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獨角戲(1)
第二天,我從同安回家了。此後,我的日記本上便多了個「女主角」――明媚。我在九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的一篇日記上,這樣寫道:
我現在每天都要在草紙上,反覆地練習著「明媚」這兩個字。我的字跡實在是太醜陋,恐怕因此會有損於這兩個字的可愛和文靜,所以我必須要努力地將這兩個字,寫得更好看些,以便將來有一天,讓它的主人看見,不致於太難看,不會令我太難堪,只可惜我書法的根基實在太差,恐以後還是會有辱這兩個字的聖潔,這真令我日夜寢食難安。
明媚,你有沒有過因為別人高興,而使自己也跟著很高興的時候呢?你有沒有過因為和朋友在一起,而感到很溫馨很愉快的時候呢?你有沒有過跟喜歡的朋友說話,而心跳加心慌意亂的時候呢?假如你也曾有過這些時候的話,你就會明白,我現在為什麼會時常臉紅,為什麼會時常心神不寧,為什麼會時常舉止無措了!儘管在你面前,我總是努力地剋制自己,使自己變得鎮靜自然隨意一些。
我現自己現在常常會在毫無原因的情況下,不知不覺地微微一笑,在睡夢中,在旅途中,即使在我遇到挫折和煩惱的日子裡,我也會在不經意間,流露出這樣的笑容。微笑是否可以傳染?不然的話,你那燦爛的笑容,怎麼會在我的臉上也能常常找到――自從認識你以後!我知道我不是詩人,所以我也寫不出什麼美妙的詩句,但是,那種心中自然生成的情愫和無聲的思念就是最好的詩句了吧?有什麼樣的詩句比這更叫人感慨更叫人回味更叫人讚美的呢!在想你的這些天里,我也學著離騷們的詩句照貓畫虎一般,寫上一兩自以為是的打油詩,其中的一還附帶了註解,可見,我這人也還算是有自知之明吧。我很害怕把詩這麼美妙的字眼,給毀在我的手裡,我也還沒有進化到想要濫竽充數混個虛名的地步。
《想你》――我喜歡採取不同的姿勢,想你;/我喜歡在早晨,在黃昏,/在黃昏和早晨之間的夢中想你;/我喜歡走路時想你;/坐下后想你;/在房門被敲響的瞬間想你;/我喜歡用眼睛想你的黑;/用耳朵想你的聲音;/用筆想你的名字......
我喜歡出差時呼吸著空氣想你;/離別後迎著風兒想你;/我喜歡採取不同的姿勢,/獲得同樣的效果;/我喜歡/用蠟燭想你的生日;/用沉默想你的動靜;/用失眠想你的夢境......
註:有人說,戀愛中的男女,都會成為詩人。但是我是在戀愛嗎?我不知道該怎樣地寫這樣的詩行,我幾乎拼盡了我的全部精力和想象,想完整地表達出心中的思想,然而令我很失望的是,我的文學功底實在是太糟糕了,但我很快便給自己找了個很好的籍口:「也許我現在還不曾在戀愛吧!」――明媚,你說呢?
我真是煩得無招了,一個「情」字真是好生了得。為情所困,苦不堪言,無處可言。「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的絲襪子……」我一遍遍地聽著這歌。它是那樣地傷感,那樣地叫人回味無窮。它像針一樣地刺疼著我的內心深處。它如膠捲一樣地帶我回到過去,一幕幕往事像潮水樣地湧入心頭,叫我無法面對眼前的事實。
往事如歌。
往事如夢。
再摧情的歌曲總會有結束,再美妙的夢境也終要醒來。人生都是如此,愛情又豈能例外?再回,一切都將煙消雲散。
寫字的**突然死掉了。就如我那還未見天日的愛情。它們像是一對難兄難弟,離了誰都沒有了生氣。再也沒有下筆千言的感覺,再也沒有不書不快的衝動。像一壇死水,沒了大風浪時的波瀾,沒了壯志雄心時的高昴。
夜一樣地沉寂。
沙漠般地荒涼。
是誰搶走了我的心,是誰偷走了我的感覺,是誰?
我努力地找尋。
找尋那逝去的記憶,找尋那曾有的**。我必須去面對現實,別無選擇。
既然你是女神也是魔鬼,你已經纏住了我的靈魂我的身心;既然你是我的影子你是我的微笑你是我的生活;我就不能逃避。我只有勇敢地去面對你,正視你,最大限度地寬容你。我只能這樣。
我已經沒了退路。
這是我在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寫的一篇日記,這時候距離我上次與明媚見面的日子,已經整整過去了三個月。這段時間我寫了五封信給明媚,但都是石沉大海,杳無音信。我感覺明媚根本不在乎自己,心情很是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