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八章

生意順利談妥,歐孟希從日本回到了台灣。

一下飛機,他就搭計程車去找任婕。

這次出差如同一場苦刑,讓他飽受相思的煎熬。他天天都打電話給任婕,但任婕不是在忙就是嫌長途電話費貴,講沒兩三句便要他掛斷。

複合以來,他加倍在意任婕,不敢辜負失而復得的恩典。

可是,任婕卻相反。任婕的眉宇間總泛著一抹悲傷,就算依偎在他懷裡時也一樣。那抹悲傷雖然若有似無,卻比任何猛烈的情緒更令他心悸,宛如在說痛苦註定與歡樂共存、好景終究不長。

任婕,對他的愛還有疑慮,還不信任他嗎?

若是那樣,他可以用一生一世證明,他不會再愚蠢地放棄這份真情。

怕的是,任婕的悲傷,是源於發現他並非她所需要的;怕的是,熱焰已熄,任婕卻出於憐憫或道義不敢告訴他,於是,他也不敢詢問那抹悲傷的緣由。

任婕的家終於到了,他跳下計程車,飛快地按下電鈴,等著任婕來開門。昨天通電話時,任婕曾說她今天休假,所以他直接來到這裡。

他特意不講自己的歸期,想試試任婕思念他的程度。

倘若任婕大喜過望地迎接他,就代表她亦相思難耐,否則、否則……不會有否則,任婕不會有其它反應的,他一個徑兒地自我安慰。

門開了,任婕的臉上僅有茫然,如同他是天上掉下來的陌生人。他拋下行李袋,一個箭步上前抱住她。

「我好想你!」壓抑著濃濃的不安,他急急傾訴。

瞥了下被扔在地上倒向一邊的行李袋,任婕的眸子湧現笑意。

她正在練習不想他,他竟回來了。

「你可以稍微放開我嗎?我快不能呼吸了。」任婕的口吻俏皮卻不夠熱切。

「真冷淡,你好像並不高興看到我。」歐孟希盯著任婕,一顆心直往下沉。

「怎麼會呢?我很高興看到你。」任婕湊唇在歐孟希的臉頰輕輕啄了一下,有點像母親在安撫吵著糖吃的孩子。「是嗎?你的高興有點敷衍喔,真正的高興應該是這樣的——」歐孟希俯首朝任婕的唇吻去,任婕卻反身溜出了他的臂彎。

「哎呀!湯恐怕滾了,我得去看看。」任婕快步走入廚房,留下挫折的歐孟希兀立當場。

任婕正在煮午餐,飯菜都好了,只剩一道絲瓜湯。

湯果然滾了,任婕關掉瓦斯爐的火。

「要留下來吃飯嗎?」任婕揚聲詢問,一雙手卻從背後抱來。

「我只想吃掉你。」歐孟希將下巴頂在任婕的肩頭,身體親密地貼著她,不正經的答覆灼紅了她的耳朵。

「人肉不易消化,還是多吃點纖維吧。」任婕半回過臉,把一葉遺落在流理台的生菜塞進歐孟希的嘴裡。

「唉!我一定是哪裡得罪了你,你才會這樣伺候我。」歐孟希拿掉生菜,愁著臉把它邊扔進圾位桶邊說。

「這不是伺候,是虐待。」任婕笑得全無歉意。

「你也知道呀?我都不好意思明說呢,你倒自己招供了。」歐孟希又作勢摟向任婕,他實在太喜歡抱著任婕的感覺。

「只要你別胡鬧,乖乖去餐廳坐好,我自然會當個好主人。」任婕卻伸出手擋在歐孟歐胸膛前,不讓他如願。

「哦?你會幫我盛飯嗎?」歐孟希立定站好,果然乖乖的。

「會。」

「你會喂我喝湯嗎?」

「可以。」

「你肯天天陪我,天天跟我一起醒來嗎?」

任婕一震,愣了半晌,才強作鎮定地開口:

「對不起,我沒聽清楚。」任婕不願妄加揣度,她要歐孟希明確說出來。

「我是問……你願意跟我同居嗎?」

同居?原來不是求婚!如果他真的愛她,為何要的僅是同居,而不是結婚?

「你是不是——需要時間考慮?」見任婕半天不出聲,歐孟希體貼地問。

「嗯,讓我考慮一下。」任婕端起湯鍋,背對著歐孟希走向餐桌擺好。

她的外表平靜如常,內心卻失望不已。

***

歐孟希不安地等待著,但是,許多天過去了,任婕仍沒有給她迴音。

提出同居的請求時,他感覺到任婕十分失望;當年,就是為了避免這種失望,他才跟任婕分手的。當年,任婕約他去見她的父母時,他彷彿聽見婚禮的鐘聲大響,挾著千斤之力壓迫而來,令他戰慄、令他窒息,他便本能地逃走了。

戀愛,而後結婚——如此正常的人生步驟,他卻視為畏途逃之夭夭。

任婕把婚姻當成愛情的歸宿,但他不能,也不敢給她婚姻。

婚姻,是愛情的殺手。

從小生活在父母不和的暴風圈中,讓他打定主意不結婚。

他的父母是戀愛而結婚的,但婚姻並沒有讓他們的心靈更貼近,反而比以前更想左右對方,非要把對方改造成自己理想中的模樣才甘心,以致爭執不斷、抱怨連連,最終還是離婚了。

十五歲的他面臨要跟誰住的選擇,父親和母親都說尊重他的選擇,但是,他們望著他的眼神,令他覺得無論選擇哪一方都有罪惡感。

因此,他不選擇,他搬到祖父母遺留給他的房子,半工半讀自己一個人生活。

但是,父母常常來打擾他,不斷在他面前數落對方的不是,永遠要他評對錯,令他左右為難煩不勝煩。有一天,他終於爆發壓抑很久的憤怒,直指他們是天底下最自私的父母,嘴上對兒子說愛,其實只愛他們自己。他把他們趕了出去,從此,非萬不得已,不再跟他們見面。

從父母的身上,他悲哀地體認到——加上婚姻標記的愛情,不僅得不到長長久久的保證,反而會加速變質,變成酸臭難聞的餿水。

或許他該跟任婕解釋清楚婚姻的壞處,這樣,她就不會考慮那麼久。

但他天生不愛訴苦,要他特意敘述父母失和的故事乃至自己的婚姻觀,著實有點困難。至今只有一個人知道那些,那是卓馨,不過她也是在偶然間得知的。

許久以前,卓馨因為董事長對她的態度大感鬱悶,為了安慰她,為了讓她了解她的遭遇並非全世界最慘的,他才提起那些。

況且,即使解釋了,任婕能接受嗎?沒有過切膚之痛的她,肯放棄對婚姻的幻想嗎?他神色傍徨地坐在辦公室,凝視著窗外剛剛降臨的暮色,不樂觀地思量著。陡地,電話鈴聲大響,打斷他的思緒。

是任婕嗎?最近,電話一響他就緊張,他深吸一口氣,才拿起電話。

「喂。」他的嗓子略帶沙啞,因為緊張而沙啞。

「是我,我回來了。」彼端是另一個女人的聲音,一個睽違多年但依然熟悉的聲音。

「卓馨!」他喊出女人的名字,耳膜立刻貫入一串嬌脆的笑聲。

***

卓馨跟歐孟希約在飯店二樓的咖啡廳見面。

無視旁人的側目,一看見歐孟希,卓馨就熱情地擁抱他。

任由卓馨抱住自己片刻,歐孟希才慢慢拉開她的手。卓馨的眸光流轉著眷戀,奇異地,歐孟希竟為她感到悲哀。

「後悔嗎?」卓馨沒頭沒腦地問。

歐孟希輕輕搖了搖頭,一如三年前的答案。

卓馨不以為忤地笑了。

「你一點都沒變,永遠對我說實話,不管你說的實話多令我傷心,我就愛你這樣。」三年前,歐孟希告訴卓馨,他已遇到至愛,只能當她的朋友。

卓馨這次返台,是為了參加一項國際性的金融研討會。

「為什麼不回家住?」坐好之後,歐孟希關切地問。

「我只回來三天,而且家裡沒有我的空間,住在公司安排的飯店比較自在。」家裡當然有卓馨的房間,卓馨所謂的沒有空間,是另一層意思。

歐孟希了解卓馨的意思。

「難道,你不想讓董事長跟卓飛知道你回來了?」卓家人對歐孟希而言,比他的父母還親,他總盼望他們一家和樂,卓馨跟董事長的僵局能早日解開。

「我會讓卓飛知道,待會兒你幫我約他出來,但是先別說什麼事,我要給他一個驚喜。」卓馨離開台灣之後,就像風箏斷了線,不但從未與歐孟希聯絡,也以忙碌為由不跟父親及卓飛聯絡。因為,聯絡徒添愁緒,不如不聯絡。

倒是卓飛經常會打長途電話找她聊天,讓她想忘掉台灣的一切都忘不掉。這次回來,除了忍不住想見歐孟希,當然也必須見一見卓飛。

傷她的是父親,她跟卓飛並無嫌隙。

由於母親很早就病逝,父親又一直忙於工作,她跟卓飛幾乎是相依為命長大的,姊弟倆的感情十分融洽。卓飛不爭,她也不是為了財產而爭,她爭的,是父親的肯定,換言之,就是父親的愛。

她並不奢望得到父親全部的愛,她只要百分之五十,只要公平。

但是,不管她多努力都沒用,父親始終只看見卓飛,而她總是遭到漠視,加上愛情落空,她才赴新加坡尋找新生活。

如今,她總算看開了一半,對落花有意流水無情之事看開,至於父親的偏心,卻仍耿耿於懷。

歐孟希問起卓馨的近況,得知她深受公司重用,剛被擢升為副總經理。

卓馨不喜歡談自己,只想知道歐孟希過得好不好。

「你對她表白了嗎?」卓馨最想知道的,是歐孟希跟任婕之間的發展。

這些年,她從未跟卓飛打聽過歐孟希的訊息。一者,卓飛並不曉得她愛慕歐孟希,被拒絕的糗事沒必要再提;再者,她確實想淡忘她對歐孟希的情愫,揮別心中盤旋不去的惆悵。

然而,一回來,她還是急著見歐孟希,並不由自主關懷起他的愛情生活。

「曾經分手過,現在又在一起了。」歐孟希言簡意賅。

「那,現在一切都好嗎?」卓馨亦不需要歐孟希鉅細靡遺道出他跟任婕交往的情形,她只想確定歐孟希是幸福的,這樣,便不枉費她受的苦。

沉默了一會兒,歐孟希才露出微笑。

「不會有問題的,我跟任婕是真心相愛,就算一時有什麼不妥,最後總會順利解決的。」

卓馨確定了,確定歐孟希對任婕死心塌地。但是,她卻不確定任婕的付出足以回報歐孟希的深情,否則,歐孟希的眼裡不會閃現一抹愁雲。

***

散場的人潮緩緩離開電影院,小季跟任婕是最後走出來的。

儘管方才看的是部令人噴飯的喜劇片,任婕的神色依然未見開朗。

小季也不明白,歐孟希為何會提出同居的要求。

就算愛情的濃淡不取決於有沒有婚姻這道儀式,但換一個角度,結婚等於向世界宣布兩個人彼此相屬,是表達喜悅的慶典,順便又可以敬告妄想當第三者的野心人士就此斷念,又何樂而不為?

不明白的事,小季無法提供建議,只能默默當聽眾,盡量拉任婕出門散心,同時,不管任婕未來做了什麼抉擇,她都支持她。

「口好渴,我們去喝杯咖啡吧。」小季指著前方一棟豪華飯店,飯店二樓是間雅緻的咖啡廳。

任婕沒有異議,隨著小季一起走向飯店。

但是,走不到幾步,任婕的胳臂就被小季拉往,不得不停下來。

「怎麼——」任婕的疑問嗒然中斷,原因,已在眼前。

只見一個高挑亮麗的女人挽著歐孟希的手走出飯店,並一起坐進泊車員預先為他們開到大門口的汽車,那是歐孟希的汽車。

任婕獃獃地望著汽車開走,小季卻迅速攔下一輛計程車,拉著任婕坐上去。

「請跟著前面的那部車!」小季交代計程車司機。

「不,我們回家,我不想跟蹤他們。」出乎意料的,任婕竟不贊成。

「為什麼?難道你不想把事情弄清楚嗎?如果歐孟希是個腳踏兩條船的騙子,你正好可以跟他一刀兩斷,省得天天為他失眠!」小季不顧任婕的阻止,繼續指示計程車司機牢牢跟往。

任婕沒再反對,她也想弄清楚。有些事,早就該弄清楚。

她認得挽著歐孟希的女人,那是卓馨。

她跟卓馨並不熟,她剛擔任董事長的秘書,仍是試用期的新人時,卓馨就離職去了新加坡。而且,卓馨並非平易近人的個性,渾身散發一股女強人的氣勢,同事不敢貿然親近她,她對同事也淡淡的,只跟歐孟希有說有笑。

這讓許多暗戀卓馨的男同事對歐孟希又妒又羨,後來,卓馨突然去新加坡,同一批男士又十分可憐歐孟希——傳言都認為歐孟希被拋棄了。

就在傳言紛擾之際,平日遇見任婕連頭都不點的歐孟希,忽然對任婕表示愛意,和她展開了辦公室的秘密戀情。當時,只有明察秋毫的董事長洞悉到這段戀情。然後,不到一年,歐孟希又莫名其妙提出分手。

如今歐孟希雖然回到她的身邊,並曾誓言此情不渝,但懷疑仍揮之不去。她總是忍不住想:假如卓馨沒有拋棄歐孟希,歐孟希不可能愛上她。

舊情原不宜介意,但是,倘若那將影響到歐孟希跟她的未來,就另當別論、無法不介意了。眼前,卓馨回來了,而且跟歐孟希狀甚親密,這……應該作何解釋?叫她如何不起疑?

此時此刻,她甚至認為,歐孟希愛她的程度永遠比不上他愛卓馨的程度。正因為愛得不夠深,歐孟希才只肯同居而不願意娶她。

有些事早該弄清楚,但她一直害怕弄清楚。她怕那段舊情從未真的成為過去;她怕,只要卓馨回頭,歐孟希便會棄她而去。

很奇怪的,歐孟希居然把汽車停在一座公園旁,然後跟卓馨一起走進公園裡。

小季跟任婕下了計程車,秘密跟進公園。

夜色頗濃,公園裡的路燈起不了多少照明作用,無形中增加跟蹤的困難度。

找到了!穿過一片小樹林,小季跟任婕發現目標正走向公園的籃球場。

籃球場四邊豎立著亮度特強的探照燈,把整片場地和正在場上打籃球的人照得一清二楚。場上只有一個人在打籃球,那人竟是卓飛。

卓飛一個跳投進籃,反身剛要去追球,就定住了,愣愣望著含笑立在一旁的歐孟希跟卓馨,接著,便欣喜若狂地沖向卓馨,一把抱住她。

「沒事沒事!原來那個女人的男朋友是卓飛,歐孟希只是帶她來找卓飛而已。」小季誤會了,任婕卻無力澄清。

任婕的頭暈暈重重的,很不舒服,必須快點離開這裡。

「既然沒事,我們回家吧。」任婕不舒服到面無表情,不深究的話,倒像平靜的表情。

「嗯,快走快走!萬一給他們發現我們亂跟蹤他們,就不好意思了。」小季挺後悔地快步離開。

任婕也很後悔,她寧可不曾跟蹤歐孟希,寧可不曾撞見歐孟希跟卓馨在一起,這樣,她就可以學鴕鳥把頭埋在沙里,永遠不面對問題。

任婕太專註於即將面對的問題,從頭到尾都忘了告訴小季那個女人是卓馨。

***

半夜三點了,小季還睡不著。

沒事沒事——不久之前,她還這樣替任婕高興。任婕一回來就進房洗澡睡覺了,倒是她,翻來覆去睡不著,像有一隻蟬在她的腦袋裡亂叫,擾得她心煩氣躁。

但是,蟬根本不存在,她為什麼無端地煩躁呢?

每次一閉上眼皮,就出現卓飛熱情擁抱那個女人的畫面。那根本不干她的事,她為何牢牢記著那一幕?她好像太沒事找事了。

她左左右右、側躺平躺斜躺橫躺換了各種睡姿,依然不管用,半點睡意都沒有,終於,她放棄地張大眼睛。

算了!既然控制不住,就想個徹底吧!

憑心而論,那個女人真出色,光芒四射的程度不輸任婕,難怪卓飛會愛上她。

看情形,那個女人已經接受卓飛的愛意,否則,她不會主動來找卓飛,又跟卓飛熱情相擁。是啦!那一幕是熱情相擁,不是卓飛單方面的舉動,那一幕代表卓飛從此便有女朋友,不再是自由之身。

不過,那個女人要找卓飛,就自己去嘛!何必勞駕歐孟希陪她去?害她跟任婕差點誤會歐孟希。

啊!懂了!歐孟希居中拉線,是他告訴那個女人,那個女人才曉得卓飛對她的感情。嘖!歐孟希真雞婆,同居的問題還沒解決呢,居然有工夫去撮合別人。

呃,她不該罵歐孟希,幫助朋友是義之所在,不算雞婆。換作是她,也會把自己的事擱在一旁,先去幫任婕。

這可好了,卓飛如願以償,想必春風得意快活無比。她應該跟卓飛說聲恭喜,嗯!明天一見面就說。

不,不能說,一說,卓飛一定會驚訝她是怎麼知道的。她總不能回答,是夢見或感應到的,更不能照實道出秘密跟蹤,這種貽笑大方的事,能不提就別提。

其實,她也不想說恭喜,她可能說不出口,因為,她有點羨慕那個女人。

做卓飛的女朋友,應該會很幸福——很奇怪地,近來她常常興起這個念頭。

從野餐的那天開始,她才真正了解卓飛。

卓飛,不僅十分善良、十分體貼,還十分天真。

卓飛的天真,是淡泊名利的天真。他拍照並不是為了成名或賣錢,而是要把令他感動的一切留作紀念。

換言之,卓飛的天真,是不計得失、不顧現實壓力的天真。

小季問過他,倘若他父親不供給生活費,他還有能力環遊世界隨興拍照嗎?

「有。」卓飛堅定地回答。

他說,他可以到餐館、碼頭、酒吧或任何肯僱用他的地方打工,賺取一些生活費再到下一站,如此一站又一站,總會游遍全世界。

打工對卓飛並不陌生。從前,在高中及大學的寒暑假出國遊歷拍照時,亦曾發生旅費用盡的窘況,他並未向父親求助,而是在當地打工解決了問題。

「這樣的生活很沒保障喔,你不怕嗎?」小季又問。

「人如果一定要看見保障才敢走下一步,恐怕會寸步難行。況且,什麼是保障呢?是家裡有座金山還是銀行有大筆的存款?金山有可能被偷,銀行也可能會倒閉,那並不是真正的保障。」

「那麼,你認為什麼才是真正的保障?」

「鬥志。人只要有鬥志,經歷任何變化都能適應,遇到任何考驗都能克服,也就沒什麼好怕的了。」卓飛豪氣干雲的觀點令人動容。

於是,小季開始思考。

誠如卓飛所言,看不見的未必不存在,握在手裡的未必不會失去。她跟卓飛一樣,寧可冒險往前衝鋒陷陣,而不要寸步難行地死在原地。她寧可活力洋溢地迎向不可知的未來,也不要未老先衰地坐吃等死。

那樣,或許抓不著世俗的利益,卻能深刻地感覺到自己活著。

卓飛的天真,反而教她激賞。

據她所知,董事長就擁有旺盛的鬥志,是鬥志讓他脫離貧窮白手起家,從無創造出有,創造出資本雄厚的企業集團。

卓飛的鬥志與董事長不相上下,既然董事長能事業有成,卓飛的未來應不致於太慘吧,她犯不著替他擔心。

啊!擔心——擔心通常跟關心並存,甚至是同樣的意義。似乎從野餐的那一天開始,卓飛就成了她經常思索的對象。

不會不會不會的啦!多注意別人一點就算不正常嗎?那、那些專報八卦的影視記者不都要關進瘋人院了?

哈!別自己嚇自己了——就在不斷自我安慰的情況下,小季總算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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