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我終於知道父親和那個小女孩為什麼要用責備和傷心的眼光看我,因為那是我的孩子,而我失去了她。我沒有勇氣生下她,所以她自行離去來懲罰我這個懦弱的母親。有那麼一刻,我感覺已經抓住了父親的手,但是一股強大約力量把我的魂魄拉回身體里。醒來之後,我的神志一直處在恍您狀態,母親把我接到家中,所有人都用著小心到幾乎卑微的態度照顧我,而我對他們甚至沒有說一聲謝謝。

我的心空了,神空了,魂空了,只剩一具軀殼留在這世上苟延殘喘,直到胡文舉的到來。

「嗨!美女!」他臉上還是帶著玩世不恭的笑容,「雖然我很想見你,但是實在不想以心理醫生的身份見你。」

我對他,居然還可以扯出一抹淡淡的微笑,真是神奇。

「哦,」他誇張地低呼,「我真的受寵若驚。你母親告訴我,你除了發獃,沒有任何錶情,看來我對你還是有一定影響力的。」

我緩緩開口,竟覺得對語言都有些生疏,「我只是不知道該有什麼表情。」

他微笑了,走過來坐到我床頭,語重心長地道:「知道嗎?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當你習慣了由一個人掌控你的生活和情緒,就會漸漸遺忘如何自己處理空白時間。所以,當這種掌控消失時,你就變成了一個無根的遊魂。」

「你在暗示什麼?」

「唉!」他嘆道,「我真懷疑你是不是個病人,怎麼總是一眼就能看穿醫生的意圖?」我不語,只是看著他。他攤了攤手道:「我暗示什麼你心裡明白,有個人要我轉告你一句話。」

我報頭道:「我不想聽。」

他扳過我的下巴,「面對事實,不再逃避,是心理治療的第一步。他叫我告訴你:他真的愛你,所以放你自由。」

我渾身一顫,臉色在他古銅色手指的映襯下更顯蒼白。

他繼續道:「你本來已經一腳踏進鬼門關了,是他的話激勵了你。他說:『只要你醒來,我就放你自由;如果你走了,我會追你到地府。』他哭了,那一刻,我真正見識到一個男人被迫放開他心愛的女人的痛苦。我們倆一向看彼此不順眼,但是現在,我敬佩他。他在不懂愛的時候的確可惡,但是懂得了之後,他能夠做到『愛她就放她自由』。說實話,我也未必有這種魄力。」

我再次別過臉去,幽幽地道:「我好不容易脫離了他的魔掌,你不要再引我入深淵。」

「唉!」他再嘆,「我覺得咱們兩個,你更像醫生,因為我的情緒總是被你牽動。天籟,」他再次抬起我的下巴,深情地看著我,「我可不可以吻你?」

我直覺地打掉他的手,氣憤地道:「胡文舉,你是我的心理醫生,怎麼能對我提這種要求?」

他哀怨地道:「我是你的心理醫生,也是一個愛慕你的男人,我說過,如果哪一天你跟曲凌風徹底了斷了,請給我一個機會。」

「不。」我搖頭,「我再也不想碰觸感情。」

「為什麼?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還是曾經滄海難為水?」

「胡文舉,你實在是個不稱職的心理醫生。」

他搖頭淺笑,「我是最好的,至少目前國內公認我是最好的。天籟,不要逃避,想想你遇到他之前的日子,沒有目標,沒有生機,沒有動力,沒有希望,你自己不也說,懷疑會發獃到死?遇到他之後呢?恨也好、愛也好,憤怒也好,傷心也好,你有了情緒,你真正是個活生生的人。如果不打算回頭,那麼就徹底遺忘,重新開始。我不是一定要勸你回到他身邊,也不是一定要你接受我,我只是要你積極地面對今後的人生。」

我看著他澄澈明亮的眼睛,默默搖頭,破碎地道:「不要逼我,就算外傷,也需要癒合的時間,對不對?」

他點頭道:「那好,我給你時間,但是你要答應我,給我成效,不然我的名聲就要砸在你手上了。」

我笑了,「砸了倒好,省得你那麼自以為是。」

「啊——惡毒,果然最毒婦人心!」我們一起笑。

此後,他每天都到家裡來,美其名曰做心理治療,實際就是跟我打屁,但不可否認,這種輕鬆的朋友式的聊天使我慚漸走出了整日發獃恍惚的狀態。就像他說的,他對我還是有一定影響力的。他斯文俊朗,幽默風趣,溫柔體貼,跟他在一起,沒有壓力,沒有恐懼,沒有大喜大悲,有的只是輕鬆溫馨,一種平淡的單純的快樂。我早說過,做他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而我,為什麼要放棄唾手可得的幸福?所以,在他第二次提出要我給他機會的時候,我答應了。雖然我明知道自己不愛他,但是,有愛情不一定有幸福,而我相信,他會是一個好丈夫,好情人。

人,總是自私的,畢竟要多愛自己一點。我當初明知道愛曲凌風就是不愛自己,仍然傻傻地愛了,而這次,我要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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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飄起了入冬后的第一場雪,雪花輕輕柔柔,帶著一股新鮮和清冷。我坐在窗邊,呵融了玻璃上的薄霜,靜靜地看雪。那無數個失眠看雨的日子已經過去了,囚禁我的暴風雨徹底止息,取而代之的是清冷的雪,沒有暴風雨的狂猛激烈,卻有著淡淡的體貼。可能,這就是我要的,可是,為什麼心底深處還是覺得空蕩蕩的?彷彿有什麼東西丟失了,再也找不回來。

窗台上放著一本雜誌,是文舉帶來給我打發時間的,我在《奇珍異獸》那篇文章里看到一段報道:「極樂鳥,梵文音譯迦陵頻伽,是西方極樂世界里叫聲最悅耳的神鳥,『其聲清澈,柔軟和雅』,聽過它歌聲的人,會連自己是誰都忘掉。它有著美麗少女般的臉龐,人首鳥身,形似仙鶴,彩色羽毛,翅膀張開、兩腿細長、頭戴童子冠或菩薩冠,立在蓮花或樂池平台上。它會為了至愛之人傾力歌唱,永不止息,直至吐血而亡,生命終止,歌聲才會停止。」

我這才知道,原來我在夢中的化身就是一隻極樂鳥。

「它會為了至愛之人傾力歌唱,永不止息,直至吐血而亡,生命終止,歌聲才會停止。」

那麼,夢中的我是愛著暴君的?怎麼會?我該恨他的不是嗎?可是,誰又知道,愛與恨之間的界線在哪裡?

我拉開窗戶,呼吸一口清冷的空氣,平復心中雜亂的思緒,突然看到一條黑影一閃。我揉了揉眼睛細看,什麼都沒有,我試探地喊了一聲:「誰?」只有我的聲音在空空的庭院中回蕩。難道真的是我眼花

天嬌推門進來道:「姐?什麼事?」她的房間就在我隔壁。大概聽到了聲音。

我回頭道:「我好像看到院子里有人。」

「這麼晚了,怎麼還會有人?大概是司機養的貓吧。」她走過來關窗戶,動作有些急切。

我用手擋住窗框,指著雪地上清晰的足印,「那也是貓留下的?」足印消失在房子的轉角處。

天嬌心虛地道:「也可能,也可能是司機出來找貓呢?」

直覺告訴我天嬌在說謊,我的直覺一向很准。她在試圖隱瞞些什麼?

「天嬌,」我鎖緊她閃躲的目光、「是誰?」

「我怎麼會知道是誰?」她還在強辯。

我不做聲,定定地看著她,直看到她臉紅耳熱,最後投降地道:「好了好了,我說了。是,是,是……」

「是誰?」我心中已經隱約猜到答案。

她小小聲地道:「是哥哥。」

果然!我關上窗子,坐回床上。

」姐,」天嬌蹲在我面前、「其實哥哥常常來看你,只是不敢進來罷了。」

「為什麼放他進來?」

天嬌為難地道:「這也是他的家。」

「那好,」我躺下,蒙住頭,「明天我搬回爸爸的房子去。」

「姐,」天嬌急了,繞到我正面,「何必做得那麼絕呢?為什麼不給他一次機會?」

我探出頭道:「這是你該說的話嗎?你不是比我更有資格恨他?」

「對,」她激動地道,「我比你更有資格恨他,但是從在急救室的那一刻起,我就無法恨了,那是一個愛你的男人。他對我的所做所為,都是因為愛你,雖然他做得很蠢。所以我原諒他,連我都原諒他了。你憑什麼不原諒?」

我搖頭嘆道:「我對他,根本無所謂原不原諒,只是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很多事,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姐!」天嬌哽咽一聲。『

我拍拍她的手道:「晚了,去睡吧。」

她看了我半晌,嘆息著走了,我聽她的腳步聲不是回房間,而是下樓。是啊,我憑什麼不原諒他?傷害,已經成為往事,愛,他給我了,自由,他也給我了,惟一失去的就是孩子,但是我相信,他的痛不會比我少,我有什麼理由怪他恨他?不,我不怪他也不恨他,只是不想再見,不願再想,曲凌風這個名字,應該在我生命中徹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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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一日,是我和文舉訂婚的日子,說來慚愧,我們都要訂婚了,他還沒吻過我,最多親一親額頭。他說不急,給我時間,這分體貼和寬容令我感動。訂婚是兩家父母的意思,母親巴不得我立刻嫁給胡文舉,把曲凌風那魔星忘得一乾二淨,曲叔叔倒也沒說什麼。

文舉是獨子,父母住在國外,回國過年才知道兒子交了女朋友,樂得合不攏嘴,對我極其寵愛,當然希望立即娶進門。文舉以交往時間太短為由推託了,所以決定先訂婚。在文舉的堅持下,儀式從簡,只在酒店的一間小包廂里,兩家親人一起吃了頓飯,他當著雙方長輩的面將一枚小巧精緻的鑽石戒指戴在我手上。儀式結束后,大家商量到曲家進行餘興節目。

曲叔叔的車在最前面,文舉和我在中間,胡伯父的車在最後,轉入通往曲宅的林陰大道,前面的車突然停下來。我們也被迫停下,文舉疑惑地道:「怎麼了?不是到家門口車壞吧?」

我們一起下車察看,掠過曲叔叔的車,我看到一輛熟得不能再熟的銀灰色寶馬——是曲凌風的車。大門已經打開,寶馬的尾燈閃爍著,似乎剛要進入。尾燈熄了,曲凌風從車裡出來。他穿了一件略顯寬大的薄呢大衣,敞開的衣襟內露出鐵灰色的西裝,打著正式的領結和胸花,頭髮梳得整齊服帖,消瘦憔悴的臉上也打理得乾乾淨淨,甚至看不到一個胡茬。他的樣子就像要去參加一場盛大的宴會。

看到我們也一身盛裝打扮,他愣住了,目光在陸續下車的幾個人身上梭巡,最後落在我身上,再也不肯移開。他從車裡取出一束嬌艷欲滴的香水百合,緊緊握住,一步步朝我走來。我無法抑制地渾身顫抖,文舉靠近我,默默地摟緊我的肩,給予我無聲的支持。

曲凌風盯著我們親密的動作,眉心聚攏,腳步停頓。我跟文舉今天穿的是情侶裝,他一身純白西裝,我一身純白禮服,外罩白色韶皮大衣,與隆冬的雪景交相輝映。這麼明顯的事實,他看不出來嗎?

母親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曲凌風的手臂,勉強笑道:「凌風,你回來得正好,今天天籟和文舉訂婚,我剛還跟你爸爸說叫你過來一塊慶祝呢!」

曲叔叔沉聲喝道:「阿梅。」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曲叔叔用這麼重的口氣叫媽媽。母親尷尬地放開手。回頭求助地看一眼曲叔叔,曲叔叔上前拉回她。同是天下父母心,母親想要保護我,但曲凌風畢竟是曲叔叔的兒子,哪個父親願意看到自己的兒子失敗或痛苦?

曲凌風的身軀晃了晃,香水百合掉在地上,花瓣上的露珠頃刻結成冰珠,彷彿奔騰的熱血結成寒冰,那乾淨整潔的面孔霎時變得比我的貂皮大衣還白。我看著他震驚、狐疑、苦澀、心痛、絕望交織的眼神,居然無法移開視線。

胡伯母走上前,疑惑地問:「文舉,這位是……」

曲叔叔忙道:「這是我兒子,是我前妻留下的孩子。」

曲凌風終於有了下一步動作,我卻分不清他臉上的表情是傷痛還是木然。他從懷裡掏出兩張紙,唇邊的肌肉抽動了下,似笑又似哭的聲音道:「我不知道今天是這麼特別的日子,這是兩張今年維也納新年音樂會的入場券,希望做你們的賀禮不會顯得太寒酸。」

天!

幾個人同時發出驚嘆,愛好音樂的人都知道維也納新年音樂會的入場券有多麼珍貴,而我畢生不多的願望之一就是親耳聆聽一場音樂會,他居然知道?而且做到了!

「謝謝!」胡文舉客氣地點頭,伸手去接。曲凌風避開他,手臂直接伸向我。

我拾眼看一下文舉,他給我一個鼓勵的微笑。

我緩緩地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到那兩張紙。也碰到曲凌風冰冷的手指。他突然握緊我的手,也握住了那枚閃亮璀璨的戒指,然後在所有人的驚呼聲中、單膝跪地,抬頭仰望我,用平生最誠懇的語調,最真摯的眼神,最卑微的姿態,顫抖地道:「天籟,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們重新開始。」

胡伯母尖聲喊道:「文舉,這是怎麼回事?」

胡文舉依然鎮定地摟著我的肩頭,深切的目光專註地看著我,彷彿在說:「我等你的選擇。」我茫然地環顧一周,看到母親焦慮的眼神,天嬌鼓勵的目光,曲叔叔熱切的期待,凌雲困惑地搔頭,胡伯父和胡伯母迷惑又擔憂的神色,最後,視線落在曲凌風身上。他的眼中甚至沒有期待,有的只是真誠的強烈的愛戀,彷彿耶紙被縛在十字架上,心甘情願地等待世人的宣判。

我眨了眨眼,任憑一滴淚滑下臉龐,緩慢地機械地拍出手指,低低啞啞地道:「對不起。」

今日,如果文舉不在身邊,如果我沒有跟他訂婚,如果他不是用那麼信任的眼光看我,我不知道會不會答應曲凌風。但畢竟,這所有如果都真真切切地存在,讓我理所當然地拒絕他。與其說我的良心讓我無法背叛文舉,不如說我的自私讓我害伯接受曲凌風。曲凌風的愛是暴風雨,文舉的愛是和風細雨,在和風細雨中接受滋潤總比在暴風雨中掙扎生存要容易得多。

愛人與被愛,我選擇了被愛,因為,我決定愛我自己。

曲凌風變成了一具石膏像,久久不曾移動,眼睛也不看我,只是木然地盯著抽空的手掌,彷彿還在體味我留下的餘溫。我聽到幾聲舒氣和幾聲嘆息,誰高興誰失望我已無暇在意,我只是靜靜地看著他,擔心他下一步會做什麼。他慢慢攤開掌心,我看到一枚閃亮的東西躺在他手掌里,居然是我的戒指,在我抽出手指的時候,競沒感覺到戒指脫落於他掌心。

文舉的臉色變了,摟著我肩頭的手臂也在顫抖。

曲凌風格晃著站起身,將戒指放到文舉手中,沉聲道:「好好愛她。」

他沒再多看我一眼,徑直轉身走向他的車,開車門,關車門,發動引擎,倒車,掉頭,搖上車窗。我看著茶色玻璃逐漸淹沒他的側影,心中突然猛地一跳,直覺叫道:「曲凌風。」銀光一閃,快如閃電,他急打方向盤,但是車速太快,根本來不及躲過停在轉彎處的胡伯父的車。在我的聲音衝出喉嚨之際,一聲轟然巨響隨之響起。寶馬擦過胡伯父的車身,撞飛了一扇車門,在彎道上失去平衡,連翻三次,最後翻仰著滑出兩百多米。

「不——」在我的尖叫聲中,曲叔叔和文舉已經衝過去。

幾個男人合力掰開完全變形的車門,將一具血淋淋的人體拖了出來,搶著他剛跑兩步,又是一聲轟然巨響,車子爆炸了。曲叔叔嘶啞地朝幾個嚇傻了的女人大喊:「還不快叫救護車!」

我緊緊地揪著前襟,片刻間停止了呼吸。當意識稍稍覺醒的時候,便發了瘋地沖向他。胡文舉嚴厲地喝道:「找剪刀,繃帶,毛毯,快,幫我把他的大衣脫下來。」我手忙腳亂地要幫忙,文舉粗魯地撥開我的手,命令:「你抱著他的頭,跟他說話。不能讓他昏過去。」

「哦。」我抽泣地應著,顫巍巍地將他血跡斑駁的頭摟在懷裡,他的血染紅了我的禮服,染紅了晶瑩的雪地,我根本看不出他受了多少處傷,就覺得血從他身體的各個部位不停地住外流。

「曲凌風,曲凌風。」我不停地呼喚,溫熱的淚水沖刷著他臉上的血跡,我顫抖著手撥開他額頭上粘濕的頭髮,一遍一遍地輕吻,「曲凌風,撐住,撐住,你聽到沒有,你給我撐住!」

他咳了一聲,嘔出一口血,虛弱地撐著眼皮,費力地伸出沾滿鮮血的右手,輕輕地擦拭我的眼淚,嘴角勾起一抹令人心疼的苦笑,斷斷續續地道:「別哭……這樣也好……我死了……你就真的自由了……不然……不然……我真不知道……不知道哪一天……又會去……打擾你。」他猛地喘了口氣,繼續道:「我死了……你會不會……會不會到我墓前……唱歌……唱歌給我聽?咳!」他又嘔出一口血。

這情景何其熟悉?難道那個夢就是預示今日的結局嗎?

「不,我不會,你要聽我唱歌,就要活著。我不許你死,我還要你來打擾我,還要你蠻橫不講理地霸佔我,你不是說你生日的時候要我陪你去夏威夷?只要你活著,我就陪你去,去夏威夷,去日本,去維也納,去任何地方,天涯海角,你到哪兒我都陪你。曲凌風,曲凌風?不準閉上眼睛,你看我,你看我,我叫你看我你聽到沒有?曲凌風——」火光映紅了整個天地,映紅了周遭的每一個人,卻映不紅他越來越白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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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問急救室,同一扇門,同一盞燈,不同的是,這次他在門內,我在門外。

文舉出來,牽著我的手領我到消毒間換衣服。我機械地任他擺布,機械地聽他說話:「他身上多處骨折,斷了三根肋骨,最棘手的是一根肋骨刺穿了肺葉,導致嚴重的內出血,胸腔內幾乎全是血塊,看不清器官和脈絡,你要有心理準備。」

我眼前一黑,抓緊他的胳膊穩住身體,不停地搖頭道:「不會的,他不會死的,他身體最好,從來都沒生過病,連感冒都沒得過。」

「天籟,」文舉撐著我,「別這樣,你自己都撐不住,怎麼能在精神上支持他?這個時候,病人的生命力和生存意志很重要,甚至比醫生還重要,明白嗎?」

我點頭。

「好了,我帶你進去,你跟他說話,他會聽到的。」

我坐在曲凌風旁邊,握著他沒受傷的右手,看著他緊閉的雙眼,他的神態那麼平靜,似乎沒有了生命的跡象。這一刻,我完全能夠體會曲凌風誓言放手的心境,為什麼人總在生死攸關的時刻才將自己的心和情看得最真?我對他的愛,已經嵌進骨髓。融進血肉,深刻到無從選擇,無法放棄。只要他能平安,我願以生命來換。

我完全聽不到儀器運作的聲音和其他人的談話,只是一心一意地看著他,跟他說話:「記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那時你還是個十幾歲的少年,眉宇之間就已經充滿桀驁不馴,我那時根本沒想到,我跟你還會有交集。

「我們第二次見面,你將我從記者手中救出來,我覺得你像一位浪跡天涯的俠客。但是很快,我就看到了你的本來面目。一個地地道道的強盜。你這個強盜,強佔了我的身體,我的意志,我的思緒,我的心。我的靈魂和我的愛之後,想就這樣拋下我走了嗎?你怎麼可以這麼殘忍?我叫你放我自由,你就真的放了,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聽話了?那麼我現在叫你活下去,你是不是該聽我的話?你不是喜歡聽我唱歌?我現在就唱給你聽。就唱你第一次聽到的那首,我知道你聽了之後一定捨不得走。」

我在他灰白的唇上輕觸一下,緩緩唱道:

「多少次以為走到了生命終點,前方卻依然長路沒沒,大千世界繽紛絢爛,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為走到了生命終點,停泊卻依然不能靠岸,紅塵俗事愛恨痴纏,為何我覺得毫不眷戀。

多少次以為走到了生命終點,田頭卻看到狼藉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單,為何我還要苟延殘喘。

多少次以為走到了生命終點,呼吸卻不能停止震顫,想要開心走上一程,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無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費時間,何不讓我揮一揮手,就此走上生命終點。

如果愛情沒有確切定義,如果幸福難以真正實現。何不讓我輕輕微笑,從此走上生命終點:

愛也罷。恨也罷,恩也罷,怨也罷,只因沒有人為我拾起它;來也罷,去也罷,生也罷。死也罷,只因沒有人為我珍惜它:」

我呢喃問道:「曲凌風,你可願意為我拾起它?你可願意為我珍惜它?」他仍然緊緊地合著雙眼。我微笑道:「你一定是走得太遠了,聽不到我的聲音,我再唱一遍給你聽。」

「多少次以為走到了生命終點……」

唱完,我還問:「曲凌風,你可願意為我拾起它?你可願意為我珍惜它?」

他不語。

我再唱。再問,唱完了還問,問完了還唱,唱完了還問,。問完了還唱……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唱了多少遍,問了多少遍,我隱約聽到文舉的聲音:「天籟,別唱了,你的嗓子都啞了。」

我的歌聲在急救室內回蕩,一遍高過一遍,一聲哀過一聲,我覺得喉嚨火辣辣的,有些腥澀甜膩,但是我不能停,我停了,他就找不到回來的路了。

「愛也罷,恨也罷,恩也罷,怨也罷,只因沒有人為我拾起它;束也罷,去也罷,生也罷,死也罷,只因沒有人為我珍惜它。」

「天籟!天籟!」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無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費時間,何不讓我揮一揮手,就此走上生命終點。如果愛情沒有確切定義,如果幸福難以真正實現,何不讓我輕輕微笑,從此走上生命終點。」

文舉抓著我的肩膀,將我整個提起來,用力搖晃:「別唱了,別唱了,手術成功了,他不會死了,你聽到沒有?不要唱了!」

我的歌聲嘎然而止,淚水迅速衝進眼眶,哽咽地重複:「他不會死了?」

「對,他不會死了,你的歌聲把他喚回來了。」

我緩緩吐氣。突然一陣猛烈的咳嗽,「哇」一聲,噴出一口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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