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第四節

每天一起玩慣了的朋友互相疏遠了,原本對我很好的姐姐也開始敵視我,父母並不愛我的事實再次得以確認,再也找不出借口去派出所,的確太寂寞了……這時,學校的圖畫課上需要用4B鉛筆,必須去買,而我的錢包里只有三十元。

我告訴媽媽:「圖畫課要用鉛筆……」媽媽說:「上次不是剛給了你零用錢嗎?就用那個買。」我無法說出真相,手裡捏著三十元去文具店一看,4B鉛筆需要五十元。

那是一家在小學附近的小文具店,只有一位老奶奶守著。我拿出一根放在塑料桶里的鉛筆攥在手裡,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最終我把鉛筆塞進運動服的袖子,我無法相信自己的所作所為,身子轉向門口躲開老奶奶,就在這一剎那,我差點尖叫起來,我看到姐姐站在透明玻璃門前朝這邊看。

姐姐走進店裡說:「你是來買4B鉛筆的,對吧?我有,你用我的就可以了。已經買了?」

我沒說話,只是搖搖頭。

「太好了。我正好來買自動鉛筆,給你買一支吧,小學里肯定沒有孩子用這個,可以炫耀一番喲。對了,我們買不同顏色的一對吧,粉色和淡藍色,你喜歡哪個?」

姐姐說著拿起兩支價值三百元,樣子很可愛的自動鉛筆。笑著遞給我。這是案發之後姐姐第一次和我面對面說話。看著姐姐的笑臉,我有些不知所措,沒有說話,只是盯著那支筆。為什麼今天對我這麼好?是不是有什麼好事?就在我戰戰兢兢把手伸向那支淡藍色筆的時候,胳膊突然被一個硬硬的東西頂了一下。是我放在袖子里的那支筆。

也許姐姐已經看到我偷東西,並且準備回去向媽媽告狀。如果我偷東西的事情敗露,姐姐會比以前更受寵,而我更會被疏遠,姐姐一定會暗暗高興。我是不是應該把鉛筆拿出來,然後告訴她我不要自動鉛筆,給我買這支。可是,看到我從袖子里拿出筆,姐姐會怎麼想呢?

我腦子裡胡思亂想,然而姐姐好像並沒有在意這些,只顧埋頭高興地挑橡皮,看彩筆。也許姐姐已經看穿我的偷盜行為,我實在無法忍受這種罪惡感,不,應該說是絕望,跑出那家文具店。不能回家,也米有可以傾訴的朋友,等我意識過來,發現自己正朝派出所的方向走去。也許你會不了解,怎麼偷東西之後會去派出所?因為那裡的確是唯一可以接納我的地方。

到了派出所門口,我正在猶豫要不要進去,安藤看見了我,跟我打招呼。

「喂,由佳。今天真冷,來,進裡面暖和暖和。」

沒有問我來幹什麼、怎麼了、有什麼事,而是說真冷。我從袖子里掏出偷來的鉛筆,說:「我偷東西了。對不起。」說著就哇哇大哭起來。我並沒有想得到原諒,他可以批評我,或者毋寧說我希望他批評我。

可是,安藤警官並沒有批評我。他讓我坐在爐子邊的一把椅子上,從桌子抽屜里取出一個透明塑料袋,裡面裝著將近三十枚百元硬幣。

這錢不是撿的,對吧?你很關心調查進度,故意裝作交失物的樣子來這裡,對不對?對不起,我們沒能儘早逮捕罪犯,讓你害怕。你即使不做這些也可以隨時來這裡。好了,拿走這個把錢付了,你就說忘了拿錢包,所以回家拿錢過來,店裡的人會原諒你的。

安藤說著,把裝有硬幣的袋子塞進我手裡。他那雙手很大,幾乎把我的手和袋子都包住,仍然和命案當天一樣有力可靠,我不禁想,自己並不是孤獨一人。我謝過安藤,返迴文具店,店裡的老奶奶告訴我,鉛筆的錢姐姐已經付過了。姐姐向沒有發現我偷鉛筆的奶奶說明情況,坦白是我乾的,並且為此表示了歉意。老奶奶說:「真是個好姐姐。」

回到家,一直等著的媽媽沒有讓我進門,直接把我關進儲藏室,說偷了東西就要在那裡關一晚上。裡面又黑又冷,我從塑料袋裡掏出那些零錢,回想著安藤警官那雙手給我的感覺,沒有感到害怕,也沒有傷心。

令我傷心的是第二個月聽到了安藤要走的消息。他考試合格,被調到縣警本部。雖說值得慶賀,對我卻是痛苦的事情。分別那天,我不會動人地道別,只是低著頭站在派出所門前。安藤走過來對我說:「會來一個經驗豐富的警官,你有什麼擔心的事,可以找他商量。」然而,新來的警官卻是個有家室的叔叔,而且駝背,看上去很靠不住,從此我即使有事也不再去派出所。

我開始偷東西,並習以為常。這麼說似乎有點強詞奪理,但我的確不是因為有趣,也不是因為沒有足夠的零用錢,只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即使發生殺人案,父母也不去接我,如果警察傳喚他們就不可能不來了。然而,我經常白費心機,因為店裡的人總發現不了。願意和這樣的我搭腔的是那些深夜仍在外遊盪的中學生團伙,我終於有了同伴。

這些都是事發之後一年的事情,被你叫去是命案三年後。

三年後,你把四個十三歲的女孩子叫到一起,說了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話。那個年齡的孩子,即使普普通通地生活,仍然會對自己的存在抱有疑問或不安,你卻責備我們是「殺人犯」,甚至還說要我們找到罪犯,要我們贖罪,不然你就會復仇。

你可能只是把一時的情緒毫無顧忌地發泄出來,根本沒有考慮孩子們能不能承受。或許,你回到東京之後不出三天就會把這一切忘得一乾二淨。

你和惠美理外表不像,性格真是一模一樣,而且……和我的姐姐也很像。

姐姐恢復以前的性格是在我被你叫去兩個月之前,理由很簡單,甚至讓人感到有些可悲,因為到了高中以後,她有了男朋友。男朋友視姐姐如公主一般,每天在學校見面,晚上還要打電話聊到深夜,一到休息日就去遠處玩。當她高興地向我展示他們用一次性相機拍的照片,並告訴我他們在遊樂場連續坐了五次過山車的時候,我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媽媽雖然嘴上高興地說「長大之後,身體也結實了」,心裡卻很擔心姐姐。有沒有不舒服?午飯吃了什麼?下周是不是不要出門了,最好在家好好休息?

這些曾經掛在嘴邊的話,在姐姐有男朋友之後,變得再也不那麼中聽了。之前一直認為姐姐是那種需要被眾人捧著呵護的人,現在才感覺她更傾向於專屬一個人。

媽媽被姐姐疏遠,於是開始關心起我的一切。雖然覺得媽媽這麼做並非為了我,但我心情並不壞。令我吃驚的是,媽媽竟然建議我去看看心理醫生。命案已經過去三年,我不理解為什麼到現在才忽然提起這個,況且,我覺得那件事並沒有使我的日常生活產生任何障礙。

我說不用去。媽媽流著眼淚說道:

「媽媽覺得你偷東西、夜不歸宿都是受那件事的影響,以前你從未做過這樣的事情,我還以為你是個認真的孩子,事後慢慢就會恢復到以前的樣子,結果到現在罪犯還沒有找到,而你的情況卻越來越嚴重。我一直都沒有說什麼,你偷東西很少被店主發現。昨天你也幹了,對吧?媽媽看你的眼神就知道,所以……」

我一直以為不會有人發現我的行為,更何況,我做夢也想不到,原本眼裡只有姐姐的媽媽竟然會有所察覺,還說看我的眼神就知道……到底是什麼樣的眼神呢?回到自己的房間之後,我一邊想象偷東西,一邊通過鏡子觀察自己的臉,並沒有發現和平時有什麼不同。

我決心不再偷東西。就在這個時候,你把我們叫到你家。那天,從你家回去之後,我和媽媽約定以後再也不偷了。我告訴媽媽,因為你一直逼我們想起嫌疑人的長相,我恨害怕,不知不覺就開始偷東西。媽媽說以後就沒事了,你很快就回東京了。

那之後,我和那些不良朋友也斷絕往來,開始了低調平淡的生活。我和他們年齡相差很多,所以退出那個圈子時,他們沒有找我麻煩。高中畢業后,在本地區只能錄用兩人的條件下,我甚至被錄用到鄰鎮的信用金庫工作,可以說我已經相當努力了,這可能是你不在這裡的緣故。

你不要露出那副很不高興的表情,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你那天的行為無疑就是威脅。由於你的脅迫,另外三個人都選擇了贖罪,沒有做任何壞事卻去贖罪,真是夠傻的。我本來打算置之不理,然而最後還是開始尋找兇手。

但這不是為了你——是為了我姐夫。

陣痛間隔開始縮短了,我得快點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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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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