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到底邵君和楚行雲能不能擺脫清白到死的命運呢?
個人是覺得很難啦!
他們確實是被詛咒了,被作者詛咒了,呵呵呵……
啊,寫完了,整整一百頁耶,好訝異。
我常常爆字數,為了想辦法維持自己的書書排版大概在十四行左右,總要費盡心力修稿,刪刪減減,讓字數維持在十萬五到十一萬之間。
當然,我不是有偏執,特喜歡這樣的字數。
實在是兩、三年前某一夜,躺在床上看書(這是我從讀國中就養成的壞習慣,十幾年不改,也實在改不過來啦)。
我的床上、房間地板到處都是書,堆到那種……我家老媽會說,一場地震來,別人沒事,我大概會被壓死在書堆里。
至於我家老爸是這樣說的,他年輕的時候總想著,女孩子的房間應該是乾乾淨淨,空氣間還飄著淡淡的香味,書桌上還會放著一瓶鮮花。
直到他生了四個女兒之後,對女人的德行徹底失望,什麼女人是水做的、流出來的汗是香的,那根本是在騙肖仔。
我朋友說,我老爸太會幻想了,現在沒有女孩子的房間長那德行。
我只是覺得我老爸很可憐,多年夢想教他四個女兒一舉打破,辛苦他了。
不過我偏題了。
我會開始計較字數是因為,有一晚我躺在床上看自己的書書,突然頭好暈,那一排一排的中文字居然還會分身,一變二、二變四、四變八……
嗚,我知道我老了,沒法子再像十幾歲那樣,滾在床上看一夜的書也不會累。
現在,版型稍微排得密一點兒、字小一些,我看久了眼睛都會痛。只能爬起來坐在書桌前,乖乖地讀。
可是我離不開我柔軟的被窩啊!
我沒有辦法要求所有的出版社都把書排得讓我這種「老花眼」也能瞧得舒服,而且我也拒絕不了好書的誘惑。
試想,拿到一本好書,滾在床上看得心花朵朵開是件多麼幸福、享受的事?
我無論如何也抗拒不了這種誘惑。
但起碼我可以讓自己在看自己的故事時看得舒服,於定,我開始嚴格要求字數。
不過老是喜歡把自己的書拿出來一翻再翻,到底算不算一種自戀呢?(這是最近一個朋友問我的,我還沒找到答案。)
不過我是常把自己的書拿出來不停地翻閱啦!有一種在看心情日記的感覺,回想,當初我為什麼會讓劇情走向這種方向?因為那時碰上了什麼事情,有些什麼感觸,於是,故事走到了另一種結局。
我覺得這是寫故事的一種很大的享受,我可以把生活上的任何感觸,無論喜怒哀樂,全部化做文字宣洩,這未嘗不也是種紓解壓力的方法。
所以有人問,我寫了這麼久,會不會覺得煩,覺得厭?
我的答案是:不會。
至今,我依然樂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