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三、賴漢守花枝
一家人隊長隊長地叫著。
萬小非方哥方哥地叫著。
大老方被羅家的人叫得渾身燥熱,他這人不太喜歡被別人這樣捧著這樣抬著。一個庄稼人,實實惠惠地能做點啥就做點啥,一個屯子住著,電視小品里講話了,誰求不著誰呀,更何況你還是隊長啦,人家求你辦點事情那不是太正常了嘛!
羅家人最有意思的頂數羅三兒了,他今天是百分之一百二地高興,結婚的時候丈母娘家想陪送卻沒陪送到位的縫紉機叫隊長一句話就給解決了。因為縫紉機買到家了,因為隊長瞧得起自己了,因為陪著隊長多喝了幾杯酒的原因,還因為他自己的媳婦長的比別人的媳婦漂亮,還因為他這個人喝完酒說話喜歡語無倫次等等原因,他就顯得比別人興奮的有點過格了。他一會兒管大老方叫方哥,一會兒又管大老方叫方叔,一會兒叫哥們,一會兒叫爺們,叫的大老方都不知道怎麼答應才好了。
大老方不是沒酒量,而是有酒量不喝,遇到這樣的場合喝個三盅五盅根本就無所謂。加上今晚上的場合特殊,鄉里鄉親,助人為樂,吃點喝點,心情敞亮。大老方的心情就格外地舒暢,頭腦就格外地清醒。他不動聲色地看著老羅家的一家人,他一會兒看看羅三兒,一會兒再看看萬小非,看完了萬小非再回過眼睛看看羅三兒,心裡想,這素質,這質量,老天爺是真能開玩笑,怎麼偏偏就把萬小非配給了羅三兒了呢?都說是量女配夫,都說婚姻是緣分,他就不明白萬小非和羅三兒倆是誰給他們配置的,他們的緣分究竟在哪裡?
羅三兒的個頭準確地說還沒有萬小非的個頭高,小鼻子小眼睛小劑子,偏偏還長了個凹口臉,冷眼瞅,還真是有點三分像人七分像猴,細端詳,小腰板比脖梗粗不多些,小腿精細兒,肚皮精薄,既不能盛酒也不能裝飯,看不明白羅三兒的力氣在哪兒,真正的男人在哪兒。他就琢磨不透,萬小非究竟相中羅三兒的什麼地方了呢?真是罵人講話了,這也***叫緣分?這也他媽拉疤子的叫幸福?大老方就覺得他們倆的反差太大了,就憑羅三兒的小樣,他能養護住萬小非?就憑萬小非的模樣,能跟羅三兒倆過一輩子?雖說是好漢無好妻,賴漢守花枝,那花枝也太不懂得好和賴了。
大老方忍受不了這種精神折磨,喝了幾口茶水就回家了。
從那以後,大老方似乎有點不理解萬小非,甚至還有點瞧不起萬小非。究竟什麼原因,他自己也說不清楚。有好幾次,大老方和萬小非倆走到對面上,他抻好幾抻想當面問問萬小非,是誰給他們介紹的對象?想一想,就低頭過去了。老百姓有句俗話說,有好啄木鳥的,有好虎哺瘌的,武大郎子玩夜貓子,啥人玩啥鳥。操那個閑心沒用!
縫紉機的事情很快就過去了。
但是,在萬小非的心裡,她卻把大老方給牢牢地記住了。萬小非把第一次在老薛家的印像和第二次在老羅家的印像加在一起,就覺得大老方這個人真是一個不錯的男人,無論從哪個方面說來都是一個比較優秀的男人。這個感覺使她第一次開始對男人細心地比較起來。而且這個感覺是越來越強烈,越來越放不下。這個優秀的影子鑲在她的心靈深處,怎麼也抹不掉。
其實,優秀男人是個什麼概念萬小非也不一定就十分明確,她要是明確了當初還不一定就嫁給羅三兒了。正因為她心中對優秀男人的概念不怎麼明確,她才稀里糊塗地嫁給小羅三兒。她要是嫁給了羅三兒了以後別出去躲燈去,她要是在躲燈的時候別遇上大老方,或者是遇上了大老方就別求大老方給買縫紉機,或者是大老方把縫紉機買回來了別把大老方請到家來喝那頓酒,或者她和羅三兒倆結了婚就在荒無人煙的西葦塘里或是野狼出沒的深山老林里,那她大概對男人的認識和理解就不能展得那麼快,她還以為男人就是羅三兒那個樣子了。可是生活偏偏就叫萬小非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認識了大老方,並且就羅三兒的品行和別的男人們做了一下簡單地比較。
她結婚那年羅三兒二十三,大老方那年三十二三歲,雖說年齡上大老方比羅三兒大###歲,但是,論塊頭,論長相,論氣質,論男人味兒,一比就比出個懸殊來了。萬小非站在黑燈影里拿眼睛來回比看著大老方和羅三兒,比比個頭,比比長相,比比說話,比比喝酒,比一會兒,想一會兒;想一會兒,再比一會兒,越比越覺得大老方這人長得就是英俊,怎麼比都還是大老方有男人氣。按理說一個良家婦女剛過門不久是不應該研究這些問題的,也不應該去用自己的男人去比較別的男人,可是現實在那兒擺著,就像是大騾子大馬牽進了交易市場,就像大商場里擺滿了模特般的男女服務員,你一個一個地把人家看在自己的眼睛里,你就能一點感覺也沒有,那不是太麻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