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二十三話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周六,我和鄭倫,以及我爸我媽,驅車前往了天津。那裡,有我爺爺一大家子,還有我姥爺一大家子。當年,我爸媽是各自來北京求學,繼而相識、相戀,求婚、結婚,並在北京安了家。鄭倫說:「鬧了半天,我是娶了個天津姑娘啊。」我斜睨他:「天津姑娘怎麼了?」鄭倫撇撇嘴:「你們天津姑娘最貧了。」我賞了他一肘子:「去你的,我們這叫健談。」
天津的酒席辦得順順噹噹,諸多長輩們都被鄭倫「老實巴交」的表象徵服了,口口聲聲地說他可靠。在長輩們眼中,「可靠」是女子擇夫最重要的標準,遠遠比有貌和有錢重要百倍。可鄭倫他老人家不滿了:「媳婦兒,你們家人怎麼沒人誇我帥啊?」我懷抱著我表姐兩歲不到的兒子:「膚淺。帥有屁用啊,能當飯吃?」鄭倫仍不甘心,捏著我懷中小小子的肉臉:「你說,姨父我帥不帥啊?」小小子想了想,之後把頭搖成了撥浪鼓,並從濕潤的小嘴中噴出洶湧的唾沫星子。鄭倫瞪眼:「哎,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禮貌啊?」小小子可不吃鄭倫這一套,他伸出肉手,扯住了鄭倫性感的小卷頭髮,有如潑婦一般。最終,鄭倫雙手抱拳作揖、投降,灰溜溜地跑了。
天津一行一直皆大歡喜,直到晚上。
晚上,我們一行四人住在了我姥爺家,打算明天一早再回北京。我爸我媽一間房,我和鄭倫一間房。時間尚早,我們老中青三代聚在客廳的電視機前看《人與自然》:剛離開媽媽的幼豹如何捕食。在我們全家以及幼豹皆聚精會神之時,鄭倫的手機響了。他匆匆離開了客廳。
節目結束之時,他才回來。他畢恭畢敬開口道:「姥爺姥姥,爸媽,我北京有急事,現在必須趕回去。」我騰地站起來:「什麼事這麼急?」鄭倫看都不看我:「公事。」我爸代表以事業為重的男性:「那你快回去吧,公事要緊。明天我們坐火車走。」我媽則代表天下父母心:「路上一定小心啊,慢點兒開。」鄭倫點點頭,扭身再度離開了客廳。我尾隨他,跟回了房間。
「什麼事?」我皺著眉頭問。「不關你的事。」鄭倫同樣皺著眉頭。我一聽就火了:「喲,你膽子肥了?什麼態度啊這是?剛誰來的電話?」鄭倫有有理不在聲高之神色:「小蕭。她說,你和吳哲在暗地裡查我和她的關係。」聽了這話,我就慌了。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我唐小仙又慢了她蕭之惠一步。慌亂中,我拽住鄭倫的胳膊:「怎麼會呢,你別聽她瞎說。」鄭倫不屑地一哼,甩開了我:「不好意思,我剛查過了你的手機。吳哲發給你的簡訊,你竟還捨不得刪。」完,徹底完了。我粗心大意,滿盤皆輸。鄭倫穿好了大衣,拿了車鑰匙,拎了包:「唐小仙,你竟然這麼不信任我,你竟然如此小看我。」說完,他離開了我的視線。
電視機關了,長輩們紛紛寬衣就寢了。我揣著手在房間里遛來遛去。倘若此時此刻鄭倫拿著紙筆,將我和蕭之惠的優缺點一一羅列,那我唐小仙的名字下,將是疑心重、暗地搞鬼,而她蕭之惠則會與清白無辜、委屈冤枉相掛鉤。將來,進一步的,鄭倫還會發現她做好事不留名,助他渡過事業難關。屆時,我唐小仙絕無立足之地了。
我正越分析越忐忑,我的手機響了。一個陌生的號碼。我說喂,對方說:「您是唐女士嗎?」我說是,對方又說:「您好,我是天津友誼路派出所的。請問您現在是在天津嗎?您愛人是叫鄭倫嗎?」我攥著手機,一時說不出話來。鄭倫,他怎麼惹上派出所的了?
派出所同志二話不說,先要了我的身份證號碼,后才溫文爾雅道:「您愛人蹲在路邊抽煙,神色可疑,我們向他要身份證,他不但不給,還態度惡劣。」「我沒帶,沒帶怎麼給?」鄭倫的聲音傳來,果真惡劣。
我忙開口:「同志,同志,真不好意思。他是咱天津的女婿,這是頭一次跟我回來,結果因為點兒小事,我倆鬧了矛盾了。他這是鬱悶呢,這人一鬱悶,態度難免不好,您說是吧?」民警同志通情達理,天津口音也上來了:「兩口子有嘛事兒跟家鬧,別吵吵到外頭來。」「是是是,您說得太對了。」我謹遵教誨。
民警同志撤了,我打電話給鄭倫:「這麼半天,你才走到友誼路?」
「你們天津這路,能叫路嗎?曲里拐彎的,我繞了半天,又繞回來了。」
我撲哧就樂了:「我們這路,那都是沿海河修的,講究的是曲線美。你還認得回來的路嗎?先回來再說吧。」
「我不。」鄭倫跟小孩兒似的。
「不?那你想怎麼著?你怎麼還抽上煙了?車呢?你幹嗎蹲路邊?」想象著民警同志的描述,我也不禁覺得此人可疑。
「我可不想把車熏得都是煙味兒。」鄭倫終究不是小孩兒,他還有心保持車內衛生。
「先回來吧。」我實心實意。
「我不。」鄭倫吐出一口氣,又也許是一口煙,繼續道,「我先回北京了。小仙,我們都好好想想,這件事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突然就哽咽了:「那你小心開車,別分心。」
掛了電話,我捂著被子哭了一鼻子,兩條小腿還在被子下拍打了幾個回合。鄭倫這個我在經歷了若干場風雨後好不容易才見到的彩虹,如今有隱沒在天盡頭的勢頭了。我看輕了蕭之惠,也看輕了鄭倫對我的意義。
第二天周日,我和我爸媽一行三人乘坐著京津城際列車回了北京。長達一百一十多公里的路程,它僅行駛了不足半個小時。我心想:要是鄭倫多迷幾次路,說不定還落在我們後頭了。科技發展飛速,簡直比上了人心的飛速變化。
我直接回了婆家,我婆婆的婆婆給我開了門:「小仙兒,你們家怎麼把我們倫倫累成那樣了?」我換鞋:「累成哪樣兒了?」「夜裡兩點多到家,睡到現在沒睡醒。我喊他吃飯,他直說累。」
我推開房門,只見鄭倫躺在床上背對門口,用被子將自己裹得嚴嚴實實,只露出後腦勺兒上一撮頭髮。我小聲呼喚:「倫兒,夫君,夫君?」鄭倫一動不動,奶奶卻伸手捅了我的后腰:「哎呀,快別吵他了,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啊?」
我悻悻出了家門,在去「小仙女裝店」的路上,迫不及待給吳哲打了電話:「你到底怎麼回事兒?為什麼蕭之惠會知道我和你在暗地裡的小動作?」
「啊?」吳哲好像對此事聞所未聞:「怎麼會?」接著,他又信誓旦旦,「我既然會這麼做,就有把握瞞過她的眼睛。」
我手心濡濕:我唐小仙不擅此事、不諳此道,是我,是我泄露了風聲,暴露了夥伴。那一日,我在電話中對蕭之惠的警告太過直白,卻又沒將她降住,她終於有膽量有把握去鄭倫面前奏我一本、試我一招。而偏偏,我手機中還真留有吳哲發給我的簡訊。這一回,蕭之惠大獲全勝,而我只得怪天怪地怪自己,怪不到別人頭上。
「嫂子,鄭哥也知道了?」吳哲頭腦靈光,直視困難所在。
「嗯。」我據實以告,「蕭之惠告訴他了,並延續了一貫的無恥地裝無辜作風。」
「那我是不是沒法兒在『倫語』待了?嫂子,這你可要幫我啊。」
吳哲這人頭腦太靈光,足以應證一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若是把蕭之惠換作我,我同樣會撲倒在「傻了吧嘰」的鄭倫的石榴褲下,而不多看他吳哲一眼。
「行了,我知道了。」我說。
到了「小仙女裝店」,我推門只見小甜在招呼客人,而蔣有虎坐在最裡邊。他見了我,站直身來:「來了?」一看這局面,我倒覺得他更像此店的老闆,而我則像個客人。下一秒,蔣有虎也發覺他有喧賓奪主的嫌疑,於是忙走上前來,把裡面的老闆座兒讓還給我。店內的客人空手走了,小甜過來與我打招呼:「姐,今兒還沒開張呢。」我坐下身:「現在這些貨,雜七雜八、良莠不齊,導致這店簡直成了個四不像。轉型迫在眉睫啊。」「轉,馬上得轉。」小甜和蔣有虎異口同聲。
我抬眼看著面前這對男女,男的痴痴憨憨地望著女的,彷彿在說:真是心有靈犀啊。女的翻了一個白眼兒,心說真是倒了霉了,跟大叔默契個什麼勁兒啊。
我把店留給了蔣有虎和小甜,自己迴避了出去。天下如此大,我唐小仙如此人見人愛,如今卻落得沒有容身之地了。我邊走邊琢磨:如今到處都在高歌著隱私,父母看了子女日記,得知子女考試作弊、抽煙鬥毆、男女抱作一團,結果到頭來,還得聆聽子女的叫囂:你們到底懂不懂什麼叫隱私?此時此刻,我是不是也侵犯了鄭倫和蕭之惠的隱私?就算是他們有錯在先,先侵犯了我的婚姻,我是不是也得一碼歸一碼,先致歉於我的過錯?
我正想打電話給鄭倫,鄭倫卻先把電話打了過來。我裝沒事人:「醒了?」鄭倫口齒含糊:「唔,你在哪兒呢?」我看了看四周:「我也不知道,瞎溜達呢。」鄭倫嘆氣:「唉,真不知道你大我的那五歲,是不是光吃奶了。你怎麼一點兒都不成熟?天天渾渾噩噩,瞎琢磨、瞎打聽、瞎溜達。」我轉了轉眼珠子:「我是童心未泯、涉世不深。」我暗暗省了一句話:所以算計不過蕭之惠,總讓她成功地挑撥咱倆。
鄭倫約了我在外面吃飯,他說:「咱倆在外面把狀態調整好了,再回家。」我一口應允:「好啊。免得一回家,我思想的重心又要轉移到你奶奶身上去了。」
鄭倫的話讓我喜出望外。他在兜兜轉轉地從天津駛回北京,又昏天黑地地睡了半晌后,終於選擇了積極地調整我和他的狀態,而非消極地破罐破摔。我欣賞他積極的人生態度,從他最初積極地為我「小仙女裝店」設計製造招牌開始。
我看了看時間,才三點多,離鄭倫約我的晚飯時間還有三個小時。我精神抖擻地打算前往服裝批發市場,搜尋殘次品女裝的貨源。在後來的日子裡,我漸漸把「殘次品」這個詞用「疵品」替換了,畢竟它們本身的設計和面料皆是上等的,只是各自有點兒縫紉和染色上的瑕疵而已。先天不足,是可以靠後天加工來彌補的。
我伸手攔下一輛計程車,告訴了司機目的地,並附加了一個字:「快。」我的人生也要變得積極,積極地為社會建設和自家的存款建設添磚加瓦,積極地與鄭倫開誠布公、打開天窗說亮話。我已打算,把我掌握的所有有關蕭之惠的作為,向他和盤托出,以示我對婚姻的惶惶不安是有事實作為基礎的。這時,我的手機又響了,這通電話來自「倫語」。我條件反射地以為是鄭倫,於是張口就說:「還有什麼吩咐啊?」啊字說了一半了,我才恍然:這大周日的,鄭倫他不是在家嗎?
對方開口:「當我是鄭哥,還是吳哲啊?」這是蕭之惠的聲音。
我立馬攥緊了拳頭:「是你?」
「是我。我想問問你,你有沒有時間、有沒有興趣,過來和我聊一聊?」蕭之惠字正腔圓。
第二十四章打開天窗說亮話
我改變了目的地,計程車扭頭向「倫語」駛去。司機見我臉色嚴峻,油門越踩越結實。我回過神來:「師傅,慢點兒,慢點兒。」司機倒有理:「你剛剛不是讓我快嗎?」我一本正經:「還是安全第一。」而其實,只不過是我膽小如鼠,忌憚於離蕭之惠越來越近而已。
周日的辦公樓幽靜極了,最適合滋生不道德的行為。「倫語」中只有蕭之惠一人,她坐在鄭倫辦公室內的長沙發上。我見到她的第一句話是:「喲,我老公的辦公室不上鎖的?」蕭之惠向我側過臉:「鄭哥為人光明磊落,沒什麼好鎖的。而且,我們『倫語』是個大家庭,我們都是一家人。」我聽出蕭之惠的話外話:我不光明磊落,況且,我並不屬於他們那個大家庭。
「你想和我談什麼?」我坐在了長沙發的另一頭。
「談鄭哥。」蕭之惠又將臉向我扭了扭。她的脖子那樣白膩細滑,怎麼扭都跟天鵝似的。我聽說女人老就先老在脖子上,水分不駐足,脂肪就止步,皺巴巴的像過時的蘋果。想及此,我不由得目視前方,將自己脖子上的皮抻得緊繃繃的。蕭之惠又開口:「除了鄭哥,我們之間還有什麼好談的?」
「關於我和吳哲的小動作,我向你道歉。我理解,任何人都不願意自己被調查。」我左手緊握右手,這道歉道得言不由衷。只是鑒於鄭倫對我的友好態度,我不得不對蕭之惠友好。接著,我又補充:「同是女人,我希望你也能理解我的未雨綢繆。」我往自己臉上貼金,用了褒義詞。
「我能理解,同時,我也欣賞你手腳的麻利勁兒。」蕭之惠的語調顯得心服口服,好像就差雙手一抱拳、微微一頷首了。
「麻利?你這話什麼意思?」我心想:她總不會是誇獎我下海的雷厲風行吧。
「你和鄭哥認識了多久?好像只有幾天就結婚了似的。」蕭之惠目視前方了。我斜眼看了看她,那脖子跟陶瓷做的似的。我和鄭倫結婚時,只認識了幾天嗎?不,不會的,好像至少也有十幾天吧。我皺了皺眉頭:我竟真的沒有細細數過。蕭之惠繼續道:「你知道嗎?我和鄭哥認識了五年又三個月了。」五年?那時,鄭倫才二十歲。「那時,他大二,是我爸最得意的學生。」蕭之惠說。
「我爸說他很聰明,也很謙虛好學,是近幾屆學生中數一數二的。而那時,我這個女兒則是他口中成績平平,卻自以為是的反面人物。被他教訓多了,聽膩了,我就去了他們學校,認識了鄭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有多好。」
「他真的那麼好嗎?」我不由自主地問。聽著自己合法丈夫的過往,我那股好奇心是怎麼也按捺也按不住的。
「並不是。在我看來,他是個兩面派。在師長面前,他文質彬彬、不卑不亢,不曠課、分數好,積极參加課內外活動。可實際上他有點兒懶散,也有點兒得過且過的。」蕭之惠又看向我了。她雙目炯炯,像個友善而熱情的朋友。
我被她感染了,像菜市場大媽一樣伸手拍了拍她的大腿,以示贊同:「可不是嗎?他要是真像你爸說的那麼好,現在早小有名氣了吧?哪至於這麼一窮二白,出門不花錢,光花信用卡啊。」我還哈哈笑了兩嗓子,乾巴巴的。
友好氣氛戛然而止。蕭之惠又換上了冷冰冰的面孔,我的手也只好漸漸縮回到了自己的大腿上。她先開口:「你既然這麼不欣賞鄭哥,為什麼要和他結婚?」
我的神智徹徹底底地回來了:我身邊這個女人,終究是為了我的婚姻而來。「那你呢,你有多欣賞他?」我問。
「為了他,我入了這一行。為了他,我來了『論語』。」蕭之惠如是答。
女人欣賞男人,簡直不分青紅皂白了。蕭之惠她剛剛說過鄭倫懶散而得過且過,可結果偏偏為:她因為欣賞他而變成了他的同行,變成了他的左右手。她清清楚楚地對我說:她走了這條路,只因為這條路上有鄭倫。我不安了,認為自己比不上她。我好像並沒有那麼欣賞鄭倫,並沒有為他付出那麼多。
「這麼久以來,鄭哥始終對我視而不見,而我竟還以為,對他而言,我是與眾不同的,至少,是與他交往過的那群女朋友不同的。我認為,他只是逃避安定、逃避責任。所以我願意等他,始終等他,畢竟,我有是時間,有的是青春。」蕭之惠說到這兒,我不由得緊緊地望著她,也顧不得自己的脖子是不是雅緻了。青春?她竟是因為有著大把的青春所以才拖泥帶水,末了輸給了我這個因為眼看青春一去不復返所以不得不匆匆出手的大齡女?這簡直太合情合理了。倘若我不是處於三十歲的大齡,那麼,說不定我也會不緊不慢地和鄭倫打情罵俏、兜兜轉轉吧。
「突然有一天,鄭哥有了你這個女朋友。說實話,我沒有太介意。在他身邊這麼久,要是見他談戀愛就生氣,那恐怕我早就被氣死了。」蕭之惠笑了笑,又頓了頓,「可才過了幾天,他竟然來發喜糖了,他竟然,竟然和你結婚了。」蕭之惠說這話時的神情,就像是在說什麼天下奇聞。在她眼中,鄭倫娶了我唐小仙,有如太陽打西邊出來似的不可思議。不,其實,這不關我唐小仙的事,不管他鄭倫娶了誰,她蕭之惠也是不依的。
「小蕭,有些事,是不能用時間來衡量的。」我只能管她叫小蕭,我沒法像吳哲似的喚她「之惠」,「我和鄭倫從戀愛到結婚,時間雖不長,但我們卻是兩廂情願、深思熟慮的。」
「可你並不信任他。沒有信任的婚姻,是不合格的婚姻。」蕭之惠一語中的。
「哦,你有什麼資格對我說這番話?」我不知如何對答,只好倒打一耙。
「因為我把鄭哥的事,當做自己的事。」蕭之惠直言不諱,我聽得頭皮麻嗖嗖的。鄭倫的事,成了她的事了?那鄭倫的內褲是三角形還是矩形,算不算她的事?
「你。」我才說了一個字,就被蕭之惠打斷了,而我並不介意她打斷我,因為我本來也不知如何對答。她說:「我信任鄭哥,就像信任自己。而你,根本不會明白我們這種不分彼此的感情,你根本不應該介入我們。就算你現在是他的妻子,你在他的人生中,也根本是個局外人。」
「你這叫什麼話?」我騰地站直身,「就因為你替他擺平了煤老闆那筆生意,你就自詡和他不分彼此了?你就可以把我整個人在他的人生中全盤否認了?」我的腦袋幾乎要氣炸了,我心想:炸出一地腦漿,我也算為了鄭倫肝腦塗地了。
蕭之惠對我的話並沒有做出什麼反應。畢竟聰明如她,已將我和吳哲的交情定義得八九不離十了,那她想必知道,我已知道她從自己的腰包中掏出的那十二萬元人民幣。
「你這樣做值得嗎?你以為你這樣做,鄭倫就會在事業上扶搖直上,或者他就會感激你感激到舍我取你的田地嗎?」我痛痛快快地說出這肺腑之言。蕭之惠的不管不顧,始終困惑著我。同時,我也始終惶惶,她那不怕賠了青春又賠錢的拚命精神,會將我和鄭倫的婚姻拼出口子。那句話是怎麼說的?敵人像彈簧,你弱他就強。當蕭之惠什麼都不怕、什麼都豁出去了時,我就不由自主地怕了。
「所以說,你太不了解我,也太不了解鄭哥了。那筆生意會給『倫語』帶來多大的利潤,會給鄭哥增加多少的信心和機會,你通通不知道。你只會假惺惺地替我覺得不划算,而你也根本不知道,我為鄭哥做每一件事情前,從來不會考慮划不划算。唐小仙,你是個只會為自己打算的人吧?你根本不會為鄭哥做任何事吧?」蕭之惠的話像機關槍似的,突突突擊得我倒退了兩步,貼在了門上,險些血流成河。
我搜腸刮肚,想說些什麼反擊蕭之惠。可我該說些什麼,能說些什麼呢?說我為鄭倫燒過幾道菜,洗過幾雙襪子?說我為了嫁給他,而動過多少小心思、耍過多少小聰明?莫非,說我為了鄭家家庭和睦,而甘拜他奶奶的下風?我的老天,倘若這些不值一提、有的沒的小事被我說出口,她蕭之惠會不會笑掉大牙?
「你出的那十二萬塊錢我會儘快還給你。從今以後,你為鄭倫所做的事,應該由我來接手了。」我不得不出此下策。我沒有任何可以拿出來炫耀的豐功偉績,只得將蕭之惠的壯舉搶過來,扛上自己的肩。說完,我走出了鄭倫的辦公室,走向了「倫語」的大門口。
蕭之惠的聲音裊裊傳來:「等等。我今天找你來,是為了告訴你,既然你已經對我有所防備,既然吳哲已經成了你的同盟軍,那我也不妨明白告訴你,我對鄭哥,是不會變的。而且,你們的婚姻在我眼裡,什麼都不是。」
我沒有再回頭,沒有再看蕭之惠。我怕了她,我這個有名有分、有中國政府撐腰的正室,竟怕了她這個願為鄭倫為奴為婢的下女,真是應了那句話:她光腳的,不怕我穿鞋的,而我卻是百般忐忑、千般顧忌。
我在見鄭倫之前,塗了點口紅,為的是遮一遮剛剛與蕭之惠鬥法后的頹然,裝一裝神采奕奕。可惜鄭倫點了一鍋水煮魚,那漂在油上的一層紅辣椒,可比我的紅嘴唇鮮艷多了,所以我依舊是黯然的。鄭倫說:「本著以毒攻毒的原則,我決定以辣治辣。」
「治什麼辣?」我不解。
鄭倫夾了一塊魚給我:「治你的心腸毒辣。」
雖說,鄭倫與我外出用餐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之間存在著矛盾,雖說,他在親口說著我心腸毒辣,不過,他此時此刻卻面帶微笑,全然是另一番風景。「岳父岳母大人沒怪我吧?害他們坐火車。」鄭倫首先關心了他隻身返京的後果。我實話實說:「不怪。火車可比你的麵包車舒服。」
「好,這就好。」鄭倫放下了這頭等大事,繼續說了二等的,「那接下來,我們就敞開了聊聊小蕭的事吧,一次性把這疙瘩解了吧。」我點點頭,先下手:「那請你先詳細地給我介紹一下她,好嗎?」
「介紹一下?還用介紹?」這下,鄭倫不解了。我咕咚咕咚灌了兩口水:「我是與她打過交道不假,我向吳哲打聽過她也不假。不過我想聽聽你口中的她。」我用筷子指著鄭倫的鼻子,「要詳細的哦。」
鄭倫不吃飯、不吃菜,捧著餐桌上一碟不要錢的蠶豆嗑得津津有味、嘎嘣嘎嘣的:「小蕭呢,我上大學時就認識她了,她是我一個老師的女兒。」「老師?」鄭倫那輕描淡寫的樣子,讓我不由自主插了話。我還以為他至少會用「恩師」這個字眼。「對啊,結構學的老師。他待我不薄,次次給我高分兒。」鄭倫嘴邊沾了一小片蠶豆皮兒,看上去像個頑童。也許,他真的是個得師長喜愛的頑童,不過他卻沒那麼感恩戴德。蕭父可以認為他不可多得,可在他眼中,蕭父卻只不過是一名老師。想想也對,老師若真是恩師,豈會時至今日我才耳聞?
「小蕭她喜歡你。」我伸手抹去頑童嘴邊的蠶豆皮兒。
「哎呀,唐小仙,你要我說多少遍呢?小蕭她也許是喜歡我,可她那是把我當兄長、當朋友啊。再說了,我們退一萬步,就算她是真喜歡我,就算她是把我當男人,可我不喜歡她啊。一個巴掌拍不響,懂嗎?」鄭倫老生常談,我耳朵生繭。退什麼狗屁一萬步?一步都不用退,她蕭之惠分明是自詡為鄭倫背後的女人。可在這一點上,她又失策了。她躲得太背後了,以至於鄭倫根本看不見她的任何企圖。看不見又如何回應呢?
我和鄭倫沒再繼續蕭之惠的話題。我終於放下心來:他是真的沒把蕭之惠放在心上。鄭倫也終於得到了我以宣誓的姿勢做出的保證:「我,唐小仙,絕不再在蕭之惠的身上下工夫了。」不過,在我撂下我宣誓的拳頭時,我知道我還有最後一件事要做:那十二萬塊,務必要儘快還給蕭之惠。我們鄭家的事,用不著她做「無名英雄」。
「你說,我要是把我這一身血都賣了,能賣多少錢?」我冷不丁問鄭倫。鄭倫一怔,說:「好像器官比較值錢。」
我和鄭倫手挽手回家了。這就是夫妻,吵了架了,為著社會和諧,為著家庭安定,也得馬不停蹄快馬加鞭地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