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恩茱很快就會過來道歉的——雷謙不知道自己哪來的自信,但就是很理所當然的這樣認為。

她會過來說,是她沒想清楚所以擅作主張,考慮過後,還是覺得應該替他多想一些,所以決定不去念書。

她會過來說,其實仔細想想,她還是比較想待在他的身邊等等。

至於他,他是大男人,當然會包容這個小女子一時迷糊的決定。

恩茱今天就會過來,或許是等一下,或許是晚一點,總之,她撐不過今天,雷謙這樣想著,不知不覺就睡著了,第二天是星期六,他在家裡賴了一天,每三十分鐘就看一次手機,或者跑去電腦前看看有沒有MSN離線訊息,結果是都沒有,第三天,就在他覺得自己可能忍不住的時候,手機終於響了。

雷謙放下心中的大石,拿起電話,準備表現男人包容的大度……

清了清嗓子,他房間壓低聲音,小心別上對方聽出來他對這個電話的期待,「喂。」

「雷謙,是我。」

我知道。

「這兩天,我想了很久。」

北鼻,我就在等你想清楚啊。

「其實我可以理解你為什麼要我留下來,可是我想你一定不懂我為什麼堅持要去,所以地論如何,我至少要跟你說清楚。」恩茱頓了頓,「我希望我的人生除了愛你這件事情之外,還有別的專長。」

他不自覺地從沙發上坐起,臉色也漸漸變得嚴肅。

「我除了是愛你的童恩茱,也是個獨立的童恩茱,決定留學后,爸爸媽媽都很替我開心,當時我才發現,原來他們一直知道我喜歡你,也知道當初沒有填台大不是筆誤,是想跟你念同一所學校,對你的一切,爸媽都看在眼裡,只是因為愛我,所以什麼也沒說。」

她的語氣有著他沒聽過的堅定,而電話的內容似乎也跟他幻想中的背道而馳,男人漸漸覺得有點不妙。

恩茱頓了頓,「去補習班報名那天,媽媽說了一句話,恩茱,去看看世界多大,媽媽支持你。我後來才知道那句支持是什麼意思,從小到大,我不是想讓爸媽開心,就是想讓你開心,連我也想不起來做什麼事情是因為自己高興,但我現在找到了,去國外念書的的確確都是我自己所希望的,不是為了討誰開心,而是因為我自己喜歡,自己想這麼做,而不是為了誰這麼做。」

雷謙再怎麼樣也懂她的意思了,他們的感情沒有改變她的決定。

這讓他覺得有點受傷,也有著難言的惱怒——雖然他很不願意,但在聽完那些話之後,他完全無法再反駁她,或者留住她,感覺她就要飛走了,飛出他的掌心,到千里之外。

「那我們呢?」

「兩年後,好不好?」恩茱語氣有著堅毅,也有著懇求,「最多三年,你當完兵,我正好念完書,很快的。」

是他的計算方式跟人家不一樣嗎?為什麼他會覺得兩年很久?久到連想都覺得很累。

恩茱說:「我只是不在台灣而已,但是我們講過的話我都記得。」

他也都記得,雖然順序沒變,時間表沒變,卻多了不確定因素。

她這兩年會跟成裕天一起待在紐約求學,那個小白臉兼黑社會——外交官世家出身,身材修長,長相斯文,說話有條不紊,思緒條理分明,雷謙不得不承認,那傢伙的條件真的很好,往聯誼場合一站,絕對有大把女孩子搶著認識留電話,加上他跟恩茱又那麼親近,異鄉生活之後日久生情再容易不過。

只是她話都已經說成這樣,再怎麼樣他也知道是留不住她的。

「什麼時候的飛機?」

「七月五日。」

「這麼快?」

「那邊還有一些手續要辦,所以要早點過去。」恩茱遲疑了一下,「你會送我去機場嗎?」

「不會,我們下次見面就是我當完兵。」雷謙往沙發一倒,「順便告訴妳,等妳出國后,我就要去西門町釣妹妹,猛參加大學女生聯誼會,去夜店混,交很多女朋友,氣死妳。」

他不是講氣話,他是講真的。

兩人相處多年,他相信恩茱聽得出來他的意思——兩人的戀愛時間就此停止,兩年後再見,至於這中間,他不會管她,她也管不著他,各自生活,至於以後……以後再說。

恩茱後來又說了什麼,他也不太記得,反正後來就是掛了電話,他躺在沙發上發獃了一個下午。

畢業典禮那天,他遠遠在人群中見到她,抱著一束花,正跟童爸童媽還有恩浩照相,他知道只要自己走過去,他們之間就算和好了,兩年的空白就會有一種約束存在,但不知道為什麼,他的腳就像有千斤重,怎麼樣也走不了。

正當覺得好像有那麼一些力氣的時候,一群學妹卻圍了上來。

「學長跟我們照相啦。」

沒問題,這邊是嗎?笑!

換台相機,依然是標準笑臉。

「繫上有活動的時候學長要回來看我們喔。」

沒問題沒問題,雖然他的女友要飛走了,但他可還是人氣王子,學妹的夢中情人呢,當然要恪盡招牌的責任。

「大家一起照相吧,小寶,阿況,快點過來,要拍小組成員家族照。」佩倩拿著角架固定相機,一臉快樂的說:「來,全部看這邊,紅燈閃的時候要C喔。」

按下按鍵,匆匆跑到旁邊,一群人一起,「C~~」

於是,當恩茱好不容易鼓起勇氣過來時,就看到這樣笑容燦爛,旁邊一堆女生的雷謙,靠在他身邊的,就是她生日那天,與他在麥當勞的女孩子。

夏末的時候,雷謙接到了兵單,報到前夕,自己跑去剪了個小平頭,以茲慶祝人生的另一個階段開始。

大概是聽多了當兵的苦事,有了足夠的心理建設,他反而覺得一切都還好,跟同袍們也都相處愉快。

快年底時接到媽媽寄來的信,雷識洗澡時的照片,白白胖胖的,對著鏡頭直笑,跟他流著相同血液的小嬰兒——他突然覺得自己該回去看看弟弟,於是趁著休假,回到南投的雷家民宿。

爸媽見到他當然十分開心,左看右看半天後,才想起該讓兄弟見一下面,趕忙帶雷謙進嬰兒房。

整個房間都是小鴨黃,雷識白白胖胖的躺在嬰兒床上,嚶嚶出聲。

「媽,他是不是肚子餓了?」一直發出聲音。

「在撒嬌啦。」雷媽笑著將寶寶抱起,「你們兄妹小時候都一樣,看到人來就會出聲。」

果然,弟弟一被抱起來就好了。

雷媽哄著小兒子,「對了,那個柜子打開,裡面有你一些信跟電話的留言,雨萱回台北家裡幫你整理帶來的。」

雷謙打開抽屜時才知道,為什麼媽媽會特別跟他說。

好大一疊~~廣告信,招生信,會員招募~然後有一封手寫信。

美國的郵戳,但不是恩茱的筆跡。

打開,紙上只簡單寫著「打電話給我,成裕天」,下面是一組電話。

真是令人不爽的名字。

他為什麼要打國際電話給他呢?聽他炫耀與恩茱的紐約留學生涯嗎?雷謙看了紙條一眼,壓抑內心的酸意,整封往垃圾桶丟。

為了避免心情糟下去,他決定去開信箱看看郵件。

數量比他想像得多,同學、學弟妹、球隊隊員,佩倩把那天的畢業照寄給他了,照片中的他看起來非常帥氣,眾人簇擁下看起來英姿煥發,完完全全展現校園王子的最佳風采。

雷謙看著照片,內心「哀」一聲,一定沒人知道當時的他內心在滴血。

十幾張照片看到最後,佩倩加註了幾行字。

前幾日回學校拿推薦書的時候,遇見文學繫上的陳宜芳,問我們是不是在交往——西洋情人節那天她看到我們兩個在麥當勞「打情罵俏」,重點是,跟她約在麥當勞的人是童恩茱。

雖然你從大一起就否認跟她交往,不過女性的直覺告訴我,還是跟你說一下比較好。

雷謙完全無言了。

他清楚想起自己是怎麼跟恩茱說的,「我不是故意要放妳鴿子,我們實驗出了問題,全部的人都回去補做數據,下次補請妳。」

說是這樣說,卻讓她看見他與別的女孩子出現在麥當勞,那個叫什麼陳宜芳的居然會以為他們在交往,應該是兩人在搶電話的時候。

想到恩茱的心情,男人的心一下痛了起來,雖然都過去了,但他很想告訴她,他真的是為了實驗,他們只是出來買東西吃——如果那時沒有賭氣,有去送恩茱就好了,那麼他至少會知道她的電話……啊,紙條!成裕天的紙條!

男人一下站了起來,往爸爸的辦公室跑去,不過才一個多小時的電郵時間,垃圾桶居然空空如也。

「爸,房間的垃圾呢?你倒了?」

「你丟了一堆信,垃圾桶都滿出來了,不倒難道還留著?」

雷謙急了,「你倒去哪?」

「後面。」

所幸「後面」只是自家後面,兩包垃圾而已——雷謙一邊翻著垃圾一邊想,自己這樣子絕對不能讓別人看見,那張紙條到底在哪裡啊……

找到了!成裕天的紙條。

還好,字跡還清楚,雷謙想也不想就直接拿起手機撥了過去,「我是雷謙,去當兵了,現在才看到信。」

對方「哦」的一聲,「你最近好嗎?」

「很好。」

「當兵很辛苦吧?」

雷謙忍耐的回答,「還好。」

快點說重點,他從台灣打電話去美國,可不是為了聽對方問自己的軍旅生涯的辛苦與收穫。

「我很意外你會打給我,畢竟那封信已經是幾個月前的事情了。」成裕天似乎在考慮著措詞,「那封信是我太衝動了,我不該就這樣冒昧的寫信,很抱歉,請當作沒這回事。」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會留號碼給我嗎?」

「因為轉機的關係,我跟恩茱在新加坡停留了幾個小時,小聊了一會,我突然覺得她很可憐,想跟你解釋一些事情,於是就有了那樣一封信,但現在我已經想清楚了,我跟她之間光明磊落,毫無不可對人言,如果你們之間有問題,那不該是我的關係,所以我現在沒什麼好說。」

恩茱為什麼可憐?他又想解釋什麼事?

男人不得不承認,這個人很懂說話的方法——任何人聽完這種話,都很難不去問個清楚。

這個成裕天是要他低頭,他得虛心請教,地球另一端的他才會把自己想知道的事情說出來。

「恩……恩茱最近好嗎?」

成裕天官腔的「喔」了一聲,「這個問題我恐怕無法回答,因為我很久沒見她了。」

「你們……不是一起出國念書嗎?」

「我很羨慕你,真的。」

怎麼突然又說起這個?雷謙不太明白他所說的羨慕是什麼,是恩茱的感情嗎?還是……

「你的愛情很容易,得來容易,維持也容易,只要坐享其成,接受恩茱的付出就好了,女友的想法不重要,女友的意願也不重要,女友的夢想更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感覺,你說的話就是聖旨,她只能謝主隆恩。」成裕天笑了笑,「我想,全天下的男人都會羨慕你這種談戀愛的方式。」

雷謙臉一陣紅一陣白,心中明明知道他在損自己,但卻無法反駁。

畢業前跟恩茱吵架時,他都一直覺得自己理直氣壯,直到入伍後跟同袍聊天說起各自的家庭或者感情,甲說起自己的女友好嬌貴,什麼事情都不肯做,乙說自己的女友很任性,什麼事情都要聽她的,然後他很不願意的承認,他,雷謙,一個二十二歲的大男人,嬌貴又任性,什麼事都不肯做,什麼事都要聽他的。

「恩茱在機場跟我說你反對的原因之一是對我有……」成裕天選了一個溫和的字眼,「成見。你真的誤會大了,我跟恩茱是出國念書,但不是『一起』出國念書,我的學校在洛杉磯。」

雷謙只覺得下巴都快掉下來了。

洛杉磯?這個小白臉不是去紐約是去洛杉磯?那個位於美國西岸,與紐約有四個小時時差的地方?

「我們只是一同到新加坡轉機而已,因為新航正在做雙人套票促銷,計算過後,這是最省機票錢的方式,另外我想說,謝謝你這麼看得起我,能夠讓恩茱喜歡了十幾年的人當作假想大敵,我很榮幸,但有件事情我還是要說明清楚——

「我很喜歡恩茱,但我對她並沒有慾望,她對我來說是個特別的朋友,但僅止於朋友,我有一個感情上的伴侶,我們已經交往五年多,現在住在一起,等我念完碩士,打算去荷蘭結婚,如果到時你有空,歡迎來觀禮。」

成裕天說話的語氣始終溫和有禮,但卻一字一句都像刀刃般讓他無法招架,每說一句,他就懊悔一分,如果他肯多信任恩茱一些就好了。

「我把她的住址念給你吧。」成裕天說,也不給他準備紙筆的時間,自顧自的念了一串紐約街道及門牌號碼。

手邊無紙筆,雷謙只好用力記。

紐約的十二月,正落著鵝毛大雪。

台灣出生的恩茱從沒看過這樣的大雪,在同學們紛紛叫苦連天的時候,只有她一個人興緻勃勃,拿著相機拍攝著聖誕氣息的紐約。

「童。」跟她分租一間房間的莉娜從外面回來,手上拿著一個包裹,「妳的。」

「謝謝。」

看到筆跡的瞬間,恩茱足足呆了好幾秒……無暇去想他怎麼會知道這裡的地址,心裡只覺得開心無比。

小心翼翼的拆開,是一盒巧克力。

卡片上雷謙醜醜的字跡說,祝她聖誕節快樂,應該署名的地方什麼字也沒有,只畫上了一個心型,依照她對他的了解,這叫求和。

男人對自己說出的狠話後悔了,所以趁著聖誕佳節捎來禮物,希望她能忘記夏日時的嘔氣。

恩茱拿著卡片,傻笑出來,幾個月來的陰霾一掃而空,瞬間晴空萬里。

「男朋友嗎?」莉娜促狹的說,「看起來很開心。」

「男朋友。」

彆扭的,自大的,但是一直是她的英雄她的男朋友。

那天晚上,恩茱小心翼翼將卡片壓在書桌的透明軟墊下,一邊吃著巧克力,一邊讀書,心裡甜蜜蜜的,似乎連一直難念的英詩也變得好讀多了,愛人啊,我想回到你身邊,愛人是祖國,回到愛人身邊是想回到家鄉……恩茱神采奕奕的讀著。那天晚上,連作夢都甜。

此後,雷謙的巧克力還有卡片就沒斷過。

她的生日,交往紀念日,七夕,聖誕節,每個月必定寄來兩三次心得報告,那都是她以前跟他提過的影集,或者是書。

他以前總忙著練球,沒時間看這些,現在似乎想更接近她似的,把曾經感動她的事物都找出來,然後將感想告訴她,看CSI覺得精彩絕倫,看馬利與我笑中帶淚,看慾望城市會心一笑。

雖然他的字又大又丑,但恩茱還是百看不厭。

她知道他有多討厭寫信。

以前總說,「有事打電話就好」,「電話就是用來方便現代人的」,所以她能想像,這些手寫信需要花多少時間,遑論這個靜不下來的人還要去看那些書,那些電影。

越是收信,就越覺得他可愛——大男人想道歉,但又說不出口,所以只好用這種笨拙的方式表達心意。

她哪有這麼難求和,他其實只要說「我等妳」,那就好了。

只要知道他在等她,那麼,就算分離千山萬水,她還是會飛回他身邊,繼續他們簡單又幸福的人生計劃,結婚,生小孩。

郵件,包裹,巧克力。

很快的,連莉娜也知道有這麼一個人,總是固定從台灣寄信寄禮物,但是卻從來不寫回郵地址,「童,妳男朋友為什麼都不寫地址,他不希望收到妳的信嗎?」

好奇寶寶莉娜終於忍不住在隔年夏天問了她這個問題。

「當然希望。」恩茱笑笑,「不過他怕我還在生氣,為了避免退信,所以他才故意不寫地址。」

她才沒他那麼大脾氣。只要他能支持她,對她來說就已經很好了,她才不可能去生他的氣。

可是雷謙不明白,就這樣,巧克力、信件、巧克力、信件,不斷的飄入公寓的信箱。

夏天過去,冬日又來。

這是恩茱在紐約的第三個中國新年,走到哪裡都是一層厚厚的白雪,整個城市像是鋪了一層糖霜。

「童。」莉娜在樓下大叫,「妳的信。」

「來了。」

大大的拼音名字,是雷謙的字,可是,沒有郵戳。

恩茱將信轉了一下,正面,背面,真的沒有郵戳。

莉娜嘻嘻一笑,「有人請我拿進來的。」

有人?誰啊,可這明明是雷謙的字啊……該……該不會……

「一個東方人,高高的,眉毛很濃,長得很帥喔,眼睛旁邊有顆痣。」莉娜形容著,「他跟我說請問妳住這間房子嗎?請幫我拿給童小姐。」

天啊,真的是雷謙。

他到紐約了?

恩茱一下抓住莉娜,「那人呢?」

「走啦,他又不知道妳在家。」

「往哪裡?」

「他說要去地鐵站。」

恩茱穿起外套就往外沖。

第一次發現路上的人這麼多,第一次發現積雪的路這麼難跑,第一次希望往地鐵站的路長一點,好讓她在他進站之前攔住他。

終於,那個背影……好大的行李,他……他剛剛下飛機嗎?奇怪,為什麼只是看著他走路的背影,她的眼睛就覺得好熱。

「雷——謙——」

男人停住了腳步,回頭,丟下行李朝她疾沖。

十五公尺,十公尺,五公尺,一把抱住,再沒有距離。

「我好想你。」恩茱說,「每天都想你。」

雷謙沒說話,卻將她抱得更緊。

「怎麼不告訴我要過來的事,我可以去機場接你。」

「妳沒看卡片?」

恩茱搖了搖頭,「我發現沒有郵戳,就直接跑出來了。」

「我原本想明天過去找妳的。」他捧著她的臉,額頭碰額頭,「我在卡片上寫了時間跟地點,我訂了餐廳。」

明天,是二月十四,她的生日。

恩茱想笑,但比笑容先出來的卻是眼淚,這個頭髮都還是小平頭的男人,飛越半個地球,為了來跟她說生日快樂。

「你現在要去飯店Checkin?」

男人點點頭。

「我跟你去,然後我們去吃飯,我有好多話想跟你說。」

雷謙看著恩茱的溫柔眼神,善解人意的笑容,除了感動再無其他言語可以形容,「好。」

牽起她的手,慢慢往地鐵的方向走,除了生日快樂,他也有好多話想跟她說,該道歉的,該解釋的,都要好好告訴她。

當然,最重要的一句——他握了握藏在口袋的小盒子,裡面有一枚戒指,雖然不是很貴,但是是他用第一份薪水買來的。

明天會是很完美的生日……

「雷謙。」

「嗯?」

「我說……我們結婚吧。」

「……」

「雷謙,你怎麼了?為什麼好像被雷劈到的樣子?」

男人握緊口袋的盒子,突然有種想哭的衝動,怎麼會這樣?

如果答應她的求婚,他明天就不能說「請妳嫁給我」,可如果不答應,又不知道要有多少波折……

他明明想了很浪漫的句子……

啊,算了,男人自暴自棄的想,反正結果都一樣就好了。

結婚吧,結婚吧。

於是,飛機上都在想求婚詞的他很慎重的點了點頭,「好,我們結婚吧。」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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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受寵若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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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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