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瑞麗》。你看不?」夏冰眼神里充滿疑惑,好像男生就不能看《瑞麗》似的。
「看!看美女!」夏冰從包裡面取了一本《瑞麗》遞給了我。
下課鈴聲響了,我把書還給了夏冰,收拾書本準備閃人。反正已經點過名了,第二節課走了也應該沒有什麼關係。
「你要蹺課?」夏冰看見我的舉動問。
「真聰明!」我向她比了一個大拇指,「你這智商不學高數太可惜了!」
班長滿面春風地向我過來,我直覺不是什麼好事,「余言,通知你一件事,學院要開迎新晚會,你作為本班的音樂才子組織個節目怎麼樣?這周六上午十點鐘各班的節目就要初選」。
我苦著臉,「不是吧」。
「為班級爭光啊!」王宇翔拍著我的肩膀說。
推是推不掉了,只能硬著頭皮上了,在節目還沒想好之前,還是先蹺課出去玩玩尋找下靈感吧。
我背著書包溜出了教室,夏冰也溜了出來。
「你蹺課幹麼?」我問她。
「你又蹺課幹麼?」她反問我。
「打街機哦。」在學校對面商場的二樓,新開了一家遊戲機廳。打遊戲比聽枯燥無味的高數要有趣多了。
夏冰一揚臉,「我正愁沒地玩,我和你一起去」。
我懷疑地看著她,「女生……會打遊戲嗎?」
「不信,那就比一比咯。」她拽拽地說。
從小學三年級開始玩街機的我,面對一個女生提出的挑戰,覺得十分地可笑。
我選了男生最愛玩而女生很少玩的射擊類遊戲《化解危機》,和她進入遊戲並肩戰鬥,看誰的殺敵數最多,能夠堅持得最久。
舉槍,瞄準,扣動扳機,槍聲大作,子彈亂飛,敵人成群結隊地湧現又源源不斷地倒下,而我只堅持到第二關就掛了,夏冰居然堅持到了第三關。
我不服氣,決定比試跳舞機。憑藉著良好的樂感,玩跳舞機對我來說輕而易舉。我一口氣跳了二十分鐘,創造了這台機器的最高得分紀錄。我得意洋洋地看著她,哼哼,還敢比嗎?
夏冰雙手插在褲兜里,隨意地站了上去,音樂響起之後,她的身體開始動了。
全身隨著節奏舞動,每一個動作都非常連貫,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玩跳舞機真的在像跳舞,漸漸地,夏冰的身邊圍了一圈人,時不時發出一聲驚嘆。那一刻,她光芒四射,是整個遊戲機廳中最令人矚目的焦點。
她一直跳了半個小時左右,過了一個又一個關卡。當夏冰通關后,圍觀的人情不自禁地鼓掌。還有一個男生在吹口哨,周圍的男生也都跟著尖叫。機器上最高的紀錄創造者FISH被BING取代了。
「怎麼樣?服了吧。」她微微仰起頭,驕傲如公主。
我對她刮目相看,「服!不服不行啊」。
「廢話,怎麼說我也是學院藝術團的!跳舞還不是小菜一碟!」她得意洋洋地說。
接下來我和她各玩各的遊戲,我在打拳皇呢,忽然聽到節奏非常強勁的架子鼓聲。我回頭一看,嚯——好傢夥,夏冰居然在玩《爵士鼓3》——一款模擬架子鼓的打擊遊戲。遊戲機放著林肯公園OneStepCloser的音樂,屏幕跳動著音符,敲打相應的鼓點就可以得分。夏冰雙手揮舞著兩根鼓槌,流暢而嫻熟地打著鼓,屏幕上跳動著一串串的數字,顯示著完美的連擊。架子鼓本來是很男性的樂器,由她一個女生來玩,實在是拉風極了。她不可避免地再一次引起了圍觀。
夏冰,真是謎一般的存在。
電光火石間,我想到了迎新晚會的參演節目,等到她打完鼓,我立刻衝上去問,「你會打架子鼓?」
她看著我一臉興奮的神色,不明所以地答:「是啊。」
「太好啦!我們剛好可以組一個樂隊參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組樂隊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過,還差貝司和鍵盤哎。」
既然天賜鼓手,那麼接下來的好運也一定會讓我找到合適的人選。我信心滿滿地拍著胸脯保證:「等著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學后,我把本班的同學個個都問了一遍。大家聽說我準備組個樂隊都挺感興趣,關鍵是沒有人會。
我失落地回到寢室裡面,坐在凳子上發獃。馮蕭從寢室外面回來了,身上穿著球衣,估計是打完籃球,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麼呢?」
「我想組個樂隊,還差鍵盤和貝司。對了,你會彈不?」我不抱期望地進行例行詢問。
馮蕭漫不經心地說:「不會。鋼琴嘛,還會彈一點點。小時候被我媽逼著學的,後來上高中到外地讀書就沒再碰過了。」
飢餓的我如嗅到獵物一般,立刻雙眼閃閃發光,「太好了,你可以當鍵盤手!」
馮蕭胡亂地接水洗了一把臉,水珠掛在他的額頭上,晶瑩閃爍,「開什麼玩笑,鍵盤和鋼琴又不一樣」。
我用我有限的樂理知識解答道:「鍵盤和鋼琴是不一樣,鋼琴是擊弦發聲的樂器,而電子琴是電子合成;鋼琴有八十八個琴鍵,而電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鍵,但由於都採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鍵,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樣。所以,馮蕭同學,你只要稍加練習和適應,就可以演奏鍵盤。」
他一屁股坐在對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撓著腦袋問:「你不會是認真的吧。」
「認真的。」我說。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應你!」
現在就還剩下最後一個人選——貝司,離湊足樂隊只有一步之差了。
貝司是低音樂器,主要用來整合和聲和節奏,學習的人不像吉他那樣多。畢竟學了吉他還可以單獨演奏,可以用來耍帥泡MM,而貝司只能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來,貝司手沒找到,彈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喪地從一片情侶雲集的草地旁經過,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腳步,卻忽然聽見了吉他的聲音。對於樂器的聲音我一向比較敏感,循聲望去,在一棵高大筆直的槐樹下,男生倚樹而坐,邊彈邊唱著《甘心情願》,在他的對面坐著一個女生,微微側著頭傾聽。男生彈得並不熟練,不過女生卻聽得津津有味。
我繞了一下,總算看清那個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達。剛來學校的時候,他看見我會彈吉他,就嚷嚷著讓我教他彈吉他,他學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確——扮酷耍帥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願》,他不記樂譜,依樣畫葫蘆地照著姿勢比畫練習,斷斷續續接近一個月下來,總算勉強可以彈下來。今晚迫不及待地用來追女生了。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見產生尷尬,我快步離開,心中已經有了貝司的人選。
等到李明耀回寢室,我立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勸說他成為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應了——玩樂隊啊,太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