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四<記得當時年紀小>

番外之四<記得當時年紀小>

十八歲的少年,生得艷美如花,如果不是一隻手臂殘缺,道他是江湖上最動人心的後起之秀,絕不為過。

他是小手,現取名,曲洋。他其實想叫曲楊,意指曲家的小手和楊豆蔻,就算他們人不在一塊兒,名字也永遠相伴,多好?但怕她尷尬,他把「楊」字,改成了「洋」。

但他總是告訴人家,他叫小手,他有一隻短了一截的手臂。

小時候,他老把它藏起來,很自卑自己跟別人不一樣。長大后,他一直把它露出來,他想,一個人如果喜歡他,一定也會喜歡他這隻手,比如:豆蔻姐姐。

他一邊逗著豆蔻姐姐的第四個女兒,一邊看著豆蔻姐姐大腹便便地在廚房裡忙東忙西,為他張羅吃食。不知道他那位便宜大伯要讓豆蔻姐姐生幾個,一點也不懂得心疼人。

是的,豆蔻姐姐是他大伯曲問情的妻子,也算是他伯娘。但他七歲就喜歡她,大家都說這是小孩子的迷戀,可十一年了,他的心沒有變過。

到底是誰規定了,小孩子的愛就不是真愛?也許孩童的心更純、愛得也更真呢?

「豆蔻姐姐,你什麼時候要休了大色狼改嫁給我?」這句話他問了十一年,也許未來,他還會再問十一年。

「臭小子,叫伯娘!」曲問情以前叫他死小鬼,但他長大了,進步成臭小子。「還有,她不可能嫁給你的,這輩子沒機會,下輩子、下下輩子、下下下輩子,你都別指望了。」

「大色狼,有一件事你忽略了。」而他也是至今才想到。「在我們三人里,你年紀最長,理當最早死,等你過去,豆蔻姐姐一樣是我的。」

「臭小子,我現在幹掉你,看誰先死?」曲問情挽起袖子。

「跟個孩子,你計較什麼?」豆蔻一指頭打在他額上,然後她端著剛出爐的糖糕,笑得像春風那麼醉人,來到他身前。「餓了吧!先吃塊糖糕墊墊肚子,再過兩刻鐘就可以開飯了。」

「謝謝豆蔻姐姐。」他沒說,長大后,他其實沒那麼愛吃糖糕了,但她做的例外。他想,她就算弄毒藥,他也會喜歡吃的。「豆蔻姐姐,我喜歡你。」

「我知道。」她笑著摸摸他的頭,當他是弟弟在撒嬌呢!他看著她沒有腰身的背影,心在跳。是誰說小孩子不懂愛的?他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她——

曲問情本來想打斷他的凝視,想了想,又放棄了,曲家人總是這樣,執著到笨,他是、無心是,小手亦然。但他比他們幸運,他的執著有了依靠點。

他磨蹭著,賴到她身邊,就這麼喜歡她,到片刻不相離,所以……孩子一個接一個出來,這些都是幸福的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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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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