去自了。不要挂念我了,從今以後你再也不會見到我了。
沒有我在身邊一定會不習慣吧,因為你自幼時靈魂來到靈界的時候,一直是在我身邊長大的。你被挑選為死神預備者的時候,就跟我一個老師。
記的你自幼就很冷漠,總是不愛搭理別人。因為我說過,你的性格很像我生前的弟弟,所以我特別喜歡你。
然後我們就走的很近,常常被身邊的死神嘲笑,說我跟一個怪物交往。那時候我沒有後悔,因為我已經漸漸的......喜歡上了你。
你會感到驚訝嗎?
一定會了,因為我從未跟你表露過。
你相信一男一女之間有永恆的友情么?我不相信,接觸久了,友情也會變成愛情。因為我就是如此。
本想讓這件事跟我一起永遠消失,但是我又不願白白對你付出感情之後,又在你心中毫無任何痕迹的離開。
既想讓你忘了我,又想在你心中留下一點痕迹,我真是很奇怪!
這把「紅炎之鐮」是我能留下的唯一的遺物,我將所有的力量都封印在裡面了。見它如見我。
喜歡你的姐姐——洛羽絕筆!
當那時候祖羅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慌忙前去法戒委員會處打聽,卻聽說洛羽已被處以極刑。
後來祖羅丟掉了從前的武器,一直使用著「紅炎之鐮」,這樣就好像是用了兩個死神的力量。
就是在五年前的那個夜晚,他在執行黑名單上的任務,那天他早早的就等在了事地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