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她錯了,真的錯了,不是她的,用盡心機終也不會是她的。本來他們還有美好的手足之情,現在也完全蕩然無存,她還要繼續錯下去嗎?
淚水落個不停,她知道接下來的決定會令自己痛徹心扉,但卻是解救兩人最好的辦法。
他終究只能成為她的大哥。
「進來。」
郝艷推開門,走入房間。
陶伯夫抬頭看是她,很驚訝,「艷艷,你竟然會敲門。」
她漾開微笑,「人總要進步的,你很忙嗎?」
「差不多了,明天要結婚,事情總要告一段落。」他正在整理書桌上的物品。
郝艷走上前,「抱抱我好不好?」
陶伯夫好笑,卻也沒拒絕,伸手擁抱她,「明天就結婚了,你還要撒嬌。」
她沒回答,只是抱緊他,嗅著他身上熟悉的陽剛氣息,享受最後的溫存。
「夫哥哥。」
「嗯,什麼事?」
「沒有,我只是想叫叫你。」她微笑,感到淚水湧出眼眶,浸濕他的衣服。
「昨天你來找我到底是為了什麼事?」陶伯夫想起,立刻開口問。
「我騙你的,我沒去找你。」她撒謊。
「小壞蛋,婚後你不能再這麼孩子氣了。」
眨眨眼,止了淚,她離開他的懷抱,「不會了,你要好好保重自己。」
陶伯夫輕笑,「為明天保重嗎?這是你來我房間的真正目的吧。」
郝艷扯扯唇角,露出不自然的笑容,「不打擾你了,我回房了。」
看著她的背影,陶伯夫的心冒起莫名的異樣,「艷艷,你還好吧?」
她沒回身,點了點頭,「我很好,謝謝你,大哥。」拉開門離開。
陶伯夫有半晌失神,她叫自己大哥?這丫頭真有古怪,女人結婚前都這樣陰陽怪氣嗎,他搖搖頭一笑。
邡艷回到房間,躺到床上。睡吧,她需要體力來應付明天。
今天要舉行婚禮,陶宅一大早就忙碌了起來。
郝艷和郝逑天未亮就起床,由司機陳伯載著到禮服公司化妝、換婚紗禮服,然後新郎會來迎接,一起到教堂舉行婚禮。
來到禮服公司門口,郝艷和郝逑都下了車。
「大姊,你先進去,我拿了東西就來。」
郝逑點頭,快步進入禮服公司。
陳伯從後行李箱里拿出一個行李箱,「三小姐,我幫你提進去。」
「不用了,陳伯,你去停車吧。」
陳伯坐回駕駛座,車子轉入後面的停車場。
郝艷看看禮服公司,卻揚手攔下一輛計程車,坐上車子離開。
展開她的新生活。
【第十章】
陽光透過窗帘縫隙溜入房間,爬上依牆而放的床鋪,頑皮的溜上美麗的睡顏。
不久,床上的人兒在朝陽的催促下醒了過來。
郝艷伸個懶腰,略微移開臉,看著枕上的陽光,這是她最好的鬧鐘,每天她都是在太陽的親吻下醒過來。
深吸口氣,照例她聞到對面麵包店飄來了剛出爐麵包的香氣,還帶著一絲隔壁早餐店的蛋餅香,在這個靠海的小鎮,人們都起得早,一早見面就熱絡的寒暄打招呼,就算才去買兩次早餐,老闆娘也會熱切的問候。
她到此快半個月了,開始喜歡上這有著濃烈人情味的淳樸小鎮,大家所聊的都是誰家孩子不聽話,鄰居老王又和老婆吵架,晚上八點看哪一檔的鄉土劇……等雞毛蒜皮的小事,沒有壓力,生活平淡自在。
最重要的是,他們不太看影劇新聞,不認得她是誰,其實也是因為她已改頭換面,就算影迷也未必能認出她來。
掀開被子,她起床了,走入浴室。
鏡子里映照出她一頭不很整齊的短髮,這是在火車站的洗手間里她自己剪的,剪去註冊商標似的長鬈髮,她拿出化妝品在臉上點上雀斑,換上輕便的T恤、牛仔褲,再戴上鴨舌帽,她就變成一個再平凡不過的女孩,沒人會多看她兩眼,她大方的買了車票,探險似的搭上往東部的火車,遠離台北。
牙刷乾淨了,她將臉潑濕,倒了點洗面乳,開始洗臉。
在火車上,她拿出手機開機,將準備好的一篇篇簡訊發出,交代了她的心情,也表達她的歉意,短短的簡訊或許無法解釋她成為落跑新娘的原因,但至少能讓親友安心,她沒被綁架,只是選擇了出走,沉澱心情,尋找她的人生新目標。
甩去手上的水珠,她來到簡單的書桌兼梳妝台前坐下,抽出面紙拭去臉上的水漬,倒出在尋常葯妝店買的保養品,輕柔的塗在臉上。
你說得對,你不會是我的幸福,我終於在犯下大錯前想通了,可惜有點晚,我只好不負責任的將婚禮這爛攤子丟給你,當是我麻煩你這大哥的第一件事,希望它也是最後一件,別為我擔心,我不會有事,我只是想出去散心,過些時間就會回家。大哥,對不起,也謝謝你,艷艷。
留給他的簡訊仍深刻的刻印在她腦海里,想到他,說不心痛、不思念是騙人的,這個傷口太深了,不可能痊癒,只能盡量淡化,盡量做到不在意。
她也清楚,這需要很長的時間,她現在還想不出應該怎麼面對他,所以仍未和家人聯絡,鴕鳥心態的告訴自己,再過一陣子吧,她應該就能走出情傷了。
塗完了保養品,郝艷走到冰箱前,拿出昨天買的吐司和果醬,將吐司放入烤麵包機里,再從柜子里拿出麥片包,為自己沖杯熱飲。
當初她漫無目的的閑逛,先來到宜蘭,找了家溫泉飯店住下,卻被隔壁客房那對情侶整晚的淫聲浪語弄得臉紅心跳,一整晚沒睡好,第二天就連忙退房離開。
接著她來到花蓮,她不愛熱鬧的市區,隨意跳上公車,來到這她還念不出地名的小鎮,沒想到鎮上連旅館都沒有,她正煩惱要住哪時,就看到這二樓的公寓要出租,傢具雖老舊,但是一應俱全,房租更是便宜,她二話不說付了租金和押金就搬了進來。
爹地有不少警界好友,她擔心用金融卡或信用卡會被鎖定找到行蹤,所以離家時地帶了筆現金,但是不知道她會在外面流浪多久,她不敢隨意花用,只再買了些生活必需品,便在此住了下來。
烤好的吐司跳起,她塗上果醬,配上麥片就是她的早餐,簡單又能填飽肚子。
她的日子過得也很簡單,餐桌上、柜上和床上都堆著小說、漫畫,是她最好的精神糧食,她從小就愛看浪漫的愛情小說,以前忙碌,讓她抽不出時間,現在她可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
除了看書,她的行李箱里還有台筆記型電腦,有靈感的午後,她會帶著電腦穿過小巷,來到海邊,在廢棄的雕堡旁尋個不會曬到太陽的地方,將腦里的思緒化成文字,寫下一篇篇的心情日誌,也許是受了小說的影響,她總能下筆如飛,已徑積了不少的文字量,或許以後還能集結出書呢。
吃完早餐,她在房裡做著伸展操,運動身體,逼出了一身汗后,她用濕毛巾拭去汗水,換上外出服,回到梳妝台前為臉上加工,點上了雀斑。雖然應該不會有人認出她,但是當初她是頂著這樣一張臉來到小鎮,就只能保持原樣,然後習慣性的戴上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