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晨的陽光,透過百葉窗的縫隙,染黃了純白的天鵝絨軟被,溫暖地睡在席夢斯床上的女人,露出淺淺的軟笑。女人長翹的眼睫一分開,綻出兩潭深不見底的泓小,烏的發燦,閃著晶光。她慵懶地伸個懶腰,像個厭足的貓,撥撥一頭絲緞般的長發,玉足點地,優雅地起身套上了晨褸,輕移著蓮步來到窗前;開窗首見的,是丫在陽台上綴飾奇巧的銀邊欄杆上,拍翅歌唱的麻雀。又是一個美麗的早晨……
對不起!以上描述的不是我,而是我筆下的人物。
每每寫到這種跟我的生活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情節時,我就會唾棄一下自己——好假仙啊!
身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究苦作者,我很安分、很努力地作假,編著如夢似幻的情節與故事,儘管這些不是我親身體驗,也未必是我所響往的。
編故事嘛!有人看,我就編;有錢賺,我就寫。
但是,我從來沒見過席夢斯床,連DM都沒看過,更遑論睡過。那,為什麼會這麼寫?
因為同行都這麼寫嘛!寫到後來,好象有錢人就該睡席夢斯床似的,規格化了。
我住的是七平大的小公寓,點的是日光燈,睡的是硬木板床,穿的是可以出門也可以毫不留情地當睡衣的輕便衣物。晨褸?晨褸是個什麼東西?真有這種衣服嗎?有誰這麼悠閑,起床后還有心思套什麼晨褸,然後支刷牙洗臉吃早餐,吃完后再回來換衣服?
麻雀?吵死人了!如果我的窗邊有麻雀……
好了!別想那麼多了,免得我手癢。
再來敘述一下另一個起床版本,倒帶演練一次。
現實中的我,應該是從我那嘎吱出聲的硬木反床上起身後,一腳把被子踢開,然後下床,顛著迴旋夢裡的腳步,歪歪倒倒地撞進洗手間去刷牙洗臉上一號,在嘩啦嘩啦聲中解放。
有閒情逸緻時,再順便照照鏡子。
此刻我眯著眼睛靠近……
救命!鏡中映射的是一頭亂草的瘋婆子,牙刷斜著含在口中,嘴角殘留著白泡泡,半眯著的眼睛儘是血絲,哪裡是兩潭泓水?嚇!眼角還有眼屎哩!還有那一臉油光啊!真不曉得有哪個男人見了還會想來個早安吻?笑死人了!
我咕嚕咕嚕地把嗽口水呸掉,呸聲中有一半是對那些不實情節的鄙夷。
所以,我不會妄想有一天,會有哪個眼睛被蛤仔肉糊到,捧著玫瑰花束的英俊男人,開著他的賓士轎車來到我的門前,將我接到他的城堡,拯救我離開這個水深火熱的寒傖狗窩。
有錢的男人通常不太英俊,因為可能都很老了,而那些湊巧英俊又有錢的男人,不外乎是靠著家世的二世祖,如果還算運氣,就該坐在他的辦公大樓里,忙著他家的事業,哪有閑空開著車去追女人?更別說與我這個市井小民不期而遇了。
就算不期而遇,大概也不會注意到我——一個頂著一頭亂草,空著拖鞋和運動褲,睡衣兼外出服的邋遢女人。
品味?那可是要錢堆出來的。
我抹完臉,把毛巾隨手一掛,出了浴室,難得曬到中午十二點以前的太陽,我決定出門走走,全身消毒殺菌一番,免得頭上臉上積滿一層霉氣,諸事不順。
拖著散漫的肢步,我滿腦子怪念頭。構思嘛!作家是最有權利發獃兼魂不守舍,好將謬思的特權發揮到極至——我啊,珍惜這種時光。
跳過早餐,我直接買了便當,順便進便利商店搜刮一堆餅乾泡麵,幾瓶汽水和果汁,挑的儘是一些耐久的食物,好當作幾天的消夜。很少有人上便利店一次買這麼多的,新來的店員看我這副難民模樣,活像是股市剛崩盤,新台幣對美元大幅貶值,湊巧又來了超級強烈颱風的當天,海峽兩岸國共戰爭開打……
我從容地提了一大包食物出來。寫故事花腦子,不能餓著了,我的冰箱快空了,還好我的味蕾不挑,什麼食物都能將就,隨便打發一下胃也就算了,不必用那種同情難民的眼光看我嘛!嘖!嘖!真是。
「你……你真的忍心?你以前不是這樣的?」
我以前怎樣?我下意識問著自己,驀地訝然失笑,這根本不是對我說的話。
是一個抽抽噎噎的女聲,將我亂紛紛的思緒一掃而空,我轉過頭,見到一對出色的男女,他們的身旁停著一輛黑色的轎車,一看就知是名車,但不是賓士,因為沒英文商標的車我只認得賓士,那輛不是。
我遙遙地與他們保持一段距離,可以聽到他們說話,但又不至於讓他們注意到我。現在是星期一早上,喔!更正,是中午,除了我這看來像無業游民的小作家,可以在這個時候晃蕩,人人都在辛勤工作著,哪裡來的兩個有閑男女在這裡演肥皂劇?
左右張望一下,這個小巷果真只有我這號偷藏在角落的路人甲,難怪他們肆無忌憚。
我見那男子背對著女人,叉著腰,看不到容貌,但可以感受到他的不耐煩。大熱天西裝筆挺,面對一個哭泣的女人,應該不是件愉快的事吧?
想來那女子終究受不了男人的冷落,這回氣憤地繞到他面前,強迫他面對她,也讓我看清了她的臉。
很美!精緻的妝,得宜的衣著打扮,留著一頭男人最愛的長發,梨花帶淚,我見猶憐,是個適合當小說女主角的臉孔。
「我以前就是這樣,只是你忘了。」那男人的聲音低沉,聲音還算柔和,但語意相當冷淡,聽得出他的不以為然。
酷!很適合當小說中的男主角,我偷偷想著。
「可是,你對我,一直是比較特別的!」女人叫道。尖細的聲音有些破壞她優雅的淑女氣質。糟糕!光這一句話,就會降格為配角或者第三者了。
「我可從來沒這麼說。」沒看到那男人的臉,但想象得到是一臉酷相。
「可是,你上回送了我一克拉的鑽戒!」她的臉孔霎時就像鑽戒,發著亮光。
「每個跟我來往的女人,只要她的臉皮夠厚,都可以得到一顆。」那男人淡淡道。
咳!我在一旁差點嗆出聲。有夠沒品的男人!祝他有一天,被所有女人拿著鑽戒砸死!然後,我跑去偷揀,揀去賣……
「鑽戒不是只能送未婚妻或老婆的?」那女人的臉青一陣白一陣。
「法律規定的?」
「沒有……可是……」
那男人伸手制止:「那不就結了?」
是啊!結了……SHIT!這男人真的夠行,沒見過比我行,竟然還可以行到這樣沒品的傢伙!我要是那個女的,上前一巴掌甩上去,然後要他掏出皮夾,交出所有現鈔……
呸呸呸!我強盜啊!我輕輕拍了自己一巴掌,看到那女子輕咽著,飛似的從我面前疾速奔掠過,衝出小巷,招了輛計程車,揚塵而去。
呼!總算她還算有點骨氣,不像那些可憐兮兮的小說人物,無怨無悔又任勞任怨的哀求男人。嗯!她的相貌不錯,聲音也好聽,生起氣的臉孔也不失美麗,用她當下部小說女主角的範本,應該可以擠出一些特別的東西。
空氣中殘留著一陣淡雅的香氣,就像那女人一樣令人回味,我望著那輛遠去的計程車,將她的容貌、聲音、體型、氣質等特色,一一記在腦海里。
「你躲在這裡偷聽什麼?」
嘎?偷聽?我回過神,那男人龐然的身軀已經無聲無息地矗立在我左側,正巧逮到我這現行犯。
正對著他,才知他帶著墨鏡,看不出長相如何,但墨鏡外的眉頭,皺的打了結,顯然很不高興。
我先是尷尬一笑,接著又想,幹嘛怕他啊?這麼沒品的男人,才該被教訓哩!
雖然有點理虧,我怯怯地囁嚅一會兒,但體內的邪惡因子,驅使我卯起勁打算跟他扛上了!
「我沒偷聽啊!你的聲音很好聽吧?聽了還要收費?你是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你減肥成功,還學了中文?」我聲音輕怯地眨著眼,一臉無辜,像是看著帕華洛帝。
對於我的胡扯,他先是一愣,進而確定我說的全是打混之詞,他又冷冷道:「非禮勿聽你懂不懂?你侵犯了他人隱私權!」
我張大口:「請問,民法、刑法違警罰法第幾條規定,公共場所聽到他人隱私,算是侵犯他人隱私權?」我相信自己此刻真的看起來很無辜的讓眼前人想揍我!
我意識到,墨鏡下的眼睛起碼將我上下仔細打量過好幾遍,所以才沉默好一陣子。終於他放棄與我周旋,轉身繞過車頭去開車門,上了車。
他大概是認為,像他這樣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必跟我這邋遢又白痴的女人一般見識吧?
我也不知吃了什麼熊心豹子膽,一臉微笑地竟開口:
「大哥大!你賺了那麼多不義之財……」說到這兒,我還敲敲他的愛車車窗,才繼續道:「還會相信天下有『道德』、『禮義』這回事?你這種暴發戶,十之八九常逃稅、亂吐檳榔汁又不愛護動物,見到狗就踢……」因為社會新聞看多了,對於這種人,我承認我有偏見。
「你說什麼?」他搖下車窗。
「沒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邊駕馭座,我則站在右邊車門外,隔著一個位子,一道玻璃,他聽得清我胡說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發動,他不再看我一眼,車子靜靜地飛快離去。
嗯!車是好車,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這個狂妄的瘋女人站在原地,抱著一堆食物,志得意滿地笑了出來。
哈哈哈……真是痛快啊!踐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該被狠狠耍弄,我還客氣了呢!可惜他什麼都沒聽見。
阿!行俠仗義法,堪堪稍慰我無聊又煩悶的趕稿生活。
我哼著歌,決定做得更絕一點——把他當作下本書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憐沒人愛的那種!
我這種人啊,我媽常說,總有一天會出事的。
走在熙來攘往的紅磚道上,我的步伐與人們格格不入。
下午兩點,不是上下班時段,人行道上的行人並不算多,但是個個神色匆匆,頻頻焦急地左右鑽營,我這個有閑人種夾雜其中,就豐收了礙路的石頭。
「唉喲!」
「對不起!」
我閃躲著,像個被浪潮淹沒的可憐小舟。當個專職作者近兩年,我已經漸漸習慣於平和的步調,不再有以往衝鋒陷陣的精神,就連走中也慢條斯理起來。朋友們和我同行,也很少再為我急急穿過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顏!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隊,不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然而,我衝鋒陷陣的精神大概轉入寫作方向去了。有時寫些不合市場走向的題材,在電話中面對編輯時,還有些心虛。但是啊!表面上打個哈哈,陪個笑臉,私底下依舊我行我素。活該我寫這麼多本還是沒紅,這就是報應!
那又如何?稿費雖然不夠我發財,但我乖乖地按時交入還算收入穩定,反正我很刻苦耐勞,也餓不死我,由得我抱著所謂的「理想」與「幻夢」,寫些稍微變調的東西。
這回,兩上月一次的交稿時間已到,我抱著牛皮紙袋,習慣性地徒步走上一公里的路,把稿件送到出版社去。
我什麼都沒有,就是時間多,這是身為SOHO族的特權。每天窩在電腦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難得有外出的時候,不外就為了那幾件事:
採購食物,頂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當成頂好、全家福之類的大型超市,一次採購量之多,便利商店應該發我VIP卡。
租租小說,就到街尾的XX書坊,不但有全國XX書坊連鎖店的排行榜可供參考,老闆娘不罕個別統計她店裡的租書排行。這是重要的市場參考指標。我不跟讀者面對面,是不想破壞自己的「市價」,但是為了探知市場,我每回出書都會送那租書店老闆娘一本簽名書,好巴結她告訴我一些讀者的反應。
寫不出東西,或者需要些什麼參考資料,就是我上市立圖書館的時候。偶爾一閃讚揚市政府德政,也只有在這個享用免費資料的時候了。
所以嘍!難得外出,交稿的此刻,我索性一路走到出版社去,趁機活動一下生鏽的筋骨,順便掃過一條又一條的街,觀看一下市面上的書狀況。
ΟΟ書店。
日前市場上的當紅作家□□,作品水準穩定,題材也不斷創新,不但舊書就佔了一排架,新書還從地上堆疊到我的膝蓋,以旋轉方式疊成一個很漂亮的圓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腳踹下去的衝動。但……我最後還是忍不住拿起一本,準備結賬,畢竟。我也愛看她的書,唉!
△△△,內容以露骨見長,由小說店老闆娘那兒知道她正受讀者寵呢!預約她書的,一次可以排一整個禮拜。果真,我往櫃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擺事實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來銷售量真的不錯。我拿起那最後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於寫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會寫實路線,轉型還真成功,可惜部分讀者還是特別鍾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聽兩女店員吱吱喳喳地討論著她。連店員也是她的讀者哩!羨慕。
走爆笑路線的◇◇◇,最近出了本低調的故事,看了讓人揪心,找麻煩了心偏偏又想看,還百看不厭……唉!是身為讀者的我犯賤呢,還是作者太高竿了?或者兩者兼具?這本……咦?沒了?賣完了?我驚慌地四處搜尋,真的一本也沒有。
連跑幾家,幾乎是同樣的情形——買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請老闆娘代訂,不過,要被她抽頭一成就是了。
幾時,我也能有這樣一天?大概遙遙無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張望,想找尋作者名為「凌塵」的書,一番辛苦地搜索,終於在一個僻靜的角落裡找到一本,正蒼涼寂寞地躺在那裡,我憐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塵。唉!「凌塵」都「蒙塵」了,謝謝出版社沒炒我魷魚。
看看架上,再看看這個角落,我摸摸鼻子,低著頭,乖乖地走出書店,決定快點把手的稿交出去,好動手寫下個故事。寫不出東西時,就用這種方法來刺激自己,是否也算是自虐的一種?我真的是有點欠扁!
午後三點析陽光稍弱,我穿過書街,繞過一個小巷子,正要鑽進一家出租店時,小巷內那輛黑色轎車讓我差點跌了一跤。
那種烏漆抹黑又乾淨的發亮的長型轎車,本來就引人注目,亮的讓人想在上頭留個鞋印子;但是讓我震驚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輛車牌與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號碼「1100」,我記憶猶新;再加上那個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幾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現過的那輛車!
那,車子的主人呢?我像個賊一般,連忙四下張望。還好還好,除了一個衣著隨便、正提著袋垃圾的男人,經過我的面前,沒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襯衫未扎,牛仔褲管還折了起來,腳上穿著拖鞋,一點也不像這輛車的主人,我暗暗鬆了口氣,打算離開。
沒放鬆多久,一個穿著黑西裝的男人自一戶住家走出,幾乎與我正面對上,我趕忙面對牆壁,側對著他,蹲下來佯裝系鞋帶,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動靜。
那男人拿出車鑰匙,開了車門不知拿了什麼東西出來,就又走進那戶房子里,看樣子應該沒注意到我。
原來,他真是那個車主!我緊張地呼了一口氣,墨鏡下的臉孔竟是這個模樣,是長的不錯,看不出原來書卷氣還挺重,卻沒想到是個欺負女人的壞胚,嘖!人不可貌相。
「你認得盧頌霖嗎?」
一個低沉的聲音從我身邊冒出,嚇得我站起身。
是那個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來,他帶著微笑看著我,額角有些汗,額角的頭髮也有點濕,似乎剛剛勞動過。
他的笑容讓我有點失神。近看才知道這個外表挺邋遢的男人,原來有張立體而俊逸的臉。濃眉、亮眼、身材高大、體格也頗健壯,他長的夠俊了,帶點稚氣的笑容偏偏更具殺傷力。真討厭!俊男是不能亂放電的,會製造公害,他忱樣朝我笑,害我像個花痴一樣猛盯著他瞧,不是公害是什麼?
我尷尬地呵呵一笑,對著他滿是笑意的臉道:「不認得。」
「那你為什麼會站在他車子旁?我以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個字,顯然是想強調:那個名叫盧頌霖的男子原來有很多女友。
「怎麼可能呢?」我連忙否認。
「是啊!你不太像。」他頗為贊同地點點頭。
我肚裡暗暗燃了一把無名火。我無意與盧頌霖有所牽連,但是這男人的話像是對我有所貶抑,大概以為我沒那資格吧!
雖然我曉得自己看起來是很遜,但是也輪不到他來嫌我吧?我僵笑著,勉強點點頭,打算離開。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顯然你是對這車子有興趣嘍?」他笑問著。
我沒來得及離開,搖搖頭:「我沒駕照,對車子更沒興趣,所有跟車有關的知識統統沒有,更不怎麼懂得交通規則……」扯遠了!我忙道:「怎麼會對這輛車有興趣?」
「喔!可惜啊!我以為你對『凱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剛剛才靠它這麼近。」
不能告訴他我與車主的恩怨,我乾笑著牽扯:「這是凱迪拉克?好特別的標誌,很少見。」我指著如同鷹翅展開般的商標。
「你喜歡?」他揚揚帥氣的眉。
「還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象跟這個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圍,不但亂竄著危險電流,甚至連氣溫也升高了。
他的眼裡閃過了抹淘氣,朝我使個眼色,然後……竟然動手拔下了那個商標!天啊!不知他是怎麼做到的!
我驚嚇得無法出聲,獃獃地任他拉起我的手,將那「凱迪拉克」的MARK放在我的掌心。他厚大的手掌,暖暖的。
「喜歡,就帶回去做紀念。」看到我的驚嚇拙樣,他顯然很得意,笑得有點賊,像是故意耍寶。
我看了看掌中的「凱迪拉克」,再看看他那張笑臉,來回梭巡幾遍,我結結巴巴地開口:「你……你不怕車主找你麻煩?」
「安啦!」他咧著一口白牙:「他跟我有宿仇。他若有膽子,我還巴不得他來找我決鬥,你呢,就放心收起來,反正也很難裝回去了,你就帶走吧!」
我平息一下呼吸。近來,諸類怪事已經隨著我成了個「作者」,整天悶在家裡「坐著」,而很少出現在我單調的生活當中,一時之間,我有點無法適應。
「快點收起來,不要讓人看見了。」他催促著我。
像是夢遊般,我獃獃地將「凱迪拉克」塞進褲袋裡。
「你叫什麼名字?」他隨口一頭號,我卻隨之一顫。
這是什麼感覺?提防?還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隱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陣恐慌。
事情有些……脫了軌了……我僵在當場,思緒一片空白。
討厭見到的車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剛踏門而出,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後很沒義氣地丟下一句「再見」,拔腿就跑!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更何況,我與他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一點也不必內疚。我喘著氣連奔幾條街,直到跑不動為止。
我不敢回頭,怕一回頭,就又看到那張笑意盈然的臉,莫名出現在我身旁,像是驅之不散的鬼魅!
喘息漸緩,我的思緒也漸漸清澄,空白的腦袋回復了一貫的動作方式。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這個安逸於現狀的懶散人的想要的,寫作上樂於冒險,不代表喜歡生活上的冒險;尤其是難以掌控、洽談室脫軌的冒險!
我敢對著西裝筆挺的凱迪拉克車主胡說八道,是因為他給了我的情緒,甚至平空可以激發我不少靈感,我樂於去斗他,然後利用他來豐富我的寫作內容,但是那男人……
如果連靠近他,都會使得我的腦袋罷工,那麼,和他深交的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過是問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內心出現了另一個小小的嘲笑聲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寧願防患於未然。這種感覺已經多年未曾出現,我幾乎快要忘了順應這種感覺之後隨之而來的殺傷力。以及一連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轉。
這種感覺是什麼?我寧願我猜錯了,我寧願是我杞人憂天……我寧願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願再想……
一如往常,將稿件交給出版社樓下的管理員,請他代轉,我不曾上樓與編輯見過面,便匆匆返回,還房間繞了路。
回到這家,開始了一個新的故事,決定這本稿子要迎合市場,寫個有錢大亨和灰姑娘的戀愛史,起碼別讓出版社難做。書難賣,我也會內疚。
掃過一趟書街,我就會隨之清醒一次,汗顏一次。想寫些特殊的題材,還是等下一本再說吧!
在電腦中開個新資料夾后,便悠閑了兩天。吃飯、睡覺、看電視、足不出戶,更不想動腦,電腦也閑置著,這是交稿症候群。通常是交稿兩天之後,我才願意麵對現實,再度奮發圖強,打開電腦,上工。
玫瑰花?!
為什麼要寫玫瑰花?我覺得我真是個花痴?什麼花都不認得,只會寫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嗎?送花還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覺得厭煩;而如果我是女人……廢話!我本來就是!應該說,如果我是那個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會嗤以鼻,覺得沒創意,揉死「ROSE」算了。刪掉!
亞曼尼?!
男人為什麼一定要穿亞曼尼?有錢男人難道不能穿別的牌子,甚至雜牌的衣服嗎?我對亞曼尼陌生得很,沒看小說前,甚至不曉得有這個牌子。看看我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住在這種破爛貧民窟里的窮困人種,哪裡有機會接觸亞曼尼?亞曼尼啊亞曼尼,只覺得念起來像是對錢的永嘆——啊!MONEY!——不曉得有錢男人覺得怎樣?不像是穿著鈔票在身上?嘖!一點浪漫的感覺也沒有,寫不下去了。刪掉!
賓士車?!
賓士車有翻譯,一個賓士,一是朋馳,兩種我都看同行寫過,總覺得有點不吉利。瀕死?碰死?呸呸呸!我烏鴉嘴,童言無忌。問題又來了,為什麼一定要寫賓士?進口名車我是真的只認得賓士,其他像BMW雖然好認,但總讓我覺得似乎沒賓士那麼漂亮,要寫名車,第一個想到的當然是賓士。唉!深深覺得自己沒見識,還是出門去翻翻汽車雜誌好了,找一些特別點的車,像是媲美凱迪拉克那種鷹翅般炫麗的MARK車……
我心中一動,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個「凱迪拉克」。
也許,把它收起來比較好,免得影響我的情緒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賭氣一般,不願再想起那個男人,我抓起「凱迪拉克」想丟掉,手卻停在垃圾桶上方,遲遲不動。
我嘆口氣,打開衣櫥,順手往裡一擲,讓角落將它吞沒,眼不見為凈。
阿Q的我。
車車車!寫到車就會想到凱迪拉克,想到凱迪拉克就會想到他!算了,刪掉!
我有氣無力地盯著僅剩「第一章」三個字的螢幕,這是辛苦了一天的後果?我挫敗地用力捶了下鍵盤,欲哭無淚,刪光光了,這個故事還有戲唱嗎?看來,有錢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是寫不起來了。
誰來告訴我,有錢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該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