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間的禮節
軍人間的禮節
根據條令規定,軍人之間在下列場合的禮節是:
1、進見長或上級是要敬禮(軍營內對直接長,旨在每天第一次相遇時敬禮),長或上級應當還禮。
2、同級因事接觸應當互相敬禮。
3、在室內,非直接長到來時,應自行起立。
4、營門衛並對出入營門的分隊和長敬禮,分隊的帶隊指揮員和長應當還禮;衛兵交接班時,要互相敬禮。
5、分隊行進見相遇時,由帶隊指揮員互相敬禮;遇見長事業有帶隊指揮員敬禮。
6、分隊未列隊時,不論室內室外,長到來時,由在場職務最高者或先見者出「立正」口令,並向長敬禮報告。
7、分隊停止間、操課時有長到來,帶隊指揮員想分隊出「立正」口令,然後向長敬禮、報告。
在下列時機和場合,可以不敬禮:
1、在值班室、實驗室、電話總機房、電台、計算機房、廚房等處進行工作時。
2、操作兵器時和位於射擊、駕駛位置時。
3、文體活動和體力勞動時。
4、乘坐車、船、飛機和攜帶笨重物品時。
5、在浴室、理室、餐廳、商店時。
6、熄燈號后至起床號前的時間內。
7、其他不便敬禮的場合。
8、分隊人員在以上情況下。
9、召開黨、團會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