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好色還好什麼
晚風送來稻麥和泥土的甜香。
明珠是背著風向的。
風先經過明珠的身體,再送到方恨少的嗅覺里。
——那味道就似他已聞到明珠身上的甜香。
和著稻子熟了、夜晚臨了、泥土睡了的淳樸清香。
方恨少很珍惜這一刻。
像一個夢一般甜。
眼前的明珠,比剛從海里升上來的月色還白皙,他心中只深深地記住:
——伊哭起來的時候有酒渦,笑起來的時候有兩隻兔子牙。
(我一定要記住這個。)
(這個比詩句辭章,誦易背難,這是有緣才相見。)
(那不是夢裡陪著的女子,美貌如心中的思望,就算忘了我自己也不能忘記你。)
(——不管天涯海角,只求海角勿忘了天涯!)
明珠幽幽地答:「他是去殺李商一。」
「李商一。」方恨少不自覺地跟了一句,然後,這名字突然勾起了他腦子裡的一些聯想,使他忽然叫了出來:「什麼?李商一!」
他差一點沒揪住明珠(要是別人,他早就揪住了):「你是說萬人敵麾下首席高手,『一統神劍』李商一?」
明珠點了點頭。
「他要去送死不成!?」
「你怎知道他不是李商一的敵手?」明珠不悅。
「是。這……是……」方恨少不敢唐突玉人,生怕自己又語無倫次,只好以問代說,「他為什麼要殺李商一?」
明珠心頭忽然掠過一種寂寞的感覺。
很奇怪,如果不是因為這奇特的感覺,她大概不會回答方恨少這問題的。她畢竟跟眼前的人不熟,而在她心頭最熟悉的人又已遠去。
明珠不禁看了看眼前這男子。
——一個比女子還俊秀的男子。
俊美得令人生起美艷的感覺。
明珠忽然覺他有點痴。
所以她覺得很好笑。
一笑,天真得像似白玉瓶上滾過一粒珍珠。
顰笑間,鐫刻盡成方恨少心中的顧影。
「我們先去了今忘寺,好嗎?我知道路,我帶你走。」明珠的語音像風裡羽毛,柔柔和和,千依百順,「我們一面行,一面說與你聽。」
方恨少如奉玉旨綸音。
他們在阡陌間走過。
麥浪,晚風以及月亮。
還有個意亂情迷方恨少。
——如在雲端上的書生:
(與我同坐,清風明珠我!)
也仿似沒在風裡,連風都是甜的。
(希望路永走不完。)
(走不完的路。)
他心中暗罵自己:這算什麼,方恨少,你陶陶然的沒半點大志,這像什麼話!
可是他很快的就開解了自己。
古人有雲,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一個人沒有戀愛,有大志又有何用,連色都不好還好什麼!?
想到這裡,他就釋然了。
簡直飄飄然。
梁四的父親原本是梁忘機,外號「天公地道」,因為他行事,一向是光明磊落、天公地道。
鍾詩牛、梁忘機、李商一,原是結拜兄弟,鍾為老大,梁是老二,李排老幺。
可是梁忘機愛上了一個他不該愛的女子。
他本來已有妻子洛氏,但那年輕女子一出現,他便情不自禁,有了一段孽緣。
這一段情本來還如火如荼,可是那女子趁梁忘機痴如醉的時候,向他提出殺鍾詩牛奪「南天王」之位的意見,還勸他殺掉洛氏,立她為正室,梁忘機這才幡然省悟,這女子居心何其惡毒!
梁忘機因而與這女子疏遠。
這女子找不到梁忘機,便找上李商一。
李商一以為二哥有妻室在,不便照顧,便替二哥照料這女子。
不料,李商一也墜入情網,不可收拾。
這女子這次也學精了,並不要求李商一殺兩個義兄,只說願一生一世與李商一在一起,然後激李商一殺了好一些人。
這些人既不該死,也不該殺。
「南天王」鍾詩牛知悉之後,不敢攫犯眾怒,只好將李商一逐出南天門。
後來還是梁忘機為李商一說情,只要能手刃妖女,將功贖罪,鍾詩牛對李商一還可以破格收容。
李商一卻不願也不忍殺她。
梁忘機見那妖女害了不少良善無辜,而且發現她是萬人敵一黨的人,可是也念在與她有一段情,一直遲遲不肯下手。
結果,洛氏卻給女子殺了。
梁忘機痛心疾首,要李商一一起去殺了這妖女——這個女子武功了得,非兩個人聯手不可。
李商一見兄嫂披禍也很激憤,便與梁忘機一齊找到了這女子,動起手來。
結果:李商一不但下不了手,還讓這女子拉入了萬人敵一夥里。
梁忘機卻為這女子所殺。
那時候,梁四也十歲出頭了,梁、李二人,把他留在客棧里,梁忘機一死,李商一怕這女子要斬草除根,連夜把梁四送回「南天門」,臨別前,梁四還問他,「我爹爹呢?」李商一撫著他的發頂跟這小孩子說:「日後,你可以暗殺我三次,我都絕不還手。」
說罷黯然一嘆,飄然而去。
日後,梁四才知道:爹爹雖非死於李商一之手,但也可以算是死於李商一的不出手。
他認為李商一出賣了自己的父親。
他要報仇。
同樣,「南天王」的人也想殺這女子為梁忘機報仇。
可是李商一仍然維護著這女子。
不過這女子很快的又搭上了別的男子。
她有一種妖冶的魅力,不但能滿足男人的想和企求,也激發了男人的渴切和欲。
這女子彷彿是他命里的剋星。
李商一幾次想殺她,但都動不了劍,下不了手。
最後,李商一隻能做一件事:
他弄瞎了自己的眼睛,割了自己的舌頭。
——只有不看她,不跟她說話,才可以禁得住她的誘惑。
瞎了和半啞了之後的李商一,終於成為一代劍客。
「可是四少爺總是認為:李商一毀目割舌,不但咎由自取,而且是旨在不受外魔所侵,索性不視不言,專心得以練成『惘然之劍』,再創『一統神劍,。」明珠把「故事」的「前因後果」告訴了方恨少之後,這樣補充道,「所以,他一有機會,就去暗殺李商一。李商一也守諾,並不還手。」
說到這裡,明珠望著猶似滄海般的蒼穹,悠悠的嘆了一口氣:「他已試過一次,可是失敗了。」
她那張不經憂愁的稚臉,洋溢著不勝負荷擔憂。
「那妖女究竟是誰?」方恨少忍不住問。
「狄麗君。」明珠心不在焉的答。
——要是明珠要我殺我不願意殺的人,我是不是也會去殺?
——不會的,明珠是那麼天真善良的女孩,才不會叫我做這種事。
方恨少想到這裡,才放了心。
由於他痴痴的想著,給明珠看了出來。
「怎麼?」明珠問:「你沒有聽?」
「聽,聽,」方恨少慌忙慌惶的說,「我一直都在聽。」他幾乎要發誓了。
他們一路談笑。
天色愈黑,連那一彎明月都消失得屍骨無存了。
風急了。
——莫非遠處有雷暴?
對方恨少而言,他不想知道,也不理會。
只要有明珠在身邊,他便是: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人生里有些事,就算是幻覺也無妨。
——最怕的不是不去戀愛,而是感覺不來。
既然美麗只是一閃而過的光芒,便寧願痛苦也不逃避,好漢只問有情無,江湖上的人物,只求一刀奪了天工。
——反正失去要比得到容易,愛過,便連蒼涼都有力些。
一個人去戀愛一定要有把自己押了出去的決心。
要愛便愛得狂,要玩便玩到癲,要做事便要做得全心全力——這是一個江湖人的本色。
所以在他們的故事裡,充滿著失望也充滿著希望,總是有刀光里的淚光,刀光里的淚影,刀影里的淚花。
也有夢醒、也有乍現。
常有不平的寂寞。
寂寞的不平。
未到今忘寺前,他們經過了一個市鎮。
此際還不太晚,街上還有不少行人,食肆和攤販生意正好。
——有這麼一位清純標緻的小姑娘,和一個清朗文秀的書生走過,誰都難免會加以注目。
望的當然還是小姑娘。
不管男的女的,看的對象,總是女子。
因為女子好看。
男的看了,可以想入非非,有非非之想,也可以光看不想;女的看了,可以評頭品足,比較一番。
他們看見明珠,似是在禾稈里發現一顆明珠般的,眼前一亮。
可是卻很快的有人認出她來:
「咦,她不是那『金陵樓』里的歌妓嗎?」
「對呀,她怎麼會來這裡?」
「難道她來這裡……嘻嘻……」
「……嘻嘻……」
「怎麼!」
「找男人呀!」
「呸!男人?她身邊不是有了個小白臉了嗎?」
「……哇,那麼美的女子,她是誰呀?」
「誰?金陵樓里的明珠呀!有錢你就可以買下她,骨碌一聲吞到肚裡去!」
「也不要這樣缺德!聽說,她是賣笑不賣身的哩!」
「不賣身!有錢看這種娘兒還賣不賣身!聽說阿芮早半年已經睡過她了……」
「什麼?你這個老不死的,怎麼這麼清楚這種事,一定是又背看我去鬼混!」
「哎呀呀,不是呀,冤枉啊,我……我這是聽人說的嘛!」
「這狐狸精還乳臭未乾呢!連你都敢沾,不怕惹得一身騷,你給我回去!」
「——是。」
「嘻嘻,今晚貝老頭兒可有苦頭吃啰!」
「——都是這小狐精害的人嘛,哼唧唧,怎麼我一見她就渾身發癢……」
「你看她嫩得快要滴出水來了……卜老大,我看咱們改天也要去金陵樓淘一淘……」
「可貴著呢!」
「這麼樣的貨色……值得嘛,反正窮根栽了大半輩子,也不在一次掏光了。」
方恨少的恨不少。
他恨極了。
他想衝過去,把那些缺德多嘴、無恥卑污的人打倒於地。
可是明珠拉住了他。
拉著他疾行。
耳際還傳來一些登徒子的調笑聲:
「咦?怎麼?小娘子還害臊呢!」
「才不是,又不是未經人道,才不像你老妹那麼臉嫩哩,人家是趕著跟小郎兒去……」
方恨少恨聲道:「我去殺了他們!」
「你練武是為了打無還手之力的平民的么?」明珠反問:「如是,你儘管去打。」
方恨少怔住了,恨恨的道:「可是,他們對你……」
「誰叫我真的在金陵樓呆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誰人會管你賣色還是賣藝?」明珠一雙清純得經不起驚慌的美目,正在凝視著他:「你是高雅的讀書人,我是個歡場女子,你跟我走在一起,不怕折辱了你么!」
方恨少大喝一聲。
他一拳打斷了一棵小樹。
小樹喀喇而折,鄉鎮里的人全部住了口。
沒有人敢再開聲。
方恨少拳骨上有血。
痛。
痛得使他不知拳骨碎了沒有。
可是,這樣卻使他感到好過一些。
因為他把內心的痛苦全都發泄在那一拳上。
明珠用目光細細的觀察他:
——他因氣憤而臉都白了。
——就像是一個悲憤的小孩。連忿怒時表情都那麼樣的細膩。
——可是他怎麼會那麼激憤?
——難道他……?
明珠開始感到有點兒不尋常。
她覺得要重估眼前這個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