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叫大哥的老頭兒
03
牛仔褲自行車隊停下來,停在一個大門口。門口張貼著一幅誇張的大紅海報。海報上是個軍人模樣,不像解放軍,是個外國人,目光嚴肅,戴貝雷帽,在幽暗的燈光下很哈。牛仔褲們一起推車進門,然後又騎了起來。
天色已黑,老米我無處可去,索性一直跟著牛仔褲自行車隊,隨便去哪裡,我無所謂。
自行車隊又停下來,牛仔褲們紛紛存車。
我也存車,沒人在意我。
有音樂聲傳來,重金屬。
跟著牛仔褲們,我走進一扇樓門,順著人流,沿著樓梯往地下走。
樂聲越來越大,待到鼎沸時,一個燈紅酒綠的大廳出現在我面前。熱浪撲面,人潮滾滾,高燒的音樂和高燒的人群扭在一起,我的心不禁怦怦狂跳起來。
我無意間走進工業大學禮堂的地下室,趕上了一場地下搖滾樂隊的年度聚會。大紅海報上的外國軍人是切?格瓦拉,因為活得酷而成為所有樂隊的精神領袖。
同樣是三月,可這個地下室早已是夏天,表演的人們和觀看的人群統統站著,統統穿著夏天才穿的T恤、短衫、垮
褲、短裙,統統拿著啤酒瓶揚脖豪飲,紅男綠女,酷斃妖嬈。
不大的主席台上,一個三人樂隊正在吶喊,他們長發披肩,腰帶倒垂,袒胸露肚,汗流浹背,從頭到尾歌詞只有一句:
不是我不明白
不是我不明白
不是我不明白
不是我不明白
…………
台下觀看的人嗷嗷叫著,群情激奮。牛仔褲們早已融化其中,不見痕迹。周圍的聲音分明一浪高過一浪,但其實你什麼也聽不明白。
這才是屬於我的地方,這才是我的天堂。我十六歲的神經一瞬間全都蘇醒,徹底忘記自己臉上的青紫血污和衣衫的撕裂不堪,找到衛生間,脫去裡面的保暖內衣,丟到堆滿內衣、外衣的窗台上,然後去買啤酒,然後投身到這場勁爆的「不是我不明白」的戰鬥中。
一年後,當老徐又一次不厭其煩無比羨慕地問起這場搖滾的情景時,我說我真的什麼也不記得了,只覺得大家都是明白人。
最後表演的樂隊叫倖存者,他們的歌兒有著連貫的歌詞,主唱是個剃了光頭的女生,我之所以認定她是女生,是因為她胸脯高聳。她的嗓門比胸脯還高:
你說你是小草無人知道
那又怎麼了
最起碼你是個植物
有著基本的善良
…………
這首歌把時間帶到凌晨三點。我明明還沒玩兒夠,主持人卻宣布演唱會到此結束。
曲終人散,場面頓時冷清下來,像極我十六歲的青春。大家在窗台上找著自己的衣服,我也重新套上我的保暖內衣走出地下室。
三月的凌晨,氣溫還在零下。古人說過,到處不勝寒。好在我有酒力,一切都能應付。
我一個人上路了,大街小巷靜悄悄,全世界都在睡覺,偶爾有計程車駛過,速度超快,像風。
我不想回家。
我臉色青里透紫,不方便與我爸媽平等對話。但面子問題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擔心他們看我在江湖上混成這樣一時想不開走上絕路。我本善良,寧可選擇一條離家遠走的路,也不能冒殺父亡母的風險,於是我一直往前騎,與帕卡為伴,見路就上,見彎就拐。
我突然想起,我已經好久沒吃東西了,最後一餐似乎發生在一百年前。奇怪的是我一點兒不餓,這刷新了我的人生
紀錄,堪稱奇迹。
由吃飯,我想到我爸,想知道眼下他正在幹什麼,這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人生紀錄,創造了又一個奇迹。我平時難得想起他,因為不忍心想,我畢竟對我爸的所有失敗都負有責任。
我爸不止一次說過,當年,他有機會進北京工作,可是我媽不識時務地懷上我沒人照顧。我爸只好把進京的機會讓給別人。那個別人三年後把家搬到北京,如今已經做到副部長,每次回家看望父母,省市領導都要到機場親自迎接。
我爸逢人就說,因為兒子的緣故,他才沒當上副部長。
還有,我爸剛退休時,正趕上股市看漲。他拿出家裡的全部積蓄二十萬元投到股市,沒多久,二十萬就翻成四十萬。我爸脾氣好轉,逢人就說自己此番舉動,向單位主管領導證明了自己的理財能力,證明了對方的眼盲。我媽不再為我傷懷,天天心情舒暢,也不再參加老年合唱團,一心在家裡夫炒股婦數錢,籌劃米家未來的發展藍圖。
那時的一切都跟我沒關係。
後來,發生了5?30事件,股市狂跌。我爸一路摸爬,一身泥巴,股本不僅別了四十萬,還別了二十萬,到現在僅剩三萬多元,於是,我又被我爸緊急拉進刑場,說他炒股是為了我,因為我學習不好,將來註定考不上大學,因此註定沒有正經工作,只能做點兒小本生意比如賣羊肉串,他不得不為我準備將來買木炭和烤爐的錢。但因為我太不爭氣,不讓
他省心,以至於他不能安心炒股,一路賠透了。
真搞!
股票狂跌后,我媽又回老年合唱團唱歌了,這幾乎是她中老年生活的唯一樂趣。
早幾年,為了打理我的學習和生活,我媽早早告別辦公室文字秘書的工作,回家做我的專職生活秘書,希望我學業有成,光宗耀祖,名揚四海,威風八面,怎奈我死不爭氣,一切倒著來,讓她賠了工作又沒賺到兒子的優秀。考初中時,我的成績在年級里倒數第一,毫無爭議地進了一所全市最差初中。
我媽對我徹底放棄,送我去了那所全市最差勁的學校,第一次小考,我成功地捍衛了我倒數第一的紀錄。後來我二姨力勸我媽,花五萬元擇校費把我轉送到梵谷初中。我二姨說:姐!你就死馬當成活馬醫吧,最後再花一次力氣,免得將來孩子說咱不負責任。
按說有其子必有其父,作為我米老大的親爹,我爸在單位在股市都應該混得光彩照人才是,可他偏偏混成這般模樣,實在不該,丟光我的人,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怪我。一個男人,如此不肯擔當。
我騎著自行車,行駛在夜晚馬路的中央,做出自由式和蛙式動作,雙手離把,左衝右突。去他的羞辱和失敗,去他的寒冷和孤獨。
有呻吟從前面傳來,斷斷續續,像電影里的場景。
我正愁沒有目標,索性過去湊個熱鬧,燈光正明亮,大路也朝天。
一個老頭兒,倒在馬路中間,臉上青紫模糊,與一輛同他一樣老掉牙的自行車絞在一起,難道是輛老帕卡?難道也是先「啪」的一聲,然後卡住,然後老頭兒跌倒,然後被我遇到?唉!老人家!不要怪帕卡,只怪你青春不再了。
知道有人來,老頭兒哼哼聲明顯加強,燈光下越發縮成一團,看上去比我可憐。在這個夜晚,被人期待和需要,在我是難得的體會,像我這種被謝力停認定品學兼差的人,能有如此機會,該算是天賜良機。熟悉的英雄主義情緒翻湧而出,七歲時就通曉的見義勇為氣概讓我不再猶豫,我決定在這無人的夜晚做一次雷鋒。古人說過,孤獨的人是渴望做點兒什麼的。
老頭兒一雙小眼睛亮晶晶的,孩子似的看著我,渾身在顫抖。
你怎麼摔倒了?家在哪裡?我送你回去。
我受傷了,剛才,一輛汽車撞了我。好孩子!你送我去醫院吧,我需要檢查一下,我需要透視,我的老骨頭可能斷了。
骨頭斷了!我渾身一陣冷。可是,哪裡有醫院?我環顧四周,這個地方是哪裡我都不知道,怎麼知道醫院在哪裡。可是救人要緊,我掏出手機,想開機叫120急救車。
老頭兒顫巍巍地伸手拿過手機,呻吟著說不用,說前面街頭有個派出所,叫我扶他去那裡就成,讓警察送他去醫院。
我想拿回手機,可老頭兒昏過去了,我沒掰開他手指,乾柴棒一樣的五根手指。
可是,我回頭去看我可憐的帕卡,我擔心我扶老頭兒走後,我那唯一的財產被小人或女人拐走。
老頭兒清醒過來,開始呻吟。他似乎猜到我在挂念帕卡,說:「你把我扶到你車上,推我去派出所,你也省省力氣。」
「那你的車呢?」
「不管它。破爛車,沒人稀罕。」
老頭兒不重,我像推個學齡前兒童一樣輕鬆。他腿上只穿了一條單褲,上身卻最少套了一百件破舊運動服,到處鼓包。
順著老頭兒示意的方向,不到五分鐘,我們就來到一處派出所。
老頭兒進派出所后,立即歪倒在一張靠牆的椅子上,臉上傷痕纍纍,有點兒嚇人。我認為這個時間這個情景,特別適合拍恐怖片,我想象自己在這部恐怖片里扮演一個拯救世界的勇士,順便拯救一下我老爸,但我不會去拯救鄭天一和他爹以及謝力停。
矮個警察喊來一位高個警察,共同把老頭兒扶進一個房間。他們給老頭兒翻眼皮,捏胳膊,掐大腿,說好像沒有大
事。老頭兒可能感受到了輕視,哼哼聲明顯變大,說自己的腿肯定斷了,還說心臟也不對勁兒。
「怎麼回事?」矮個警察問我。
「他在路上躺著,受傷了,我就把他送過來了。他讓我送的,說你們會送他上醫院。」
矮個警察白了我一眼,又哼了一聲。
「你是他什麼人?」
我剛想說我不是他什麼人,老頭兒閉著眼睛說:「他是我孫子。」說完向我揮了一下握在手裡的手機,又昏過去。
真搞!我是你孫子?
我上前去掰他乾柴棒一樣的五根手指,想拿回我的手機——除帕卡以外的唯一財產,無奈他的手握得死死,我硬是沒掰開。我可真倒霉!
最倒的倒霉!
「走吧!趕緊送你爺去醫院。」
送你爺去醫院!
我憑什麼去醫院?我有心走人,可我手機還握在老頭兒手裡。看來一個人在無可奈何無路可走時只能當孫子,只好這樣了。
不知是後半夜的原因,還是警察的原因,我們大家抬著老頭兒直奔急診室,不用挂號,不用排隊,超寬的走廊只有幾個活人走動。
一番啰唆的檢查后,醫生斷定老頭兒的老腿果然骨折,
而且內臟似乎也有問題,得住院治療。
矮個警察對我說:「你還想啥呢,趕緊叫你家人來,得交住院費、治療費。」
我剛想說他不是我爺爺,老頭兒又醒了。他摸索著從兜里掏出一個紙袋,遞給矮個警察,說:「拿去。我有錢,讓我孫子去辦住院。你們走吧,公務在身的人。有我孫子在這裡,放心吧。」
矮個警察打開紙袋,裡面是一沓嶄新的百元大鈔。他瞥了我一眼,把錢遞給我,說:「有錢比什麼都好。好好孝順你爺爺,那我們可走了。」
高個警察過來,拿著一張他剛剛填好的類似梵谷中學學生情況通報表一類的表格遞給我,讓我簽字,上面寫著:老頭兒,受傷;孫子,警察;醫院,有錢等等。
高個警察解釋說這是眼下國際通用的速記。
辦完住院手續,護士姐姐很漂亮地領我在走廊里走,小白大褂,小白褲子,小白鞋,走起路來輕輕巧巧,一直輕輕巧巧地走,走進一間病房。
老頭兒已經躺在病床上,不再呻吟,似乎已經睡著。我把寫有米建坤三個字的住院卡按照護士姐姐的指示插在老頭兒的床頭。護士姐姐說我「爺爺」的情況暫時穩定,一會兒值班醫生會來處置。她讓我好好看護「爺爺」,有情況就按牆上的一個紅色按鈕。
說完,她很漂亮地走了,輕輕巧巧。
我巴不得護士姐姐趕緊走——雖然她的確漂亮,因為我也要走。一個破醫院,比梵谷還破,不便久留,我再沒地方去也不喜歡待在這裡,尤其還要給老頭兒當孫子。倒霉催的,我這是!
我服老頭兒了,明明睡著了,可乾柴棒一樣的五根手指一直攥得緊緊,我的手機依然在他拳頭裡。我使勁掰,沒掰開。
我頭上開始冒汗,熱氣騰騰。
我以為他在跟我較勁兒,仔細去看,他那張皺紋起伏的老臉平靜得很。
真是中了邪。
我喘了一口粗氣,環顧四周,準備找樣工具搞定我的巨額財產。紙袋裡是一萬元錢,交了五千元住院押金后還剩五千。都說越沒錢的人越大方,的確是這樣,我不稀罕這臭錢,我計劃一拿回手機,就把老頭兒的臭錢扔到他的枕頭旁。但是,如果我拿不到手機,哼哼!也許我會有不同的選擇。
「你得替我跑趟腿兒。你回來后,我會把手機還你。」老頭兒突然睜開眼睛,哼哼呀呀地說。
我嚇了一跳。這個老頭兒,總是想昏過去就昏過去,想醒過來就醒過來,到底真受傷還是假受傷?我對此嗷嗷懷疑。
我怒吼:「你什麼意思?我幫了你,送你到派出所,又陪你來醫院,你憑什麼不還我手機?我憑什麼替你跑腿?告訴
你,我不是你孫子。」
「不行啊!你今天幫人幫到底吧,替我去趟我家,通知我家人,說我受傷住院了。」
「剛才警察在時你說不用人家幫忙。不去!不去!我不去!趕緊還我手機。」
「你太過分了!你撞傷了我!還要打我!」
老頭兒嗚嗚哭開了。
還有沒有真理!我撞了他?瞧我這生日過的,別人都命犯桃花,唯獨我命犯賤。我一直不理解我爸媽為什麼成天懷念過去那種吃不飽穿不暖的苦難生活,原來眼下這世道真的沒品,壞人太多,沾包就賴。早知道這樣,我當時就不該管老頭兒。
得!手機我不要了,我決定。
曾經有一次,我踢足球的時候踢丟了手錶。為了教訓我不珍惜東西的老傳統,我爸仨月沒給我買手錶,讓我過了三個月不知時間因而不知進取的生活。這次我丟了手機,估計我得一百年不能與時代和老徐他們接軌了。不對,我老米一個已經離家出走的人,有沒有手機已經無所大謂了。
再說,我不是還有五千元抵押金嗎!
「老頭兒!手機你留著吧,五千元我拿走了。我一流浪人士,正愁沒錢住旅館呢。」
我拉開房門。
「你走!你手機里有你爸媽的電話和家裡的電話,我會打
給他們,你叫米建坤,我看見了你的簽名。」
我老米怎麼淪落到這個境地?真是太悲劇了!生活對我太殘酷!
我準備接受老頭兒的建議,替他跑一趟。我為自己找的理由是我要儘力爭取對自己手機的所有權和監護權,反正我也沒地方去,閑人一個,替老頭兒跑一趟,全當公費旅遊了。古人說過,識時務者不吃虧。這話太對了。
我說:「好吧。我替你跑一趟。這五千元先不給你,回來后你還我手機,我再還你錢。」
老頭兒朝我揚了揚手,我以為他發善心要提前把手機還我,就湊到跟前,沒想到他只是沖我臉上吹了口氣,然後狡猾地說:「你可一定要回來呀!」
瞬間,一股濁氣瀰漫我的臉,我倒退一步說:「快說,要我去哪裡?」
「你出大門向左拐,順著馬路一直走,過一個橋,再過一個橋,到第三個橋時向右拐,順著馬路一直走……左邊會出現一片樹林,你沿著樹林里的路走,一直走,走到頭,向右,就到了,一個大鐵門,很顯眼。」
「拜託!你這樣拐來拐去我怎麼找到你家?告訴我哪個區哪條街的門牌號碼不就得了。」
「我摔壞了腦子,想不起來具體地址了,你就按我說的去吧。」
老頭兒揚了揚手機,說:「你速去速回,通知我家人。」
「你姓啥叫啥?我怎麼找你家人?怎麼跟他們說?」
「我姓蘇,你就叫我蘇大哥好了。拿上這個,他們就知道是我。它跟性命一樣重要,千萬別弄丟了,你得拿它回來換手機。」
老頭兒把一個手鐲套在我手腕上,是個沉甸甸的手鐲,一串蓮子大小的灰色亮珠,有藍色、黑色、黃色、綠色、紅色五個略大一些的珠子嵌在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