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張大眼睛也看不到通往幸福的道路。
雖然人們常說那道路就在自己掌中。
對於你,已用光了全世界的形容詞。
已經不知道要怎麼引領心中的感情。
其實愛,也會有疲憊、麻木與厭倦。
在哭泣、喊叫、受傷以外……
非高潮的平淡,是否能尋找到另一個終端。
「戀愛了?」
「噓——」
回應我微愕的面容,是吉田慌忙豎指封唇的動作。
「小聲點嘛,被聽到就慘了。」
雖然坐在專門向藝人開放的俱樂部,但也要小心隔牆有耳。阿吉的警告是正確的,我用手微捂著嘴唇,向四下看了看。
「你怎麼知道的?」
「他跑來和我商量啊。真是的……」吉田喝了口飲料,壓驚似的拂弄胸口,「真是被嚇到了。還以為你知道呢。唔,竟然會放著你跑來和我商量,你們果然還在吵架。」
懶得解釋我和信秀不是吵不吵架的問題,我的注意力只放在阿吉剛剛說的事情上面。
「他……遇到想要交往的女性?」
說出這句話,口腔里澀麻麻的。趕忙喝了口香檳,卻又覺得甜得發腥。
「唔。」吉田老實地點點頭。
我下意識地笑了一下。吉田瞪大眼睛看著我。
「喂!」他壓低嗓門小吼道,「你還笑?」
對於自己這種強悍的適應力,我也覺得意外呢。但是受到的衝擊,老實說……沒有想象中來得那麼激烈啊。
「之前他有說過想找女朋友的事。」雖然立刻補充說是在開玩笑的,不過我知道,他應該有去嘗試。
現實的人生,誰都會更愛自己吧。誰都不是沒有誰,就痛苦地活不下去。對吧,這才是正常的情況吧。
心裡默默地低念著,像要這樣說服自己。
「哎?」
出乎意料的是,為什麼阿吉一副大受打擊的表情?
「你擺這是什麼臉啊。」我奇怪地吐槽他,「我的相方要交女朋友,難道還需要我的批准不成?」
「可是你們……」他困惑地搖著腦袋,支吾了兩聲后,詭異地捧著面頰小聲問出,「你們不是一對來的嗎……」
「噗——」
香檳都從嘴裡噴出來了。
我咳嗽著奪過他手中的紙巾,擦拭被噴濕的衣服。
「你在說什麼啊。」笑著掩飾內心的動搖,還是避開了阿吉正視著我的目光。
「唔……不是從小時候起感情就一直很好嘛……」
「好歸好,但也……」
「因為是秀樹我才說哦,我覺得信秀喜歡的人是你才對。」
「咳咳。」今天的阿吉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了,一直以為他就算敏銳也至少是個體貼到不會直接說出來的人。
「為什麼這樣講?」我別開視線,嘀咕著小聲抗議。
「那個……有件事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已經這麼久了,說出來該沒有關係吧。」阿吉似乎已經吃飽了,放下刀叉交加雙臂,輕皺著眉一副回想往事的樣子,「以前我們不是一起學過跳舞?」
「有嗎?」我奇怪道,「我們又不是一個團隊的。」
「有啦,我剛去的時候還沒有被歸隊嘛。在年底學的哦。後來讓你單獨做表演,我說那是你第一次上事務所的正式演出,怎麼竟然忘了?!」他瞪起眼睛。
「那個啊……」
想起來了,有關那晚的記憶,停格在信秀身上的香水味以及對我的不耐煩,因為不愉快,變得不願回想。
「那天有高層說要請你吃飯。」
「唔……好像是吧。」我皺起眉。
「其實那個人名聲不好。我是聽前輩說的。信秀因為擔心你去會出事,才和社長說由他去的。」
「哦……」眼神開始四下亂瞄,不曉得該看哪裡,心裡麻木的地方又有些長草,覺得很煩,為什麼又要來和我說這些?我究竟應該怎麼做,感恩戴德地跑去感謝他保護我,哭泣著請他原諒我?愛得太累了,已經不懂要怎麼做。
「不過信秀真的很有男子氣概哦。聽說當時對方不懷好意,但是信秀很冷靜地和他談了條件呢。」
「嗯?」
「你又不知道?」吉田覺得奇怪似的咋了下舌,「這件事在同輩之間都知道吧,很有名哦。」
「什麼事?」我抬起頭。
「他保證他將來一定會紅,願意到時候再還對方的人情。聽說對方被他當時的氣勢震住了,所以才把廣告給你們簽拍。不過這些年來,以信秀和你的聲譽,算下來反而是對方佔了便宜吧。早就還清人情了。」
「這樣啊……」我虛弱地笑笑。
原來如此,是大家都知道而只有我不清楚的事。
要說這種特例是怎麼造成的,只能說是我太不關心信秀了吧。
他總想保護我,把我適當地隔絕醜惡。即使有心事,也不會主動告訴我,因為有他,我才變成今天的這個我。
說不感動是騙人的。
可是奇妙的有點倦怠。
沒有辦法成為朋友,也無法正大光明作為戀人。和他kiss過後的時間都被情緒塗抹變得模糊了。我失去了自己一般地終日為他迷惑。
最後重點是,一切都過去了。
不是已經交到新的女朋友了嗎?
雖然之前曾那樣不願與我分開。他努力過、失望過,生氣過,冷淡過,然後就像他曾說的,開始下一段新的戀愛……
沒什麼,真的沒什麼。
我的心很意外地平靜呢。
「喂喂……」阿吉的表情為什麼突然變得那麼驚愕,「秀樹!你、你……」而且模糊得看不清了呢。
「你在哭呢……」
超小聲的呢喃是在說誰。
嘴角果然有什麼涼涼的東西痒痒地爬下去了呢。
轉過頭,茫然地睜大眼,在鏡子般的玻璃上,看到我無聲哭泣的臉。彆扭地想,喜歡信秀,果然是件討厭的事。
因為要一直、一直害我這樣非得為他流淚不可。
「都是我不好,不該和你說他交女朋友的事。」吉田慌亂地掏著手帕,輕柔地隔著桌子伸出手,想要擦試我的面頰。
下意識地閃了開來,就算對方是阿吉,也不想被碰到。
因為……
因為……
因為我是屬於信秀的。
被這樣女孩子氣的想法震驚到,可是這是這個身體所做出的最誠實的選擇。
就算與愛無關,也只有他能碰我。
年少時一起擁抱著睡過……
沒錢打計程車,一起攜手走過黑暗的夜路趕末班電車。他曾那麼認真地用殘留著稚氣的面容凝視我。
心無城府地笑著說成名以後要買暖爐桌。
一起打過架,一起被罵過。
面對面地站在洗衣房狹小的空壁旁,不知為什麼彼此一同偷偷地陷入緊張。
回想起來,他會知道我的事,再自然也不過了。因為他從那時,從一開始,就一直、一直在看著我。
從青春期開始,就愛著我。
從不知道什麼是愛情的時候,就已經自上天那裡,自命運那裡,得到了……被給予的一生一世的戀愛。
就算再愛上其他的人,也不會被取代彼此在對方心中的位置了。
雖然我,根本不會再愛上第二個人了。
搞不懂怎樣才能再談戀愛,只是一次就已投入了所有全部的情感。我根本沒有多餘的感情能再分給下一個人。
那麼、為什麼信秀可以呢?
寂寞地擦去臉上的水漬,轉身走出去的時候,被我嚇到的阿吉想要說什麼,卻終於沒敢阻攔我。
我就那樣一直走到將要舉辦演唱會的地方。
亮明了身份,在黑暗中,站上空無一人的舞台。
為什麼會來這裡呢?
因為只有這兒,是連接我和信秀的地方。
是讓我們共同屬於彼此,必須站在一起奮鬥的位置。
以排練為借口要求打開一盞照明,坐在空曠的舞台中心,把視線投往尚且空無一人的觀眾席。帶著一份懵懂,帶著一份懷念,帶著一份對於愛的困惑,抱住膝蓋,慢慢低頭,小聲地獨自唱著。
只有這一刻,不必對任何人表演。
眼前彷彿產生了幻視。潮水般的音樂和不停搖動的熒光棒,令人疲憊地不斷湧起。我把自己封閉,逃避到自心底流瀉的樂聲里。
舞台的樓梯口,響起腳步。
只是聽到呼吸的聲音,就知道那是信秀來了。
不需要眼睛,用皮膚也能感覺得到。
說出來會被笑吧。
這不是少女漫畫里的超能力嗎?
但是,當這份感情活生生地發生在這個世界中,就絕對不應該去嘲笑,去抨擊,去扭曲。
就算難過,就算脆弱,就算被不了解這份愛的旁觀者,隨便輕慢地說些什麼,我所應做的本該是張開雙臂接納保護,溫柔地善待這份愛才對吧。
後悔了呢。
終於還是後悔了。
明明說過就這樣也可以,卻遲鈍地感到被愛切割的痛意。細小的傷口時常因為痛覺的敏銳而被察覺治癒。致命的病痛……卻往往到了最後那一刻,才會猛烈襲擊。
把不願抬起的頭深藏入臂彎里。
猜想穿著刺眼白衣的他,此刻正靜靜地斜靠著舞台的樓梯。
「為什麼……」執拗地問著,「不是去約會了嗎?聽說你交了女朋友哦。」
沒有得到回答。
「沒關係啊。這邊的事由我來做就可以嘍。兩個人的意義,就是這樣吧……」
我在自說自話。
「信秀應該活得更自由一點、真實一點嘛。」
「……」聽到了郁澀的嘆息,像是頹敗一般的無聲的回答。終於張開眼,看到了,變得與我一樣消瘦了的臉,滲透著苦情氣息的眼睛幽怨地瞪著我看。
「沒有辦法。」他突兀乾脆的,帶著生氣的表情僵硬地開口。
「牽手的時候,覺得握住的像是什麼奇怪的東西,忍不住想要放開手。看到對方的嘴唇,就失去了接吻的慾望。這個身體,是不是安裝了什麼識別器?」突然掀起睫毛,驟然瞪來的眼眸深漆幽郁,固執倔強焦慮,「除了你,我誰都不要。」
兩個人在只開了一盞照明燈的舞台中心,凝視彼此。
感覺詭異的畫面,卻已經無力分辯任何思慮。
總覺得是否應該說些什麼動聽的台詞。
是否應該大喊大叫大哭大笑。
但真的只是這麼看著,看著,不知道是誰的眼淚先落下來,就像分不清究竟在這段愛里誰付出的比較多。
黑絹似的睫毛掛著晶爍的水漬,他如此這般凝視著我。就像遙遠以前的夜晚,並肩回家的那天,樹枝把兩個人的衣服畫成了囚服,他也是這樣,用顫抖的黑眼睛凝望著我。
時間彷彿從來沒有過間斷。
而他也好像一直那樣看著我。
已經,沒有辦法了。
除了擁抱,找不到其他共存之道。
你的堅強、悲傷、美好、脆弱,全都愛。
你的冷酷、溫柔、任性、全都想要接受。
理智屈服了,道理拋棄了,堅持和所謂正確的、更好的道路,都在因愛而流下的淚水中變得模糊了。
現在,就連愛都變得有些說不出口。
只是無法離開彼此的想要緊密擁抱。
亞當和夏娃犯了愛之罪。
那是朋友無法共擔的愛之罪。
所以親愛的,你是我的那個人,我是你的那個人。兩個人加在一起,就變成完整的世界,在這個愛的宇宙里,除了彼此,已經再也沒有任何人。
你保護我。
我保護你。
你原諒我。
我原諒你。
變得堅強!
變得勇敢!
世界上所有的愛語,不過就是那麼一句。
即使偶爾別開視線,手和手,也會永遠牽在一起。
愛你。
愛你。
像我愛你一樣愛你!
激烈的花火在眼眸中碰撞,兩個人的手指慢慢爬向對方,像最朦朧最曖昧的少年時期一樣,分不出是誰先微笑,分不出是誰先投降。
「繼續談戀愛吧。」
說了這樣的話。
又是異口同聲。
就像這個愛,其實一直都是相等的吧。
所以,就算由我一個人來講述,也不能掩蓋他的存在。
「還需要婚禮嗎?」他問我。
「演唱會就足夠了。」我回答。
是的,一問一答,相視而笑。就懷著這份心情,戴著遮擋臉孔的帽子,在衣袖下偷偷牽手。在信號燈轉換間交換kiss,懷抱著秘密地相戀下去吧。
不做你的新娘,因為得到了更高的位置。
雖然大家都常說「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但是還有一個特等席,應該叫做「戀人以上」。
被命運與緣分牽絆在一起的糾葛,那些被人得知,不被人得知的來來往往。已經不會有誰、不可能有誰再超越對方了。
所以,瀟洒地說出口,就只有一句話:用兩個人的人生來戀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