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揭短不厚道

第四十四章 揭短不厚道

一轉眼畢業后的第二個春天又要過完了。這個春天什麼也沒有,沒有楊木,沒有董娟,沒有春遊。春天和夏天對於我,似乎已經喪失了它們原本的意義。在輝輝店裡慘白的燈光下,我看不見任何季節的痕迹,只看得見眼前日復一日兀立的酒瓶和繚繞的煙霧。

楊木已經走了近2個月了,輝輝看我的眼神越來越心疼和無奈。而我完全不能容忍這種眼神。輝輝總覺得楊木一口一個婆娘親愛的,讓我安心等他,不過是所有花心男人騙女人慣用的手段罷了。我不知道輝輝怎麼會對楊木這樣大的偏見,我只知道,我不是棄婦,一定不是。某個休息日前一天的晚上,我終於朝輝輝了火。當時我正相當投入地啃著一隻雞爪子,就聽輝輝一邊嘆氣一邊說,蔣芸啊,說你傻吧,你又不傻,說你聰明吧,你有時真的挺傻的……我知道他又要說什麼了,於是吼過去:「喂喂,你煩不煩?我自己的事我自己知道!」輝輝喝口酒繼續說:「是,我沒有見過楊木,你總是說楊木和其他混混不一樣,不是我想的那樣,但是混混還有幾樣的?我自己就是個混混,我能不知道?這世界上,就混混和婊子最沒有真心。他即便再喜歡你,也只能是一時,哦,你真的以為就永遠了?就一輩子了?……「

我再也無法容忍輝輝長期對我感情地位上的懷疑,無法容忍我在他心裡長期就跟個棄婦似地,好像自己明明被耍了還一往情深死心塌地任勞任怨肝腸寸斷……這也太傷自尊了!他仗著大家多年的兄弟,仗著他對我好,我就不好飆,老子這次就個飆給他看看!我邊想著邊一抬手把我手裡啃了一半的雞爪子砸在他身上,跳起來氣咻咻地吼:「你他媽以為誰都跟你一樣,以為男人對女人都跟你對張麗一樣?!告訴你,我見過的有情有義的混混不止楊木一個,不過你肯定不是其中一個!「罵完我轉身拂袖而去,出門的時候還不小心踩翻了店門口的垃圾簍。我很冷靜地踢踢腿,拍拍褲子,憤然離去,過了幾秒才聽見輝輝慌慌張張地吸著拖鞋追出來,一邊喊:站住!你個死婆娘,你跑到哪裡去?我不理他,直接跳上街邊一個摩的對師傅說:」快走,龍鳳街!「

說起張麗,是住在輝輝家背街的一個漂亮姑娘。那漂亮的,真是沒話說,一雙大眼睛撲閃撲閃的,紅潤的嘴唇總是泛著笑意,一身略顯土氣的連衣裙穿在她身上反而有一種特淳樸的美。輝輝以前從來沒有見到過她,結果有一次在一個小賣店無意中見到了,就不得了了,賭咒誓地說非得把她追到手,從此以後隔三差五去張麗學校門口堵人家放學,巴巴地討好獻殷勤,還時不時給人送點兒零食送朵小花兒什麼的,有一次還求我去幫他送了一封酸溜溜的情書。開始我挺不願意,總覺得他不是好人,不要害了人家,可是後來看見他好像真是動了心,好幾次看見他等不到張麗回的傳呼急得抓耳撓腮地團團轉,於是就豁出去幫了兄弟伙一把。在我好幾次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之後,感覺那姑娘終於羞答答地有那麼點意思了,結果卻讓人始料不及。

一天晚上我被桿桿十萬火急地喊過去,說張麗下午被輝輝家這條街的街霸王韓平硬生生地從學校門口給劫走,然後拖到一個旅館給上了,輝輝也剛知道,估計今天晚上要出事兒……我掛了電話蹭蹭地換上一身方便利落的休閑裝就趕過去了,估計11o出警頂破天也就這度。下車后我在漸漸暗淡的夜色中迎風疾走,臉上表情惡狠狠的,估計我當時如果手裡再拎把武士刀,那氣勢絕對就是一女殺手。讓人抓狂的是,在我剛剛要轉到一條通往輝輝家的僻靜小巷時,我一腳踩到了躺在地上的半個已經開始融化的冰激凌,差點一個踉蹌栽在地上,嚴重破壞了當時整個畫面的美感和我「女殺手」的形象。

去到輝輝家一看,胖魁、輝輝、桿桿三個人正悶頭喝著白酒,啃著鹵兔頭,一屋子的雲霧繚繞。問輝輝怎麼回事,輝輝面無表情地說,張麗被韓平睡了。我怒沖沖地嚷:「去找回來呀!不能就這樣算了吧?」我們方言的「找回來」就是去找對方報仇的意思。在我看來,自己喜歡的女孩兒被人睡了,而且是在女孩兒自己不情願的情況下——那仇是必須要報的,而且立刻、馬上就得報,否則就太不像男人了。可是輝輝只是很風平浪靜又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然後說,算了,韓平以前和我是朋友。我說日你媽的,「他知道你追張麗還睡她,他當你是朋友了嗎?」輝輝不做聲。胖魁的情緒被我弄激動了,也在旁邊揮著膀子煽風點火的嚷,走啊,去找韓平!幺妹都話了,你還不如幺妹……桿桿礙於形勢也在旁邊試探著起鬨,但是聲音秀秀氣氣的,完全不是他平常的風格,看樣子並不是真的敢去。

韓平當年在那條街,講橫他得排第一,多少小混混看了他都得點頭哈腰地煙。我那時是絕對的年幼無知、憑著一股子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勁頭和所謂的仗義,不要臉不要命地蹦,要是換現在,我才不會那樣傻氣地上趕著要去幫人出氣,尤其當對方還是韓平那樣的角色。

那天到後來輝輝還是沒有去,我在旁邊恨的牙痒痒,心想輝輝老子真的是把你看白了。事情過了幾天之後聽桿桿問輝輝,你還準備去找張麗不?輝輝說,還找來做什麼?又不是處女了,睡都給人睡了。桿桿說,也是哈……這件事讓我十分鄙夷輝輝和桿桿,後來6續看到和聽到的一些事也讓我徹底明白,這些社會混混對女孩子最初的所謂「喜歡」,只不過是想找個鮮嫩的睡一陣,玩兒幾天——當然,這個鮮嫩的最好是個處女——之後若是愛了,就吵吵鬧鬧地愛下去,若是有一天膩了,就鐵石心腸地一腳踹開,任憑你跳河上吊抹脖子割腕。

那件事後和輝輝一起玩兒時再碰到張麗,我的臉總是臊的通紅,心裡尷尷尬尬的,好像是我辜負了張麗一樣,輝輝倒是冷靜得很,嬉皮笑臉地問一聲:「也,美女,又去哪裡耍咹?」張麗總是輕輕笑一下,也不回答。在之後好長的一段時間裡,張麗那略帶一絲幽怨的眼神和淺淺的客氣的笑容總是常常浮現在我的腦海里,讓我相當胸悶。「張麗事件」後來我們幾個誰都沒有再提過。我知道提這事兒很不厚道,我也知道罵人不揭短的道理,若不是一時激動,並且一心想顛覆輝輝一貫的邏輯和對楊木那莫名其妙的思維定勢,我今天也不會這樣口不擇言地提及。不過現在罵出來我心裡的確是爽多了。誰說的大家爽才是真的爽?狗屁,很多時候,讓自己爽了才是硬道理。

我常常都在想,像我這樣動不動就跟人急、而且還得了強迫症似地老愛管閑事的臭脾氣,居然還算是平平安安地活到了現在,也沒有缺胳膊少腿兒的。長這麼大,真正意義上的挨打,除了我爸打我之外,就是前不久被李夢冉的「暴力男友」那麼一推摔破了頭。

提起我的爆脾氣我媽總是焦慮得很,說你這樣早晚要吃虧的,要吃虧的。但凡她從電視上看到誰因為和人起爭執或者打架幾刀被人給捅死了,就要原汁原味兒地講給我聽,那聲音悠長沉痛地,就跟已經有人拎把刀在樓下等我了一樣。我爸說的更嚇人,經常鼓起眼睛問我:「你知道槍斃的都是些什麼人嗎?就是你這種膽子大還沒的腦筋的!」真是的,被混混幹掉和被政府幹掉,他們居然都給我想到了。那時不懂事,總覺得媽老漢兒想的太多了,心裡還暗暗好笑,長大后才明白,父母對兒女的擔心,那真是無孔不入的。我覺得我爸我媽生了我這個女兒還是夠倒霉的,只要我不在家裡,他們可能隨時都在提心弔膽,可我偏偏不爭氣,一個月3o天,我起碼有28個晚上都在外面,家,早已經淪為了我每天睡覺的地方。

那天砸了輝輝半隻雞爪子之後回來,走到我家樓下巷口的時候,看見黑暗中歪坐著一男的,估計不是醉鬼就是在堵截某個女孩子。結果果然沒猜錯,他兩樣全佔了。此人是章陳,我曾經「天之涯」的戰友。我離開「天之涯」后,章陳也給我打過幾次電話,每一次都很懷念我的樣子,但是每次都說不了幾句就趕在他女朋友出現之前急匆匆地掛了。2ooo年千禧夜,他給我打來電話說他女朋友跟著一個有錢男人跑了,我就想哪天應該約他出來聊聊,用我「心理疏導」的專長給他疏導一下,無奈我一直都掙扎在貧困線上,身上那點兒錢出去和輝輝李夢冉喝酒,光花點自己的煙錢和車費什麼的也就差不多了,哪裡還有心思主動去約誰,估計章陳的情況也和我差不多,所以大家一直就沒再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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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屁滾尿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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