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主場作戰的感覺
夏天的晚上天黑的比較晚,濱海地處北方,更是如此。現在已經是晚上八點半了,天依然沒有全黑。
一家看起來有些陳舊,但是生意極好的大骨頭店裡,朱楓帶著一群小弟喝的臉紅脖子粗,喝的興起,脫光了膀子,露出一身黑黝黝的肥膘,後背上橫七豎八的傷痕如同圍棋盤,額頭上的刀疤更是滴血般的鮮紅。周圍食客中,膽小點看見他這副模樣,立馬結賬走人。
「兄弟,再走一個!」朱楓端起玻璃杯,這一杯是三兩。
莫明也不推辭,接過來口到杯空,引得叫好聲響成一片。
「明哥您、您可不老實啊剛才還說不會喝,這會兒都喝了快一斤了!咱哥倆也走一個!」大耳環的舌頭已經大了,說話結結巴巴的。
一個馬仔給莫明的杯子里倒滿,莫明接過來,點了點頭算是致謝,一仰脖子三兩衡水老白乾就下肚了。
喝了一斤多,莫明除了臉上越喝越白之外,沒什麼大的變化,在一群紅臉漢子中,顯得格外的乍眼。
「我真是不會喝,別人喝酒會醉,我喝完沒什麼反應,浪費了,確實是不會。」莫明和聲細語的道。
真裝逼啊!周圍人都差點從椅子上栽下來。
「來吧,我再和兄弟們走一個!時間不早了,我還得去酒吧上班。今天剛被城管隊給開除了,再要是酒吧這份工作也保不住,那就慘了。」莫明自己端起玻璃杯,咕咚咚幾口又是三兩下肚。
不是裝逼,是真牛逼!
喝了一斤半高度老白乾,居然不耽誤上班?這就是傳說中一公斤的量?
大家看著莫明把一玻璃杯高度白酒喝涼水般灌了進去,誰也沒敢陪他。都已經喝的不少了,再一口氣喝三兩,不死也得胃出血。
大耳環從椅子上禿嚕下來,也不知道是真醉了還是裝醉躲酒,就在桌子地上睡著了,瞬間呼嚕聲就響了起來,引得周圍桌子的客人側目。
莫明從一個黑色包里掏出一板鈔票,捆紮紙還沒拆開,不用看也知道是一萬塊。
「豬八戒,這點意思給兄弟們喝酒用的!」說罷,扔在了桌子上。
「叫朱哥」朱楓耐心是糾正著稱呼:「咱兄弟是什麼樣的交情,你給我弄這個?拿回去啊,給咱媽買點補品,我已經收了那幾個孫子四萬了,我老朱在道上混,也得講個道義咱又不是大蓋帽,那種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事情,老朱不幹!」
朱楓已經喝的舌頭都木了,說話上句不接下句。
莫明瞪了他一眼道:「廢什麼話!」
說完,轉身就走,頭也不回的到了門口,蹬上那輛破二八飛鴿揚長而去。
一個脫光了上衣,肩膀上紋著下山虎的光頭陰森森的道:「朱哥,這是你哥們兒嗎?很囂張啊!你幫他要了二十萬,他好像不領情的樣子連個謝字都不會剛才大家都是看著朱哥你的面子才沒動他,這種裝逼犯就差收拾!」
大耳環一見莫明走了,又回魂了,從桌子底下鑽了出來,有些慍怒的附和道:「就是,這孫子太狂了,敢不把朱哥你放眼裡,這樣的哥們兒,要不要都是那麼回事,要不,我去治治他的毛病?」
朱楓似乎聽見了本世紀最好笑的笑話,從椅子上笑掉到地上,好容易掙紮起來,又笑的摔倒,幾個小弟連忙將他攙扶了起來。
朱楓過了半天,總算把氣給倒勻實了,冷笑著對大耳環道:「你去給他治毛病?明天你就不叫大耳環,該叫一隻耳了!」
這個左耳朵上戴著一隻藏銀大耳環,染著紅頭的混混,外號居然就叫大耳環。
「在濱海,老子從來沒怕過誰,就是海山哥敢欺負到我門上,我也照樣和他拚命,不過海山哥也不是那種無事生非的人你們是知道我的,我十五歲就敢一個人單挑南霸天馬老五,我這輩子能被人打死,可沒被人打怕過可我還真怕明子」豬八戒今天也是喝多了,開始絮絮叨叨的講述起自己的故事。
朱楓說的海山哥是本地著名的企業家鄺海山,
鄺海山在濱海是一座高山,一段讓江湖後輩高山仰止的熱血傳奇,朱楓也是一段傳奇,不過是黑色幽默的那種,兩次一對八的戰鬥戲劇性的大獲全勝,讓他從此有了個響亮的綽號:豬八戒!
不管怎麼說,倆人都算是傳奇人物之列,恐怕全濱海也就只有朱楓敢公開說出不怕鄺海山的話。
對於鄺海山,朱楓真的不怕,他只有敬重。敬重那段用熱血鋪就的江湖傳奇,敬重一個草根出身,篳路襤褸、艱辛跋涉,經歷九九八十一難,終於攀登到頂峰的上位者。敬重那個過程中灑下的每一滴汗水和每一滴鮮血。因為朱楓的出身更加草根,他比任何都明白那條路的坎坷崎嶇。
能從豬八戒嘴裡說出個怕字,還真的挺讓人意外的。
「我和明子是過命的交情,沒有他,我現在就算不是死人,也起碼是個殘廢!」朱楓邊用吸管吮吸著豬腿骨里的骨髓邊含糊的道。
「朱哥,怎麼以前沒聽你提前過你還有這麼一個死黨?」光頭問道。
「你們知道兩年前,我被西郊吳大舌頭偷襲那件事兒嗎?」朱楓問道。
「知道啊,朱哥你那一戰打的漂亮,吳大舌頭加手下七匹狼,八個人被你一個人給挑翻了!太牛逼了!」大耳環興奮的臉上泛紅光。
朱楓苦笑道:「當時實際上是我被吳大舌頭他們八個人暴捶要不是明子,我當時腳上的大筋就被挑了!」
一圈人立刻就傻眼了,這可是朱楓在道上最有名的一戰,從那以後西郊的混混紛紛投靠到他的旗下,豬八戒的威名遠鎮,再沒人敢輕擼虎鬚。也就是那一戰,徹底奠定了他濱海黑道大哥的地位。
「老闆,再上兩瓶白乾,三斤龍骨!」豬八戒扯著嗓子喊道。
夥計送來兩瓶衡水老白乾,又端出熱氣騰騰的一盤子豬脊骨,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生怕哪點做的不到位,惹毛了這夥人。
「我和明子的交情要說,還真是吳大舌頭給牽的線,第一次見明子的時候,是吳大舌頭的賭場開業的時候,那會兒我還沒跟吳大舌頭翻臉,那天濱海道上有頭有臉的人差不多就到齊了,連海山哥都去了,第二次就是我被吳大舌頭和手下七匹狼給偷襲的那次算了,這些事兒就不說了,總之明子是我兄弟,更是我的救命恩人,誰動了明子一根寒毛,老子讓他讓豎根旗杆!」
朱楓嘬了一口老白乾,邊啃著豬脊骨邊說道,他的眼睛里有些很複雜的情緒,似乎又重新回到了兩年前那個驚心動魄的時刻。
朱楓不想說,小弟們儘管好奇,也不敢再接著問下去了。
大耳環轉移話題道:「楓哥,你怎麼老是來這家骨頭店吃飯啊!這地方也太失您身份了。」
朱楓黑臉上橫肉抖動了一下,撇了大耳環一眼道:「你看你那個熊樣,前些年老子第一次帶你出來吃飯的時候,你怎麼不說這種屁話?那會兒你一個人啃了三斤肘子,像八輩子沒吃過飯,現在有倆糟錢了,就得瑟了?」
大耳環連忙給朱楓斟了杯酒道:「楓哥,我沒這個意思,我是說街面上又便宜又好吃的地方多了,老是吃這個,膩的慌。」
朱楓用油膩膩的手在大耳環嶄新的傑克.瓊斯T恤上擦了擦,周圍人一陣竊笑。大耳環強擠出笑容,比哭還難看。
「小子,吳大舌頭偷襲我的那天,他帶著幾個人在車裡盯我的梢,其他人就躲在這家大骨頭店等消息,也是老天爺照顧老子,明子當時在這裡當跑堂的」
朱楓停頓了許久,似乎不想再說下去,省略了中間環節,只說出了最後的結論:「每次到這裡,我就感覺心裡特有底,總覺得明子就在附近哪個角落。這種感覺就像皇馬在伯納烏,曼聯在老特拉福德,其實就兩個字:踏實!」
作者話:推薦票實在是太少了,難道這本書就這麼難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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