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他說他想要得到的東西就一定不會放手,他說我只有完全屈服了之後才會得到自由,他說他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所以,我躲不開,也逃不掉。

除了妥協,我別無選擇。對付一個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只有一種方法,就是讓他自動放手。我不是他的第一個女人,相信也不是最後一個。雖然他是我的第一個男人,但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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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雨總是來得又快又急,正如他狂猛霸道的行事作風,疾風驟雨之後,徒留一片狼藉。起碼,雨在去之前會變弱變小,輕柔地撫慰被它肆虐過的土地;而他,過境之後,不留一句溫言細語。

引擎在風雨中止息,車燈劃過青黑的大理石雕花淄體,隨即熄滅。我打開車門,頂著皮包沖向玄關,不過是二三十步的距離,卻足以讓雨水打透衣衫,成一隻地道的落湯雞。

大門迅速打開,女傭急忙將我拉進屋裡,驚惶地叫著:「小姐,您怎麼不在車裡等一下?」

冰冷的雨水順著鬢髮滑過我凍得蒼白泛青的面頰,滴入腳下的高級紅毛地毯,暈成一大片刺目的水漬。我拾眼瞄過樓梯平台上的時鐘,暗暗鬆了口氣,目光在偌大的客廳中搜尋那道強悍的身影。

一條幹燥柔軟的浴巾兜頭蓋臉地朝我罩下來,兩隻沉重堅實的大手按上我的頭頂,粗魯地揉著我半長不短的頭髮。我在窒息之前掙扎出浴巾的包圍,大口大口地喘氣,眼前正對著剛毅堅挺的下巴和粗大的喉結,住上抬,對上他暗黑色兇狠冷峻的眼眸。

他的聲音同樣冷凜沉緩:「為什麼不帶把傘出門?」

「我忘了。」

「為什麼不等傭人拿傘出去接你?」

我再看一眼掛鐘,抖著聲音:「你只給我四十分鐘,現在還差兩秒。」我發抖不是因為我害怕,是因為我冷。

攝氏二十四度下的雨水仍然冰冷,尤其是午夜過後的暴風雨。我沒吃晚飯,在冷氣十足的工作室里侍到深夜十一點半,四肢因為長久的坐姿而僵硬酸痛,血脈幾乎停止循環。這時他打電話過來,以憤怒的語氣命令我:「不管你人在哪裡,四十分鐘內出現在我面前。」

我直覺的反應就是抓起皮包衝出門,工作室離別墅有二十分鐘的車程,我還要扣除搭電梯和取車的時間。深更半夜不怕塞車,但是我沒想到外面在下雨。還好,還好,終於趕得及。但顯然,這樣守時速到的服從仍然無法令他滿意。他仍然怒氣騰騰,而且頗有沒完沒了的趨勢。

「小芳,去給小姐放水。」

「哦。」

他一把將我打橫抱起,直接走到二樓卧室。皮包掉在地上,我伸手欲撈,還是差一點點。

「我的皮……」接受到他惡狠狠的眼神,我乖乖將「包」字吞回肚子里。

我知道這次是我不對。他昨天、確切地說是前天還在電話里告訴我,他會在今晚,哦,確切地說是昨晚回來。那就意味著,我必須乖乖待在別墅等他,像後宮的妃嬪迎接君王的寵幸,最好是盛裝打扮,欣喜若狂。我不知道他以前的女人是不是這樣,至少我沒有。我居然將這件事忘了,雖然的確不是故意要忘的。

他是個不容人忽視的男人,只有他忽視別人,決不允許別人忽視他,尤其是他的女人,尤其是我。我知道逃不過他的怒氣,也知道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出現結果會更糟。就如他所說,我躲不開,也逃不掉。所以,我只能選擇以最快的速度出現在他面前。

他毫不客氣地扯掉我身上的濕衣服,順利地又毀掉我一套價值不菲的香奈爾套裝。當然,只要我願意,他會賠給我十套。但是我討厭逛商場買衣服,也討厭適應新衣服摩擦皮膚的感覺。可是他不知道,也不屑於知道。

「看著我。」他三根手指捏著我的下巴,將我的視線從那件壽終正寢的套裝移到他臉上。

我順從他的命令,很認真地看他。一個月外出洽公使他顯得有些疲憊,青慘慘的鬍髭布滿下巴。凹陷的眼中泛著淡淡的血絲,因為剛剛洗過澡,頭髮粘濕凌亂地貼著額頭,遮住他寬闊飽滿的天庭。他的臉型略顯消瘦,五官稜角分明,鼻樑挺直,眼窩略深,有點像混血兒,眉毛粗而濃,斜飛入鬢,頗有幾分俠客之氣,但是我知道那只是表象,骨子裡他是個地道的強盜。如果他不是那麼愛發脾氣,如果他的薄唇能時常勾出點和善的笑意,他應該是個好看的男人。

我對男人的長相通常都用好看、可以、難看來形容,因為我總是區分不出英俊、帥和酷的差別。

獲得了我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他的目光總算舒緩。

小芳走出浴室道:「先生,水放好了。」然後識趣地退下。

他用毯子圈著我,直接抱進浴室,像扔垃圾袋一樣丟進浴缸,粗聲粗氣地說:「把你自己弄暖和些,你該死的冰得像塊木頭。」

浴缸內的熱水濺了一地,按摩墊的緩衝使我免於受傷,但是右手腕不小心撞到浴缸邊沿,痛得我用力皺了下眉頭。他大力地關上浴室的門,弄出砰然巨響。我一直很奇怪這房子的門都是什麼材料做的,可以經得住他長期的虐待。

該死的冰得像塊木頭!啊!他永遠有自己的一套比喻方式,既不貼切又不文雅。我真懷疑他究竟是不是曲叔叔的親生兒子,想他曲大製作在樂壇如魚得水十幾年。惟一的兒子卻乖慶狂傲,絲毫沒有文藝人的氣質。不過他在商界呼風喚雨的氣勢倒頗有乃父製作的音樂之風。想到曲叔叔就想到母親,如果兩位老人家知道我做了曲凌風的女人,不知道會……

噢!知道了又如何?曲凌風買過誰的賬?恐怕他死去的母親從墳墓里跳出來也無法阻止他的獨斷專行,更別說跟他從來都不親的父親和他從來沒有承認過的繼母。是的,我的母親就是他的繼母。不過我們之間不像其他繼兄妹的相處模式,既沒有相親相愛,也沒有怒目相向,更沒有尷尬暖昧的青澀之情。事實上,在他蠻橫無理地介入我的生活之前,我們根本算不上認識。我妹妹倒是對他欽慕已久,但是他這個卑鄙小人只會利用她來要挾我。惟有小弟——他和我共同的弟弟——是這個複雜關係中惟一的幸運者,得到所有人的關愛。

「砰」的一聲,浴室門被大力推開,他探進頭來叫道:「怎麼還沒洗好?再給你一分鐘,下來陪我吃飯。」

我想他這輩子永遠學不會輕言細語地說話,至少對我是不會了。

我緩慢地擦乾身子,費力地穿上浴袍。我不是要故意拖延時間,也不是想逃避和他吃飯,更不想惹他生氣。實在是——我的手腕好疼,剛剛撞到的地方已經紅腫,估計很快就會淤青,而且,我不確定是不是傷到了筋骨。

砰!門又被撞開,我發誓聽到了門板激烈的抗議聲。

「還在蘑菇什麼?你不知道我餓了嗎?」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叫喊,震得我耳膜嗡嗡作響,同時,我還要忍著手腕的劇痛與浴袍的帶子奮戰。天知道我也餓得快虛脫了,如果可以,我寧願什麼也不穿就去吃飯。

「你的手怎麼了?」他大手一伸,正好抓住我受傷的地方。

「噝——」我痛得直抽氣,差點逼出眼淚。

「怎麼弄的?」他輕輕翻轉我的手腕,用指腹在紅腫的肌膚上輕觸,另一隻手抬高我的下巴,沉著臉再問一次:「怎麼弄的?「

「你弄的,剛剛將我拋進浴缸的時候。」我知道他並不會因此而自責,只會生氣,因為我沒有保護好自己。他的論調是,我現在每一寸肌膚都屬於他,所以我得「給他」好好照顧。當然,他是沒有這個義務的,他一向只享受權利。

「該死的!」他用力耙了耙頭髮,不知在詛咒誰,臉上又添一層陰鬱暴躁。

他牽著我的左手走出浴室,開始翻箱倒櫃地亂找一氣,最後懊惱地喊:「小芳,你見鬼的把急救箱藏到哪兒去了?」

「啊?」小芳氣喘吁吁地跑進來,「先生,在這兒。」她快手快腳地從矮櫃最底層拿出急救箱。我猜她剛剛不是在廚房就是在餐廳,隔著一層樓和數道門,她居然能聽清他喊些什麼,不知道是房間的隔音效果不好還是小芳的耳力又進步了。

他拿著藥油,笨手笨腳地幫我塗抹。我咬緊下唇,盡量不痛呼出聲。

「先生,還是我來吧。」小芳大概是看不下去他這樣折磨我,仗義執言。

「你出去。」他的聲音嘶啞沉悶,帶著壓抑的火氣。小芳同情地看我一眼,乖乖出去。

大滴的汗水從他的額際滴到我手臂上,他的手在不停顫抖。塗藥這種小事做不好也會急得出汗?這可不像曲凌風的作風。

他突然停止了所有動作,然後毫無預警地將我推倒,欺上來熱切地吻我,大手肆意地觸撫我的肌膚。天!我猛然意識到,剛才浴袍的帶子根本就沒繫上,他在塗藥的時候一直看著我的……

兇猛激烈的慾望席捲而來,我只來得及在他的粗喘聲中模糊辨出一句:「是你誘惑我。」

真冤枉!但是這個時候,我無力爭辯是誰誘惑誰的問題,並且爭辯也毫無意義,問題的關鍵在於:他、想、要。

這三個字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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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一隻折翼的鳥,落上一支破敗的桅杆,漂流在暴風雨的海面。不知何處是彼岸,不知何時會翻船。我在狂風巨浪中沉浮,聽海嘯的聲音,聽浪花的輕喘。暴雨融進陰沉的海面,迎合波濤的旋轉,狂風在吶喊,捲起我棲息的風帆。我被摔得支離破碎,惟有靈魂,仍在暴風雨中掙扎盤旋。

風停了,雨住了,我的靈魂還在飄蕩。雨水打濕了我的頭髮,我的肌膚。不,那不是雨,是汗,有他的也有我的。

天花板不再旋轉,我的神志逐漸清明,看清了他激情過後的面容,疲憊而滿足。他側躺著,一隻手輕撫我光滑的脊背,一隻手壓著我右邊小臂。我覺得怪異,一時又說不出來哪裡怪,總之通常我們不是這種姿勢。我動了動被他壓麻的右臂,手腕的刺痛彷彿不那麼嚴重了,我知道了,是因為他一直壓著我的右臂,所以覺得怪。某種柔軟的情緒觸動心底,我隱約知道他維持這個動作為了什麼,又固執地不去明了背後隱藏的東西。我寧願相信自己只是一隻用來玩樂的烏,這樣放生的時候才不會眷戀。

他緩緩張開眼睛。眸子呈現略微的深藍,顯得清澈明亮。他只有在十分歡娛和滿足的時候,眸子才會呈現這種顏色。他看著我,嘴角線條舒緩,眉梢略微垂下,露出一絲淺淺的笑意。

我幾乎看呆了,那種幸福樣和的感覺,就像暴風雨過後的海上日出,溫暖、燦爛、光芒萬丈。

某種不雅的聲音打破了我們之間的靜默。「咕嚕嚕,咕嚕嚕……」

他微挑眉心,一本正經地道:「我的肚子在叫。」

我也一本正經地說:「還有我的。」

他咧出一個貨真價實的笑容,拉我起身,幫我系好浴袍的帶子,一起下樓去吃已經冷掉的晚餐,或者叫消夜,又或者叫早餐。

其實他是個不會笑的人,笑起來總有那麼點彆扭,不是顯得陰沉詭異,就是顯得囂張狂妄,而剛才那個笑,就顯得傻裡傻氣。不會笑的人,還是不要笑的好。我,同樣是個不會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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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腕腫了整整一個星期,這令我無法工作,我的手比一般人的手更重要,因為我是一個詞曲作者,流行的說法叫做音樂人,無論寫歌還是譜曲,都必須要有一雙靈活的手。事實上,他不工作的時候,通常也不喜歡我工作,他會帶我出外旅遊、運動,瘋狂地花錢,或者僅僅坐在家裡看電視,聽音樂,偶爾去參加宴會。心倩好的時候,他會讓我唱歌給他聽。他在別墅的四樓開闢了一向設備精良的音樂室,方便我的工作,其實,是方便他掌控我。但是,迄今為止我沒有在這間屋子裡創作出任何東西,我必須要回到工作室,才能靜下心來工作。我怎能在一個精美得令我窒息的地方擁有靈感?

我獨自躺在四樓陽台的吊床上,聽落地窗內傳出的音樂,有些昏昏欲睡。吊床懸在鬱鬱蔥蔥的葡萄架下方,陰涼愜意,抬眼便可見層層綠葉中垂掛的青綠色葡萄,顆粒小而稚嫩,一定又酸又澀。一星期前的暴風雨並未對這片蔓藤植物造成多大的傷害,我很懷疑,看起來這麼小這麼脆弱的東西,為什麼比人更有抵抗力?是什麼鼓勵它與狂風驟雨鬥爭?

我揉了揉微痛的太陽穴,坐起來,目光掠過劍蘭、楠竹、葡萄藤環繞的空中花園,穿過灰白的大理石雕花欄杆,看向庭院中碧波蕩漾的游泳池。

他像一條飽食過後的鯊魚,在水中優雅愜意地遊動。「嘩」一聲,水花分散,他順著扶梯上岸,光裸的上身肌肉結實,比例勻稱,隨著走動微微牽扯,濕潤的頭髮在陽光下黑得發亮。

遠處傳來高跟鞋踩在礫石路面上的聲音,一條纖細修長、穩重幹練的身影轉過噴泉朝他走來。賂呈褐色的秀髮整齊地挽起,牢牢固定在腦後,過大的黑框眼鏡遮住那雙深邃美麗的眸子,一襲探藍色的職業套裝使她看起來嚴肅刻板。是曲凌風的秘書秦昭,一位標準的職業女秘書。不知道為什麼,我一想到「職業女秘書」這幾個字,就會聯想到「職業殺手」。其實兩者的確有異曲同工之處,殺手拿錢剝奪的是人命,秘書拿錢剝奪的是老闆的時間。更甚者,這種人拿誰的錢就操刀宰誰的時間和體力,直到榨乾老闆的血為止。

秦昭走到曲凌風身邊,無視他性感暴露的身材和偷懶迷人的姿態,直接打開她的公文夾,念著她此行來的目的。他仰躺在藤椅上,喝著加冰馬丁尼,對她這種目中無他的行為沒有任何異議。如果這個世界上曲凌風還曾尊重過誰,那麼非秦昭莫屬。只有她敢在他怒氣騰騰的時候一如既住地說話,只有她敢對他犯的錯誤毫不留情地指正。我不明白是何種自信和勇氣令她敢於無視曲凌風的心情,敢於在他面前我行我素,還是,她之於他有著特殊的意義?通常,這種詭異的關係會發展成為刻骨銘心的愛情。老闆與女秘書,工作上的默契,生活上的契合,秘書壓抑而執著的苦戀,老闆懵懂而強烈的在乎,於是,某一天,某一種機遇,使兩人終於撥開烏雲見月明,彼此確定了心意,於是相知相守,永不分離。

愛情小說上都是這麼寫的,不是嗎?

一直以來,我就在期待,期待秦昭可以抓住他的注意力,那樣,我就可以安全無虞地遠離暴風雨。

我仍然在期待、盼望、奢望。

秦昭說的那些,我幾乎完全不懂,也不想去懂。我跳下吊床,走迴音樂室。

曲凌風抬頭望一眼四樓陽台的方向,繼續聽秘書的報告。

我將音響開到最大,放的是電影《Lovestory》的主題曲,是少數我愛聽的英文歌曲之一。那句經典名言lovemeansnoteverhavingtosayyouaresorry,還曾在大學課堂上引起激烈的討論。當時就有很多人說:「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奧利佛和珍弗尼之間的那種真愛,《愛情故事》不過是個故事而已。」如今,恐怕更難有人相信男女之間會滿足於「茅草屋內的愛情」,會相信「愛意味著永遠不必說抱歉」。

至少,我不會相信。

我將自己蜷縮進厚厚的軟墊,跟著歌曲哼唱:

wheredoIbegintotellstoryofhowgreatlovecanbe

Thesweetlovestorythatisolderthanthesea。。。

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進來的,當我的思緒從歌曲中遊盪回來,他的臉就懸在我的上方,漆黑的眸子緊鎖著我迷離的眼。

他吞噬了我哼唱的尾音,在深深吻我的同時關掉音響,唇滑到我耳際吹著熱氣,「以後不准你唱這麼傷感的歌,雖然你唱得很美。」

「傷感?「我疑惑地輕喃,「這首曲子並不傷感。」

「可是你的樣子要哭了。」他的食指輕輕撫過我眼角,指尖竟有一滴小小的水珠。

怎麼會?我眨著酸澀的眼睛,盯著他的指尖。「一定是你手上的水沒有擦乾。」

「我在陽光下躺了十分鐘,有多少水都蒸發了。」

「你的酒里加了冰,杯子上有水珠。」我無論如何也不相信自己聽首歌會哭。何況這部片子自始至終就沒有感動過我。

「嘴硬的女人。」他咕噥一句。將我拉起。看了看我手腕上已不明顯的傷痕,滿意地點頭。「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陪我去開滑翔翼。」

「什麼?」

「我明天在新城有個會議,那裡新建了一座滑翔翼遊樂場,會議結束后我們去玩。」

「可是我手頭有case,你已經耽誤了我一個星期。」

「推掉它。」

「可是……」

「沒有可是。」他的食指靠在我的唇上,「去收拾東西,我們一個小時后出發。」他放開我,吐出兩個字:「現在。」

我閉上眼睛,聽著他的腳步聲下樓,壓抑心中激烈酌反彈情緒。我就像他的手機,一天二十四小時開機待命、想帶到哪裡就帶到哪裡,想何時使用就何時使用,可悲的是,手機還有充電的時候,而我,甚至沒有充電的權利。

一個小時后,我提著簡單的行李隨他坐進房車,在他公司總部的大廈頂樓搭直升飛機飛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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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夜通常陰沉悶熱,到處都是飽和的水氣,我討厭空調過濾后空氣的味道,打開窗子,卻仍然無法順暢地呼吸。遠處傳來隆隆的雷聲,似乎又有一場不小的雨。為什麼我待的地方總是下雨?雖然我喜歡聽雨水敲擊在物體上的滴滴嗒嗒的聲音,但是我不喜歡下雨,尤其是狂急猛烈的暴風雨。一陣冷風吹過,雨勢迅速瀰漫過來,空氣中漸漸湧上一股泥土的芬芳,還夾雜著青草的氣息,我的呼吸終於順暢了。

「雨,下吧,下吧。最好下個兩天兩夜,我就不必陪他去開滑翔翼。」我在心中虔誠地祈禱。

他寬厚堅實的胸膛貼上我的脊背,輕輕吻我的後頸和肩頭,「為什麼還不睡?坐了兩個小時的飛機,不累嗎?」

「裡面太悶,我出來透透氣。」有他在的時候,我很少透得過氣。

「你的手冰涼。」他拉上窗戶,將我擁進懷裡,半強迫地拖回床上。

他總是強行制止我正在做的事情,關掉音響,拉上窗帘,關掉電腦,抽走曲譜,合上鋼琴……只要他想我注意他,無論我在做什麼,都必須立即放棄。眼裡只能有他。這樣的日子,我還要忍受多久,他曾經、說過,只要我順從他,就會得到自由。而自由之日,彷彿遙遙無期,因為他的貪婪無休無止,禁錮了我的入,還想禁錮我的心,我的靈魂。如果他是一隻精緻的籠子,我還有飛出的一天,但是,他是大海,是暴風雨,無論我飛到哪裡,都掙脫不了狂風暴雨的侵襲。我多麼羨慕高爾基筆下的海燕,有迎接暴風雨的勇氣。

待他睡得沉了、我又坐起來看雨,他從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之後,我就開始失眠。我常常夢到自己是一隻美麗的鳥,被一個殘暴的君王囚禁,奇怪的是,他用來囚禁我的不是籠子,而是一條無形的線,每當我遠離他一定範圍,就會全身奇痛無比。我持續地夜復一夜地做著這個噩夢,始終看不清君王的臉、也看不到我的結局。

上帝沒有聽到我的祈禱,雨在天一亮就停了,日出在雨後的清晨顯得分外耀眼,大地萬物經過雨水的洗禮煥發出清新的光澤。惟有我,似乎比昨夜更加鬱悶。

他讓我留在酒店,中午回來接我出去吃飯、然後直接到遊樂場。一個上午,我時睡時醒,頭暈目眩,身上忽冷忽熱。我向服務台要了兩顆退燒藥吃了,勉強睡了一個小時,出了一身虛汗。

電話在十一點半響起,我虛弱地應了一聲:「喂?」

「我半個小時之後到酒店,在大廳等我。」下完命令,切斷電話,根本不給我說話的機會。我洗把臉,覺得略有些精神,換好衣服下樓來,剛好趕上他的時間。

他有些不悅地看著我的衣服,「穿成這樣怎麼玩滑翔翼?」

「我看著你玩就好。」

他眼睛眉毛一齊豎起,大聲道:「司機,到百貨公司。」

我像一尊沒有意志的娃娃,被他牽著進服裝部,買了一套運動服換上,又牽著回到車裡。直到進入滑翔冀場地,我才有機會掙扎解釋:「我不舒服、不想玩。」

「你在鬧什麼彆扭?」他眼中噴火,「從昨天開始就滿臉的不情願、陪我讓你這麼難過嗎?你那件該死的case就那麼重要嗎?」

我在鬧什麼彆扭?難道他看不出我不舒服?難道他聽不到我說話有氣無力?難道他看不到我虛弱得要暈倒了嗎?我想對他大喊大叫,但是喊叫從來就不是我的性情,何況此時,我根本就沒有力氣。

「天籟。」他撐住我虛軟的身體,「你怎麼了?」

視線朦朧中,我彷彿在他眼中看到焦慮。一定是幻覺,他怎會知道什麼叫焦慮?

「天籟,不可以昏倒,我命令你不可以昏倒。」量一把抱起我,沖向停車場。

他命令我,他總是在命令我,到了這個時候,他依然在命令我,如果他真的夠霸道,就命令病痛不要來找我。我的意識逐漸抽離,他那惱人的粗嗓音攪得我不得安寧。從一開始,從他聽到我的歌聲開始,他就沒打算讓我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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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樂鳥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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