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魏管家,請問……我可以回廚房去工作嗎?」一早,林憶珊剛到趙家,就對魏管家提出這要求。

光看她沉重的表情,魏宏傑已猜出幾分內情,他不喜歡說人是非,卻能掌握所有消息。「我跟少爺商量看看。」

「謝謝。」林憶珊暗自感激他沒有多問什麼。

魏管家離開后,她在員工休息室內一邊掃地一邊等候,沒多久,魏管家帶回了一個肯定的回復。「少爺說可以,你今天就回廚房去工作,少爺那邊我會派人過去。」

「謝謝、謝謝。」她該感到高興還是失落?他願意放開手,他們都可以得到平靜了,一定可以的。

「九月份,你媽就能回來工作,到時少爺也出國念書了。」魏宏傑提醒她這事實,有些話不用說得太清楚,給人留點餘地。

「是,我知道。」她明白管家話中涵義,一切都會結束,不要太天真期盼。

「你別忘了要顧好學業。」

「我會的,謝謝您。」她深深鞠躬,忍住落淚衝動,初戀才剛萌芽,自己就要親手拔除。

林憶珊穿上圍裙、走向廚房,一天就在忙碌工作之中過去,只要不斷做事、不留空檔,就不會胡思亂想,她可以辦到的。

大廚、二廚和三廚都沒多問什麼,他們閱歷豐富,怎會看不出小女生的心事?

只是啊,他們在趙家工作這些年來,從未看過貧富之間被愛情搭起橋樑,所以也替小丫頭慶幸,幸好她守得住,否則這一愛上了怕是好夢易醒。

晚上九點,告別三位廚師大叔,林憶珊緩緩走到門口,有點心不在焉,走到山下公車站要二十分鐘,搭公車回家要四十分鐘,這段時間內她該想些什麼好?英文、國文還是數學?怎麼那些熟悉的內容都想不太起來了?

大門口有台銀色轎車,她沒多注意,低頭靜靜走過,冷不防的,忽然有隻大手抓住她。

那是趙永倫,他等她很久了,語氣低沉。「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搭公車就可以。」她心跳慌亂,心思翻飛,心……就要不聽話。

「魏管家說你都走到山下的公車站牌,這段路很危險,我開車送你回去。」他今天准許她回到廚房工作,卻不表示他會就此放開她,即使做不成情人,至少要讓他關心她。

「真的不用,請你不要管我。」她好不容易下定決心,拜託他就讓她回歸平靜,不要把她逼到極點,她的理智會崩潰的!

他一手打開車門,一手仍拉著她。「我不會對你做什麼,我只是……想為你做點什麼,求你。」

這句話擊潰了她,再也說不出拒絕的話,默默無語坐進車裡,喉嚨緊緊的、澀澀的,她不是討厭他,不是不喜歡他,可是她不敢面對一個即將結束的童話故事,就在她眼前、在她手中寫下不幸福的結局。

行車途中,兩人都不說話,廣播放出一首不知是誰唱的歌,簡直要溫柔的殺了他們——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牽牽手就像旅遊,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懷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拜託不要再唱,不要再傾訴那份心酸,有些辛辛苦苦疊起的防護牆,極有可能輕輕鬆鬆就被摧毀,天知道那是多麼難守的關卡,一念之間就要失守。

車子停在她家巷子口時,他才開口說:「謝謝你,讓我送你回來。」

她深呼吸一口氣,找回僅剩的冷靜。「我還不能回家,時間太早了,我平常都十點才到。」

「所以,我還有三十分鐘的時間?」他就像一個活在永夜地帶的人,看到那珍貴的陽光乍現。

「嗯。」她點點頭。

「我們可以說說話?」

「嗯。」第一塊石頭掉下來,很快地整片牆都倒了,他勢如破竹,她節節敗退。

忽然擁有寶貴的時間,卻不知該聊什麼話題,他想破腦袋只想到一些無聊的事。「你喜歡什麼顏色?」

「白色。」白色畫布,不用沾上顏料,最簡單最不費心。

「你喜歡吃什麼東西?」

「青菜。」價格便宜,自己種的更不用錢。

「你喜歡什麼季節?」

「夏天。」沒胃口,就不會吃太多東西。

都是他在發問,她心想自己也該回應一下。「那你呢?」

「我喜歡白色,喜歡青菜,喜歡夏天。」

「怎麼都跟我一樣?」她以為他在逗她,這可一點都不有趣。

誰知他直直凝視她,理所當然地說出原因:「因為我喜歡你。」

突如其來的告白,在這獨處空間內,顯得更震撼更強烈,她整張臉都發燙起來,躲避他溫柔而強硬的視線,吶吶道:「你不要……不要再說這些話。」

「我知道你的為難,我現在也無法保證什麼,我都明白。」如果他不是二十歲,而是三十歲該有多好,如果他完成了學業、接掌了事業,沒有誰能阻擋他的選擇。但眼前他什麼都不是,只是個少爺,出國念書生活都要靠父母資助,他能有什麼本事改變結局?

「所以呢?」她拾起頭問,他的眼中有種滄桑,聲音里有種悲哀,那不該屬於二十歲男孩的表情,緊緊揪住了她的心。

「所以……請給我一點點回憶,可以嗎?」

忽然間她無力抵抗了,內心高牆紛紛崩解,他要的不過是一點點回憶,難道她給不起嗎?難道她不願意嗎?承認吧,她早已對他傾心,否則又怎會與他共處在這時空中?

「我有一個條件,請你答應我。」

「你說。」他希望為她做點什麼,只要是她所希望的。

「既然是回憶,就應該只留在回憶里,等你要走的時候,就走得乾脆一點,我不想拖拖拉拉,我只要這個暑假的回憶。」

她很清楚兩人的差異,等他出國後世界更開闊,有太多精採的人事物等著他,完成學業后他會進入「擎宇集團」,全心學習如何管理龐大企業。而她即將升上高三、面對學測,考上大學后勢必會半工半讀,畢業后她打算一邊上班一邊念研究所,努力讓自己從貧窮中翻身,將命運掌控在自己手中。

彼此各自有要打拚的目標,難以找到交會點,與其看感情在時空中褪色,不如讓它結束在最燦爛的時候。是的,至少他們還會有回憶,想起對方的時候還能有微笑。

他沉默片刻,其實明白她的考量,只是下不定決心。「你比我想象中更堅強。」

「如果你做不到,那麼連回憶也不該留下。」她也不想這麼殘忍,但就讓她扮演這殘忍的角色吧,若是從他口中說出來,她才會更傷心。

「好,我答應你。」他的聲音也有哀傷也有喜悅。「距離我出國還有三十六天,請讓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嗎?」

「請別讓我媽知道,也別公開。」

「我知道。」不要留下任何副作用、後遺症,只是一段回憶,一段他全心全意想擁有的回憶。

他握住她的手。兩人靜靜坐在車內,靜靜任時光流過,即使不言不語卻能心意交流,他們像上輩子就認識了,這輩子即使註定要分離,也至少擁有過最美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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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戀人們低調不公開,流言仍然迅速傳開,員工們都知道少爺每天接送小丫頭上下班,看來是有那麼點愛情的影子了。

然而在管家魏宏傑的示意下,沒有人衝動到向趙家夫婦報喜,很明顯的,這可能只是一個夏天的戀曲,就讓它淡淡的來,輕輕的去。說真的,十七歲的女傭和二十歲的少爺,除了留下回憶還能有什麼結局?他們年紀都還小,未來有許多變數,貧富的差距更不能小看,日後還是各自去找適當對象吧。

因此,員工們都抱著一種祝福和憐惜的心情,看待這對終究要淚眼相送的小倆口。

廚房裡,大廚忍不住對她讚美:「珊珊,你變漂亮了。」

「有嗎?」林憶珊完全不覺得,她每天穿著白衣黑裙的制服,再套上淺灰色圍裙,找不到一絲青春色彩。至於那一頭短髮和一張素臉,更是毫無女人味,她自己看了都乏味。

「暑假過完你就要回學校去,少爺和小姐也要出國了,到時我們會很寂寞。」二廚說著有點感傷,人生聚散原本就難免,他們也不是沒經過大風大浪,只是要眼睜睜看著小情侶分手,仍觸動每個人心中最柔軟的那個地方。

「有開始就有結束。」林憶珊平靜以對,她相信自己做得到,提得起就要放得下。

「不管怎樣,把握每一天吧!每天都值得慶祝,因為生命如此美麗。」三廚打破感傷氣氛,忽然說出這麼一段經典哲理。

「嗯,我也這麼想。」林憶珊十二萬分同意,她的初戀如夏蟬,只活在這個季節,然而了亮高亢,是她人生中最美的樂章。

唱吧!就當作最後一曲。愛吧!就當作沒有明天。

每天早上七點,林憶珊走五分鐘到巷子口,有個男孩已經站在那兒等待,他手中有朵玫瑰,臉上有抹微笑,雙眸因為她的出現而雀躍。

光是這一幕,就讓她百感交集,他雖是個任性又神經質的大少爺,其實純情到不可思議的地步,兩人都是彼此的初戀,都是第一次變傻,好像就會傻得特別嚴重。

「早。」她輕輕對他招呼。

「早!」他已買好早餐,開車到途中一處公園,兩人一起吃完,然後再送她去趙家上班,時間抓得剛剛好,為時六十分鐘的約會。

吃早餐的時候,他的身分從少爺變成傭人,完全出於不能自制的柔情。

「你太瘦了,來,再多吃一口。」他拿湯匙舀了濃湯,一再往她嘴裡送,最後她忍不住轉過頭去,皺眉道:「我吃不下了。」

「不想喝湯?那來一塊鬆餅,來,啊……」他用刀叉切好一塊蜂蜜鬆餅,又對準了她的嘴。

「你別這樣,我自己吃就好了。」她從未如此被男孩寵愛過,一時無法習慣。

「我不喂你的話,你根本就不會吃完,誰叫你這麼瘦?來,聽話,吃下去。」他殷勤又有耐心,像面對一個不聽話的小娃娃。

當她乖乖吃下,對他微微一笑,那就是他最靠近天堂的時候。

晚上九點,他在車庫等她的腳步聲,開車送她回家,途中可能吃點宵夜,可能找個地方散步,時間不多不少剛好也是一小時。

傭人一個月可放假六天,他探聽好她的輪休時間,開車帶她去海邊、去山上,兩人都知道時間不多。但是沒有人提起這件事,當作一種默契,或是一種禁忌。

雖然正值青春,他們並未突破尺度,只是牽牽手、抱一抱,有時會忍不住親吻,若再更進一步,只怕回憶就不只是回憶,而將是離不開的依戀。

這童話一般的日子,每天都在倒數計時,因為太美麗而不能長久。

「為什麼你會喜歡我?」她忍不住問,因為實在太奇怪了,他要怎樣美麗聰慧的女子都不是問題。何必苦苦執著於她這個平凡女孩?

「因為你很像我養的小兔子。」他摸摸她粉色的臉頰說。

她抓開他的手,哼了一聲。「胡說八道!」

「你昏倒的時候,我覺得自己也快昏倒了。」他從來沒有這種感覺,整顆心被另一個人牽動,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你是同情我?」

「我是同情我自己,怎麼會這麼可憐?對方又不喜歡我,我卻不能不喜歡她。」

「你太會說話了,油腔滑調!」她瞪他一眼,寧願他悶得像根木頭,也別這樣害她胸口撲通跳。

他笑了,她發脾氣的樣子多迷人,十七歲女孩原本就該如此,一顰一笑都那麼天真可愛,之前她的疏離冷淡只為保護自己,他懂她不肯輕易打開心門,是因為她太害怕受傷。

「你呢?你喜歡我嗎?」他靠近她耳邊問,嗓音低沉又酥麻。

「我不想回答這問題。」她轉過頭去,耳根已經紅了。

他從背後抱住她。「很多年以後,當你想起我的時候,會是開心還是難過?」

「我會祝福。我希望你遇到更好的人,希望你事業成功、身體健康、生活順利。」她微笑得很滿足。「只要自己喜歡的人能快樂,我放棄得就有價值。」

他是個好人,她也是個好人,兩人都沒有錯,只是不適合,為何要傷心難過?根本就不需要這樣,反而要更激勵彼此,一定要把握自己的人生,打造出一片天。

他更緊緊抱住她,在她黑色的短髮中呼吸,就快不能喘氣,就快要心痛到粉碎。

「你很聰明,念書和工作都難不倒你,我只是怕你太任性太霸道,把一些好女生嚇跑了,你笑起來很好看,你該多笑一點,愛上你的人都會想要看到你笑。」

「好、好……我都聽你的。」他不允許自己愁眉苦臉,儘管相聚的日子已經不多,為了她這番話,他要盡量笑給她看。

夕陽西下的這一刻。他們在彼此眼中看到最後一抹彩霞,緊接而來的將是無邊無際的黑夜,但那祝福就像夜空星辰,讓人抬頭看了就溫暖一笑,至少還有個願望可寄託,希望那個人過得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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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永潔對哥哥的初戀不再深入研究,她變得很忙碌,因為在出國前,她也談了一場戀愛,對象是她以前畫室的老師。當然這場戀情註定夭折,但無所謂,她也不想要什麼結果。

每天早上,林憶珊都會坐在鋼琴前當模特兒一小時,這是她唯一能放空自己的時候,最近有太多情緒起伏,讓她格外珍惜這平靜時光。

趙永潔畫了十多張,終於有了最後定案,決定用油畫來表現,在她眼中,林憶珊不是美女卻很耐看,有種越陳越香的氣質,難怪哥哥會深深被吸引。

一小時很快就要結束,趙永潔放下畫筆問:「珊珊,你不會太難過吧?」她對林憶珊的稱呼進化成了珊珊,這樣比較麻吉。

「難過什麼?」林憶珊呆了一下才回答,她在當模特兒的時候通常腦筋轉得比較慢。

「暑假一結束,我們就要分開啦!」時間過得真快,只剩十天了,樂天的她也開始有點傷感。

趟永潔和哥哥已申請好學校,雖然學校和科系都不同,一個念企管、一個念藝術,但日後他們生活的地方就是紐約,就是另一個國度。紐約的豪宅內一樣有管家、司機,廚師和傭人,爸媽也常飛去紐約做生意,對他們來說其實沒有太大變化,只是台灣的一切人事物,以後只能偶爾回來看看了。

「小姐你去念書是好事,我替你高興。」林憶珊也曾幻想過,如果自己是千金小姐,就可以出國深造、可以學琴學畫,但那終究不是她的人生,她還是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吧。

就知道這位模範生不會輕易流露情感,趙永潔內心嘆口氣,拿出筆記本和鋼筆。「珊珊,你的email信箱給我好不好?我以後就可以跟你聯絡,把我的作品寄給你看。」

「好。」林憶珊寫下她的信箱,卻又追加了句。「不過我很少上網,可能很久才會回信。」

「為什麼?」趙永潔以為她很忙,沒空上網。

「我只有去學校才能上網。」

「不會吧?你家沒電腦?」趙永潔實在無法相信,這年頭誰家會沒電腦?在她想象中,每個人都應該有手機、電腦和汽車,台灣錢不是淹腳目嗎?

「沒有。」林憶珊老實回答,這根本說謊不得。

目瞪口呆片刻后,趙永潔合上打開太久的嘴巴,咳嗽幾聲掩飾尷尬。「那……我這台給你好了。」

「不用,謝謝。」

「我們不是朋友嗎?送個小禮物又不會怎樣!」趙永潔心想一台電腦又沒多少錢,她到紐約買一台新款的也不錯。

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頂級電腦都不當一回事,林憶珊苦笑一下。「可是我沒辦法給你什麼回禮,所以還是不用了。」

「你做我的模特兒不就好了?」

「真的不用了。」

「唉……你好固執。」趙永潔不得不放棄,通常都是別人屈服於她,這種經驗可不多。

林憶珊不是固執,只是還有點自尊,無法這麼快就丟棄,就像她對趙永倫一樣,她不願在他出國后痴等他的音訊,直到越來越少、相隔越來越久,才終於無奈地放棄。所以她選擇驕傲的姿態,讓一切終止在最美的時候,或許日後他想起她來,還能有種甜蜜的懷念。

無論如何,趙永潔特別交代:「答應我,絕對不能跟我斷了連絡,不然我會翻臉的喔!」

「我答應你。」林憶珊鄭重允諾。

「至於你跟我哥,還是會保持聯絡吧?」趙永潔早看出他們的地下戀情,只是口頭上沒說破。

「我想沒那個必要。」

「唉……所謂夏日之戀,只能存在於夏日,到了秋天就要枯萎,我不願親眼看到,乾脆瀟洒離開。」趙永潔忽然像個詩人。她原本就才氣洋溢,碰上戀愛更靈感泉涌。

「你說得沒錯。」林憶珊不能同意她更多,年少時的愛情就像彩虹,正因為短暫所以珍貴。

「我們真是難姊難妹,來,Givemefive!」兩人頗有默契的擊個掌,相視一笑。

林憶珊再次感到世事難料,她居然跟大小姐做了朋友,還跟大少爺談了戀愛,多不可思議,她不會忘記十七歲這年,她曾經距離幸福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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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明明就這麼長,戀愛卻是這麼短,夏天還沒結束,陽光依然燦爛,就已走到告別的場景。

最後一夜,趙永倫開車送林憶珊到她家巷子口,手錶上指著九點半,所以還有三十分鐘,一切都在倒數,有如沙漏般流去的時光啊。

「我明天就要出國了。」他打破沉默,說出一個彼此都無法改變的事實。

「嗯……」她知道,她什麼都知道,因此她什麼都不能說、也不能做。憑她能留住他嗎?留住了他又能怎樣?不過是痴心妄想,何必,何必。

「這給你。」他準備了一個禮物,看起來體積不小,當她打開一看,竟是他桌上那台筆記型電腦!

「我不能收。」這台電腦一定所費不皆,對他來說更是非常重要的私人物品,她不能收為已有,也不想往後看到電腦就想到他。這種送禮方式太狡猾,他根本就是要她忘不了他。

他早知她會拒絕,但他不肯退讓,至少他要為她做點什麼。「我堅持,你一定要收下,而且在我們下次見面時,希望你能讓我刮目相看。」

他的激將法立刻讓她豎起武裝,抬起頭說:「我明白了,我收下就是,但我們不能再有聯絡。」

「寫封信也不行嗎?」他無法說斷就斷,難道做不成情人,就連偶爾關心也是打擾?

「我要專心念書,要考上好學校,還要做一番事業讓你刮目相看,我沒時間給你寫信。」

她總是如此理智而冷靜,於是他放心了,她不會哭得像個淚人兒,她會認真生活、專心念書,她的堅強就是這麼讓他心疼。「答應我,你會好好的。」

「這還用說,我會過得很好,甚至比你更好。」她在虛張聲勢,她在自欺欺人,但不這樣的話,難道要她淚眼相送、欲走還留嗎?

他微笑看著她,伸出手抱住她,嗓音已經哽咽。「我相信、我相信……」他怎會不懂她?雖然只有兩個月的相處,卻像過了很久很久,在彼此心中刻下最深印記。

最後一個擁抱、最後一個吻,不知是誰流的眼淚,兩人都假裝沒注意到,只是捨不得眨眼,捨不得錯過每分每秒,這張心愛的容顏、這雙多情的眼眸,下次再見怕是多年以後了。

車內,廣播放出一首該死的情歌:「離人揮霍著眼淚,迴避還在眼前的離別,你不肯說再見,我不敢想明天,有人說一次告別,天上就會有顆星又熄滅……」

歌聲方歇,整點報時,告訴他們都已經十點了,有人該回家了。

「一路順風。」她輕輕推開他,伸手要打開車門。

「等等!」他握住她的肩,其實也不知道自己要說什麼,停頓了幾秒鐘,欲言又止只能說:「保重。」

「你也是,保重。」她給他一個微笑,而後鬆開他的手,頭也不回地離開,她懷中抱著那台電腦,就像抱著他給的回憶和祝福,還有什麼不滿足?

她不能回頭、不能停下,回頭的話就會被看到淚流滿面,停下的話就會轉身奔向他,所以往前走吧!

無論在地球的哪端,抬頭看的時候,總會是同一片星空,星星呀,如果許願能成真的話,請讓那個人忘了我,但我卻是怎樣都捨不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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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日,開學了。

「起立、敬禮!」

「老師好~~」

「坐下。」

林憶珊仍是那個穩重優秀的班長,做好每件該做的事,沒有人看出她剛剛告別初戀,甚至沒有人知道她曾經戀愛過。

下課時間,副班長走上前好奇問:「憶珊,你沒參加暑期輔導,都在做什麼?」

「沒什麼,打工而已。」她回答得很簡單。

「真的啊?會不會很累?」副班長家裡有請外勞,連洗碗都不用自己動手,很難想象打工是怎麼回事。

「不累。」她輕輕微笑,眼底藏著一個秘密,那是她平凡人生中不平凡的一段。

他歪著頭想了一下。「你好像有點變了,變得更成熟的樣子。」

「也許吧!」林憶珊仍是模稜兩可的答案,她無法向任何人形容,她曾經歷了怎樣的戀情。

他原本就覺得她很有距離感,現在似乎變得更神秘了,如果有人能接近她的內心世界,想必也是個奇特的人物。看來他的單戀是不會有結果的,通往她心房的鑰匙很難找到呢。

這時,導師高硯清也走過來,關心問:「憶珊,你暑假過得如何?你媽的身體好點了嗎?」

「我媽已經完全康復,可以去工作了,我的功課沒問題。」林憶珊站起來報出口。

「那就好,我很擔心你呢。」高硯清對她寄望極大,很怕她接下上進度。

「謝謝老師,我會加油的。」

在老師和同學面前,林憶珊總是表現出堅定的一面,而在她心底最柔軟的地方,只保留給一個已經飛往地球另一端的人。

九月驕陽仍炙,只是白晝漸漸短了、夜晚漸漸長了,還有青春短了、思念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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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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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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