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才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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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的林夕,還沒有來得及戀愛,卻已成為人婦。多可笑。都以為她林夕是吃素的!切。一切都是表面的。她就是一隻披著豬相的小狐狸。叛逆是她的座右銘。一個呆板木訥的老男人搞不定,她林夕兩字就倒過來寫!可是,一切又和她想到和看到的完全不一樣了。那個人其實還蠻帥滴。迷彩服下英姿颯爽。酷酷滴!又霸道的那樣有味道,小心肝在慢慢地淪陷了。經典對白:「大叔,我們離婚吧」林夕端著酒杯,有些微的醉意。「你很能喝,叫老公!
最新:第332章 (晨曦VS佳琪)完美結局2020-08-23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