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被誤讀的虞美人
香薰燈的燭光把我的影子投在對面的牆上,灰色的,單薄的,微微搖動。
搖過了春花秋月,搖過了風朝雨夕,搖過了十年的相思與懺悔。
物華偷換,寒暑暗轉,而影子,依然孤單。
影啊影,如果我失了心,沒了愛,是不是也同你一樣,只是無色的影子,或者,像影子失了光,失了形?又或者,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完整的活生生的人,而只是做了宜中二十多年的影子,如今宜中走了,我便是影子沒了光?
宜中,宜中,你是生是死,給我一個消息好不好?讓我知道你在哪裡?我不再鬧你了,不再糾纏,不再逼你對我好,我只要知道你好就行了。宜中,你答應我,給我一封信,一個電話,讓我知道你活著,你好好地活著,好不好啊宜中?
影子已經在牆上孤獨地飄搖了十年了。
我已經不見宜中十年了。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宜中,他可還記得我?
也許他不再記得我,也許他又結了婚,有了孩子。都沒關係,只要讓我知道,他過得還好,我便滿足。
十年裡,媽媽終於等到了她的幸福,得以再婚。
對象並不是邢先生。
媽媽說:「愛一個人並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得到一個人,才是真正的生活。」
對於愛情的抉擇,媽媽一向比我有智慧。
姐姐的事業更加成功,並且像所有生意成功的人一樣,開始向房地產發展。她是中國現代的郝思嘉,篤信不管什麼樣的時世,土地總是最堅實的。並且她和葉子臻一樣,也開始有了搜集古董傢具的嗜好,尤其對黃花梨木有特殊興趣。
葉子臻夫妻倆和我都成了朋友,時有往來。有時候兩個人吵了架,會前腳後腳地跑到花之韻來向我訴苦,要求評個公道。尤其胡司容,她在婚後開始發胖,並且喜歡發老公牢騷,每隔三句話就要喃喃地又似詛咒又似炫耀地扯一句「那個死鬼呀」,口角神情,像煞當年的小李子。她好像已經完全忘記了我和子臻曾經有過的婚姻生活,而把我只當作她自己的一位閨中密友。
不肯忘記的反而是葉子臻,他依然不甘寂寞地拈花惹草,但是不會再弄出婚外孕那樣的大麻煩來。現在他已經很懂得處理妻子和情人的關係。有一次他對我說:「早知道感情遊戲其實是這麼周而復始的一種活動,當初就不該離開你。跑了一大圈,其實還是你最好。」
我溫和地打斷他:「那是因為你失去了我的緣故。其實真正最好的,應該是你真正得到的那個。」
道理很簡單,只不過不是每個人都肯信服。
連我自己都不信,因為我也放棄了葉子臻,而苦苦地思念著宜中。
宜中,我是否永遠地失去了你?
別墅的院子里種滿了金銀花,四季常青,它們時時刻刻提醒我宜中的存在。但是我看不到他也聽不到他。
宜中一直都是個擅於逃避的人,但是這一次,未免逃得太徹底,徹底到殘忍的地步。
可是我無法恨他。太愛一個人,就沒辦法恨得起來。
我在夢裡走進宋宜中的家,看到他在床上沉睡,睡夢中還擰緊著眉,無限煩惱憂思。我輕輕替他抹開愁紋,眼淚一滴滴落下來。
醒來時,枕邊濕濕的,說不出的冷。自己的手臂互抱,抱得再緊,也還是冷。
我知道,我和宜中,都無法走出小李子冤死的陰影。內疚和悔恨將伴隨我們,到老,到死。
當年為怕被牽扯進殺人嫌疑犯而隱瞞真相,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一切可能的責任與危險。然而現在我知道,我錯了。雖然說出來也許會被懷疑,被起訴,但至少還有一半的可能使冤案得到澄清。不說,卻註定我已經背負了道德的宣判,成為終身囚徒,連保釋的機會都沒有。
白芍和姐夫也是知道真相的人,但是他們就沒有愧疚感。因為他們保護了自己無辜的妹妹,認為此舉理所應當。
因此他們也就不能理解我的自尋煩惱,視我的自責為祥林嫂的懺悔。每當我一開頭,姐姐就會不耐煩地打斷我:「是,是,你真後悔,你單知道狼在冬天沒有吃的會到村裡來,卻不知道春天也會有狼……」
哦,我想念宜中。只有他才會懂得我的心。我們同病相憐,我們心心相印。可是,我們天各一方。
蓮心茶加了蓮子芯,清苦微香。宜中,多想和你再一次把杯共飲,對月同酌!
宜中,你究竟在哪裡呢?
白芍有一天早晨來找我,神情有些尷尬,難辨悲喜,但分明有一些興奮,不是因為歡喜,而是因為緊張:「妹妹,有事情發生了。」
她今年已經快四十歲,卻還是那麼好事,只要有事發生便興奮,且不論是好事壞事。
我正在給一盆扶桑花剪枝,聞言放下竹剪刀,等她下文。
「是小李子的事,有了新發現。」白芍在屋子裡不安分地走來走去,莫名地興奮,「她果然是他殺,兇手已經自首了,還是我們有預見,當時我就說這事兒蹊蹺嘛,真叫我猜對了!」
我明白過來,難怪白芍如此不安,她是為自己的遠見卓識而興奮,卻苦於既然已經隱瞞了十年,現在自然也不能把這一成果與眾人分享,因此覺得鬱悶。
顧不得詳細分析她的心理,我焦急地問:「到底是怎麼回事?你說清楚點!」
「還是你姐夫那個朋友說出來的。前幾天,有個案犯落網,判了死刑,反正活不成,他在死前交待自己犯過的罪行時,親口交代曾在某年某月殺了人,查起案總來,就是小李子。」
隨著姐姐的敘述,一幕殘酷的案卷在我面前展開了:那一日,我服侍小李子睡熟后離開了宋家。也許是因為我走時沒有把門關嚴,也許是撬門砸鎖,總之就在我走後不久,有小偷潛進了宋家。他在偷竊成功后,看到熟睡不醒的小李子,忽然起了色心。欲行不軌時,小李子驚醒了,誓死不從,喊起救命來。小偷慌亂之下拿起檯燈對著小李子的頭猛砸幾下。當時,他以為小李子被砸死了,又驚又怕,忽然看到正在燃燒的香薰燈,便起了歹心,擰開煤氣並把房門層層上鎖后逃走。他本來想煤氣爆炸會把現場徹底炸毀,從而也就達到了毀屍滅跡的目的。沒想到小李子卻沒有斷氣,而香薰燈也並未引起驚天動地的爆炸,只引起了一場火災。濃煙又將小李子薰醒——至於小李子為什麼會在消防車到來后竟然推窗跳樓,專家分析應該是在神智不清的狀況下急於離開火場,看到下面站滿了人一時情急就跳了下來。目的不是為了自殺,而恰恰相反,是為了求生……
我的淚再次湧出來,小李子,她的冤案終於水落石出了,她在天之靈,也該安息!
姐姐最後說:「警察已經找到宋宜中,通知了他這件事,宜中現在陝南山區,可惜的是,他不肯回來……」
「宜中在陝南山區?」我又吃了一驚。今天的意外太多了,多到我無法準確接收,「宜中去山區做什麼?他現在怎麼樣?他好不好?他為什麼不回來?」
「你一下子問我這麼多,我又問誰去?」姐姐不以為意地「咯咯」笑起來,「你看你,一聽宜中的名字就哭成這樣子,你這輩子也真叫欠了他,二十多年了,還纏不清。」
但是我已經聽不進姐姐的話,我心中只有一個概念:我要去找宜中,我要去見宜中,我要見到宜中!
我終於見到了宋宜中。
宜中,我的大師兄,我幾乎不再認得他。
十年,已經十年了,我整整十年沒有見他。十年,僅僅才十年嗎?他的樣子,分明像已經過完了一輩子。
怎麼能相信面前這個滿臉皺紋佝僂消瘦的人便是宋宜中?
他蒼老而滄桑,分明已經是個老人。瘦,瘦得皮包著骨頭;黑,黑得乾枯如焦柴。彷彿當年宋家的那把火,把他的青春和鬥志也一齊燒掉了。他在火中偷生苟活,卻只活下來半個人,另外一半的生命,則葬在火里,化煙化灰了。不,他不是宜中,這個滿面憂思的老中醫,不是真正的宋宜中,而只是宜中的影子。
十年前,宜中隨考察團深入山區義診,從而注意到了這個被文明社會遺忘的角落,這貧困原始的世外桃源。他是為小李子的死訊而被提前終止義診趕回西安的,在安葬妻子后,他的影子又獨自回到山村。考察團早已離開了,他的影子卻從此留了下來,替自己判了刑,終身流放,勞改贖罪。
他的罪,是幫我隱瞞真相,令妻子冤死!他無法背負良心的責備,更無法再面對我。於是,便把自己囚禁在這個與世隔絕的深山裡,結草為廬,採藥為生。
十年了,他不知救了多少貧病交加的村民,卻始終救不了他自己。因為,山林深處,沒有一種草叫做忘憂草!
我的淚流下來,叫他:「大師兄,我來看你。」
他看著我,卻只是淡然。半晌,慢慢說:「是你,白朮。」
「是我,大師兄。我好容易找到了你,我想告訴你,嫂子的事查清楚了,兇手抓到了……」
「我已經知道了。」宜中漠然地說,「警察來找過我。我知道你會來的。」
「我來接你回去。師兄,我們再也不要分開了,好不好?我找了你十年,愛了你二十年,現在,沒有什麼理由再讓我們分開了……」
忽然之間,我覺得這段話好熟悉,十年前,在北京,蓮花池邊,我也曾這樣要求過他——宜中宜中,我已經等你十年,不要再浪費時間,從現在開始,我再也不要離開你。我繞了好遠的路來找你,別再躲開我了。
記得當時,宜中應承我:不會,再也不會。我會還你許多個十年,還你所有的情。
然而,他終於負我,再次不告而別,扔下我又一個整整十年。
我哭著,悲哀於生命的不可推敲。當我哀求的時候,我已經預感到了那絕望的答案。即使宜中答應我,他會做到嗎?何況,他給我的答案,竟然是否決——
「回去?」宜中遲疑地重複,接著緩緩搖頭,「我不想回去。我喜歡這裡,我已經習慣了這裡。我是個中醫,最合適的地方,就是呆在山裡。」
「那麼我呢?大師兄,我怎麼辦?」我惶惑地問,彷彿回到二十年前,那個剛剛失去父親的十二歲的小女孩,她需要大師兄的保護。可是她的大師兄,何以忍心置她於不顧?
「白朮,你長大了。」師兄的眼睛終於落到我身上,從見面到現在,他是第一次認真地打量我。「白朮,你還是這麼漂亮,一點都沒變。但是我不同,我老了,已經不再屬於城市,我成了這山裡的人了,再也回不去了。白朮,你把我忘了吧。」
我如被雷擊,幾乎懷疑自己的耳朵。
忘了他?我愛他二十年,等他二十年,今天,我們終於都是自由之身了,終於重逢,他卻讓我,忘記他?師兄,你如何忍心?
「不!」我哭著,抱住他,幾乎站立不穩。即使他是一棵枯萎的金銀花,也該在我的眼淚中重生。「大師兄,我不信你會忘了我。我們是有緣的,我們糾纏了二十年了,終於可以在一起,你怎麼忍心讓我走?大師兄,跟我走,跟我回西安,我會幫你重新在城市立足的。你明知道,我願意為你付出一切,你知道的。大師兄,告訴我,我可以為你做什麼?我能做些什麼,讓你重新想起我?」
「白朮,你有錢嗎?」大師兄忽然開口了,猶豫地,囁嚅地,渴望地,開口了,「我想吃一頓好的,你請我,行不行?」
我後退一步,忍不住再退一步。
心一再地沉下去,沉下去,沉到無底的深淵。雖然從見面第一眼,我已經發現大師兄變成了一個地道的農民,但是仍然沒有料到,他會變得這麼徹底。
十年,十年真的是一段不短的時間。十年的風餐露宿,十年的饑寒交迫,十年的身心俱疲。宋宜中,他是真的已經死了,不存在了。
如今的大師兄,只是一個軀殼,再也沒有了曾經的感情和思想。他生命的活力早已被山風吹乾,被林火吞沒。他已經——成了一個野人!
他舔著嘴唇,那乾裂的,沒有血色的嘴唇,眼中露出原始的慾望——對食品的慾望。他不耐煩地催促:「你有錢嗎?讓我吃頓好的。我知道村口有家飯店,這裡惟一的飯店,我想吃豬肉燉洋芋。」
飯店。村子里惟一的飯店。
那能叫飯店嗎?一張破布挑起個「酒」字,在風中有氣無力地展著。普通的農家房子,放著幾張長條桌,長條凳。前面是店,後面是屋。老闆娘系著圍裙,喂完了豬再來喂人。倒是笑容滿面,十分滿足自得,畢竟,是村裡惟一的飯店呀。
沒有菜譜,有什麼吃什麼,而所有的不過是村蔬野食。
「有豬肉燉洋芋哩。」老闆娘誇耀地說,彷彿豬肉燉洋芋是世上最珍稀的美味。
大師兄也迎著老闆娘的笑臉暢快地笑了,顯然認同有豬肉燉洋芋是件多麼可喜的事。他有一點驕傲地說:「這是我師妹,西安城裡來的,要請我哩。要豬肉燉洋芋,多放點肉,滿上。」
我的心悲哀到極點,看著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再一次清楚地意識到,我們,已經十年不見了。
時間的意義從沒有一個時刻比此刻更具體鮮明地展現在我面前。十年,原來十年真的可以完全改造一個人。十年裡,我親愛的宜中躲在這深山老林中,沒有電視,沒有電話,汲水而飲,與猿為伴,只靠採藥行醫向村民換取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他看到的最遠的地方就是村口,見過的最豪華的陣仗就是這家小飯店,接觸到的最美味的享受就是豬肉燉洋芋——開始是為了自我放逐,後來便是習慣。他已經從內心深處接受了生活的改變,再也不打算回頭。如今的城市對於他而言,已是一個遙遠的童話。
我真想能夠立刻變出一桌山珍海味,可是在這荒僻的山村,有錢也買不到除了豬肉燉洋芋以外的蔬菜魚蝦。況且,就算買得到,對於宜中來說也未必就比洋芋燉豬肉來的可口美味。曠日持久的寒素生活,已經使他失去了品味陳年紅酒的味蕾,更沒有興緻從容地享用一頓鴕鳥鐵板燒。他還記得我的芙蓉蜜餞百合青果冰淇淋嗎?
我想問他:記得白家的黃花梨木傢具嗎?記得情人節和我一起看通宵電影嗎?記得興慶宮的遊船嗎?記得我們關於私奔的笑謔和祈願嗎?記得我的百花粥和對他深沉執著的愛嗎?
但是最後我什麼也沒有問,還問什麼呢?他記得又如何?過去的再也回不來了,他已經不再是當年的宜中大師兄。也許舊日的愛與糾纏,忘了比記得好。
我掏出身上所有的錢放在桌子上,輕輕說:「大師兄,這些留給你,保重。」
小飯店裡老掉牙的收音機再放一首老掉牙的情歌:我用什麼奉獻給你呀,我的愛人。
對我的愛人,甜蜜的笑和恆久的情都已經煙輕雲淡,我能給他的,只是一點點錢。
你有錢嗎?讓我吃一頓好的。
這便是我的愛人對我惟一的要求了,而所謂好的,只是豬肉燉洋芋。我的愛人,我的愛人哦,這是你第一次求我,為了一碗洋芋燉豬肉。
不,這個陶醉於美食的村醫不是我的宜中。我的宜中,已經在十年前的那次宋家大火中死去了。他留給我的,是永遠的傷痛和紀念。
心一陣陣地疼著,我站起身說:「大師兄,我走了。」
宜中沒有抬頭,他仍在很專心地對付那碗洋芋和豬肉,在這一刻,在這世上,沒有任何人任何事會比那碗豬肉更重要更珍貴的了。
我挑開門帘走出去,再不打算回頭。
宜中宜中,我等了你整整二十年,到了今天,終於有個合適的身份在一起了,我怎麼會想到,再見時竟然會是這樣?宜中哦宜中……
一步,又一步,心疼得痙攣,疼得軟弱,連呼吸都緊迫。
我艱難地走著,命令自己不要回頭。那已經不是我的大師兄了。那個生平第一個送我玫瑰花的男人,曾帶著我到處試餐,教會我使用刀叉和品味咖啡。如今,他徹底成了一個村農,不僅是外表,更是內心。
田野里一片濃綠,濃得讓人睜不開眼。然而田埂邊,有稀稀落落的幾株紅色草花,開得飽滿而張揚,刺痛人的心。
我心裡微微一動,是罌粟?
傳說陝南農民曾經有過種罌粟提煉鴉片的歷史,在解放前被嚴令禁止了。難道,這個荒僻的鄉村憑著山高皇帝遠,竟然允許罌粟花們借屍還魂,重新蔓延?
我本能地走過去,掐一枝花送到鼻端輕嗅,仔細地辨認著。花莖纖細挺直,花瓣薄如蟬翼,綠色的葉子有如羽毛,邊緣有鋸齒,香氣清新。我猛醒過來,這不是罌粟,而是和罌粟同屬同科的虞美人。
虞美人又名「舞草」,它舞在清風中,舞得憂傷而輕盈。
往事驀地襲上心頭。記得那年冬天,情人節的次日早晨,下著微雪,我和宜中於雪中漫步,走在城牆根兒底下,他說:「白朮,你是一株虞美人。」
我是一株虞美人,不是罌粟花!
多少年來,世人誤會我,而我自己,也早已認定自己是一株有毒的罌粟,放棄了辯解的權利。
殺人嫌疑犯,隱瞞真相者。為了小李子,我和宜中活在內疚與懺悔中,整整十年。內疚是我們的鴉片,明知有毒,偏偏吸食上癮,不思抵抗。不是世人誤了我們,是我們甘於沉迷在罌粟的迷香里,自甘墮落。
可是,我不該是罌粟,我是虞美人。是有益於人的虞美人。我要救宜中,只有救宜中,才可以救我自己。我和宜中,命運早已不可分。我焉可放棄他?
傳說虞美人是虞姬捐血染紅,「漢兵已掠地,四面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而如今,我的楚霸王還在,他只是敗落,而並沒有死去,虞美人,又怎麼可以棄霸王而去?
不管是鬧市還是深山,不管是繁華還是貧窮,不管勝者為王抑或敗者為寇,虞姬應該和霸王在一起。如果霸王不肯過江東,虞姬也只有留在他身邊,除非血濺碧草,化為虞美人。
所有的委屈,辛苦,失落,絕望,一齊堆上心頭。盛開的虞美人,是我的知己。只有她懂得我,只有她可以安慰我,只有她,直到我是多麼地愛宜中,多麼想讓他回來,回到過去,回到我的身邊。傷心的虞美人!
對著會跳舞的虞美人,我終於再也忍不住,跪倒在花叢中,放聲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