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姓氏筆劃
(一)
他姓金,是一個極其樂觀、開朗、討人喜歡的年輕人。
有人說,他的笑容就像陽春冰雪上的陽光,誰碰到了他,都會情不自禁地被他的魅力融化。
女人這樣說,男人也這樣說;妓女這樣說,小偷也這樣說。
能夠被妓女和小偷如此評價,恐怕不容易吧。
因為他高興起來了,便會去妓院高歌豪飲,雖然他經常是一個窮光蛋,可他一有錢,就立即拉朋友把錢花光。那速度比他拔刀還快!
他拔刀的速度已經很快了——
至少在我們捕快這一行里,他拔刀的速度不是數一,也得數二。反正沒人見過比他更快的。
他姓金,這個姓並不怎麼好,我的意思是請聯想一下:
姓金的出過什麼有名的大人物嗎?好象是空白……
相反,一提到金字,絕大多數人都會眼睛發亮,他們立即聯想到黃金、金銀首飾、金錠金葉子金條金元寶,或者金榜題名。最浪漫的人也不過想到天邊朝霞的萬道金光。
為什麼偏偏得形容為金光呢?
可見人們內心之貪婪俗氣。
說遠了,我的意思是,姓氏跟現實根本不是一回事。
就像姓金的,身上多半沒幾兩金,還都是小人物。
當然了,做一個快樂的小人物,呼朋喚友,逍遙買醉,千金散盡——假如偶爾真有千金的話,也沒什麼不好。
所以,小人物根本不需要講他的名字。
說了別人也記不住。
他就叫小金,或者金捕頭,若直接喊他兄弟,他也會哈哈一笑答應。
他的笑容很有魅力。
他很帥。
他的朋友三教九流,甚至還有妓女、小偷、兒童、老嫗。
三十年前,他就是這樣一個單純、快樂、刀法快如閃電的年輕人!
他樂於為人拔刀。
他願意為兒童、老嫗、白痴拔刀,如果誰欺負了這些弱者。
他也願意為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和我拔刀。
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都是他衙門內的同事,都是捕快,武功稀鬆平常,簡直臭不可聞。
可誰讓他們都算是他的兄弟呢?
我也是他的兄弟。
我也是小人物。
可若論刀法,捕快這行里,惟有我能同他相提並論——
不同的是,他的刀極快,我的刀很慢。
豈止慢?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根本不拔刀。
(二)
那一年初秋,大地蕭瑟。
天下大旱,遍地蝗災。
到處都是流民,聚眾結夥,打家劫舍。
山林呼嘯,風聲鶴唳。
每天帶著幾名兄弟在縣城狹窄的街道上巡視時,我都覺得肩上的壓力陡增,不由暗中攥緊腰間的刀鞘。
我姓劉,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捕頭。
我是個單身老男人。相貌穩重,三十多歲的年紀,若到了妓院,准被鴇母判斷為四十多,當然不為辦案,我才不涉足那種地方。
俸銀少得可憐,我自己都不夠花,再說若有結餘,我寧願拿來接濟家境困難的兄弟。
我的姓也很普通——
劉這個姓,出過一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不過都是些狡猾陰險、野心勃勃的無賴。
比如漢高祖劉邦,就是個大無賴。他年輕時好喝酒,又沒錢,便跑到隔壁王老太和武大娘的酒鋪賴酒喝,喝完了不願付帳,就倒在地上裝醉,可眼睛還色迷迷地盯著武大娘。後來有一次,他喝醉跑出去,正碰上秦始皇出巡,他瞧了大發議論:「啊,大丈夫當如此!」於是就野心發作,開始拉班子找人歸附,做起了小首領。
劉邦首領漸漸做大,跟項羽打仗爭天下。項羽捉了劉邦的老爹,隔著戰壕恫嚇說:「不投降,我烹殺你爹!」豈料劉邦笑道:「項羽啊,我們曾結拜兄弟,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一定要烹殺你爹,就也分我一杯羹吧。」項羽給這無賴搞得沒辦法。結果還是被劉邦打敗了。
還有賣草鞋的劉備,為了拉山頭立門派,非得篡改族譜,稱自己是漢室宗親。後來劉備與曹操打仗,部下趙子龍千辛萬苦幫他救齣兒子阿斗,他卻把阿斗往草叢裡一扔——假裝要殺死阿斗,說:「豎子,險些害我折損一員大將!」騙得一大堆部下從此對他死心塌地。
……
但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捕頭。
如果說這個姓給了我什麼,也就是性格內向吧。
劉,立刀劉,姓氏筆劃中有刀。
是的,我使刀。
這沒什麼稀奇,捕快都使刀,我十八歲進衙門,上司就發給我了一柄刀。
普普通通的朴刀。
我卻喜歡刀。
沒事的時候,我就一個人盯著刀琢磨:若抓到了哪個江洋大盜,他想向我行賄——假如他恰好使刀,刀法也不錯的話,我就會拒絕他的銀兩,向他討教幾招。
就這樣,二十多歲的時候,我的刀法已頗為出名了。
年輕人的血熱,刀通常也快。
我那時的快刀,雖比不上後來小金的,也算得上潑水不入。
二十一歲時,我赴山西公幹,憑著一柄快刀翻飛,擒住了太行山十八大盜。那一役使我名聲大振,回京師不久就被提升為捕頭。
是長安城最年輕的捕頭。
二十三歲,我在長安西市路見不平,拔刀又斗敗了「六合劍」仇琅琊,那可是長安城最有名的劍客之一,但第二天我就丟了捕頭職位,淪為小捕快。
——因為仇琅琊是德王府的教師爺。
沒有一個捕頭該去惹這樣的對頭。
——有時候人跟人比的根本不是刀快劍快,而是別的。
花好長時間,我才醒悟這個道理。
又花了三年,我才重新做回捕頭。
這時候,我的刀已經很慢了,通常情況下,我都懶得拔刀。
是啊,做一個捕頭,需要拔刀的情形確實不多。你把臉一板,百姓客商小販通常怕你,地痞潑皮也得給你面子;捉拿小偷盜賊,督促手下的弟兄們去辦,就像上司督促我一樣。實在不行就懸賞,總有人為賞銀出賣同夥;至於有權有勢的傢伙,在他們面前更不能隨便拔刀。
所以,我變了。
我的口訣是一慢二看三放過——在能放過的時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愛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們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認識小金,我愈發覺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這人的性格。
立刀劉——什麼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潑風,就像他的人一樣。
我記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陽下,對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無賴。小金這個人,出刀根本不看對手,只一昧快攻,彷彿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裡也不痛快。
那幫傢伙當然不是小金對手,片刻后便大呼小金是「好漢」。
其實小金根本沒必要出手,他們雙方打完,我慢慢踱上,無賴中有人認出我是劉捕頭,頓時害怕得篩抖起來,要請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說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們就不抖,大家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著刀,一言不發。我慢慢地看,決定把這些毛賊先放過。
有一回同事們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壯起膽問:「劉捕頭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稱?」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斷水——」
不錯,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斷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斷水之前,就得想清楚,這一刀果真能把水斷了?
退一萬步講,果真要斷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簡直不是斷,而是擋——落得慢了,姑且還能擋一擋。這刀法好無奈,可再退一萬步說,人生在世,不也是這般無奈嗎?
所以,慢刀如此。
我當然不會把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講出來。可同事又問了,涎著臉:「劉捕頭,你再給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稱,可好?」
同事之間嘛,必要時得開開玩笑,於是我就開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盡!」
我記得他夕陽下那陣陣金光閃耀的刀風。
千金散盡,用來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盡還復來——招法中也隱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這點,才是我慧眼識貨的本事。
可惜,滿桌皆醉,沒有誰聽出我這兩句話的深意!
——有時候我一個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還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盡」厲害,還是我的「抽刀斷水」略勝一籌?
——沒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長他十歲,彼此又是兄弟,當時我想,我們不會拔刀相向,也就沒有機會比試一場,反正各人樂得其所吧。
咳,說遠了。說到底,我們兩個是連名字都不被人記住的捕頭,我們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還有更厲害的刀……
……
不僅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萬把刀!
一門刀!
那時候,我已從京師調赴了小小的縣城,時間一晃,不知不覺已在小縣城裡幹了三年。
縣城很普通平凡,離京師也就幾百里。
然而那境內藏著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劉,立刀劉,我姓氏里流淌著刀的血液!
我渴望見識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過去,我才發現僅憑我一個人,根本見不著。
因為在對方核心的刀法外圍,還有許許多多的刀護衛著。與對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馬、屎坨子完全是窩囊廢。
好漢難擋眾拳,個人難敵江湖啊!
於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氣,不管是捕頭還是捕快都干不長。我派人打聽,果然得知沒有我的庇護,小金在京師混不下去,淪為閑人。我便寫信去,請小金來幫我。
我告訴他,就像原來一樣,我做正捕頭,他做副捕頭。
因為,我們是兄弟!
小金來到縣城那天,滿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紅了。
街紅,人紅,風也紅。
我抱著刀,慢慢站在衙門口看他過來,不由暗暗心驚:難道召來小金真是一個錯誤,會給他帶來血光之災?
小金卻滿不在乎,遠遠一笑:「兄弟,我來了!」
「各位,見過金捕頭。」
我不動聲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馬、葫蘆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趕緊按我事先叮囑,捧上了一柄帶鞘朴刀。
「這是衙門裡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劉捕頭使的都強!」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脫褲子都難。」
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等都一陣爆笑,覺得小金風趣可愛。小金和他們頓時混了個自來熟。
「大哥,我從京師來,就拿這把刀來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
「不,弟兄們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給金捕頭接風!」大狗說。
「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
牡丹坊,是城裡最好的妓院。
大唐治下,不能沒有捕快,同樣也不能沒有妓院。
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見過縣太爺,小金就做起了金捕頭。
兩個捕頭,兩把刀。
要面對千把萬把刀。
那些刀,合成一門,令天下捕快聞風喪膽!
——「飛刀門」。
我轉身望去,晚風嗚咽中,天邊殘陽似血,殷如刀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