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這是什麼?」程晴捧著米粉回來的時候,指著他身邊的兔子籠問。

「兔子。」溫寧故意低下眼不敢正視她。

「我當然知道這是兔子!問題是它在這裡做什麼?」

「這個……我……」他抓抓頭,還在努力想理由。

「你什麼你啊?快說清楚,不然我拿米粉刮你臉喔!」

吞吞吐吐了老半天,他才把來龍去脈說清楚,聽得程晴的眼睛越張越大,最後她終於忍不住,伸出一隻手作勢要他住嘴。

「兔子很乖不會吵鬧——」努力爭辯。

「廢話!你聽過兔子喵喵叫還是汪汪叫嗎?兔子本來就不會叫啊!」

「它不會亂咬東西。」聲音有些示弱,他也知道自己理虧。

「它被關在籠子里能咬什麼東西啊?!」

「它很可憐……」

「可憐?那些在流浪動物中心的其他動物不可憐嗎?」程晴氣鼓鼓地反問。

「它真的很可憐,你看它的耳朵都受傷了,立不起來了。」他試圖向她博取一些同情心。

「受傷?那不是受傷啦!它是垂耳兔,天生耳朵就是這樣的。」

「呃……」是這樣啊?

「拿去還給人家。」

溫寧頭猛一抬,「不要!」

這麼堅定的回答反倒讓程晴嚇了一跳,但她隨即正色,「阿寧,你要想清楚,你在這裡不過待上兩個月,之後你收拾行李就走了,這隻兔子誰照顧?還不是我!」她伸出一根手指指著自己。「我為什麼要收拾你的爛攤子?」

「可是,要是當時我不要它的話,它就會被吃掉了。」

「被吃掉?誰說的?」

「我不認識他,不過聽口音像是大陸人。」

程晴又深呼吸了一口氣,盡量讓自己的情緒穩定下來。

「阿寧,把兔子還給人家。」

「不要。」他意外地堅持著,自己都有些不解。

「阿寧!」

「我不要!」

「你鬧什麼脾氣?看清楚現實好不好!」

「要是你不喜歡它,我就帶著它一起搬走。」

「你到底在想什麼啊?」程晴作勢就要將兔籠子提走,溫寧一把擋在她面前,意外激動地說:「不要再拋棄它了!它已經很可憐了,如果真的沒有人要它,那我要!就算我只能待兩個月,我回台灣后一樣會把它帶回去!」

她抱著一堆米粉愣住,沒想到一向安靜的他竟然會為了一隻兔子這麼激動。

不要再拋棄它了……說著這些話的溫寧,有著他自己都沒體驗過的激動,總是有些蒼白、沒什麼表情的臉上浮現激昂的紅,像是在捍衛著什麼。

他為什麼要這麼激動?

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謅是因為他在這隻兔子身上似乎見到了自己的身影—他不希望自己被拋棄、不希望自己被忽視,他希望有人疼、有人愛,所以他也希望這隻可憐的兔子能被人疼被人愛,不要孤零零地被留在角落。

人總是會將自己內心深處的冀望投射在其他人身上。

不想再被拋棄、被遺忘了。

所以他想好好珍惜保護它,不再讓它受風吹雨打,不再讓它過著沒有明天的日子。

程晴似乎也懂了他的堅持為何而來,可是這樣輕率的決定卻讓她很不開心。兔子是生命,不是好玩的兒戲,一旦決定要收養它,那就是一輩子的責任耶!而且到時候他走了,這兔子不就成了她的責任?他憑什麼替她找這個麻煩?他又不是她的誰?他們才認識不到兩天呢!

兩人就這樣僵持了一會,直到幾聲輕微的噴嚏聲傳來。

溫寧左右看看,卻聽見程晴沒好氣地說:「快把兔子帶回家吧!外頭涼,它快感冒了。」

低下頭,果然看見兔子正站了起來,用兩隻前腳擦著鼻子。

他這才發現,這隻兔子的前腳和小腹都是白色的,那兩隻前腳看起來就像戴了白色的手套一樣,看起來煞是特別。

「你還在愣什麼?我的米粉都快掉光了啦!」程晴往前走了幾步,回過頭來喊他。

「可是……兔子……」他猶豫著,不知道該不該提著兔籠一起跟上去。

「一起帶回來啦!」程晴越走越快,頭也不回地說著。

算了,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麼對一隻兔子這麼堅持,不過看他剛剛那麼激動,好像這隻兔子是他的命一樣,要是不答應,說不定他硬起脾氣來,真的帶著兔子搬出去。

她不知道自己是真的也有些同情那隻兔子,還是只是單純地想把溫寧留在自己家裡。

她又回頭悄悄看了一眼,只見那個總是眉頭不自覺深鎖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臉上露出難得的笑容,看著兔子隔著籠子,親熱地伸出小小的舌頭舔著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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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養兔子的記憶,溫寧只依稀記得小時候家裡曾經養過一對小白兔,後來變成大白兔,最後有一天變成了盤子里的肉。

他記得那時哭得好傷心好傷心,不明白為什麼大人要把那麼可愛的兔子給殺了?那時候爸爸還笑他,一個男孩子為了兩隻兔子哭成這樣,真沒出息!將來長大怎麼辦?

無奈地笑笑,也許爸爸說得對,他是沒什麼出息,長大了也只是一個小小的工程師,不像大哥那樣在美國華爾街上班,年薪好幾百萬,可是今天他救了一隻兔子。

雖然有些意外,但他隱隱約約覺得,也許是為了要彌補小時候失去那對心愛大白兔的傷痛吧?

進了家門沒多久,程晴把米粉往桌上一堆,便跑進房裡去了。

溫寧把兔籠子放在木頭地板上,看見兔子有些緊張地站起身來,東聞聞,西嗅嗅,原本無精打採的黑眼睛此刻變得炯炯有神,水亮水亮地打量著它的新家。

「想不想出來?」他一面問一面就要打開籠子門,卻突然被程晴喊住。

「等等,先別讓它出來。」

「為什麼?它一定被關了很久了。」他有點不服氣,以為她只是不想讓兔子出來弄髒屋內。

程晴沒回答,只是抓著他的手臂把他帶到自己房裡,往電腦前一推,「看這個。」

「這什麼?」螢幕上有一個很大的兔子頭。

「美國家兔協會的網站。想養兔子總要做點功課吧!你給我在這乖乖把網站內容看完才准離開,要是兔子養不好養死了,我一樣把你踢出大門!」

說完她就要離開,才走到大門,溫寧突然喚她——

「等爭……」

「什麼事?」

「謝謝。」他臉上露出一個舒心的笑容。

程晴看得有些傻了。沒想到他笑起來的模樣這麼好看!原本老是緊繃的線條都舒展了開來,原本憂鬱的眼睛眯得細細的,看起來好親切,尤其是他的牙齒,潔白又整齊,現在已經很少有男生有這麼一口漂亮的牙齒了呢!

「不客氣。」她趕緊低下頭。

奇怪,她為什麼要覺得不好意思?比溫寧更帥的男人又不是沒見過,何必臉紅?一定是自己穿太多太熱了。

「阿晴。」

哎呀呀,這可是他第一次這麼叫她耶!

「什麼事?」她只是側著身子站在門邊,不敢回頭,怕臉上這副思春表情被人見到。

「你能不能借我字典?」

「嗄?」

「我英文不太好,所以……」他不好意思地抓抓自己的頭,原本就微卷的頭髮被他一抓更亂了,看起來卻有另外有一種風味,好似原本緊繃的心情也隨著松亂的頭髮一樣,鬆開了、散開了,於是變得自由。

令溫寧意外的是,對於養兔子這件事,程晴儘管一開始反對,但一旦成定局后,她卻是最用心的人。

不但強迫他閱讀所有關於養兔子的知識,她還將家裡稍微整理了一下,把一些死角清理乾淨,免得兔子進去玩得髒兮兮的。此外,她還帶著他到鎮上的寵物店買了許多兔子用品,花了不少錢。

在台灣學過木工的阿澤,見兩人這麼熱絡,也捲起袖子幫忙釘了一個可愛的小木屋,擺在小小的前院里,說是當兔子的夏日別墅用。

溫寧給兔子起名叫妹妹,因為他從小就很想要一個妹妹。

妹妹真的很乖,放出來的時候不會亂咬也不亂鬧,只會乖乖跟在溫寧身邊蹦呀蹦地,彷彿認定了他就是主人。

程晴對妹妹的態度算是不冷不熱,不會特別關照,但偶爾天氣涼的時候,她也會記得在妹妹的籠子上多蓋些衣物保暖。

對於程晴,溫寧的心裡一直有份感激:除了感激她的「收留」,還有感激她容忍自己的任性、感激她願意收留妹妹、感激她對妹妹付出的任何一點關心……還有對他的關心。

程晴總是做多於說,也從不貪別人對她讚美,這點讓他相當欽佩。

人總是喜歡讚美的,不是嗎?他還記得小時候努力念書,為的就是希望老師能讚美他、同學能崇拜他、偷偷暗戀的女生能喜歡他——雖然這些從來沒實現過,不過渴望得到讚美的慾望才是促使他用功念書的動力,才不是大人口裡的希望光耀門楣。

他原本以為程晴該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不然哪來的錢在英國一住就是兩年?但他後來才知道,她這幾年的花費全是靠獎學金,他不由得對這個女孩心生敬佩。

英國獎學金之難申請是眾所皆知,程晴居然能申請到,而且一申請便是全額三年,包吃包住包學費,想必她一定相當不簡單吧?更何況,她年紀還比他小。

知道她年紀還比自己小兩歲的時候,他驚訝得嘴巴張得闔不起來。不知道從哪得來的錯誤印象,他一直以為只有三十歲左右的女人才會跑來念博士,可是程晴只有二十五歲!

「這很正常啊!大學畢業后我工作了半年,然後到英國來念書。碩士一年,博士念了快兩年,不過我年底就滿二十六了啦!所以當然要趁機趕快出去走走玩玩哪!」她笑咪咪地拿起手上粉紅色的玻璃瓶子,喝下一臼水果酒。

「二十六歲和出去玩有什麼關係?」他傻傻地問。

「因為在歐洲,二十六歲以下的年輕人可以享有學生特權,買車票、買機票、逛博物館,只要你二十六歲以下,就能拿到折扣,所以當然要好好利用。你不知道在歐洲的交通費有多貴!要是當天買來回車票去倫教,可要八十磅耶!」阿澤幫著回答。

兩個人一說一唱,溫寧差點被嚇得當場決定一年內都不要離開這個地方。

「說到錢嘛,我突然想到一件事。」程晴把玻璃瓶子放桌上。「養兔子挺花錢的呢!」她看向溫寧。

「是嗎?還好吧!」阿澤不識相地搭腔。

她瞪他一眼,後者馬上閉嘴。

「我說,當初說免房租,免的可只有你的房租喔!妹妹的房租可要算在你頭上的。」

「兔子也要收房租?」從沒聽過這種事。

「為什麼不要?就算不收房租,它吃的喝的用的都不用錢嗎?」

「可是那些給妹妹用的用品、還有它的食物,都是我出的錢啊!」為此他的荷包還縮水了一大半呢!他私底不可是心疼得要命,到了國外,雖然住不用錢,但吃的用的加上學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啊!看看剩下的存款,繳了語言學校的學費后,就所剩無幾了,這幾天他還在煩惱接下來的兩個月要怎麼省吃儉用才好。

「你就那點錢,一下子就花光了,先不說照顧妹妹,我看你自己填飽肚子都有問題喔!」程晴說得一針見血。

阿澤又想開口說話,她瞪了他一眼,他只有又乖乖住嘴。

「我也知道啊……」溫寧一手撐住自己的下巴,努力想著以後的支出該怎麼辦。

還沒想好,一向腦筋動得快、動作也快的程晴突然咱的一聲,把一張單子放在桌上,「所以呢!來,這是我們家後面超市的徵人啟事,馬上就可以上班,我剛剛已經去問過了,工資還算不錯,而且還有員工福利,你等下就去應徵。」

溫寧看著躺在桌上的徵人啟事,超市工作?那不就是搬貨品結帳那些事情嗎?他再怎麼說以前好歹也是個資深的工程師,突然要他去做這種拿時薪的打工,這會不會太——

「這個……」

「還猶豫什麼?告訴你,別想太多,這裡是國外,你當然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適合你的工作,現在是能賺錢的工作優先,那些無謂的自尊先擺一旁吧!而且那家超市很受歡迎的喔!每天客人多得不得了,除了搬貨卸貨,你也可以在那裡多學學英文啊!這可是比在語言中心上課實用多了。」

「可是,我白天還要上課。」他不否認程晴的話是有道理,但心裡還是有些嘀咕。

「你可以上晚班啊!」她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那樣會不會太累?」阿澤終於忍不住插嘴。

「怎麼,你心疼啊?」她有些頑皮地說。

阿澤像是欲言又止,最後乾脆豁了出去,「沒錯!我心疼啊!我這個高中同學又瘦又弱,又要上課又要打工,回到家還要照顧你這位大小姐,不累慘才怪!」

「我也是為他好啊!打工可以賺錢,又可以練習英文,不然到時候他念完語言學校考試成績不好,怎麼申請學校?」

申請學校?

「等——等等!」溫寧終於伸出手來制止兩人的談話,「申請學校?

誰要申請學校?」

「當然是你啊!」程晴一副理所當然。「不然你待兩個月就走了,妹妹怎麼辦?」

「可是我什麼都沒準備啊!學校哪有那麼容易申請上的?」這可是完全超出他的預想啊!他原本只是想來念兩個月的語言學校就走的。「而且我也沒準備足夠的錢念書。」

「所以才要打工啊!」程晴又揮了揮手上的徵人啟事。

「別緊張,還有獎學金可以申請啊!不然,還有助學貸款。」阿澤也在旁邊搭腔。

溫寧看看程晴,又看看阿澤。不會吧,這兩個人在背地裡一切都商量好了?

「念書可是大事耶,你們就這樣偷偷幫我決定好了?」

阿澤聳聳肩,「你也可以拒絕啊!」

「你們——」

「你們什麼?別浪費時間了,走了走了!」程晴拉住他的手。

「去哪?」他滿臉問號。

「去超市面試啊!我和你一起去,免得你英文不好吃了虧。」

「等一下!我都還沒決定好啊!」還在掙扎。

「你少煩!你把妹妹帶回我家事先也沒經過我的同意啊!」

「可是我——」可憐的溫寧還是被程晴給拖了出去。

阿澤悠閑地坐在椅子上,搖搖頭,自言自語,「哎呀,看來阿晴好像真的挺喜歡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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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晴的邏輯是,既然溫寧收留了妹妹,就要負責到底,不能照顧它兩個月就走人。而他要留下來的唯一辦法,就是申請到學校,繼續拿學生簽證留在英國念書。

沒有錢?去打工,或是申請助學貸款。

英文不好,沒關係,打工的地方可以學,語言中心也可以學,再不然,她自己可以教他。

學校太晚申請?這也不是問題。總有人一口氣申請好幾個學校,佔了好幾個名額,最後只去一間學校,其他的名額就空了下來,運氣好的話,能補上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而且溫寧以前的工作是軟體設計工程師,工作經歷相當不錯,到國外申請學校,最重要的還是工作經歷,通常只要老闆寫幾封推薦信就能順利過關。

不過聽說他的老闆倒債跑路了,嗯,這就有點麻煩,可也沒關係,她還有秘密武器。當上學生會會長,好處之一就是和許多教授及學校行政人員有些來往,只要稍加打聽哪個科系還有名額,再請幾個認識的教授幫溫寧寫寫推薦信,能申請到名額的機會也不算小呢!

反正,聽程晴說得頭頭是道,溫寧也沒什麼機會反駁,而且說實話,要是真的能在英國留下來念書,其實也挺不錯的,至少短期內不用再回台灣那個傷心地,也能順便充實一下自己,將來多些機會去與別人競爭。

但是……「真的有那麼容易嗎?」看程晴說得好簡單的樣子啊。

「沒問題!包在我身上!」她很豪邁地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晴,你是為了我嗎?」他突然問。

「臭美!我是為了我自己!我才不要照顧妹妹呢!我自己都要人照顧了,哪還有時間去擔心它?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你留下來,好好照顧我們兩個。」

即使程晴的答案如此,他的心裡還是莫名地一陣暖。

第一次有人,這麼希望他的陪伴。

妹妹需要他,程晴也說她需要他。

長這麼大,他這才體會到被需要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以前的女朋友似乎總把他當成備胎,對他的態度冷熱不定,還常常心不在焉。他之前也沒交過其他女朋友,加上自己工作實在太忙,的確有時候不能滿足她的需求,所以他就忍著點,只要大家相安無事就好。

即使被甩了,他也一直一相情願地認為是自己真的不夠好,所以女友才會投到別人的懷抱里去。

可是到了這裡,陰錯陽差地成了程晴的管家,又收留了妹妹,才不過幾天,就發生了不少事,程晴快手快腳、說到做到的作風雖然讓一向思考縝密的他有些適應不過來,不過整體上來說,他並不討厭程晴為他做的安排。

她有經驗,又在國外生活了這麼久,做事一定有些道理的吧?既然她說有希望,那他試試也無妨,反正人都已經在英國了,有什麼消息也能馬上知道,不用在台灣干著急。

思考了一會兒,他下了決心,「好,我試試看。」

「哎!這才對!」她用力捶了溫寧的胸口一下,差點讓他一口氣順不過來。

+既然決定要在程晴這兒長久住下,最重要的當然就是摸清楚女主人的飲食習慣,於是阿澤特地找了一天晚上,吩咐溫寧拿著紙筆,兩個人在餐桌上正襟危坐。

「紙筆都準備好了?」

「好了。」

「你這本子這麼小,夠記嗎?」

「應該夠吧?不過就是記些她平常愛吃的菜而已不是嗎?」

「也對啦……不過她很挑嘴的,做的菜不合意吃幾口就不吃了,所以你還是要細心點,別隨便亂弄,免得她到時候吃不飽又營養不良。」

』「沒問題。」

「好,那我開始嘍!」

阿澤於是滔滔不絕地開始講了下去,只見溫寧的臉色越來越沉重,手裡的筆越寫越快,沒多久筆記本就翻頁,只聽一頁一頁不斷翻過去,直到快見底了,溫寧才喊了出來,「等等,這太誇張了吧!她連優酪乳都要指定品牌?會不會太奢侈?」

阿澤瞄了他一眼,「早跟你說你的筆記本太小了嘛!」

「阿澤,」他很認真地看著朋友。「你是不是喜歡她?不然你哪根筋不對,沒事對一個女人的胃口這麼瞭若指掌做什麼?」

「不是,當然不是。」阿澤乾脆地否認。

「那你為什麼把她照顧得這麼好?」

「你才剛來,又運氣好碰到我們,還沒辦法體會人在異鄉那種孤寂感吧!人在國外,自然會彼此照料,她提供我住宿,我就幫她料理食物,其實也滿公平的。至於說喜歡她嘛……」他歪著頭想了一會。「喜歡是喜歡聽到阿澤說出「喜歡」這兩個字,溫寧的心不知道為什麼突然一緊,然後萬分緊張地等著他把話說完。

「不過那種喜歡像是兄弟姐妹一樣,和情人之間的感覺不一樣。」

「為什麼?阿晴哪點不好?」儘管心裡鬆了一口氣,但他還是忍不住好奇,追問到底。

阿澤看了他一眼,只是笑笑,沒說什麼。

「我說,」過了好一會阿澤才繼續開口,「別看她是個博士生,有時候也挺迷糊的,論文一忙起來就忘了吃飯洗澡睡覺,不然就是突然跑去旅行不見人影好幾個星期,感覺上就還像是個小孩子一樣。」他說著說著臉上露出微笑。「不過,她是個令人感覺舒服的人,和她在一起,總覺得特別輕鬆,沒什麼壓力,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有時候連秘密都會不知不覺地說出來呢!

「老同學,我以後會告訴你的!」他拍了拍溫寧的肩膀,臉上有一種很難辨認的神情。

三天後,阿澤要回台灣了。

他幾乎沒帶走什麼東西,只除了幾張和程晴合照的相片,以及幾件在英國買的衣服,其他的東西,包括牙膏牙刷毛巾這類個人衛生用品也沒清,就全一古腦地都留給了溫寧。

「看!我對你多好,東西全留給了你,幫你省不多少錢。」臨走前他很義氣地捶了一下溫寧的胸口。

溫寧白了他一眼。這兩個人連動作都這麼像。

「根本就是懶得清理嘛!」他回頭看著一團亂的客廳。

待會得好好整理了!

「說實在的,還真捨不得你走呢!雖然我只來了不到一個星期,卻覺得和你們已經相處了很久似的。」溫寧嘆口氣。

出來放風的妹妹這時候也跑到門口來張望,溫寧笑了笑,蹲下身子摸摸妹妹的頭。

「高中同班三年,到今天才聽到你說句像樣的話。」阿澤也蹲下來摸了摸妹妹的耳朵,妹妹動也不動,乖乖趴著,閉上眼,讓他輕輕地撫摸著。

「還記不記得,前兩天你問我喜不喜歡阿晴嗎?」

「你不是說喜歡嗎?」

「是啊,我是喜歡,但不是那種喜歡。」他停了停,又說:「阿晴真的是個好女孩,你要好好把握。」

「什麼意思?」

「她喜歡你,看不出來嗎?」

溫寧當然不相信,還以為阿澤在開他玩笑,「我知道被女人甩很慘,不過你也不用開這種玩笑安慰我吧?」而且程晴還是堂堂的准博士,怎麼可能會看上他?

「別對自己這麼沒自信。難道你不喜歡她嗎?」

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喜歡,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見到她的時候心情就很好?沒見到她的時候,心裡想的也都是她?可他才到這裡幾天,事情會進展得這麼快嗎?阿澤是不是只是在逗他?

見他一臉懷疑的神色,阿澤聳聳肩,「你也別緊張,喜歡和愛又不一樣,所謂喜歡只是有好感而已。只是我看你這幾天來似乎開朗了些,不像剛來的時候,老是一臉苦瓜,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對不起你一樣。說來你會有這樣的改變,阿晴也有點關係吧?」

溫寧苦笑了一下。是啊!程晴說風是風,說雨是雨,想到就去做,找丁一大堆事情丟給他,結果他根本沒心思去想過去那些傷心事,想的念的郡是今天該怎麼過。

「為什麼突然告訴我這些?既然阿晴這麼好,你又為什麼沒和她在一起?還把她拚命塞給我,好像急著把女兒嫁出去的老頭子一樣。」

「沒辦法,總覺得對不起她。」阿澤又聳聳肩。

「對不起她?什麼意思?」

「她說過她喜歡我,可是我沒辦法用那種感覺去對一個女人。」

溫寧眼睛突然張得好大。

「你再說一次?!」不會吧?高中三年他都不知道這件事?

「你沒猜錯,我是同志,我只愛男人,沒辦法愛女人。」他瞄了一眼臉色慌張的大男生,又說:「那麼緊張做什麼?要對你下手的話,高中早就開動了,還會等到現在?放心放心,我對你沒興趣。」

「怎麼以前不說,現在才說?」

阿澤竟然就這麼輕易地把他的性向給說了出來?儘管溫寧並不排斥同志,但印象里總認為同志都寧願將自己的身分隱藏起來,不會這麼輕易示人的。

「反正遲早要知道的。以前在台灣,總是拚命躲、拚命藏,可是出了國以後,突然發現以前那些躲躲藏藏的行為很可笑,這又不是犯罪,何必像賊一樣見不得天日?」他語重心長。

「會這樣告訴你,也是因為想讓你知道,程晴真的是個好女孩,我沒喜歡上她,是我自己的問題,不是她的錯。」

「幹麼一直提到這件事,好像我真的就一定非喜歡她不可?」也不知道人家到底對他是不是真的有意,還是只是阿澤自己隨便說說而已。

「我想我應該不會看錯。」阿澤笑笑。「而且,同住一個屋檐下,又是孤男寡女,想要擦出火花可不是難事。」

「別再開玩笑了,這樣會讓我以後和她相處很不自在。」

「隨便你,不過我倒是很期待聽到你們的好消息啦!」阿澤也不在意,他回頭朝屋內喊著,「阿晴!你在幹麼?梳妝打扮也不用這麼久吧?

我知道你捨不得我走啦!別躲在廁所偷哭了。」

「誰在偷哭啊!你臭美!」屋裡飛出一條紅綠相間的圍巾,正巧就落在他的頭上。

程晴跟著跑了出來,拿起他頭上的圍巾順手把他整顆頭給包了起來,看起來就像個印度阿三。

「天氣冷,小心別著涼了。」

「台灣熱得要死,你送我一條豐毛圍巾做什麼?」話雖這樣說,但阿澤的心裡卻是一陣暖。

其實他一直很想要一條蘇格蘭的羊毛圍巾,鎮里一家店有賣,但價格太高,他看了好幾次就是買下下手,也許是不經意間和程晴提過一、兩次,沒想到她竟真的記在心裡,特地買了一條送給他做臨別紀念。

「我走了,你要自己好好照顧自己。」

「你放心,我有阿寧啊!」

「他?」投過去不屑的一眼。「他還要你多多照顧呢!這小子搞不好連菜要怎麼切都不知道,全靠你以後好好「調教調教」!」

「你以前還不是這模樣?放心,我會好好教他的。」

「那……我走了。」阿澤又看了她一眼,眼裡有著淡淡的歉疚。「阿晴,謝謝你。」他低低說出這句話,微笑。

「阿澤……再見。」她退回房裡,慢慢掩上門。

就在門要合上的那一剎那,她突然又探出頭喊,「笨阿澤,找到男朋友的時候別忘了寄張相片給我,讓我好好瞧一瞧!」然後又馬上縮了回去,把門關上了。

「她不送你?」溫寧疑惑地問。

「唉……」一向嘻皮笑臉的阿澤嘆了口氣。「她會哭啊!捨不得我嘛!」停了停。「而且我也捨不得看她哭……畢竟一起生活了一年,看著她哭,我也會難過。」

溫寧默默不語。阿澤剛剛講的話還在他腦海里徘徊。

阿澤說,程晴喜歡他。

所以才會要他留下?

這是真的嗎?

提著阿澤的行李,走在大馬路上,他忍不住悄悄回頭望了家門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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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強迫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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